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剖析
2017-09-27黄期英
黄期英
【摘要】小学语文高年级的教学与学生的生活之间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从阐述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必要性入手,对于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要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小学语文 ; 生活化 ;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36-0193-01
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需要教师掌握有效的教学方法,在这一过程中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由于能够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且能够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因此可以期待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必要性
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有着很高的必要性,以下从提升学生语文学习能力、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升等方面出发,对于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1.提升学生语文学习能力
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可以有效的提升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众所周知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本身属于教学过程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教学手段。其次,生活化教学法由于能够让学生在接受语文文化熏陶的同时更好地对于生活中的的人文环境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因此有利于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学习语文知识。与此同时,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还能够促进小学生进一步的升华自身的情感,因此对于提高小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
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可以切实的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常来说生活化教学法算是小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最喜欢并且也是最容易接受的一种教育方法。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将语文课本中具有典型的人物形象和曲折的故事情节穿插于学生的日常生活案例中,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将生活与课文进行联系。与此同时,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还能够让学生学到大量的新词和优美的语句,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从而能够起到培养学生的良好思维品质并且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水平的效果。
3.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升
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能够顺利的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与全面发展。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本质上是为了能够扩大学生的语文方面的知识面,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的促进学生的智力全面发展。其次,生活化教学法的应用能够进一步的促进学生智力的全面发育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从而人能够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打下极为坚实的基础。
二、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要点
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包括了诸多要点,以下从改善教学理念、增强师生互动、优化课堂氛围等方面出发,对于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要点进行了分析。
1.改善教学理念
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首先需要教师进一步改善自身的教学理念。小学语文教师在改善教学理念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对坚持从自身做起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的地改善教育理念,从而能够在创新教育方式的同时更好地提高生活化教学法实效性教育能力。其次,小学语文教师在改善教学理念的过程中还应当着眼于引导学生用创新的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全面推广实践生活的素质教育,从而能够在充肯定了学生个性发展的同时让学生们在生活中体察到语文学习的精髓之处。
2.增强师生互动
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需要教师着眼于增强师生间的互动。小学语文教师在增强师生互动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在进行小学语文教学的同时对于学生的语文学习给予更多的积极性、肯定性鼓励。其次,小学语文教师在增强师生互动的过程中还应当将语文生活化教学法培养与语文教学内容进行有机结合。与此同时,小学语文教师在增强师生互动的过程中还应当努力引导学生在语文生活化教学法的感性框架下进行问题分析,从而能够提升学生语文学习的主动性和合作能力。
3.优化课堂氛围
小学语文高年级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法应用的关键在于优化课堂上的教学氛围。小学语文教师在优化课堂氛围的过程中应当以加强师生间互动的形式来让学生灵活地将所学知识进行应用,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提高学生对于语文问题的理解能力和解决能力。其次,小学语文教师在优化课堂氛围的过程中还应当注重语文生活化教学法的形成培养,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联系语文教学理念来进行生活实际的教化,提升学生视野和文学素养的同时,更好地提升学生掌握语文知识核心内涵的能力。
三、结束语
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已经具有了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小學语文教师通过采取具有针对性、富含生活气息的教学方法就往往能够带来很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赵丽.问题教学法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J].黑龙江教育:小学,2014,3(10):45-47
[2]张力秦.快乐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4,4(09):71-73
[3]朱慧琴.开放式教学法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学周刊,2012,6(11):98-1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