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动职工向劳模标兵学习的思考
2017-10-21杨燕
李素丽,上世纪90年代一个响亮的名字,北京公交公司优秀的乘务员。从一位公交乘务员一跃成为全国劳模之后,李素丽的名字一瞬间响彻大江南北,她的成功不是因为做出了多么巨大的贡献,而是因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公交五公司省劳模蒋英、标兵曹保森等均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这对每个人来说,应该再熟悉、再简单不过了,可真正要落到行动中,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好的。劳模标兵的作用,正是在坚持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影响和带动着周围人,一起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共同树立公交企业良好形象。
雷锋日记里有一段话,“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岗位。”它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都要发挥最大的潜能,做出最大的贡献!作为社会服务行业的公交公司,應该大力弘扬劳模标兵精神,号召全体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新贡献。
1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激励全体职工的工作激情
公交企业要大力弘扬劳模标兵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尊重劳模标兵,争当劳模标兵的浓厚氛围。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多开展一些诸如争当“劳模标兵型职工”活动,使学劳模标兵精神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宣扬劳模的先进事迹,把对劳模标兵的宣传与公交企业的形象有机结合,激发正能量,增加劳模个人的荣誉感。三是要切實利用好劳模标兵推荐评选的过程,把层层推选劳模作为层层宣传劳模标兵的过程,增加劳模标兵的群众认可度。四是要进一步丰富劳模标兵的表彰奖励内容和形式,尽可能地让更多职工参与进来,扩大劳模标兵的可选范围。
2 建立合理的评选机制,鼓励更多职工工作干劲
终生制的劳模标兵是企业发展的一大阻力。作为公交企业,要建立合理有序得劳模标兵评选制度,使更多表现突出职工能够成为劳模标兵。一是要形成有效的劳模标兵管理机制,使劳模标兵的评选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劳模标兵评选的方式。劳模的产生应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可以通过劳模候选人个人述职、劳动竞赛、群众投票选举等方式,使广大职工参与到劳模评选的全过程之中,使选出的劳模标兵令人信服。三是要完善劳模的评选标准。劳模标兵评选的标准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不同岗位的劳模评选应有不同的衡量标准。无论是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修理工还是内勤人员,都应该按照不同进行评选标准,在此基础上,按照倾向于工作第一线的原则,要逐步增加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内容,真正体现职工劳动价值。
3 加强劳模标兵管理,扩大劳模标兵队伍
作为公交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劳模标兵队伍的管理。一是从最现实的物质层面入手,提高劳模标兵奖励和津贴待遇,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劳模标兵成为全体职工努力的目标。二是对全体职工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从而调动职工争当劳模标兵的积极性,同时激发现有劳模标兵的进取心。三是要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的成绩,以此作为向劳模标兵队伍靠拢的基础。四是建立劳模标兵交流,让出更多舞台给劳模标兵,是他们更多的与广大员工面对面交流,通过言传身教激励更多的人争当劳模标兵。
4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用劳模标兵带动全体职工
劳模标兵评选出来后,要建立科学的机制,使劳模标兵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进原则。从管理学的激励理论中可以看到,物质激励是基础,精神激励是关键。公交企业在关注物质奖励的同时,应更多地在企业内进行精神激励,鼓励每一人成为各自岗位的拔尖人才,激发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创新精神。二是要求劳模标兵时刻保持其先进性,并以一种无形的人格魅力感染大家,激励大家。每个职工都能够在劳模标兵的带领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三是明确提出“荣誉在于竞争,利益在于行动”的口号,结合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让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的开拓进取中锤炼思想,增长才干,做出贡献。
5 发挥劳模标兵示范作用,构建科学管理模式
劳模标兵对公交企业其他员工有着示范的作用,劳模标兵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忠于职守和企业主人翁的精神,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这些思想和品德对公交企业其他员工都有着及其鲜明的示范作用。一是通过劳模标兵示范作用,让更多企业员工摸得着、看得见,激发广大职工努力工作、积极向前的动力。二是通过公交企业中树立劳模标兵,打破其他职工安于现状的心态,鼓励广大职工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更上一层楼,鞭策后进职工的荣誉感,让他们勇于拼搏,奋起直追。三是应不断激励已评得劳模标兵的制动,加强对劳模标兵其他素养的培训,提升其综合能力,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劳动模范是企业职工认真工作的典范,是榜样。劳模标兵在公交企业发展中起着示范引领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公交企业应该加强对劳动模范示范引领作用的宣传,及公交企业劳模标兵评选制度建设,进一步弘扬劳模标兵精神,发挥其模范引领作用,加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带动企业职工一起推动公交企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作者简介
杨燕(1976-),西安,女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