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智慧养老”模式的核心问题与发展方向
2017-10-25林瑜胜
林瑜胜
摘要:利用智能信息技术开展养老服务的“智慧养老”模式为我国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形势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新选择。虽然,我国许多地方开展了“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的试点实践,但就其所应发挥的潜力而言,“智慧养老”模式的健康发展仍然受到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不足的制约,亟需提高各种类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自身运作水平,增强社会养老服务资源调度和配置能力;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水平;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智慧养老”模式提供优质服务资源。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7.05.004
一、“智慧养老”的发展背景
(一)传统养老方式的力不从心
1.快速而加重的老龄化冲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5亿人,占总人口的10.8%。[1]老年抚养比从2011年的12.3增长到2015年的14.3,意味着5年时间,100名劳动年龄人口所要抚养的老年人数量增加了2人。[2]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35% 。[3]
2.家庭养老功能的退化
根据人口普查抽样数据,我国户均人口规模已经由1982年的4.41人降为2010年的3.09人,1人户比例由1982年的7.97%上升至2010年的13.66%,接近翻番,2人户比例由1982年的10.08%上升为2010年的24.37,[4]超过翻番,说明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已经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现实存在。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城市年轻人追求自由独立生活的趋势增强,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逐渐失去人力支撑的基础。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让年轻一代的生存压力加剧,对年老父母的赡养和照护正成为许多年轻人生存压力外的又一巨大物质和精神重压。家庭的养老意愿与养老能力之间的剪刀差无可避免地逐渐加大,表现在家庭养老功能上就是子代赡养能力的退化和空巢老人寂寞感的增加。
3.社区养老职能的不健全
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国家对养老保障的责任逐渐退缩至养老保险的供给上,但养老除了物质供给和经济供养,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更为重要。鉴于“养儿防老”等依靠家庭养老观念的长期存在,依托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方式来养老虽然在我国倡导和实践已久,但成效并不十分明显。以社区养老职能发挥为例,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是我国社区养老的主流养老方式。且不说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是否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社区养老的实际需要,但就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而言已是十分艰难。首先是选址难。老旧小区因为规划不足基本没有多余场地和空间开设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新区虽然预留有规划场地,但在实际建设中也常常由于遭到小区居民反对而不得不迁址另建,或规模大大缩水,致使社区养老职能无法充分体现。此外,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律,养老并不是当前我国社区的主要职能,因而,社区养老在很多地方只是“看上去很美”,因为实际调研中经常可以发现这样的情况:小区内的日间照料中心,有牌子,无设施;有设施,无老人;有老人,无人看。
4.机构养老的冷热不均
机构养老曾经被视作我国应对老龄化冲击的有效途径,但时间和实践都已经证明,我国超过九成的老年人都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全国各地正在推广的“9073”或者“9064”养老模式都是对这种养老意愿的尊重和体现。在此形势下,机构养老的发展呈现分化局面: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无”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和部分一般老年人群体,民办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几乎重合,但由于在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上与公办养老机构存在较大差距,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根据全国老龄办的数据,2015年51%的民办养老机构只能收支持平,40%长年处于亏损状态。[5]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公办养老机构“人等床”,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床等人”,床位大量空置。除了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冷热不均,机构养老的冷热不均还体现在政府意愿与老年人意愿的巨大差异上。在谈及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不足时,床位数比一直是被反复提及的。虽然从绝对数量上来看,我国养老机构的床位数确实存在很大的短缺,但这种短缺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部分地区甚至存在“过剩”的问题。其实,这种“过剩”并不是真的“过剩”,而是“相对过剩”,即由于地理位置、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过剩”,是一种相对于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的“相对过剩”。所以,如果一味地追求床位数比,“热”的是政府绩效明显,“冷”的是养老服务资源效益不高。
(二)“智慧养老”的引出
2008年,美国IBM公司在纽约首次提出“智慧的地球”理念,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指出了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实现数字化和互联的现实,即通过新技术和网络,未来所有的物品都有可能安裝并应用智能技术,进而实现智能化服务。依据这一理念,“智慧城市”建设热潮在全球兴起,其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管理和运行的智慧化,为城市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许多城市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推动公共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同样搭上了智慧科技的快车。为了使老年人不受养老院地理空间的束缚,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会倡导通过智能家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即将全套电子芯片装置,植入冰箱、地板及其他家用电器中,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实时监控状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这种养老模式被称为“智能居家养老”。随着相关技术应用对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的重视,“智能养老”进一步演化成“智慧养老”,老年人不再是被动的技术使用者和被照顾者,而是具备了选择技术应用和技术产品能力的智慧个体。就此,“智能养老”逐渐为“智慧养老”所取代,成为老龄化背景下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新探索。endprint
(三)“智慧养老”的优势
“智慧养老”(Smart home care)实际是一种以信息通讯技术为工具,链接各类服务系统,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相较于传统的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智慧养老”模式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这些优势也使得“智慧养老”的潜力被各方看重。
“智慧养老”借助互联网在信息交换和处理方面的优势,强化处于分割离散状态的社会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而言不啻于一场革命。就“智慧养老”的具体优势,学者认为:“互联网+居家养老”有助于解决目前居家养老信息交流不通畅的问题,从而使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更匹配,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有助于扩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人在网络上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助于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的闭环,从而促使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改进,也有助于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效率。[6]至于“智慧养老”的实践可能,学者认为:未来老年人口的教育水平将持续提升,知识素养和文化观念发生重大改变,接受新事物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明显增强;随着老年人口的知识化和现代化,“智慧养老”理念的实践成为可能。[7]从具体实践来看,“智慧养老”已经从概念进入具体操作阶段。浙江省杭州市率先在国内引入智慧居家养老理念,探索开展了“一键通”等一系列智慧居家养老实践,建立了养老信息平台。该信息平台由“统一平台、统一呼号、统一养老卡(市民卡)、统一APP、统一数据库”构成,通过这一平台, 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网上申请、公益互助、购买服务补贴入市民卡等一站式服务功能。[8]
(四)我国“智慧养老”的发展前景
从基本投入来看,投资专家认为,实体养老机构增加一张床位需要投入15万元,如果再算上土地租金、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大型资产折旧费等基础开支,开设一家最低规模30张床位的养老院就需要500万元,而建设一家依据“智慧养老”理念的“虚拟养老院”,5年内投入500多万元就可以覆盖5万名老人。[9]由此可见,开展“智慧养老”相对于实体养老院的比较优势十分明显。如前所述,面对我国如此庞大的老龄化体量与快速的老龄化趋势,如果继续倚重实体养老机构来改善养老保障服务,不仅经济成本巨大,而且成效难以保障,且与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的意愿不符。因而,发展“智慧养老”,依托智能信息技术实现分散养老资源的集中供给、精准供给和高效供给,是我国应对“未富先老”背景下老龄化冲击的有效选择,具有大力推广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飞速发展已经深刻改变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运行状态,展现了巨大的技术推动力。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判断,《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要求。为此,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制定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实现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因而可以预计,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智慧养老”模式必将具有丰富的技术应用前景和广阔的实践空间,将为提升我国养老保障服务成效发挥不可忽视的积极影响。
二、“智慧养老”的核心问题
(一)模式探索
鉴于“智慧养老”相对于实体养老机构优势明显,我国各地在推广“智慧养老”模式时都不遗余力。继苏州市沧浪区2007年首次提出“虚拟养老院”概念后,各种类型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不断付诸实践。2011年,杭州市各城区建立了包括信息呼叫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呼叫器以及服务平台所整合的各类服务资源在内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2012年,成都市锦江区成立了“长者通”呼援中心;2013年,北京市组建了包括家庭服务、紧急求助、医疗保健、安全监控、精神慰藉等五大内容在内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2013年,重庆市南岸区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热线,利用信息网络为社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2014年,天津南开区“智慧社区”平台开始设立,缴费、点餐、超市等一系列为老服务功能相继上线。上海、山东、江苏、福建等地也在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和探索。[10]
(二)成效分析
从实践效果来看,各地区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有助于缓解老年群体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散落在区、街镇等各个不同平台之上的养老服务信息得以聚拢,促进了各类为老服务信息数据的共享、决策分析和监督管理,[11]有利于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综合利用效益。借助于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了明确和统一的供给窗口,大大降低了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的难度,提高了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但由于“智慧养老”毕竟是新生事物,其发展和成熟需要经历一个过程,所以,从总体看来,这些地区的“智慧养老”模式建设还属于试点性质,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服务内容大多还局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和基础的健康照护服务,老年人急需的深度医疗和精神慰藉服务功能仍然不能有效供给。就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自身建设而言,还存在系统重复建设、数据共享率低、社会化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程度不足、养老服务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定位不清等问题。
(三)问题症结
“智慧养老”模式的出现为我国应对老龄化冲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但就其目前所取得的成就而言,“智慧养老”要成为新的主流养老服务模式,仍然任重道远,其主要症结不在于“智慧养老”模式本身有问题,而在于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缺陷。无论是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还是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养老、农村老年人养老,都存在服务社会化严重不足的问题。以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例,德国60%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是由社会组织提供的,美国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占服务总量的56%,[12]日本各项养老服务的80%以上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13]当前,我国“智慧养老”模式多数由政府开展或政府委托开展,普遍存在政府属性过重问题,与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趋势格格不入。endprint
三、“智慧养老”的发展方向:服务社会化
针对我国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和传统养老模式的力不从心,“智慧养老”模式无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但这种潜力的挖掘和空间的获取有赖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具体而言,就是要不断提高我国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为“智慧养老”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供给。一是提高各种类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自身运作水平,增强社会养老服务资源调度和配置能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要针对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增加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配备,加强资源搜集、整合、调度和配置能力,组建模块式养老服务资源网络,提高快速反应和精准服务能力,改善老年人养老服务体验。二是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水平。要针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展开身份归属研究,确定平台的身份是“事业”还是“企业”,赋予入驻平台的养老服务企业公益属性,出台鼓励、支持、扶助平台和入驻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提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能力,以壮大社会养老服务资源总量供给,应对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智慧养老”模式提供优质服务资源。“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归根结底是一种养老服务工具,其本身并不生产任何养老服务资源,因而其发展的好坏完全取决于现有的养老服务资源现状。如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短缺严重、资源质量难以保证,“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再新颖、再便捷、再高效,也难以成为老年人获取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先选择。因而,要从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制定、人才培养、机构设立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以让我国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优养为目标,建设无缝覆盖的老年保障体系,并依据现实国情和老年人收入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合适、恰当、可支付的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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