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
2017-10-21刘美鸽
刘美鸽
[摘 要]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的步伐越来越快,导致越来越多的失地農民产生。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日趋严重。分析城镇化给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带来的问题,旨在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能够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养老保障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取得了飞速发展,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以陕西为例2012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占比达到50.02%;2015年,城镇常住人口首次突破2000万,达到2045.12万人。2016年城镇人口增长至2109.9万人,较2011年增加了339.65万人,年均增加67.9万人。同时,不同省份在城镇化进程中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是“痛并快乐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了,但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1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现状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生了一个新的群体,也可以说是一个边缘群体,我们称其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不同于农民,因为他们失去了原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他们也不同于城市居民,他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老了以后没有退休金可拿。在我国,如果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我们把这部分农民统称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一部分群体,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
城镇化进程中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是高低不同。但有数据显示,有46%的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比以前有所下降,部分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尴尬群体,从而产生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比如就业、养老等问题。失地农民失地前以土地为生,失去土地以后,自身如果没有技能,那么就业就成为大问题,从而就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同时,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来讲,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也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近年来,我国不同地区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根据自身不同情况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虽然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但从共性上来看,基本都是按照年龄的不同缴费比例也有所不同,而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来确定不同年龄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数额,并且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也在逐步提高。
目前,全国性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绝大多数地区的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基本都采取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偿金的方式,让失地农民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金后自谋职业,对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没有做出合理的统筹规划和制度安排。而大多数的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一知半解,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形式各有不同,大多数失地农民选择养老保险的形式也是采取自愿的原则,因此,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在我国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现象很严重。
2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2.1 现有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保障性较弱
在我国,失地农民的征地过程中的安置方式往往隐含着一定程度的意志强制,如新闻当中经常报道的村级集体组织提留扣压征用补偿费,这样容易滋生腐败,也不能有效地保障养老救济。另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较低,而且存在续保不能及时衔接的问题。因此,可以说失地农民已经成为一个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而我国现行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际运行中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当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缺乏有效畅通的权利救济机制。
在我国,征地行为的市场交易规则是不统一的,现有的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具有较强的强制色彩和计划经济色彩,失地农民在土地升值的情况下缺乏与政府平等商议土地价格的“话语权”,相应的补偿标准也没有随着土地的增值而增加,而且存在补偿款分配不平等、私下交易及暗箱操作等现象。这所有的种种都会造成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扭曲,从而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受损。
2.2 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和养老观念的淡化使得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减弱
城镇化进程中有一部分的农用土地转为工业用地。随着农用土地的减少,赋闲在家的农村年轻劳动力被迫由第一产业外流到城市中,进入到第二、第三产业。
因为长期在外打工,導致留在农村的多为老人,无人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更无人关注他们的精神需要。或许子女可以给他们提供经济保障,但除了经济保障、情感和心理的需求对于老人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就对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同时,农村地区年青一代赡养老人的美德,由于受到现代城市中不良文化和年轻人传统文化观念的转变的负面影响而有所淡化。对于民风相对还是比较保守的农村地区来说,孝文化还是主流文化,在农村有着重要的地位,敬老养老被认为是不可推脱的责任。然而,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的大量流动,农村地区也被多元的新文化所渗透,对传统的孝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其被逐渐淡化。农村新一代的年轻人由于价值观的变化对孝文化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一些年轻人养老敬老的意识越来越淡薄,使得老年人在家庭里的地位也是越来越低,更有甚者对赡养老人的义务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丧失了家庭责任感。个别年轻人在一些拜金思想、自我中心等不良文化的负面影响下,出现了虐待老人、遗弃老人、啃老族等不可思议的情况,使得家庭养老观念越来越淡,这些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一个家庭两代人的情感寄托,更是对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的一种极大讽刺。
2.3 人口寿命的增加和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养老负担加剧
1966年1月28日我国制定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近五十年来,计划生育对我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人口的数量是得到了控制,可是我们忽略了世代更替,导致我国提前进入老龄化,造成未富先老的有悖常理的人口格局。同时,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农村也不例外。即家庭结构从以前的大家族变为了小家庭式的结构,家庭中的年青一代人口减少,间接加剧了养老的负担,特别是对没有退休金的农村老人的子女。我国人口统计的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家庭主要以二代户为主,农村家庭规模逐渐变小,家庭结构主要以四二一的形式为主。
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从1980年以来以年均3%的速度持续增长。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到8811万人,占我国总人口的6.96%。同时,有关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5%,将达到3.2亿以上。与此同时,预计到2040年我国8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0.56亿,这也意味着我国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我们还要注意的是,虽然城市的平均生育水平低于农村地区,但是,由于失去土地后导致大量青壮年人口由农村流向城市,导致农村老龄化的比重高于城镇(农村老龄化比重为7.35%,城镇为6.30%),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比城市地区更为严重。而在过去几十年来,由于人们生活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也显著增加,在1990年时,中国的平均人口寿命是68.55岁,而目前中国的平均人口寿命已达到75岁。根据《中国可持续发展总纲》提出,到2050年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可延长至85岁,这意味我国即将迎来老龄社会,养老压力不言而喻。因此,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问题给年青一代的家庭成员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养老压力,使他们的养老负担倍增,这个问题刻不容缓,亟待解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城镇化进程中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改革必然伴随着阵痛,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政府各部门和失地农民的共同努力,这些问题最终都会圆满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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