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支持分析
2017-09-22黄书慧石小亮蒋雨琦
黄书慧++石小亮++蒋雨琦
摘要:以辽宁省为背景,调查了丹东市各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现状,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善县域金融支持集体林权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抵押贷款;丹东市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6024403
1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水平不断增加,但随之带来了森林覆盖率低、森林资源贫乏、人均资源拥有量减少、城乡差距明显等问题。对此国家实施了林权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政策,以解决农民贷款困难、经融机构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但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林权抵押范围狭隘、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落实困难等问题,亟需解决。
丹东市是辽宁省林业覆盖面积较多的城市,因响应国家号召、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等目的,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之一,于2005年推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6年末已形成了一定规模。为了解金融机构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资金支持情况,研究对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金融机构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资金支持呈现保险保障不完善、金融机构相关方面产品单一、贷后监管困难、相关手续复杂等状态,导致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实施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应加大力度以改善。
2林权抵押贷款
2.1林权抵押贷款的含义
所谓林权抵押贷款是指森林、林地的合法所有人,依照《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森林、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并获取一定金额的一种新型贷款方式。
2.2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
并不是拥有林地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国家规定申请此贷款需满足相应要求。林业企业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包括:首先,个人所用的林地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相关证件齐全,如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必需证件;其次,要进行抵押,且抵押的林地要有固定的经济收益,利用林地是合法的经济活动;再次,对于林地资源拥有者的品质方面也有相应的要求,林地所有人要有良好的品质,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不逃税漏税,相关的财务指标都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重要的是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按时偿还本金利息;最后,金融机构有可能存在其他各种要求,还需满足金融机构提出的各种条件。综上,只有上述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才可获得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的资格。
3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情况及其特征
3.1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情况
从总体上看,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虽然在表面上解決了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业务狭隘等问题,但实际上,开展林权贷款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相对于大户林农来说,小户林农申请林权抵押贷款较难,就算申请成功,获得的贷款资金也相对偏少。对银行来说,更愿意将资金借贷给经济实力较高的客户群体,这样会增加其保障性,同时银行认为很多小额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难度大,也易逾期,因此很多银行选择将贷款借贷给大户林农、林企。对于林业企业来说,想要利用其赚取利润需要花费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时间,因为林木生长需要时间,但银行的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有可能导致林户在贷款到期的时候没法还款。对于银行来说,风险较大。银行对林权融资贷款方面最大的困难在于程序上要对林权“确权”,林权证、公司营业执照、林权抵押贷款协议书、林权抵押合同、森林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等缺一不可。截至2009年,丹东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2亿元,位居辽宁全省首位。
3.2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的特征
通过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现状的调查,发现丹东市开展的农信社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有着以下特征。
①林农一般都是根据《林权证》所记载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向银行贷款,且银行接受此类凭证作为抵押物。②成功贷款的对象大都是以承包、租赁、合作方式投资造林的经营大户和木材加工企业,几乎不存在以林农个人经营自有林地为贷款对象。③由于林木生长需要的时间长且种类较多,因此一般情况下只有生长较快的林木资源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④林农向银行到款时,贷款金额受到很多方面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办理的业务员可根据经验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情况下按每亩从投入到产出所需全部资金的60%~70%算贷款额度。⑤银行出于安全考虑规定贷款期限不可太长,一般不得超五年,具体时间的确定一般根据林木生产周期、林木长势、林地使用期限等因素。⑥办理解押手续被放在前面,即林农需先办理解押手续再向银行还款,这导致银行存在些许的风险,与常理不符。⑦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的保险作为支撑林木抵押贷款顺利安全实施的保障,且尚无财政贴息。上述特征反应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问题。
4金融资金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通过丹东市案例分析了林权贷款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金融资金支持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由于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还不完善,许多银行还未授权基层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集体林权改革尚处于初级阶段,改革效果不明显,各金融机构对此项业务处于观察阶段,因此金融机构对集体林权改革的态度并不明确,导致集体林权改革执行起来越发困难。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缺少风险补救保障如保险,向银行借贷的难度增大。金融机构同样因为林木资产保险不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过大且缺乏补救措施,因此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并不明显,趋于日渐低下的情况。林木资源存在的风险主要有森林盗伐和火灾,且林业产业的相关保险具有成本高、风险大、赔付金额大、高保额等特征,如没有相关扶持政策,保险公司一般不愿参与,林权抵押贷款缺少风险保障,银行机构对此仍有很大顾虑。
金融机构出于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困难、林木的价格波动较大等因素的考虑贷后监管难,抵押物容易缺失。大多数被抵押的林木资源都在偏远的农村或者是郊区,而金融机构却在繁华的市中心,距离远,交通不便成为很大阻碍因素,对于抵押的林木资源,金融机构无法很好地监督管理,许多意外情况无法避免。另外,所有物品的市场都存在一定的波动不便于预测,或因供求原因或因国家政策问题,林木市场也是相同,如果价格波动过大,给金融机构带来暴利或特别大的损失,风险性太大。林木转让是一个长时间过程,需要合适的买家、合理的价格,但即使具备上述条件,如面临经营户违约的情况,就需要增加成本去雇佣人员对林木资源进行看管,这样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还增加了此项业务的风险性,得不偿失。endprint
相关的环境设备落后,体系不健全以及林权评估体系及林业资源流转平台建设滞后,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导致集体林权改革制度发展并不理想。以丹东市为例,目前丹东市的评估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员较少,无法在短时间内准确地对林木资产做出价值评估;其次,收集和发布林权流转交易信息不健全,交易活动没有固定的场所;缺乏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如当到贷款期限又无力偿还时应怎样流转。
农民接受知识少,经济收入不稳定,单户林农贷款积极性不高。丹东市首次开展林权改革工作后,平均每户年收入仅4000元左右,如果农户出外打工,年收入将远超4000元。不少农民觉得林权抵押虽然可以为家庭带来收益,但所需要时间过长、投入精力也较多、得到的收益并不稳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改变,如果只靠林木资源生活,农民生活并不很富裕。但几年来出现的打工潮深得农民心,打工可以只靠体力赚取可观收入,赚钱速度快,因此对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对林户来说,如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且家庭经济收入并不可观情况下,还款会存在一定问题。在贷款到期时,农户需要在还款后才可办理解押业务,但对林户来说,只有将贷款投入生产才可获取经济收入将贷款还清,在没有解押情况下,林户可对林木资源进行砍伐变卖,循环导致贷款人还款困难、银行收回资金也相对困难,增加了双方的风险,偏离互利共赢的基本目标。
5改善金融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金支持的建议
分析金融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金支持的现状及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意见。由于并不是所有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等相关方面业务,即使开展了此项业务,对于大多数林户来说想要申请成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规定对此项业务的相关手续比较复杂,这对于改革发展产生了阻碍。针对上述现象,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国家应该号召、拓宽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面,加大对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方面的业务开展。并且提高各金融机构、农民及相关产业对林权抵押贷款的了解程度、重视程度等,同时将相关事宜规范化、明确化。
其次,银行出于降低风险的意识,不予办理缺少保障的集体林权改革业务。由于森林、林地等产业风险较大,容易因为火灾,旱涝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承担如此大的风险而接受此改革,因此相关机构应尽快建立完善林业保险体系。同时保险机构可注重总结各个森林保险试点成功失败的经验,积极开办森林资产保险险种,并根据林业生产特点研究設计相关可行的险种、投保办法,并适当简化手续等,切实为林业生产开辟抵御风险的途径。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应进一步推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充分调动林农参保的积极性。
再次,金融机构业务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单一的业务现状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以及人民需求。在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方面,可以利用合理的抵押物以代替或减少相关程序,以减轻人们以及金融机构的压力增加办理的积极性。也可通过舆论,加强宣传等方式方法。改善林权改革制度是政府职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政府部门需要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步伐。可加强宣传、监督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林农贷款贴息、建林业融资担保公司等;推行新的辅助政策,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营造有利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良好环境。
最后,协调和管理很重要。对金融机构来说,只有各部门完美配合,才会使公司正常经营并赚取利润,同样对林权抵押贷款涉及到的各单位来说,这个理论也成立。就政府、金融机构、林户三者来说,政府处于主导地位,要使改革顺利进行就需政府大力宣传,让金融机构和百姓了解这项业务的好处,且政府还需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提高人民积极性。对金融机构来说,金融机构应全力配合,对于特殊情况,金融机构可与相关部门协调,保证双方利益。对百姓来说,多数人民愿意相信国家,对国家出台的政策,大家都是以积极态度面对。因此,只要政府起到领导作用,帮助协调管理,对改革一定会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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