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国际合作办学中的学分互认制度机制
2017-09-27胡迪
胡迪
【摘要】高等院校从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需求和国际化发展战略出发,均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办学的学分互认制度和机制建设。高校国际合作办学平台为学分互认机制建设与研究提供了可能,也体现了高等教育国际化和终身学习的要求,符合教育“以人为本”的本质和受众的需求。在实践中,以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为载体剖析专业课程的学分互认机制,通过对高校国际合作办学中的学分互认制度的内涵、现状,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目前高校国际合作办学中学分互认机制进行分析。
【关键词】高等院校;国际合作办学;学分互认
【中图分类号】G717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高等教育走国际化培养的道路已是大势所趋,如何使高等教育具有国际化办学视野,如何构建高等教育开放办学体系是很多高校高度重视的新课题。因而,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带动培养模式、培养过程以及评估评价考核等方面的改革是高等院校需要认真研究并实践的内容。
二、高校国际合作办学中学分互认的内涵
学分互认是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适应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学分制改革的发展趋势而实施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互认又被称为学分互换,是指不同高校之间通过签订校际合作协议和学分互认协议,允许双方学校的学生前往对方学校交换学习,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可换算成本校课程的学分。这表明双方高校的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学习本校的课程来获得相应的学分,也可以通过学分互认协议中规定的交换学校开设的课程来获得学分,只要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并且通过本校课程认定,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就可被认可。广义的学分互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大学内部的学分互认,即学生在一所大学中转系或转专业时,原来已经修读课程的学分可以转换为现在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第二,大学间的学分互认,即要大学之间通过学分互认协议,实现双方高校学分的相互认定;第三,地区性的学分互认:是指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教育机构之间所修习的学分可以相互认定;第四,国际间的学分互认,即学生在不同国家间的交换学习、继续深造等需要用到的学分认定。
高校之间学分互认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学分认定,校际之间实行学分认定是学分互认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学分互认最终想要实现的目标。学分认定的推广应用旨在实现高校之间的课程互选、学术交流,促进校际优质资源共享和 合作高校的共同进步,继而通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推动整个世界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
三、高校国际合作办学中学分互认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学分制度的差异。不同高校之间培养体系存在差异,学分计量方法不同,学习时间不等,造成了学位制度上的差异。而由于各高校只具备自身的评价体系,在转换学分、认可学位方面,高校之间没有统一的政策或协议支持,导致对学生的课业评价缺乏统一的标准,最终造成课程之间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及连贯性。而在学分和学位的互认上,需要解决一些诸如学时、学习内容、学习效果等一些具体的问题。否则即会因为存在学位制度方面的差异,而造成学分、学位互认的风险。
教学质量及声望的差异。对于同一专业或学科的教学,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高校都存在着质量、声望等多方面的差异。而正是由于社会媒体对大学或学科介绍及排名的大力报道,加之社会民众及一般招聘单位对高校及学科的不了解,只着眼于媒体报道,于是招聘企业等一般社会单位在招聘人才或核对应聘者学位或专业信息时,则会重点关注学生的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因此,一个学生去合作院校就读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或学位认可,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高校和学科的教学质量及声望存在差异,影响了用人单位对该校学位证的认可度。
认证制度的差异。在对学习者所获的学分或学位进行认证时,存在着不同的认证制度。不同的认证制度对学分、学位互认的流程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对学分、学位互认的结果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就国际合作办学而言,国家与国家之间会签订学位互认的相关政策。如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有签订学历学位互认政策,即“中国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学历学位互认的政策等”,目前主要有我国教育涉外服务与管理丛书编委会编写的《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汇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该书编辑了中国与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大洋洲39个国家签署的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
四、完善高校国际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机制的建议
国家之间明确学分互认标准。在国际层面制定相应学科或专业的学分、学位互认标准,形成统一的课程目录,同时统一学分的内涵和计算方法,即将1个学分所应有的学时数和授课效果等具体内容进行标准化规定,对获得学分的参考系统和标准进行一一罗列,同时对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等学位的要求进行明晰规定。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第27届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关于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资格的建议书》。这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也加快了国际间学历学位互认的进程。把文凭、学历与学位的相互承认作为加强各国高等教育合作,推进欧洲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得到了欧洲和国际组织的广泛支持和关注,主要的推动机构有: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欧盟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认证与互认标准上,主要有三种形式:专业协会认证、专门职能机构认证和教育部主导式认证。
校际之间严格执行学分互认标准。首先,从机构设置上而言,“学分互认是一个机制群,其操作流程涵盖了三个机构,分别是各学校教务处、学院及校际合作办学事务处理最高机构”,并且校际合作办学事务处理最高机构的“职能是课程评审、教学监督、课程赋分、学分分配、认定、信息发布等;下设教学监督办、协调咨询办、课程规划办、收费办”。其次,从制度建设方面而言,高校之间需要建立配套的合作协议机制、课程规划机制、选课机制、学分评定机制、课程学分质量监督机制、学分互认协调咨询机制、网络服务机制、学分互认的后勤保障机制。最后,课程规划机制方面,即是制定标准课程,规划学生学习的相应学科及课程等内容。选课机制则是指导学生严格选修合适的课程。学分评定机制则是明确定义一个学分的课时,并使学位标准透明化,即通过比对专业培养目标、主干学科名称、主要课程内容、学分设置、课程结构比例、学生考核机制等情况,制定明确的学分、学位互认规定,按照规定的具体标准进行操作。课程学分质量监督机制则是对学生获得学分的情况严格规定并把关。学分互认协调咨询机制、网络服务机制以及学分互认的后勤保障机制都是为配合开展学分互认工作所服务的,方便学生和老师查询学分互认的情况。
加强政策导向及宣传。加强政策的导向及宣传,是为了学生在获得某门课程学分或专业学位的同时,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在推动学分、学位互认方面,除了需要各高校的不懈努力之外,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拟订学分、学位互认的指导性文件、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政府的功能是管理学分互认系统,管理包含法制法规和政策方面,也包括技术和服务层面,建立管理机构,制定运行规则。在建立了相关法制规章的基础之上,完善落实学分、学位的认定、评估、转换工作。韩国教育发展研究院和教育部有关专家,共同合作开发了标准化的课程体系,建立“學分银行”体系(ACBS),其认可学习者在国内外的各种学习经历,当学习者积累了足够受ACBS认证的学分之后,就可以向“学分银行”申请大专或学士学位。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通过国际合作办学积极引入了先进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吸收并创新。通过在办学理念、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国际接轨,进行本土化探索,创新了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学分互认促使受教育者共享国外大学的教育资源,为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学分互认作为国内外大学校际交流的关键媒介,成为推动国际教育交流的重要手段,意味着新的教育合作交流模式的产生。学分互认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理念,可以搭起校际之间的专业共建平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习发展空间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服务,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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