论古代汉语文化同义词典的学术意义
2017-11-06曾昭聪
摘 要 《古代汉语文化百科词典》是古代汉语同义词典与古代文化词语研究的重要成果,本体上具有全面性与系统性,方法上倡导语言与文化的互证研究,具有多方面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 同义词词典 本体 方法 价值
《古代汉语文化百科词典》(以下简称《词典》)是以古代文化同义词为对象,系统构组、辨释的词典。(黄金贵2001)《词典》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古汉语同义词辨释词典”的终期成果,由浙江大学黄金贵教授任主编,全国各高校二十位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编纂而成,上海辞书出版社2016年出版。《词典》共160万字,是古代汉语同义词典与古代文化词语研究的重要成果。笔者有幸参与两个大类的编写并受命为副主编,数年的编写工作完成之后,又经过了十年的反复修订校改,对《词典》的学术意义有一定认识,不揣浅陋,粗陈于下。
一、 本体论
辞书的本质是按一定方式编排、类聚某一领域知识的工具书。辞书本身的性质要求某一领域的知识越全面越系统越好。因此,从本体角度来说,古代汉语文化同义词词典的编写首先就必须要考虑到全面性与系统性。
所谓全面性,一是指分类的全面性,二是指构组的全面性。
分类的全面性,《词典》共分为十七个大类——天时、地理、人伦、人体、饮食、服饰、建筑、什物、神祀、交通、财贸、文教、艺术、军事、政法、动物、植物。《词典》既有“百科”之名,亦有“百科”之实。
试与中国古代最早的同义词词典《尔雅》及主编黄金贵先生的《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以下简称《辨考》)做一对比。
《尔雅》共十九类,前三类为通义词语,后十六类为文化词语。这些文化词语的分类是按照词义系统与事物本身的分类来进行的,分别是: 释亲、释宫、释器、释乐、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这一分类是西汉初期人们对词义与事物本身关系的认识,对后世雅系辞书有深远影响。现在,随着学术的发展,人们知识的完备程度已经大大超过古人,因此反映在《词典》中,分类的全面性也更加明显。
《词典》的“天时类”与《尔雅》的“释天”对应,《词典》的“地理类”与《尔雅》的“释地”“释丘”“释山”“释水”对应,《词典》的“人伦类”与《尔雅》的“释亲”对应,《词典》的“建筑类”与《尔雅》的“释宫”对应,《词典》的“什物类”与《尔雅》的“释器”对应,《词典》的“文教类”“艺术类”与《尔雅》的“释乐”对应,《词典》的“动物类”与《尔雅》的“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对应,《词典》的“植物类”与《尔雅》的“释草”“释木”对应。可以看出,《词典》的人体、饮食、服饰、神祀、交通、财贸、军事、政法等几个大类在《尔雅》中是没有相对应的篇目的,这是学术演进的必然结果,《词典》分类的全面性由此已可见一斑。
再与《辨考》进行对比。《词典》是在《辨考》的基础上踵事增华而成的,《辨考》分国家、经济、人体、服饰、饮食、建筑、交通、什物八个大类,其中,“国家”“经济”两类所收同义词颇芜杂,《词典》从中独立划分出多个不同的类别,演进之迹甚明。
构组的全面性,指每一组同义词尽可能全面网罗其成员,即同义词数量尽可能多。《词典》在进行构组时,尽量大范围地收录同义词。例如《古辞辨》(王凤阳1993: 335)列“庙、祖、祢、祧”四词:“庙”,祭先祖场所;“祖”,始祖之庙;“祢”,父庙、考庙;“祧”,迁出之祖之庙。《词典》“神祀类”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宗”“寝”和“祠堂”,才算基本完整:“庙”指立祖先偶像以供奉,战国以后泛指供奉神佛或历史人物的建筑;“祖”和“宗”则立神主以祭,“祖”指祖庙,强调始祖之内涵,可泛指宗庙,“宗”是支族之祖的庙;“祢”,祭祀亡父的宗庙;“祧”,远祖或始祖之庙,强调其神主之不可迁移,也可泛指祖庙;“寝”,宗庙中藏祖先衣冠的后殿,祖先神灵于此接受生活供奉,后移置于陵侧,与庙分离;“祠堂”,民间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庙堂,汉代始盛。由此也可以看出,成员增多,辨释同中之异的难度也增加了,因此我们的辨释也必须更加精细。
所谓系统性,从同义词典本体要求的角度来看,指每组同义词之间的内在联系。记录客观事物的词相互间是有系统性的,因此每一组同义词之间的语义逻辑结构也具有系统性。例如“交通类”同义词系统结构如表1所示。表1中每一组同义词用“交通类”所标示的序号及其共义表示。例如“道路1”表示共义是“道路”的第1组同义词“路·道”,“大路2”表示共义是“大路”的第2组同义词“涂(塗、途)·行·術·街·衢(逵)”。由表1可见同义词内部的系统性。
二、 方法论
《词典》的编写,注重方法并上升到方法论的高度。黄金贵(2002: 302—415)在《古汉语同义词辨释论》(以下简称《辨释论》)一书中指出,同义词辨释方法有两个层面,一是思辨层,二是操作层。《辨释论》注意到了古汉语同义词辨释的可操作性,详尽地对各种辨异方法进行了说明,对读者有极大的启发。思辨层与操作层的诸种方法都深刻地反映在《词典》中,从编写过程来看,《词典》在方法上最为突出的就是倡导语言与文化的互证研究。
王宁、刘兴均(2001)曾经强调语言与文化的互证研究:“解释一个专有名称,必须名、实同步考察,源、流一并弄清,所以,这一课题涉及多方面的领域,是一个词源学、训诂学、文化学甚至科技史等学科的交叉课题。”笔者(2005: 38—51)也曾在《汉语词汇训诂专题研究导论》一书中对文化词语的研究方法有一些论述。参与《词典》编纂的学者大多在某一类文化词语的研究方面有深入钻研,例如朱习文教授之于天文词语、闫艳教授之于饮食名称、李海霞教授之于动物名称等,均有相关论著面世。因此《词典》在文化的阐释方面用力甚多。
《词典》的编写,在语言与文化的互證上有很多内容。例如“饮食类”表示“直接饮用的饮器”这一共义的同义词有“杯(盃、桮、柸)·盏·卮(巵)·觞”,在辨释“杯”义时指出:“杯,古籍中或作盃、桮、柸,古今熟见,然解者多歧。”因而广引文化史证、出土文物证,说明耳杯行于战国至隋唐间,盛于战国至汉魏;而从新石器时代以来,深腹杯代代不绝。根据有其物必有其名的原则,考察文献中“杯”(或作桮)实为一名二物: 一是深腹杯,用于盛酒、血、水等流汁物,是饮器;一是浅腹耳杯,用以盛羹和其他菜肴,是小型食器。文献中二物并载,共称为“杯”。考古发掘中,许多遗址的出土物亦二物并见。这样,将文献资料与文化文物相结合,从而辨清“杯”之二义。更具体一些,语言与文化分别又有各自细致的方法。endprint
从语言角度来看,《词典》运用了多种求义方法——传统训诂求义法、语境求义法、异文求义法、声符求义法、连文对文求义法等。例如“交通类”在讨论表示“竹木筏”的一组同义词中的“箄”时,指出“箄”专指筏船,其特征可以从声符“卑”所示之义来考察,声符皆取小、下、旁等义,箄之为筏,亦取“卑”之“下”义。“箄”一般用竹,即在所编竹筏上再置皮革类囊袋,人与物均载于囊袋之中,竹筏遂处于最下,成了没于水的船式物的不沉之底,正如一只用筏作底的皮船。由声符考其义之后,再引用多种文献材料,使得“箄”的释义具有说服力。
从文化角度来说,有科技求义法、文化史籍求义法、考古发掘材料求义法、图画求义法、民俗求义法等。例如“建筑类”论述“廊(郎)·庑·庌·厦(夏)”一组同义词时,首先指出古代大型建筑的附属建筑大致有两种——庇檐下的回廊、围绕庭院的廊庑。回廊、廊庑的形成,与古代木结构建筑及以土结构为核心的土木混合结构为特点的台榭建筑的防雨庇檐及庭院式布局有关。接着具体到每一个词的同中之异,例如“庑”指主体建筑周围的廊庑,应源于围绕庭院的廊庑。二里头遗址F1、F2皆是在防御性的廊庑环绕的庭院中布置一座主体殿堂,其中F1的南、北、东庑是内外复廊形式,庑的内外檐柱居中设木骨泥墙;廊庑前后檐都发现擎檐柱遗迹;南庑中间设置穿堂式大门(门两旁设东塾、西塾);西庑为向庭院开放的单廊。F2的東、西、南为廊庑,北面为墙。由此考古发掘材料,可以更专业地证明“庑”的位置。《词典》中运用考古发掘材料求义法在“交通类”关于车制的辨释中最多,这也是与辨释的需要一致的。
三、 价值论
本体与方法两个方面已经可证明以古代汉语文化同义词为辨释对象的《词典》可以为古代汉语词汇学、训诂学及现代汉语同义词研究乃至文化史的研究提供参考,(曾昭聪2015: 450)但《词典》的价值不仅仅是作为一部同义词典存在于学界,更有其新辨释的功劳。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与古今相关成果进行比较,力图在学术高度上超越前人。在同义词的辨释过程中,纠补了不少古今训释不妥之处,对当今大型语文辞书纠补尤多。
一是纠补了古人模糊不清乃至不妥的词义训释。例如“神祀类”讨论“巫”的词义时引用了《周礼·春官·神仕》“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贾公彦疏:“故知此神仕是巫……在男曰觋、在女曰巫者,男子阳,有两称,名巫名觋;女子阴,不变,直名巫,无觋称。”引文之后我们指出这一说法是不妥的,因为这是词义的泛指和特指问题,即“巫”泛指时可指男巫、女巫,特指时则只指女巫,与所谓阴阳无关。
又如“交通类”指出“盖”是建于车箱中的伞形物,可灵活装上取下。《说文·车部》:“轑,盖弓也。”盖之轑辐数,文献称周制28根,如《大戴礼记·保傅》:“古之为路车也,盖圆以象天,二十八橑(通‘轑)以象列星。”考察发现实际上并非如此。北京琉璃河所出土的四周有盖车之轑轴有26根,而从东周至汉所见皆少于此数,如山东莒南大店春秋墓所出车盖轑轴仅14根。最多是20根,如长沙浏城桥、湖北江陵天星观等地战国楚墓所出土者。迄今只发现河北满城2号西汉墓的3号车的盖弓为28根,与文献吻合。所以古人所说盖之轑辐数或许仅是一个参考标准,而不是一个不可更易的事实。
二是纠补了当代语文辞书的误释误引。例如“天文类”指出“筹”做夜间计时单位,一更分为五筹,一夜分为二十五筹。《宋史·天文志一》:“阳为五更,为二十又五筹。”“筹”也常附在“更(夜、鼓)”后以计时,例如《旧唐书·天文志下》:“四年四月辛酉夜四更五筹后,月掩南斗第二星。”又,《宋史·礼志七》:“五鼓一筹,先闻异香,顷之,黄光满殿,蔽灯烛,睹灵仙仪卫天尊至,朕再拜殿下。”《汉语大词典》“一筹”条把“更”与“筹”相混淆:“一筹,指一更。《晋书·赵王伦传》:‘秀复告右卫佽飞督闾和,和从之。期四月三日丙夜一筹,以鼓声为应。”释义错误。又如“人伦类”释“家·族·宗·种”时指出,《汉语大词典》《汉语称谓大词典》将“宗族”视为并列关系,解释为“同宗同族之人”“同姓亲族之人”,也是释义方面的不妥。
又如,“神祀类”在讨论“畤”义时引用《史记·封禅书》:“或曰: 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晩周亦郊焉。其语不经见,搢绅者不道。”《汉书·郊祀志上》:“八神将自古而有之……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盖天好阴,祠之必于高山之下畤,命曰畤。”颜师古注曰:“名其祭处曰畤也。”《汉语大字典》释“畤”为“秦汉时祭祀天地五帝的祭坛”,举以上二例,然《史记》例不妥。《史记》例,《汉语大字典》未引“其语不经见,搢绅者不道”之语,实际上前面的话不代表司马迁的观点;释义言“秦汉”,大概是依据《汉书·郊祀志》而来,但事实上,《汉书·郊祀志》说的是秦朝的事。这是引用书证方面的不妥。
参考文献
1. 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
2. 黄金贵.论古代文化词语的训释.∥黄金贵著.古代文化词语考论.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
3. 黄金贵.古汉语同义词辨释论.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4. 王凤阳.古辞辨.长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
5. 王宁,刘兴均.《周礼》名物词研究·序.成都: 巴蜀书社,2001.
6. 曾昭聪.汉语词汇训诂专题研究导论.北京: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7. 曾昭聪.明清俗语辞书及其所录俗语词研究.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 李潇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