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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

2017-10-18白琳

湖南文学 2017年10期

白琳

她在我那本红皮子相簿当中的某一页上划着船,戴一顶灰咖色渔夫帽,上身白T恤,下身薄荷绿九分裤,穿一双鞋帮外侧有三条黑线的白色运动鞋。在这个我所能够看到的她的最后一個画面里,她嘴角上扬,眼睛盯着湖面。她的脸圆圆的,圆到几乎爆裂——她从来没有那么胖过。我也从来没有那么瘦过。她说她在郑州服装批发市场买了一条一尺七的裤子,过了一年不到就已经完全穿不上。我接过这条三十块钱的裤子试着套了一下,发现我已经勉强可以被说成是一个瘦子。

我穿了这条裤子一次,然后重新发胖。再然后,我把裤腿剪下来,在牛仔布料上作画。为了作画我专门去买了纺织颜料,我用那些色彩把牛仔布染得乱七八糟,然后我知道了纺织颜料在深沉的牛仔色上画不出什么清丽的玩意儿。颜料在斑驳的蓝色上漂浮着,有点脏,我期待它们降落下去,最好痛快地沉浸到那一汪灰蓝里,所以我使劲加厚每一种颜色,以为那样就得到了我所追求的深沉,然而结果只是更糟的杂乱。

这件事打击了我在布料上作画的所有信心。并且,我为自己花了比三十元更多的钱买纺织颜料这件事痛心疾首。我把那块布卷着扔到柜子里,没想到就那么一扔,扔给了它十年的岁月。这中间我见识过它的面貌,没有更好些,也没有更差,既不见沉淀后的清爽,也并没有因岁月而显得更灰败。

开始的几年里,每一次它从杂乱的旧物中冒出来,都是因为大清扫的作业。我拿着那自股骨破膛至小腿胫骨的那一个剖面,研究一阵子,想要丢开。这样子隔三差五的研究进展很慢,于是,不管几次搬家,多少次想要扔掉它,它仍然在。所以再往后,它拿到了我家的永久居住权,我决定任它存在于我随时翻不出来的某一个角落,就好像一块琥珀,那核心是我对她唯一的纪念。

我并不确定。

也许是一九九四的夏天,或者一九九五年的秋天。

我成为了昭昭的朋友。

到了千禧年,在小县城一条马路的十字路口,她一边掏钱买红豆馅小圆饼,一边开玩笑说,咱们认识已经一个世纪了啊。

关于她的最初的记忆,大部分都化在岁月的泥浆里,唯一没有化掉的一个瞬间,她拿着一本唐宋八大家散文选。

那是我第一次往她的家里去,她穿着一件蓝点点水玉衬衫裙,坎袖,细白的胳膊折起来,拿着那本书愁眉苦脸,说这个假期要背完上面所有的内容才可以自由支配时间。

有一个瞬间,在她面前我察觉到了自己的毛糙。

那时候我十三岁,她大我半岁,已经挨到了十四岁的发髻。我们常常在我的小屋子里谈天说地。十字打头的那些年,知道我完整秘密的人也只有她。我住在小县城政府办公楼三楼拐角一间废置的小办公室里,有一张自己的床,还有一只小矮柜,一张电热毯——可是线路接触不好,让我在睡梦中忽冷忽暖。昭昭看完《浣花洗剑录》,说你这地方就叫“星星小楼”好了。关于这房子的命名缘起,我懒得赘述,总之就是那样子的一个名字。就在这一年,我的小屋子有了名字,而我学会了羡慕,并且运用自如。冬天,暖气常常送不来,我靠着一只保险总是烧断的电炉子取暖,每一次我拧着电炉丝的时候,都希望自己会有一个昭昭那样舒适的小屋,一间靠近街边的小屋。它像一块百货商店旁卖的红豆馅小圆饼,让半夜总是饥饿的我靠着幻想获取满足。

昭爸是县城新华书店的采购经理,所以那几年昭昭家安置在新华书店二层楼上的大书库中央。

昭昭一家所在的书库有三米多高,和下面的书店同等大小,空旷,会听见一道雾雾的回声。他们的房子,卧在书库一角。是巨型积木,外围高大,中间矮小。屋子用木板隔开,装出了两间卧室,一间客厅。那些加厚木工板矗立着,一些铆钉的骨骼显露在外,还有一些白色的干涸了的胶迹。我在屋子里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深怕因为自己的触碰而令它们全体坍塌于某个瞬间。

客厅里放着一只暖炉,炉子上的烟囱没入房顶不知道最后去了哪里。它像是没有盖子的盒子,原本有房顶的地方开着口,口上是更远的真实的房顶。新华书店的暖气比县城里别的地方好太多了,它们从那四五片铝制的风琴页片里排遣热度,将这走风漏气的房子烘得暖意融融。出了客厅,就是一排排落满了灰尘的书架子,上面堆满了库存书籍。

书架子直通房顶,我们踩着脚手架往上爬。在落着灰的书里,我们翻出了一些课本上出现过的名字,还有一些不认识的名字。我们翻出了《冰岛渔夫》《菊子夫人》,后来翻出来罗伯特夫人还是苏珊娜太太写的一套言情小说,然后还有金庸和古龙,超现主义,等等等等。我们站在架子上打开书,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爸爸的声音就从角落里的房间跑出来。他好言好语地叮嘱她注意点安全,不要掉下来,也不要把书弄坏。

读库存的书有规矩——提前净手——哪怕那书上本就沾满了宇宙的尘埃,你也要恭恭敬敬自我涤清地将它打开。昭爸当着我们,戴上一只白手套,将每本书都拨过一遍,随着他的指头舔舐书册,飘扬的灰尘就落了下来,落在他们家以外的巨大的灰尘堆里。他开始给我们选书读,不再允许我们爬上书柜的上层,看那些见过的没见过的世界。他从书架子上取出几本书,都是文言文,有汉魏六朝赋,也有八大家散文。看我心不在焉,他便再不理会我爬梯子的提议。

昭昭能整本背诵《文心雕龙》,她背着,每一个字都被她的舌尖顶出来,挤进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像漏斗,被这些字塞得满满当当,而漏斗的口太小,根本灌不进去那么多连成片的中国古话,于是我任它们四溢于我的面庞身体,将我箍住将我浸泡;但我仍热情地听,专注地听,发自肺腑地赞叹。

有一天早晨,下了晨读,她来我的教室门口等我,递给我一本她默写的繁体《诗经》。蓝色钢笔字迹,没有一处瑕疵。我在栏杆上支着胳膊从头翻到尾,从此知道在我身上从未显现的少女的甜香究竟是个什么味道。我合上本子,本子的后面写着:made by 昭爸。

在昭昭的小房间里,堆满了纸张订成的笔记簿,每一本都由昭爸制作。这些手作笔记簿原本是书单和包书纸,有大有小,昭爸将它们整理齐整,拿裁纸机齐齐切下参差的边缘。每到一批书,昭爸就可以裁十几个五厘米厚的八开笔记簿。他给外层穿上厚厚的牛皮纸书衣,组成排列整齐的军队。

昭昭每时每刻都拿着一支笔对着背白页面又写又画。她从来不用嘴来记忆,而是用笔。昭爸把自己年轻时没有背过的书让女儿背个不停,我每次去,她都有新的功课要完成。有时候,她拿着一個本子做习题,她低着头写啊写,说要把算式写满一本才可以休息;也有时候,她举着一本练习簿说,她要把这个本子写满单词才可算功课完成。昭爸昭妈会在一定的时候检查这些本子,里面究竟记录了多少的养分,他们毫不在意,他们要求她完成这个量,似乎这样就相当于完成了质。

练习本对于昭昭来说是恐怖故事,它们给她标注了时间地点,等她以痛苦起始,精疲力竭地走到计划的终点。我看着昭昭拿笔戳着页面,羡慕她有那么多纸笔可以用,禁不住也想在那样的本子上书写,所以我常常代笔——她憎恶的这样那样,在我心里都是渴望。

昭昭家小屋的入口,放着日用的煤球和一篮子鸡蛋壳。鸡蛋壳永远新鲜着,七八只,分开放,一层黏糊糊水淋淋的蛋液留在上面,那是昭妈的高级护肤品。她爱那些残留着的蛋清,据说效果显著。有一次我敲门之前偷偷往手背上抹了一些,一会儿就干成紧巴巴的一片,掉下白色的细屑。

昭妈和昭爸一样细瘦,眼睑下常年有一抹黑青。我来的时候,她常常靠着暖炉织一件毛衣,织完了拆掉,然后再织,织了几个冬天。和我妈陈女士不一样,她织毛衣是为了消化时间。她从中医院内退,希冀自己的女儿有一天也成为一个医生。她轻声细语,和昭爸一样温柔锋利。我在屋子里坐着,她总会让昭昭拿许许多多的零食来招待我,还有热茶;等一阵子过去,又总会适时地对自己的女儿说:都几点几分了,还有某某功课没有完成。

每到这个时候,说着话的我就像被捏住了脖子,无法发声。

星星小楼只是昭昭的个人取向,我从来都没有把这张名牌套到我那间走风漏气的破房子的脖颈上去。这个房子吞噬了所有少女时代的鲜活,吐出来的只有孤僻寂寞。成年之后我酷爱表演少女,就是那些鲜艳的缺失让我到今天成为一个喜欢伪装成少女的大妈。在我终于可以自己扮演少女的初期,昭昭成为我的参考系,我以为少女昭昭,永远都被爱的蛋液裹得严实完满。

高中毕业,大家放闸一般四处奔流。我念了一间在我能力范围内考上的学校,不好,也不至于坏到吐血。长于文学的昭昭,谨遵父母教诲,硬着头皮啃了两年不通畅的化学物理,哪怕是末流的医学大专,也想办法上了一所。在杭州。

她给我寄来一张她和一个矮个子男生的照片,他们都穿着绛紫色的T恤,每一件T恤上都印着巨蟹座的标志。这叫烫画,又叫烙花,她写道。接下去是一段科普,涉及染料机器,色彩手艺。我往她随信所寄的照片上看,那只蟹色浅红深褐,与绛紫色并不融洽,不遗余力给衣服做了文身。两个人站在一起,青涩拘谨,像是被烫在了照片上。

她恋爱这一年我们都有了QQ账号,她迷上聊天,我却总不在线,她絮絮叨叨的留言我大概只看到了一半。我以为我很快就会废掉的那一串对我来说可有可无的数字,一用就用到了现在,而她的那只小狐狸,早已持续多年黯淡无光。

在那些留言里,少女昭昭细述各种恋爱情节,千篇一律,不值一听。后来两个人迷上彩票,每天走两条胡同到校门口撑着黄伞的福利彩票点查看、收集各种兑奖发票,在夏天的林荫道边的石凳上,用一块钱硬币一点一点刮出来“谢谢惠顾”的字样。

撑着伞穿着烫画T恤的昭昭随着男朋友见家长去了,十九岁的天长地久让她不知所以就到了杭州乡下。杭州乡下正在改建,男孩子家的拆迁费就拿到了四百万,还有每年模范新村论人头的红利分成,越十万。昭昭回来说起,并无十分喜悦。

离开彼此的活动范围,能讲的话似乎只有瓶口那一圈,说不进肚子里面去。她叙述的生活我只能靠想象构建,而寡言如我,常常无话好说。我认真地思考过自己对她恋爱的无动于衷,把手插进三百五十克桃子形状的心脏,穿透瓣膜,但一无所获。

可是,我少女时代最好的朋友仍然坚持向我诉说她的一切,隔着我不明白结构原理的现代信息技术,在QQ的那一边勤奋地打字,而后被阅读的人无情忽略。直到一年冬天,她的留言忽然就少了,因为少,而显得特异,而让人好奇。这种少好歹刺激到我的一点关注。放寒假我去找她,看到的都是郁郁寡欢。为了找点可说的话,我问起矮个子男生的情况,没料到沾染上这样一个名字的社交谈话,倏忽之间让她的身上生发出许多雾霾——她一件一件数着,从日暮数落到夜晚:对方父母不满意,男朋友喜欢上别的女生,念的民办大专不知道怎么就经营不下去了,眼看着三年快要过去,忽然就拿不到毕业证了……我们的话终于被打断,昭爸推开女儿的房门,站在二分之一的黑暗里,露出模糊的侧脸。他说,抽时间把四级题做做吧,过完年不是很快就考试了吗。

我常常以为,这些话至少有一半是说给我听的,我吃掉了他女儿的时间,就像黑暗吃掉了他的另一半。

我们坐在仍然布置少女的小屋子里,屋里有一只大大的兔子沙发,我屁股粘在上面不肯下来。她牵强地笑了,说我还像小孩。她不知道,我心里想的是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家,第一件要买的,就是这样一张沙发。兔子沙发摆在昭昭的新家里,这次名副其实的是一个家而不是盒子。新华书店在百货大楼的对面买下一小块地皮,在我们都还拼死活奋力念书考大学的那一年,几栋六层小楼悄悄盖起来了。两室两厅,很温暖。房间里最初的涂料的味道早已消弭,房间依旧陌生,只有书架子上的书未曾变过。

我们离开小县城之后,书们就静止了。我凑在书架子前一本一本挨个翻看,薄薄的书架撑住了零碎的力量,所以片刻之间它们就被我透视了一遍。我知道我想念那些年我们一起爬过的脚手架,那个巨大的仓库,以及矗立在书海之中的木头小盒子。

走之前,她忽然从架子上抽了一本书给我,她说,她在第六十五页上夹了一张书签,那上面有她最喜欢的一幅画。

我装走了那本书。那一年过后,我们的联络又持续了一年。

毕业后的暑假,昭昭来看我。逛街的时候,她被一个安利销售拉住聊了很久,那个男人站在商场的扶梯旁,拿出一根小拇指长短的罐子,往嘴里喷雾。他张着嘴,让昭昭前去嗅闻他的口气,她闻了,鼻尖几乎要塞进那个人的嘴巴里。我扯着她走开的时候,她说,其实做安利销售也不错,好像能赚很多钱。

除了逛街聊天,我们打了两天麻将。她手气出奇的好,好到我没有和过一把。我心中愤愤不平。

晚上我们躺在一起的时候,我做了梦。在梦里我和了太原立四一条龙。我大叫,自摸!一种兴奋挣脱了梦境往现实跑去,在朦朦胧胧的梦境边缘,漾出“噗嗤”的一声笑,那笑把我拉回现实。我勉力睁开双眼,看见她在灯下坐着,写信的模样。灯是晕黄的灯,在窗边蘸着一点暗夜,浑浊得叫人挣不脱睡意。大半夜她不睡觉虽然有点诡异,却也在柔光下有静谧的美好。

那些信我在她走后才知道是写给我的。

那一次我们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我还没有经历失眠,所以不能陪她熬到深夜。我的梦境探究不到她醒着的时辰,但是,我耳边还是将信将疑地捕捉到了她的状态——她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弄出窸窣的声音,我在声音中有过片刻的模糊清醒,但也只是片刻而已。

每天早晨,五点钟的模样,她就叫我起床。她说,你睡得好沉,还打呼。

我忙着毕业,忙着工作。接下来的两年,昭昭消失了,手机也拨不通。有时候我想,也许她会在QQ上给我留言,试试看地登录上去,她的头像始终暗着。我又想,也许我很久不来看,大概很多消息都已经过期了。所以那串号码似乎就是为她保留的,在我几乎快要想不起来完整数字的时候,终于要把密码塞进大脑沟壑的最深处的时候,会想起她。有几次回家去找她,昭爸推一下眼镜,笑盈盈地说她去外婆家了,去姑母家了,去表叔家了等等如是。我在庞大的家族群系面前失去兴趣,于是往后再也不找她。

我想,至少,她跳不出一个小县城的范围,我们都跳不出去。

寻找一个人太容易了,所以懒得费心。找到一个人太容易了,所以似乎不找也可以。

实际上,除了昭昭,过往的朋友都在逐渐流失。很多的场面都无话可说,只能在叙旧中结束,直到过去被反复咀嚼,淡而无味,直到更新鲜的过去彼此都无法参与,直到她胜于我,或者我胜于她;见识与思辨一点点剥离,又碍于情面,怕被指责势利薄情,还要勉强维持点赞的情分。在同路中寻找朋友,已经全然失去了少女时代的纯粹,即便这样,也不会拽着从前的朋友一道行走。

分岔路口越来越多,密集到转身就失去那个人的影子。当丢失接二连三地出现,温柔道别都是奢望,但即便是不道别,也好过两人对坐,口不对心地把酒话桑麻。

我起先还会把那本她送我的画册拿出来翻一翻。

画家姓吴。吴先生画册的第六十五页上是一幅旧宅。高檐映水,斑驳亲切。我不知道吴先生,至少在昭昭给我这本画册之前,甚至在看到这本画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后来在课程里学到吴先生的作品,我才得意自己把那本厚厚的画册翻过好几遍。吴先生的其他画,我印象模糊,因为每一次我拿起那本画册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先翻到六十五页。书签一直在那个位置,所以书一打开就在那个位置,仿佛那个位置是我对吴先生画册唯一的兴趣。六十五页,常常让我想起我住过的小屋,还有昭昭住过的木头盒子,虽然画面与我们的过去相去甚远。

等我真的拥有了自己的房间,我也没有把它布置成当年我幻想的那一种,甚至在搬家的过程中还扔掉了昭昭送给我的许多物件,比如一盏黄色小台灯,一只木头小书架,一条连衣裙,一件棉布衬衫。我没有买那只兔子沙发,我开始想做我自己;但是隐约之间,我会有审美错觉——对自己的喜好追根究底,就会遇到一个身影。我刻意避开那个身影,走自以为是的路。

我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想要得到很多不能得到的东西,又因为得不到而深深痛苦。我开始晚于十点睡觉,然后晚于十二点,再然后一点,两点……再往后,就是断断续续的失眠。

偶尔,记忆中的昭昭和我一样,在失眠的岛屿上游荡着,四周是茫茫大海,一片黝黑的蓝。

大概有两年,我在每一个深夜都睁大惊恐的双眼。我睡不着觉,也不愿吃饭,开始不停往医院跑,怀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出了问题。要做某一件事的念头像保鲜膜一样把我封起来,常常令我感到窒息。偶尔,我揣摩着自己的焦虑,认为一切不过是欲望营造的罪恶。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的刚硬变成了脆弱,我的眼泪多了起来,但是我坚决不承认精神生了病,并且做到了讳疾忌医。只是,在与昭昭告别之后,在每一个抑郁到无法睡眠的夜晚,我都告诫自己,我并没有得病。我有时候因为好奇会去读一些书,然后明白正常人不要去读有关抑郁症的书籍——当一个人想要明明白白摸清楚自己症状的时候,恰恰最容易受到他人经验的启发。所以即便在看到相似的描述的时候,我仍坚信我不是。我曾经强悍地度过了少女时代,我怎么会生出脆弱的病。

这样的时候,我时常会想起昭昭,揣测究竟她是如何遗失了自己的睡眠,是否已经将那些睡眠寻找回来。我时常也把自己的痛苦放得很大,我想,一路顺利的昭昭,凭什么可以失眠,凭什么在失眠的中间还可以冲着我笑出声来。我这么想念她,愤愤不平。我懒得再去找她,我承认她就是在我看来虚伪的友谊之下隐隐厌恶的那个人,所以她渐渐成为了一个令我不愿回想的陌生人。

只是,我虽然没有找她,她却找到了我。

她给我打电话的那天,天气晴好。我走到阳台上去接电话,四面种着花草,一片生机。我闭着眼睛在花堆里,用植物的气息助眠。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夜里我只能勉强睡三四个小时。

她的声音在陌生号码的背后响起,就像是理所应当。电话打了三十七分四十九秒。这半個多小时里她讲了我所好奇的一切。其实根本用不着讲半个小时。只有两句话:她考上了研究生,她下个月准备订婚。

我可以做更详尽一点的叙述。

昭昭的一切幸运始于给我打电话的半年前。半年前她参加了研究生考试,成绩出来之后,她被录取到一家不错的医学院。于是她开始借由这个幸运的起步进一步拓宽幸运的层面,得以在一家医院实习,工作部门是检验科,给病人出片子。两个月之前,同科的大夫介绍了一个内科男医生给她认识,对方很帅。她欢喜而卑怯,因为还要上学,又没有工作。谁知道机会一拥而上地来,医院决定提前签下她。于是一周之前,她接受了内科医生的求婚。求婚来得很适宜,就在她的聘用手续全部办妥的第二天。内科医生到检验科找她,手里捧了一把红玫瑰。内科医生来接她回家订婚。

我晒着阳光闻着花香,在声线的外端游离走神的时刻,她掩饰不住喜悦,欢快地说,我们要去找你。我们去公园划船。

她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从郑州买来的那条三十块钱的牛仔裤。她说她已经胖到塞不进这条裤子了,我把裤子往身上一套,发现自己已经勉强可以说是一个瘦子。

我装作喜悦地收下了这条裤子,像很多年前的很多次,她从家里拿来不用的不穿的,用不完的穿不完的,给我。一开始我欢喜接受,到后来我就把所有的喜悦驱散,换成阴森的恶毒。其实我知道她从没有蔑视过我,只是她的单纯快乐更加衬托了我卑怯的少女时代。

我们并肩坐在堤岸上,划过船的昭昭身上滋生了许多汗液。世界很静,静到我可以听见她的毛孔微微张开,又在微风中缓缓闭合。她没有揭开帽子,我看到汗水洇出的身段出现在灰咖色头围的下沿,她抻展五根手指,把阳光叉成四束,另一只手在一个位置兴奋地画了一圈,说,他马上就给我买戒指了,我要去马尔代夫看海。她笑意盈盈,似乎从来没有在意过我的消沉;她隐藏在帽檐底下的眼角向上扬起,注视着远处的内科医生。

我的心里突然来了一阵古怪的晦涩的阴郁,我开始觉得烦躁不安,对她接下去的每一个字都没有耐性可言。我打量了她的模样,庆幸自己并不相同。

她嘴巴里吐出来的词汇被我重新组织成一种回忆,我想起了我的羡慕。我曾经羡慕她的屋子里永远都那么温暖,永远有吃不完的红豆馅小圆饼;我羡慕那屋子外面是一层又一层的书,想读什么都可以;我羡慕她被暖暖地夹在父爱与母爱两片面包里。那羡慕背后往往是我那陋居中的寒冷和寂寞。除了羡慕,还有不耐,我讨厌她絮絮叨叨讲述关于一个男人的细节,我对她不睡觉的行径隐隐带着三分烦躁,对她每一次和牌之后的得意喜悦有着浅浅而无关紧要的厌恶,心里满是对于她不断地炫耀医生未婚夫的遣词造句的腻歪,和对于她上了一个研究生就兴奋不已的反感。

我把头扭向另外一边,紧紧盯着水面。我不再说话,一个人默默眩晕。恍惚间她似乎不存在,恍惚间世界那么安静,水那么深沉,让人想要和它融为一体。

我的冷漠没有阻止她的叙述。我急于把现在时变成过去式,可是她仍然停留在现在时。我在她铺就的长长的现在时里听她讲完成时。

这几年,你一直都找不到我对吧?她在我紧闭着的嘴唇对面又一次张开口来。那两片暗紫的嘴唇忙碌不已,她没有给自己留白,只是急于填充消失的岁月。她一句接着一句,每一个字词都紧凑:我在一家精神病医院住了很久。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吃药,散步,和医生谈心。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放松的时候。有一天,医生对我说,你已经好了,可以回家了,但是我真的不想离开医院。我在那里复习考试,竟然考到了医学院的研究生。我爸妈原本都不让我出来念书的,经过这么一次,他们两个人的想法完全变了,再不勉强我做任何事,只要我活着就好,当然,是快乐地活着。我的事,他已经知道了,他说下面的人生他负责让我快乐,我觉得很幸运……

她双腿前后摆动,脚踝上的皮肤很白,比起曾经的骨瘦如柴,显得健康许多。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她的一切,以为我乐意听到那许多不关乎自己的往事。她的叙述密集而繁复,而我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在QQ的另一端叉选她闪烁的头像,别过眼睛不好奇她所经历的人生。她讲述着自己的喜悦,像从来没有经历过喜悦。她遭遇的挫折在我的眼中不值一提,她曾经的痛苦对比我的是那么的脆弱,而她竟然在爱的包裹下给我讲她的痛苦。

烈日里,我的左边有两个女孩坐在长椅上,比手画脚,谈兴很浓。她们青春正盛,无边美好。我想要看清她们的脸,但是被阳光灼烧,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空洞,如此无聊。我再一次感到了深深的落寞,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空心圆柱体。

我从她身边站起来,拍拍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就化成一束光柱,上半段白,下半段蓝,我需要勉力回收自己的余光。我从两个女孩身边走过,我压抑着不耐,她们在我的眼睛里通通变成了色块,其实我已经看不清这个世界。

有人想要拽住我,然而我没有沿着那只手臂望向那个人的脸。我脚底生风。风那么大,吹得我的脸瞬间湿了,我以为那是汗液。我把一对未婚夫妇抛在一面湖边。后来我走了长长的一段路回家,我在长久的走动中不断分析我那突如其来的痛苦是基于烦躁还是嫉妒。我逐渐平复了心境,之后,我开始有了正常人的抱歉。我想要打电话致歉。我准备拨通她的电话。等我下定决心,我收到了她发来的短信。

短信写了好长的一段,光铃声就响起五次。

那五条短信我只隐约地扫过一遍,就感受到了身体的冷硬。

我四肢麻痹,一种寒冷的东西从指间灌进来。

那信上大概写着:你有精神疾病,你要去治疗。

我第一次深刻地懂得了“久病成医”这几个字的刻毒。

我定了定神,把握紧手机的手放松,将她拉黑。

我开始倔强地想,我并没有生病。因为倔强,那两年的失眠症不知何时消失时,我沾枕即睡。当年我的身躯上爬满了抑郁症的病灶,如蛆附骨,我再次利用了自己的强悍,把它们一一抖落。

只是从此,想到昭昭,我就会惊惧后悔。我常常想念她,是真实的柔软的想念,是失去了弹性的皮筋,松弛自然的想念。我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很多年,那些回忆里重新有了少女时代的粉红,只是我们都被灰色的霾笼罩过一次,伤害过一次,我们已经融不进那粉红里了。

搬家的時候,我从房间里翻出来吴冠中的那本画册。在六十五页的书签上,我写着:你才有病,你是个神经病!那一天,我愤恨潦草地写着这样的话,准备把它快递到他们家。只是我找遍了所有的记事簿,也没有找到当年她写下的那一串地址。我恨恨地看着那幅画,从此连带恨上了画家。

我没有扔掉它们,一本画册,一条断了片毁了容的牛仔裤。

在那条牛仔裤上,我原本要画两个手牵着手的女孩,一个戴着一顶灰咖色渔夫帽,上身白T恤下身薄荷绿九分裤,穿一双鞋帮外侧有三条黑线的白色运动鞋;另一个,穿着海军蓝T恤牛仔裤小红鞋。我想把她们画成天真无邪的样子,可是她们的脸雾雾的,精神恹恹,手爱牵不牵,沉在灰蓝的底色里,淹死了一般。

责任编辑:刘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