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阶段提高农民收入若干问题研究
2017-10-17朱晓燕
朱晓燕
摘 要: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此背景下三农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问题依然突出,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及有效供给不足等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如何有效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紧迫的问题。结合新的历史阶段下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应从提升供给质量和供给效应、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好综合信息平台搭建等方面出发,形成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健康可持续增长。
关键词:新的历史阶段;农民收入;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9-0060-04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开篇便明确指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①,这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完整判断②。在新的历史阶段下,如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效解决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突出问题,无论对我国三农工作顺利开展,还是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成效
自2004年起,中央连续14年发布了以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为指向的一号文件,对如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进行重大部署。在此背景下,我国农民收入整体上保持了较好的增长趋势,2004—2016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936元增至12363元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農民收入总量稳步增长,收入来源结构稳定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整体上保持了显著的增长趋势。2016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36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6.2%,略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④,对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生活差距,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城乡经济平衡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农民收入已形成以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为主的收入来源结构⑤,四部分收入构成在这些年均有各自的变化特点及影响因素。
2.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在农民收入中占比最大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地球村、全球制造、全球商品中国制造等大环境为我国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更大的市场空间,也提供和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农民在农闲时走出农村获得较高的工资性收入提供了可能。农民工资性收入主要是农民通过向单位或者个人出售自己的体力劳动而得到的回报,每年增长幅度都很大。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资性收入由2004年的998元增长到2016年的5022元,增长约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4.41%。同时,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也逐年提升,从2004年的34%上升到2016年的40.62%⑥,并且在201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绝对额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目前已成为农民收入结构中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3.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平稳,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
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主要是指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而获得的农产品买卖收入。随着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效应的发挥,家庭经营性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中的主要部分,每年也保持着较快增长,从2004年的1746元增长到2016年的4741元,增长2.72倍,年均增长率达到8.68%。但随着经济结构及社会发展的变化,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降低,从2004年的59.45%一直下降到2016年的38.35%⑦,表明农民有了更好的收入来源,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农业的依赖性。
4.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极低,增长空间较大
党的十七大报告让“财产性收入”首次走进公众视野被大家广泛关注,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指通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⑧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每年的增长幅度远高于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但由于基数太低,到2016年财产性收入也仅达到272元,仅占农民总收入的2.20%,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的占比极低且占比变化不大。⑨农民财产性收入获取的途径和手段极其匮乏、简单,对农民总收入的增长没有起到较好的拉动作用,增长空间很大。
5.转移性收入增长幅度最大,对总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
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政府对农户的各种财政补贴。⑩随着农民增收支持政策的不断强化,“三农”投入稳步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每年也在稳步增加,年均涨幅略高于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16年,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已达到2328元,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也达到18.83%B11,这为农民总收入的增长起到很大的拉动作用。
二、新的历史阶段下促进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虽然我国农民收入在稳步增长,但与我国每年GDP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情况相比,其增长速度并不理想。前些年,我国农民收入的年增长率一直低于GDP增长率,如2003年我国GDP年增长率为10.0%,而农民收入增长率仅为4.3%。B12随着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减缓,农民收入增长率终于在2010年首次超过了GDP增长率,但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农民收入仍然很低,在新的历史阶段下促进农民增收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1.农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供给效益低下
在新的历史阶段下,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农业发展的环境、市场等条件都已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供给不适应需求的问题,农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是农业土地利用率不够高。表面上看,全国耕地复种指数较高,但从资源配置效率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耕地种植的是过剩产品,投入产出比较低。二是农产品供给效益不高。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其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逐渐从吃得饱向吃得健康、营养、安全转变,消费结构的升级对农产品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精深加工农产品少、产业链条短、产品价值低、品种不优、品牌不响的问题明显,导致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一方面低端过剩,另一方面高品质空缺,农业生产还没有真正从生产导向转向需求导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经营性收入水平的提高。endprint
2.农产品价格保护空间有限,对农民增收产生的拉动作用微弱
2004—2011年,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率逐年提高,但从2011年后,农民收入增长率开始逐年下滑,与农产品价格因素不无关系。早些年,在粮食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其他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价格,农民经营性收入随之不断增加。但目前随着国际粮食市场变化,价格出现了明显倒挂,产区价格比销区价格高,国内价格比国外价格高,导致了“国粮入库、外粮入市”,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库存逐年增加,造成很大的财政负担。同时,我国加入WTO时,为保护国内农业、维护农民利益,对农产品实施了价格补贴政策,即“黄箱政策”,但补贴不能超过8.5%,现在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已经到了“天花板”,过去依靠国家补贴农产品价格来拉动农民增收的道路显然已经行不通了。
3.农业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不高,整体素质呈结构性下降
目前,农民收入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工资性收入,且大多是农民去外地务工获得的收入,这固然会使农民获得更高的工资性收入,但也出现了对耕地种植的弱化甚至耕地荒置问题,以及由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而带来的大量留守儿童的教育荒废问题。同时,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将会对传统行业的低端就业岗位、低技能就业岗位带来巨大冲击,而新技术的应用又会创造和带动大量新的就业领域和就业形态,技术带来的颠覆和自动化还会让资本取代人工,从而导致更多低端、低技能的农民工失业。B13无论是职业农民还是农民工人,新科技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都将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农民来说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目前农业劳动力教育背景及教育理念较差,整体素质结构性下降,农村后备劳动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制约着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其基数太低,对农民总收入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在农民收入中所占份额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我国农民土地产权改革困难重重,农民被赋予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并没有充分实现,对耕地、宅基地等资产和资源的利用率较低,出租等功能也没有充分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三、新的历史阶段下提高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
1.进一步提升供给质量和效应,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与保障有效供给分不开。随着消费市场的升级和人们对绿色有机健康食品的青睐,农产品供给升级是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农产品供给的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一是统筹规划,有效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合理布局农产品种植品种,扩大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发展规模化经营,高效对接市场需求和高品质农产品质量标准,提高质量效益,保障有效供给。二是结合相关标准安排生产,向农村地区宣传农产品生产、安全等标准,把农民传统种植思维改变成现代化高标准、高质量耕种理念,并贯彻到农产品的播种、采收、包装、储藏、运输和流通加工等各个环节,做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一体化的标准控制,提升农产品供应品质,并增强农民适应市场、引领消费的意识。三是对农产品进行合理分类、分拣、分销,满足人们个性化、差异化、多元化的需求,做好农业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市场欢迎度,努力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而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
2.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的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现代产权制度,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落实集体所有权的处置功能,稳定好农户承包权的财产功能,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收益功能,逐步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格局。一是全面落实和保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权属纠纷问题,广泛深入调查,精确核准面积,并做好土地用途管制。二是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和成果应用示范,形成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扩大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应用,将其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明确农民和经营主体各自的权责利,不仅要依法保护流转土地农民的权益,也要对土地经营者的经营权合理保护。四是支持供销社、邮政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保值增值,发挥其对农民财富积累产生的乘数效应,最终实现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自身创收能力
顺应社会发展规律,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将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一是加强对教育培训重要性的宣传。农民收入的多少不仅与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有关,更与农民自身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有很大关系,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移动网络新闻、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提高农村家庭对教育的重要性和长远性的认识,提高职业教育及大学教育的比例,做好職业教育的引导和培养工作,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二是分类实施职业技能培育工作。科学遴选培训对象,对不同年龄段的从事家庭生产的职业农民、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业职业经理人、返乡创业农民等,按照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及规模的不同,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标准、培训目标、培训模块及培训课程,开展精细化教育,精准化培训,努力建成农业劳动力文化素养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并能掌握现代农业技能、具备先进经营理念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从根源上提升农民自身创造财富的能力,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endprint
4.搭建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畅通供需双方信息传递渠道
农民收入水平不高与农产品、劳动力区域内过剩、农业设备投资过大、科技成果应用不足等有很大的关系,要提高农民收入,不仅需要国家发布的一些优惠政策,还需要有相关的配套设施作支撑。一是做好综合信息平台搭建工作。联合大型专业化的互联网公司,开发出適合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平台软件,做到平台设计合理,简单高效,符合农民使用习惯,并能推送引起农民兴趣的强农惠农政策及致富信息。二是做好平台信息的发布工作。一方面搜集农产品售卖和求购信息,并通过政府影响力与电商平台,如天猫、京东商城等做好对接,发挥电商作用,为滞销或区域过剩的农产品打开销路,保证农产品的收益;另一方面把平台作为媒介桥梁,为劳动力供需双方、农业设备需求方及租赁方、科技成果需求方及提供方等传递信息,实现供求信息对称,使平台建设实用化,使用长效化。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7/0205/c1001-29059232.html,2017年2月5日。
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怎么看怎么干》,《人民日报》2017年2月6日。
③④⑥⑦⑨B11《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2017年2月28日;《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6/indexch.htm;《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5/indexch.htm。
⑤徐会奇、周建帮:《东部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与增长问题研究——以山东省为例》,《管理观察》2014年第22期。
⑧冯瑞:《我国农村地区收入结构比较分析》,《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年第4期。
⑩储昭晖、刘亮:《基于收入构成的视角浅析我国农民收入低的原因和对策》,《现代农业》2013年第1期。
B12《中国统计年鉴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B13李爽、张本波、顾严、王阳:《第四次工业革命与就业——挑战和应对》,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网站,http://www.amr.gov.cn/ghbg/shfz/201702/t20170223_31730.html,2016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瑜 言
Research on Increasing the Income of Farmers In the New Historical Stage
Zhu Xiaoyan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in China has entered a new historic stage, therefore the work concerning "Agriculture, Peasant and Countryside" will face new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At present, the sustainable growth in peasants′ incomes is deficient, and the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 between supply exceeding demand and insufficiency of effective suppl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on certain stages still exists. As a result, how to effectively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growth of income of farmers has become a very important and urgent issue. With the restrictive factors of increasing the income of farmers in the new historical stag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promoting the quality and effect of supply, of deepening the reform on rural property right system, of cultivating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and of putting up the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platform,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improve the income of farmers will be formed, and the fast,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growth of the income of farmers will be achieved.
Key words:a new historical stage; income of farmers; long-term mechanism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