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测度研究
2017-10-30张江雪汤宇
张江雪+汤宇
摘 要: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首要任务。基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大样本调查数据,采用biprobit模型对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和住房情况的影响因素进行联立分析,并计算不同代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可能性及其抑制程度。研究发现:个人因素(稳定的职业、受教育程度、高收入)、社会融合因素(社保、人际关系)、区域因素(跨省流动、流入地)直接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经计算,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程度为6.4%,以“80后”最高,“90后”最低;其市民化抑制程度为89.9%,以“90后”最高,“80后”最低。最后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一代;新生代;biprobit模型
中图分类号: C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7)05-0108-08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7.05.010
A Research on Citizenization Measurement of Rural-Urban Migrants in China: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in the 8 Cities of
the Whole Country
ZHANG Jiangxue, TANG Yu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Abstract: It is the main task of the new urbaniza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o promote the citizenization of rural-urban migrants. Based on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dynamic survey data of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we analyzed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rural-urban migrants decision for settlement and housing conditions using biprobit model. We calculate the possibility and the degree of inhibition of citizenization of rural-urban migrants. Results show that personal factors (stable occupation, level of education, high income), social integration factors (social security, interpersonal relation), regional factors (inter provincial migration, inflow region) directly affect the citizenization of rural-urban migrants. After calculation, the degree of citizenization of rural-urban migrants is 6.4%, the highest is the cohort born in 1980s, while the lowest is the cohort born in 1990s; and the degree of inhibition is 89.9%, the highest is the cohort born in 1990s, while the lowest is the cohort born in 1980s. Finally, we put forward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o promote the citizenization of rural-urban migrants.
Keywords: rural-urban migrants; citizenization; first generation; new generation; biprobit model
一、引言
推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首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三个“1亿人”,即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当前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农业转移人口将成为重要的劳动力供给来源。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可以稳定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预期,保障稳定的劳动力来源,还能够释放潜在消费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因此,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过程,是加速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重要途径。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是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市民化不仅仅是户籍的转变,而且包含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并且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渐融入城市的过程,即以人为本的市民化。韩俊等指出农民工市民化以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推动农民工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也就是农民工在城市“有活干,有学上,有房住,有保障”[1]。刘传江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包括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职业由次属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转变成首属的、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二是社会身份由农民转变成市民;三是农民工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市民化;四是农民工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2]。魏后凯、苏红键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六个标志是社会身份的转变、政治权利的平等、公共服务的全覆盖、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综合文化素质的提高、广泛的社会认同[3]。endprint
由于长期形成的制度壁垒、体制缺陷、保障匮乏等因素的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还面临诸多困境。居住证制度[4]、土地制度[5]、公共服务制度[6]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障碍;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职业技能较低导致其缺乏市民化的自我发展能力[7];与城市文化、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隔离[8],导致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缺乏,也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程度。同时,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还表现出一定的代际差异[9]。刘传江、程建林测算得出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为46.21%,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的18.09%,两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之间有很大的差别[10]。
现有研究成果为本文深入分析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提供了较好的文献积累,但多是从需求角度进行分析,关于不同代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概率的研究成果较少;也缺乏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已有研究不能有效把握不同群體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政策需求。因此,本文利用大样本流入地调查数据,基于市民化的需求和供给两个层面,对不同代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能性进行研究,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过程既受相关制度安排的影响,又与农业转移人口自身因素,如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密切相关。在外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决于市民化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借鉴相关研究[11],市民化需求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对市民身份的需求,即农业转移人口有在流入地落户的主观意愿,本文通过留城意愿指标来反映。市民化供给是指城市政府给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的身份,一般来看,满足城市落户标准的农业转移人口才能在城市长期定居,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目前各地方政府的落户标准主要包括是否有稳定居住条件、稳定工作等,很多城市出台了买房落户政策,住房也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定居的条件,因此,本文将是否有住房作为市民化供给层面考察的指标。只有当主观需求和客观供给同时满足时,农业转移人口才能实现市民化。
1.模型设定
本文从留城意愿和居住条件两方面构建biprobit模型,以测度不同代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的留城意愿视作需求;居住条件作为落户标准视作供给。
其中,y*1代表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的隐含变量,y1代表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留城的决策变量;x1表示影响留城意愿的解释变量;y*2代表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的隐含变量,y2代表农民是否有稳定居住条件的决策变量,x2表示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的解释变量。扰动项(ε1,ε2)服从二维联合正态分布,期望为0,方差为1,相关系数为ρ。
2.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的2013年8城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调查覆盖东、中、西部地区的8个城市,包括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无锡市和苏州市、福建省泉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调查样本共16878份,其中1980年前出生的为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1980—1989年出生的为“80后”农业转移人口,1990年以后出生的为“90后”农业转移人口。
(1)需求方程的变量选择。需求方程的因变量用调查问卷中“若没有任何限制,是否愿意落户”代表农业转移人口的留城意愿,当愿意落户时, y1=1,否则为0。
国内研究发现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的因素很多,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12]、家庭因素[13-14]、职业稳定[15]、心理因素和城市公平[16]等方面。本文从个人因素、社会融合因素、区域因素等三个方面选择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的变量。其中,个体因素包括三个变量:一是职业(job),问卷调查中职业种类有:①党政、企业负责人;②专业技术人员;③公务员、办事员和相关人员;④经商;⑤商贩;⑥餐饮;⑦家政;⑧保洁;⑨保安;⑩装修;其他商业、服务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建筑;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无固定职业;其他。职业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为简化分析,当职业为前4类中的一类,job=1,否则为0。二是受教育程度(edu),人力资源理论和迁移流动理论的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农业转移人口越倾向于在流入地发展,反之,农业转移人口更愿意回户籍地发展。问卷调查中受教育程度分为:未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我们以义务教育为界限设置一个虚拟变量,当被调者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我们将edu赋值为1,否则为0。三是收入(inc),农业转移人口的家庭收入水平是决定他们发展意愿的关键因素,收入越高,他们在流入地的居住、教育、医疗、消费等行为越可能得到满足,这里的收入是所有家庭成员在流入地的月均收入,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收入。
社会融合程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社保状况(usi),问卷中城市社会保障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体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所享有的所有社会保障条件,我们在处理这一变量时将调查对象享有的城市社保种类进行加总;二是人际关系(relation),根据问卷中“您觉得自己或家人与本地人相处得好不好?”设置虚拟变量,当选项为“很融洽”、“比较融洽”或“一般”,赋值为1,否则为0;三是参与活动(act),根据问卷中“去年你在本地参加过以下哪些活动”设置虚拟变量,如果参加过活动,则赋值为1,否则为0。
区域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流动范围(range),当流动范围为“跨省流动”时,赋值为1,否则为0。二是流入地(area),将调查问卷覆盖的省份划分为东部地区(上海、江苏、福建)和中西部(湖北、湖南、陕西),当流入地为东部地区时,赋值为1,否则为0。endprint
(2)供给方程的变量选择。供给方程的因变量用“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拥有稳定的居住条件”代表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标准,问卷中住房性质共有11类:①租住单位房/雇主房;②租住私房;③政府提供廉租房;④政府提供公租房;⑤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⑥已购商品房;⑦借住房;⑧就业场所;⑨自建房;⑩已购政策性保障房;其他非正规居所。从居住条件稳定程度来看,自建房、已购政策性保障房、已购商品房的居住条件最为稳定,其他住房情况容易出现变动。因此,当被调查者的住房性质属于已购商品房、自建房、已购政策性保障房的任意一种时,y2=1,否则为0。
国内对影响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消费的因素研究较多,包括收入情况、职业稳定性、受教育程度、社保、地区等[17-21]。借鉴已有研究,本文供给方程的自变量选取职业(job)、受教育程度(edu)、收入(inc)、社保状况(usi)、流动范围(range)、流入地(area)。
需求方程和供给方程的相关数据均值和标准差请参见表1。
三、实证结果
为了比较不同农业转移人口群体的差异,本文在对全部农业转移人口进行计量分析后,进一步对第一代、“80后”和“90后”这三类农业转移人口分别进行测度。在建立biprobit模型前,先对解释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各组别样本中解释变量最大相关系数绝对值分别为0.52、0.49、0.51、0.59,低于共线性存在的门槛值0.7。因此,可以排除共线性问题。
1. biprobit模型估计结果
各类农业转移人口的模型Wald test of rho的P值均低于1%,说明不同群体的两个方程的扰动项相关,所以采用biprobit模型是合理的。模型估计结果请参见表2。
(1)需求方程结果分析。从个体因素来看,职业、受教育程度、收入对于总体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的影响均为正且在1%水平下显著。相比之下,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年龄的增长,职业对其留城意愿的影响越来越大,“90后”农业转移人口因为打工时间短,技能水平低,职业对其影响最小而且不显著。受教育程度越高,留城意愿越强烈,其中,受教育程度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影响系数最大,由于“90后”刚刚工作,经验不足,所以学历对其影响比第一代和“80后”农业转移人口大。收入水平对“80后”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的影响最大,因为“80后”处于成家立业的阶段,经济压力最大,而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工作年限长,储蓄较多,因此当期收入对于这类群体影响较小。
从社会融合角度来看,社保状况、与当地人相处情况以及是否参与当地活动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总体留城意愿的影响为正,且在1%水平下显著。其中,社保对于“80后”的影响最大,而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结构稳定,收入稳定,对于社保的需求相对较少,“9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家庭负担小,对未来预期少,对于稳定性的需求不高,因此社保的影响系数最小。“90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打工的年龄小,越早脱离家庭生活,对于归属感的要求越强烈,越重视与当地人的相处情况,更容易接受城市习惯,所以人际关系对“90后”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影响比第一代和“80后”大;而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更加重视家庭生活,所以人际关系对于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的影响较小。
从区域因素来看,跨省流动对农业转移人口总体留城意愿的影响为负,流入地在东部地区对其留城意愿影响为正。由于省际之间经济水平、社会发展、历史文化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跨省流动农业转移人口在流入地的市民化面临更多的障碍,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具有乡土意识,不愿离家乡太远;二是跨省安家,费用更高,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负担。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时间较长,流动范围更广,而且举家迁出比例较大,是否跨省对其留城意愿影响不大;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经济能力薄弱,社会关系依然集中在乡村,所以不愿跨省安家。从流入地来看,东部地区的农业转移人口更愿意留城,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社保覆盖更广,收入更多,基本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更具有吸引力。相比之下,“9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留城意愿受流入地的影响很小且不显著,因为“90后”留城时间短,享受的社保比较少,容易忽视地区之间基本服务的差异。
(2)供给方程结果分析。从个人因素来看,职业、受教育程度、收入对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拥有住房的影响为正且显著。年龄越大,稳定职业的影响就越大,由于“90后”农业转移人口大多工作刚起步,其职业对住房的影响较小。受教育程度对第一代、“80后”、“90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的影响依次减弱,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时间短,受教育程度对购房的影响较小。当期收入对“90后”农业转移人口影响最大,因为“90后”很难满足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标准,多以购买商品房为主,且积蓄不多,当期收入对其影响比第一代和“80后”农业转移人口大。
社保对总体农业转移人口购买住房的影响为正并且显著,因為享有社保越多,对未来预期越稳定,货币的预防性需求越少,更愿意购买住房。社保对“9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影响最小,第一代和“8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影响系数接近。
从区域因素看,跨省流动对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拥有住房影响为负,跨省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难以符合当地政策性住房的标准,跨省流动对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影响最小,对“9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影响最大。流入地对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影响为正并显著,因为东部地区收入更多,社保完善,而且东部地区保障性住房比例更大。“9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系数最小并且不显著,由于在流入地时间短,所以区域差异对住房的影响不明显。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能性分析
下面我们计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可能性,其公式如下:
经计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概率非常低,平均水平为6.4%,其中,“80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概率最高,达到7.8%,其次是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6.6%),“90后”农业转移人口最低,仅为1.7%。这反映出“80后”农业转移人口年龄都在30岁左右,在流入地工作生活相对稳定,市民化概率最高;而“90后”相对年轻,工作刚刚起步,生活不稳定,市民化概率最低。endprint
接下来计算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抑制程度,即农业转移人口具有市民化需求但缺乏供给条件的概率,也就是农业转移人口愿意落户但无固定住所的概率,计算方式如下: 结果显示,在具有留城意愿的前提下,农业转移人口有89.9%的概率不符合落户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以实现。相比之下,第一代和“8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概率接近,分别为89.0%和88.4%,而“90后”农业转移人口概率最高,达到96.9%,说明由于刚开始工作,收入、人脉资源不足,“90后”农业转移人口的留城意愿受到了客观条件的较大抑制。具体如表3所示。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全国8城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通过biprobit模型,深入研究了影响第一代、“80后”、“90后”农业转移人口留城意愿和住房情况的因素,并且进一步分析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可能性及抑制程度。研究发现,个人因素(稳定的职业、受教育程度、高收入)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重要影响,完备的社保、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留城意愿,跨省流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为负,流入地在东部地区对其市民化有正向影响。经计算,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程度为6.4%,“80后”最高,“90后”最低;由于落户制度的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即使愿意留城,也很难在城市扎根,市民化抑制程度为89.9%,“90后”最高,“80后”最低。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打破户籍壁垒,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居民福利待遇差距较大,如果全面放开户籍容易出现大量贫民窟现象,因此,应当逐步放松户籍制度,促进城乡资源合理流动,放宽落户条件,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定居成为市民。同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将社会福利与户籍剥离,让暂不符合落户条件或没有落户意愿又有常住需求的农业转移人口,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包括解决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落实特别是北京等特大城市的异地高考政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高农业转移人口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健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之间的衔接政策,实现养老和医疗保险在城乡之间以及跨统筹地区之间的顺畅转移接续;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纳入保障体系;逐步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流动人口群体,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制度。
2.缩小教育资源差距,提高人力资本水平
研究表明,农业转移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特别是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很多过早辍学外出打工挣钱,由于学历水平较低以及缺乏相关的技能,只能从事一些重体力和技能单一的行业,阻碍市民化的进程。为此,有必要促进城乡教育资源的流动,增加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交流,安排城市教师定期去农村教学;增加预算,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培训体系,开设一些公益性的技能培训课程;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利用城市图书馆,提高知识水平,完善自身素质。
3.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精神生活,加快社会融合程度
由于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农业转移人口人际交往多局限在老乡圈子,缺乏与本地人的交流,对城市的归属感不够。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重点是以社区为主体、以服务为导向建立城市外来人口管理新模式,将农业转移人口视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按照常住地原则将他们纳入当地社区的管理和服务,给予他们平等的市民待遇,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通过参与式管理和自治化管理,将他们纳入社区的民主生活中,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更快、更好、更顺利地融入城市。
4.鼓励返乡就业创业和落户定居,促进省内就近市民化
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和劳动力流向转移的趋势,把就近转移就业和省内市民化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今后我国就业促进政策和城镇化战略的重点。一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城乡人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二是以中西部基层为重点,加快构建全国城乡沟通、就业供求信息联网,网点到达县城、乡镇和城市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体系。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用工的规范和指导,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权益。四是加强对农民工创业的政策引导、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各类农民工创业园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韩俊, 何宇鹏, 金三林.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J]. 决策, 2011(9):20-21.
[2]刘传江. 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研究[J]. 理论月刊, 2006(10):5-12.
[3]魏后凯, 苏红键.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研究[J]. 中国人口科学, 2013(5):21-29.
[4]辜胜阻, 李睿, 曹誉波. 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二维路径选择——以户籍改革为视角[J]. 中国人口科学, 2014(5):2-10.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农民工市民化: 制度创新与顶层政策设计[M]. 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 2011:301-329.
[6]李永友, 徐楠. 个体特征、制度性因素与失地农民市民化——基于浙江省富阳等地调查数据的实证考察[J]. 管理世界, 2011(1):62-70.
[7]高华. 论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主体作用的发挥[J]. 理论界, 2007(6):104-105.
[8]叶鹏飞. 探索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之路——基于社会交往“内卷化”的分析[J]. 城市发展研究, 2012(1):81-85.
[9]侯云春, 韩俊, 蒋省三, 等.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总体态势与战略取向[J]. 改革, 2011(5):5-29.
[10]刘传江, 程建林. 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分析与进程测度[J]. 人口研究, 2008(5):48-57.
[11]周密, 张广胜, 黄利. 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市民化抑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7):134-137.
[12]王桂新, 陈冠春, 魏星. 城市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考察——以上海市为例[J]. 人口與发展, 2010(2):2-11.
[13]李强, 龙文进. 农民工留城与返乡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 2009(2):46-54.
[14]张翼. 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与中国近期城镇化道路的选择[J]. 中国人口科学, 2011(2):14-26.
[15]吴伟光, 李世勇. 农村劳动力入城生活境况及留城意愿——基于浙江省的实证分析[J]. 农村经济, 2012(11):104-109.
[16]钱文荣, 李宝值. 初衷达成度、公平感知度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及其代际差异——基于长江三角洲16城市的调研数据[J]. 管理世界, 2013(9):89-101.
[17]李超, 倪鹏飞, 万海远. 中国住房需求持续高涨之谜:基于人口结构视角[J]. 经济研究, 2015(5):118-133.
[18]肖作平, 尹林辉. 我国个人住房消费影响因素研究:理论与证据[J]. 经济研究, 2014(S1):66-76.
[19]张凤, 宗刚. 基于二分类Logistic模型的城市居民住房租购选择研究[J]. 经济体制改革, 2014(2):188-191.
[20]王玉君, 杨文辉, 刘志林. 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变动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十二城市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J]. 人口研究, 2014(4):63-74.
[21]董昕, 张翼. 农民工住房消费的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 2012(10):37-4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