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乡村概况及乡村规划模式探索
2017-11-02李旭谢亚男张心欣
李旭+谢亚男+张心欣
摘要:苏州地区乡村发展迅速,乡村规划也愈加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本文对常熟市的乡村概况进行梳理,探讨了常熟市乡村规划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探索了乡村规划模式。
关键词:常熟;乡村规划;村民
1.常熟市乡村概况
常熟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东倚上海,南连苏州,西邻无锡,北濒长江,与南通隔江相望。全市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人口106万,常熟市下辖街道2个、建制镇9个:碧溪街道、东南街道、虞山镇、梅李镇、海虞镇、古里镇、沙家浜镇、支塘镇、董浜镇、辛庄镇、尚湖镇,林场1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专业市场和旅游度假区各1个,市政府驻虞山镇。
根据2015年村镇建设情况统计表,村庄现状用地面积13366公顷,村庄户籍人口44.38万人,村庄暂住人口24.37万人,至2015年末自然村个数为998个,且自然村人数多为200-600人之间,居住的基本为原村庄村民。行政村人口数量基本都达千人以上。根据2017年常熟规划局官网数据显示目前行政村数量已达207个。并且,现有村庄均已编制村庄规划。
由目前常熟市乡村发展情况来看,整体发展建设较快,在乡村规划的过程中逐步调整了乡村的空间分布,明确了功能分区,且行政区划更加合理。乡村的发展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减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另外,村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一定的提升,减小了发展差异。但是,乡村规划仍存在一些问题,乡村规划的模式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2.乡村规划模式探索
2.1常熟乡村规划存在的问题
2.1.1公共政策缺失
目前,常熟新农村建设发展迅速,并且将在今后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现在的乡村规划往往注重于近期建设,对短期内乡村形象的提升,改善乡村环境进行了深刻的思考,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缺少了对适应新农村规划建设长期性的公共政策的引导,这将给乡村今后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
2.1.2规划忽略需求
通过走访常熟当地村民可以得知,当地乡村规划一般都是当地政府、规划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的,往往盲目提高建设标准,将农村建设作为扩展地方财政收入的手段,而作为最直接利益相关的村民因为知识阶层、信息渠道、意识薄弱等因素,无法将真实需求充分表达,导致规划流于表面。
2.1.3单一村落规划
通过对常熟乡村规划的调查了解,可以发现现有乡村规划多以单一村落为范围,缺乏对于周边区域内毗邻村落的综合调研、统筹规划,造成村落各自发展,无法进行更多元化的公共空间活动,以及相邻用地的综合开发考虑,使乡村规划建设的长远发展受到限制。
2.2乡村规划模式探索
2.2.1乡村规划由“技术问题”转向“公共政策”。
目前,作为技术手段的村庄规划方法及技术体系日益完善。显然,纯粹的物质形态规划建设并不是保证村庄以及乡村社会发展的充分条件。研究村庄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并将之融入村庄规划与管理的工作之中,既是村庄规划模式的发展趋势,也是确保村庄规划的实效,切实起到促进乡村社会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所以,乡村规划的主旨不再是“排房子、圈院子、拆村子、并村子”等“植入式”的技术模式,而是以公共政策的方式介入和引导乡村空间功能结构的转型,实现乡村在资源配置和管理发展上的迈进,满足乡村未来发展需求。
2.2.2乡村规划由“自上而下”转向“上下结合”。
以往乡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大多是政府领导和规划师意识形态传递的工具,而在这种政府主导的单方面干预乡村空间建构,处于弱势一方的村民很难参与到规划的讨论与决策的过程中,无法将当地村民的真实想法和需求反映到乡村规划中,这种自上而下的传统乡村规划模式导致乡村规划与建设存在信息沟通与反馈不充分、多头管理、重复建设、乡村风貌缺失及流于表面等问题。所以,乡村规划要符合村民需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这需要政府和规划师要在充分调研和认识各村发展现状、资源环境、社会结构、文化特色等基础上,通过村民参与、民主协调、技术指导的过程,以引导者而非主导者的身份参与乡村的规划建设。并根据不同规划的特点,研究不同地区和公众的特征,以此为基础开发出合适的参与方式和组织方式纳入公众参与机制。以转变“政府主导”的规划理念,将主导权利让位于村民,从根本上由“自上而下”转向“上下结合”的规划模式。
2.2.3乡村规划由“个体规划”走向“系统规划”。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乡村规划应摆脱“就乡村论乡村”的模式,体现出规划“全范围、多层次”的思想,从“个体”规划走向“系统”规划。不仅要从城乡和区域的角度统筹考虑空间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方案,促进乡村规划及其上位规划在体系内容上的相互补充和支撑,而且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多个层次提出乡村规划的重点和内容,如县域村镇布局规划、镇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從系统角度建立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的乡村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