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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诏除郎制度变迁探析

2017-10-11吴从祥

关键词:选官孝廉后汉书

吴从祥

(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汉代诏除郎制度变迁探析

吴从祥

(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两汉期间,诏除郎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东汉时期,君主诏除更为随意,诏除郎数量日增;诏除类型更多,诏除范围更广;诏除郎地位不断下降,升迁更为艰难。诏除任子成为君主笼络臣子的权术,考试成为选官的重要环节以及选官标准重视才能等,是导致东汉诏除郎变迁的重要原因。

汉代;选官制度;任子制;诏除郎

两汉时期,郎吏是一个数量庞大的低级官吏群体,其来源多样,有以父兄荫任为郎者,有以訾财为郎者,有举孝廉为郎者,有以军功为郎者,有迁转为郎者等。根据任子之制,以诏除为郎者,即所谓“诏除郎”[1]22。诏除郎是汉代郎吏中较为特殊的一个小群体。对于汉代郎吏,学者研究较多,但对于诏除郎,学者关注较少,在此对有汉一朝诏除郎的变迁作一简单探索,揭示其变迁的轨迹及变迁的原因。

一、诏除郎数量剧增

从现存史料来看,诏除郎始于西汉文帝时,如袁盎因兄任为中郎,周阳由以宗家任为郎等。汉代任子制是一种变相的贵族子弟世袭制。自西汉武帝时,大臣反对诏除任子的呼声日高。武帝时董仲舒上书反对诏除官员子弟为官,“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2]2512。宣帝时王吉上书,建议废除任子制,“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2]3065。以至哀帝于绥和二年(前7年)“除任子令”[2]336。虽然“除任子令也不过一纸空文罢了”[3],但毕竟多少起到了一些制约任用。由于大臣们的反对,西汉君主诏除官员子弟为郎较为慎重,诏除郎数量较为有限。据笔者统计,西汉一朝诏除郎仅24人,其中文帝时2人,武帝时7人,宣帝时3人,元帝时3人,成帝时3人,哀帝时4人,平帝时2人①本文以班固《汉书》为主要考察统计对象,因涉人物众多,故不一一标明出处及相关页码.参见:文献[2]。。

东汉时期情形则与西汉时期大相径庭。大臣反对诏除任子之声渐息,君主则多次公开下诏,诏除官员子弟为郎。建光元年(121年)二月,安帝诏“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4]232。汉献帝即位后“赐公卿以下至黄门侍郎家一人为郎”[4]367。因此,东汉诏除郎数量明显增多。据笔者统计,东汉一朝以父任诏除为郎者共达57人之多。

由于灵帝随意诏除郎吏,以至于陈蕃上书谏云:“今陛下除拜郎吏,无有休止,以一郎比一把菜耳。”[5]此足见东汉后期诏除郎的泛滥了。

此外,一人多保现象东汉远较西汉普遍。从现存史料看,西汉仅武帝时苏武兄弟三人以父任为郎①西汉前期(景帝、武帝时),不乏一人保多子为官现象,如景帝时,汲黯保弟汲仁及子汲偃为官;司马安保其昆弟十人为官;武帝时,郑当时保其昆弟六、七人为官等。这些可能与西汉前期选官制度不完善有关。西汉后期(武帝以后)这种现象较少,除苏武兄弟外,仅冯世奉保二子,一子为郎,一子为太子中庶子。。而东汉时期,一人保多子为郎者较多。

东汉时期,一人保多子为郎详情见表1:

表1 东汉一人保多子为郎一览表②表中数据皆据范晔《后汉书》统计所得,参见: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从上表可以看出,东汉自光武帝以降,君主皆好诏除官员多名子弟为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汉时期,皇帝对诏除比较慎重,少有诏除一官员多子为郎者,而东汉时期,皇帝诏除官员子弟为郎较为随意,一官员保多子为郎现象较多,这必然导致东汉诏除郎数量不断增多。

二、诏除郎类型渐多

《汉书·哀帝纪》注引《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2]337《汉书·汉黯传》注引苏林语云:“任,保举。”[2]2323《汉书·王吉传》注引张晏云:“子弟以父兄任为郎。”[2]3065西汉时期,诏除郎主要归因于父兄任职,其它来源较少。据笔者统计,西汉一朝(不含王莽时期)诏除郎者共 24人,其中周阳由以宗家为郎,淳于长以太后姊为黄门郎,义纵以姊(其姊以医幸于王太后)为郎,袁盎和杨恽皆因兄任为郎,其余 19人皆因父任为郎,约占总数八成④本文此处以班固《汉书》为主要考察统计对象,因涉及人物众多,故不一一标明出处及相关页码。参见:文献[2]。。

东汉时期,虽然众多诏除郎依然归功于其父,但众多诏除郎并非缘于其父任职(即任二千石满三年⑤任二千石满三年可保一子为郎,这是一般原则,实际上存在一些特例:如孔光仅为尚书令(千石),成帝诏除其子孔放为侍郎;桓谭父为太乐令(六百石),桓谭能以父任为郎等。),而是缘于其父其它方面的功劳。东汉诏除郎有以父军功为郎者(即功任)。如顺帝时“拜(滕抚)为九江都尉……于是东南悉平,振旅而还。以抚为左冯翊,除一子为郎”[4]1279-1280。讨贼时滕抚任九江都尉,仅比二千石,且任职未满三年,除其一子为郎,显然是对其讨贼有功的奖赏。东汉诏除郎有以父殉国为郎者(即难任)。如殇帝时,渔阳太守张显、兵马掾严授、主簿卫福以及功曹徐咸等与鲜卑战,身亡,“朝廷愍(严)授等节,诏书褒叹,厚加赏赐,各除子一人为郎中”[4]2672。严授、卫福、徐咸皆为下层官吏,朝廷诏除其子为郎,显然是对他们殉国的奖赏。再如,安帝元初二年(115年),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击畔羌于丁奚城,军败,遂殁。诏拜溥子宏、晔并为郎”[4]724。耿溥兵败,无功可言,但因阵亡殉国,故诏其二子为郎。东汉诏除郎有以父忠义为郎者。如杨震死后,“岁余,顺帝即位,樊丰、周广等诛死。震门生虞放、陈翼诣阙追讼震事。朝廷咸称其忠,乃下诏除二子为郎”[4]1767。再如,献帝时,陆康守城,不降袁术,城陷病卒,“朝廷愍其守节,拜子俊为郎中”[4]1114。东汉诏除郎有以其父与皇帝之间非凡关系为郎者。《后汉书·郑众传》:“延光中,安帝废太子(即顺帝)为济阴王。(郑)安世与太常桓焉、太仆来历等共正议谏争。及顺帝立,安世已卒,追赐钱帛,除子亮为郎。”[4]1226郑安世时为未央厩令,仅六百石,顺帝即位后诏除其子亮为郎,实出于郑安世有恩于他。再如,朱岑与光武帝有旧,其卒后光武诏其子朱晖为郎。东汉诏除郎有以外戚关系为郎者。如章帝时,马太后堂兄马严征为侍御史中丞,除子鱄为郎。马严为御史中丞,秩仅千石,其子诏除为郎,实归因于其为马太后堂兄。后马严为五官中郎将,章帝又诏除其另外三子为郎。马严多达四子为诏除郎,当与其外戚身份有关。据笔者统计,东汉以父官职为郎者29人,以父军功为郎者5人,因父殉国为郎者7人,因父忠义为郎者8人,因父与皇帝特殊关系为郎者4人,因外戚关系为郎者4人①本文此处以范晔《后汉书》为主要考察统计对象,因涉及人物众多,故不一一标明出处及相关页码。参见: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东汉时期,除了任子之外,还可任孙为郎。如黄琼任司徒,其孙黄琬“以公孙拜童子郎”[4]2040。再如,陆康破敌有功,灵帝“拜康孙尚为郎中”[4]1114。东汉后期,任家人为郎现象亦比较常见。“家人”,可能是子、孙,也可能是家庭的其它成员。如灵帝“拜胡广家一人为郎中”[4]1511。张奂、皇甫嵩、段熲皆因军功而任其家人一人为郎。张显殉国而任其家人二人为郎,胡爽守节而任其家人一人为郎。

东汉官员任家人为郎详情见表2:

表2 东汉官员任家人为郎一览表②表中数据皆据范晔《后汉书》统计所得。参见: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汉时期,诏除郎多缘于父兄任职,其它来源较少。到了东汉时期,诏除种类更多,军功、殉国、忠义等,都可成为诏除其子为郎的理由;诏除对象也更广,除了子侄之外,家人亦可诏除为郎。

三、诏除郎地位日降

有汉一朝,除郎途径多元,有孝廉郎、诏除郎、訾财郎等。从现存西汉选官史料来看,在地位和升迁等方面,西汉各类郎吏并无明显区别。到了东汉时期,举孝廉成为“除郎之最主要途径”“署郎之正途”[6],其地位明显高于诏除郎等,其升迁机会明显多于、优于诏除郎等。

东汉时期,孝廉郎升迁,往往拜四百石至千石的长、令、相等。章帝建初元年(76年)“夏五月辛酉,初举孝廉郎中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4]134。和帝永元七年(95年)四月“诏曰:‘……是以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①阎步克先生认为:“由‘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句可知,这次选拔郎官,亦仅限于孝廉郎。”此说可信,本文从之。参见:文献[1]:23。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长、相。”[4]180安帝元初六年(119年)“诏三府选掾属高第,能惠利牧养者各五人,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郎宽博有谋,清白行高者五十人,出补令、长、相、尉”。[4]229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东汉时期,诏除郎则只能升迁为三、四百石的丞、尉等。和帝永元元年(107年)“初令郎官诏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为真。”[4]168可见,从升迁任职来看,诏除郎地位明显低于孝廉郎。

东汉时期,诏除郎为官机会明显少于孝廉郎。东汉时期,孝廉郎成为各类官吏的主要来源,各种职官常选孝廉郎为之。《后汉书·百官志二》注引应劭《汉官名秩》:“(陵园)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4]3574又注引《汉官》:羽林左监“孝廉郎作。”[4]3576《后汉书·和帝纪》注引《十三州志》:“谒者,秦官也。员七十人,皆选孝廉年未五十,晓解摈赞者。……岁尽,拜县令、长史,及都官府丞、长史。”[4]180《太平御览》卷二二九引应劭《汉官仪》:太官丞“四人,郡孝廉年五十,清修聪明者,光禄上名,乃召拜,皆秩四百石,三岁为令”[7]。这些职官皆由孝廉郎任之,皆与诏除郎无关。可见,诏除郎为官的机会少于孝廉郎。诏除郎偶尔有特赐升迁机会,但要求也较高。顺帝阳嘉元年(132年)“令诸以诏除为郎,年四十以上课试如孝廉科者,得参廉选,岁举一人”[4]261。可见诏除郎升迁要求与孝廉郎一样,并没有丝毫照顾,并且名额很少。正因如此,有能力者往往辞诏除郎而于州郡参选孝廉。《隶释》卷七《轻骑将军冯绲碑》:“弱冠,诏除郎。还更仕郡,历诸曹史、督邮、主簿、五官掾、功曹。举孝廉,除右郎中,蜀郡广都长。”[8]如果冯绲一直任诏除郎,可能不会有如此通达的仕途了。

从诏除郎升迁到高官(二千石)的数量来看,西汉与东汉有较大差距。西汉时期,数量众多的诏除郎升至高官。如上所说,西汉诏除郎24人,据笔者统计,其中升至三公者2人,为二千石者14人,千石以下2人,升迁不明者6人②本文此处以班固《汉书》为主要考察统计对象,因涉及人物众多,故不一一标明出处及相关页码。参见:文献[2]。。可见,西汉诏除郎有近六成升迁至高官。

东汉时期,诏除郎地位低于孝廉郎,少有升至高官者。如上所说,东汉诏除郎 57人,其中升至三公者2人,为二千石者12人,千石以下2人,升迁不明者41人③本文此处以范晔《后汉书》为主要考察统计对象,因涉及人物众多,故不一一标明出处及相关页码。参见: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不详”者往往是平凡之辈,故史籍对其生平事迹无所记载。西汉诏除郎不详者,仅占四分之一,而东汉不详者高达七成以上。西汉诏除郎升至二千石者近六成,而东汉诏除郎升至二千石者仅二成。由此可见,东汉诏除郎升迁更难,升至高官机会较少。

四、诏除郎制度变迁原因

以上对汉代诏除郎的变迁作了简要概说,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变化呢?

(一)西汉诏除任子重在维护高官特权,东汉诏除任子则成为君主笼络臣子的权术

汉代任子制是照顾和笼络官僚的一种变相的贵族子弟世袭制,“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官僚新贵的既得利益和特权”[9]。这一倾向在西汉时表现得特别明显。从上文《西汉诏除郎来源一览表》可以看出,西汉24名诏除郎有21名是缘于父兄任职,比例高达八成,例外情况极少。到了东汉时期,缘于其父任职为诏除郎者仅占总数一半,另外半数源于其它原因,如军功、殉国、忠义等。由此可见,到了东汉时期,诏除任子逐渐成为一种政治权术。皇帝可以用它来照顾自己亲友,回报有恩于己者,可以用它来奖励军功,褒奖忠义等。这不仅导致诏除类型增多,也必然导致诏除郎数量的增多。诏除郎依赖于父兄入仕,其自身才学和能力多不高,往往无法很好地承担治国治民等重任。这些导致君主往往不重用诏除郎,而重视以自身能力脱颖而出的孝廉郎。一句话,君主广诏除而不重用,必然导致诏除郎日益泛滥而低贱。

(二)西汉选官重举荐,东汉选官重考察、考试

西汉选官,多以举荐为主,很少加以考察、考试等。到了东汉时期,选官制度日益严密,考察和考试逐渐成为选官必不可少的环节。

《后汉书·百官一》注引应劭《汉官仪》:“世祖诏:……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覆,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4]3559“授试以职”,便是对所举荐士人的能力进行考察。后和帝又重申这一原则。和帝永元五年(93年)三月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而郡国举吏,不加简择,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又德行尤异,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4]176“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表明,大多被举荐者要经过“试职”。

不仅如此,东汉时期,考试制度逐渐渗透于选官制度之中。《后汉书·百官志三》注引《决录注》:“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4]3598《初学记》卷十一引《汉官》云:“尚书郎初从三署郎选诣尚书台试。每一郎缺则试五人,先试笺奏。”[10]自西汉以来,尚书郎是由尚书令史依资历补之,东汉光武帝改用孝廉郎,并且需经过考试,择优选用。阳嘉新制使考试成为人才选用必不可少的环节。左雄上书谏曰:“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诏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4]2020此议虽然遭到胡广、张盛等大量官员反对,但依然得以认真执行。

试职和考试等措施的实行,使得选官制度更为完善。依父、兄之官职为郎者,虽并非都是平庸之人,但大多如此。他们往往无法通过这些考试,自然不会予以任用,更不用说升到高官了。

(三)西汉选官重名声,东汉选官重才能

西汉察举制度重视名声,故滋生了许多盗名现象。东汉光武帝以降,才能逐渐成为选官的重要准则。如上所说,光武帝曾对举子“授试以职”。“授试以职”,“意谓对秀孝,举主应先委以一定职务,使之由此‘便习官事’,或由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可举至中央。”[1]44-45这实际上是对举子实际为官能力的考核。章帝建初元年诏云:“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4]133章帝批判察举“既非能显”,表明其选官重在“能显”。顺帝时,左雄上书,建议所有举子“皆先诏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4]2020。“练其虚实,以观异能”实乃对举子才能的考核。这一建议后来被立为选官规则,得以认真执行。顺帝阳嘉元年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4]261。这些表明,吏能、才能成为选官的重要准则。选官准则的变化,使得依赖于先人之功而无多少实际才能的诏除郎仕途日塞,地位日渐边缘化。

综上所述,两汉时期,诏除郎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东汉时期,君主诏除更为随意,诏除郎数量日增;诏除类型更多,诏除范围更广;诏除郎地位不断下降,升迁更为艰难。诏除任子成为君主笼络臣子的权术,考试成为选官的重要环节以及选官标准的变化等,是导致东汉诏除郎变迁的重要原因。

[1]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219.

[4]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5] 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6:807.

[6] 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C] // 严耕望. 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下)[M].北京:中华书局,2006:317.

[7] 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1090.

[8] 洪适.隶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6:86.

[9] 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M].济南:齐鲁书社,1985:345.

[10] 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269.

Abstract: A series of changes of Zhao Chu Lang system occurred in the Western and Eastern Han Dynasties.The number of Zhao Chu Lang increased for the Emperors appointed casually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The mode of selecting Zhao Chu Lang varied as well and the scope of selection was even more extensive so that the status of Zhao Chu Lang become humbler and humbler. The promotion of Zhao Chu Lang turned to be more difficult than ever. The strict system of official selection becomes a power tactics by the emperor to draw over the officials. The important reason why the system of Zhao Chu Lang varied results from the significant link to select officials by examination and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talents as criterion of official-selection.

Key words: Han Dynasty; Official- selecting System; Institution of Official Appointment; Zhao Chu Lang

(编辑:朱青海)

Analysis on Evolution of Zhao Chu Lang System in the Han Dynasty

WU Congxiang
(Literature Colleg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China 230601)

K234

A

1674-3555(2017)05-0069-06

10.3875/j.issn.1674-3555.2017.05.011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2016-10-07

吴从祥(1973- ),男,江西九江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与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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