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意识”核心素养视角下的《经济生活》校本化开发
2017-09-30刘少兵
刘少兵
【摘要】本文站在高中政治學科“法治意识”核心素养视角,先梳理了书中涉法知识,然后从明确指导思想、理顺法律法规、拓展涉法知识、补充涉法教学素材及评价等方面,思考和探索了如何进行《经济生活》校本化开发。
【关键词】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经济生活;校本化开发
【中图分类号】G633.5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5-0061-02
《经济生活》是高中政治四个必修模块之一,包括“生活与消费”等四个单元内容。在《经济生活》教学中,会涉及到法律知识,我们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培养学生法治意识。但是,从核心素养的要求来看,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明显地表现在教材内容方面。因此,通过《经济生活》校本化开发,才能切实落实四大核心素养之一——“法治意识”。
一、《经济生活》涉法知识点汇总
第一单元:生活与消费。第一至第三课中除了“相关链接”栏目有假币的知识,正文中没有涉及法律知识。
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四课:各种所有制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同等受法律保护,依法监管。第五课:1.公司依法设立,法定的公司形式,公司股东遵守法律法规。2.企业违法受到法律制裁。3.企业按法定程序破产结算。4.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链接”中有《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六课:没有涉及法律知识。
第三单元:收入与分配。第七课: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第八课:1.有税必有法。2.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相关链接”中有我国刑法关于欠税、骗税、抗税的处罚规定。
第四单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九课:1.市场规则(包括法律法规形式)。2.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3.经济活动参与者必须学法尊法守法用法。4.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第十课:没有涉及法律知识。第十一课:世贸组织基本原则。
综合看,《经济生活》各个单元与课中直接涉及的法律知识很不平衡,共十一课中有五课没有涉及法律知识,而且知识点相当少,文字篇幅也相当短小,课程标准与教学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也很少,明显与培养“法治意识”核心素养不匹配,加强校本化开发势在必然。
二、“法治意识”视野下的《经济生活》校本化开发
(一)明确指导思想
依据高中政治课程标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及考试说明,在完成基本教学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落实高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
(二)理顺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经济生活》的教材体系,校本化开发时可以参照下列法律:
第一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第二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储蓄管理条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法等。
第三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第四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试行)、反垄断法、反倾销条例、对外贸易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另外,可以灵活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法律条文。
(三)拓展涉法知识点
第一课:1.商品——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2.货币——依法打击假币;3.外汇——依法管理外汇。
第二课:价格——依法加强物价管理。
第三课:消费——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六课:1.储蓄存款——依法加强储蓄管理;2.股票、债券——依法加强金融监管。
第八课:1.财政——依法加强财政预算;2.税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
第十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十一课: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反垄断、反倾销、反贸易壁垒。
(四)补充涉法教学素材
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既要依托《经济生活》的理论知识与相关法律条文,也需要开发典型的、具体的涉法教学素材,做到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具体材料,学以致用。当然,教学素材的收集与开发,应该由师生共同完成,教师不能过度参与,更不能越俎代庖。以下列举两个案例。
【案例1】 教师选材:微商“减肥药”引热议
日前,江苏警方破获了一起大型减肥药制假案件,在丰县一个破旧的农家院里,生产出“德国进口”、自创标签、含有大量西布曲明的减肥药,销往全国20余个省份,而他们的主要销售途径就是微商。苏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办案民警向媒体披露,减肥假药的暴利令警方也感到震惊。
运用商品与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回答:
(1)材料中的“减肥药”是不是商品?为什么?
(2)市场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此类“减肥药”对市场经济发展会带来什么影响?如何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减肥药”行为?
【案例2】 学生选材:关于“偷税”状况的社会调查
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本区域范围内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偷税”情况的社会调查,并收集和整理资料,撰写一份调查报告,运用财政、收税与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分析存在“偷税”行为的原因及其危害,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该活动建立在学生的社会实践基础上,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学生的调查报告也可以作为教学素材。
(五)校本化开发之评价
(1)处理好与课程标准的关系。核心素养的提出,为深化课程改革指明了新方向,而高中政治课程标准、教学指导意见等没有及时进行调整,因此,校本化开发过程中,既要紧密结合课程标准,又要适当创新。
(2)处理好与教学计划的关系。由于落实“法治意识”等核心素养的需要,教学进度与原先教学计划、课程安排会产生一定冲突,因此,需要妥当处理好两者关系。
(3)处理好与教材内容的关系。因为高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明确化,原有教材内容还难以及时调整,所以,为了培养学生法治意识,需要以教材内容为基础,适当添补法治内容与素材。
(4)处理好与相关法律的关系。传统教学中,也会涉及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但是往往对具体法律及条文的认知比较模糊,而从核心素养层面看,校本化开发中要能够提供明晰的法律依据。
(5)处理好与学生生活体验的关系。培养学生法治意识,不能“高大空”,要与学生生活建立密切联系,关注学生生活积累与法律基础,考虑学生兴趣倾向,做到有的放矢。
(6)处理好与问题创设的关系。校本化开发不能只有涉法知识与素材,还需要结合相关案例,创设好情景问题,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在思考、实践、研究中养成法治意识。
参考文献
[1]肖昌斌.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有益探索[J].湖北教育:教育教学,2014(6):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