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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教学观下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有效性探析

2017-09-22周丽

江苏教育研究 2017年21期
关键词:人本主义经济法有效性

周丽

摘要:传统的经济学教学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要求,教师要确立人本主义教学理念,依据学生学习的现状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的方式方法以及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开展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让每位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在理解知识的同时,能锻炼思维能力、强化学生的价值观,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最终达到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

关键词:人本主义;经济法;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7/08C-0056-05

職业院校的学生往往具有学习基础薄弱、自控力不足、自卑心理严重、上进心不强等特点,而经济法这门课程法律条文较多,实践性很强,课程相对枯燥。职业院校的学生要想学好经济法这门课程绝非易事。运用人本主义教学观的相关理论来指导经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人本主义教学观概述

人本主义教学观是随着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兴起产生的,其教学观的出发点就是人本主义心理学所主张的基本理论。

以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为依托,形成一股从人本主义心理的角度抨击传统教育的新的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的教育思潮, 而人本主义教学观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人本主义教学观依据学生自身的发展特点,主张“以人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它认为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学生是有感情、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学生是不断发展的个体。

人本主义教学观倡导“自由学习”“非指导教学”“自我指导的学习”等观点。人本主义教学观提倡让学生学会学习、促进学生个人成长,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让学生能更有效地应付社会变动带来的严峻挑战。

人本主义教学观认为教学中的以人为本,实质上就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设计组织教学活动,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努力使每一位学生能够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佳状态,努力使课堂成为实现学生生命价值的重要场所。

在此基础上,人本主义教学观提出了人本主义的教育目标:应当培养能够适应变化的,知道如何学习的、个性充分发展的人。这个教育目标是人本主义教学观的核心思想,它包含了知识和认知能力的发展,也包含了情感目标方面的发展。换句话说,它倡导教育是知识、认知、情感三方面的结合。

二、职业学校经济法教学现状分析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还是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新知识。教师虽然偶尔使用PPT教学,但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程度不高,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现代信息化手段还没有得到更多的应用。为充分了解学生的经济法学习状况,笔者面向本校五年制会计专业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开展了“经济法课程学生学习现状课堂教学反馈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学生学习的目的、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1]

(一)学生主观能动性有待进一步发挥

以教师讲授为主,采用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兴趣的培养。调查显示:对经济法学习很感兴趣的学生占5.7%,感兴趣的占15.2%,对经济法不太感兴趣的占57.6%,对经济法学习很不感兴趣的占21.5%。经常预习的占10.4%,有时预习的占20.3%,偶尔预习的占43.5%,从不预习的占25.8%。课上主动经常回答问题的占12.6%,有时主动回答问题的34.6%,偶尔主动回答问题的占44.2%,从不主动回答问题的占8.6%。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方法过于单一,以理论讲授为主,使得学生的个性和主动性难以得到发挥。同时由于教师缺乏专业实践的机会,很难做到因材施教,无暇顾及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主动性发挥,更忽视学生在经济法方面的兴趣培养问题。学生一旦缺乏兴趣,课堂也会昏昏欲睡,达不到教学目标的要求。

(二)教师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专业素养的高低决定着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调查显示:大部分经济法老师专业知识扎实,但缺乏经济学知识的占比61.3%;大部分经济法老师专业知识扎实,但缺乏管理学等知识的占比14.7%;大部分经济法老师专业知识扎实,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却有待提高占20.8%;大部分经济法老师专业知识扎实,且熟悉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能熟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占比3.2%。

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具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要求教师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等技术实现互联网+教育、微课等现代信息化教学手段。教师在教学后能够不断地反思总结,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开展教科研活动,总结教学规律,提高科研能力,让科研成果更好的服务教学。此外,经济法教师还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具有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2]

(三)现代教育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信息化背景下,教师使用多媒体等信息技术可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调查显示:教师使用PPT教学的占80.1%,使用微课教学的占10.7%,使用慕课的占5.5%,互联网+的占3.7%。

教学手段比较落后。除了制作PPT、使用投影仪外,很少使用微课、慕课、互联网+等其他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这样就使理论缺乏直观性,课堂枯燥无味,同时课堂容量也受到限制。久而久之,学生就缺乏了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限制了学生的课堂参与。

(四)学生的学习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学生的学习评价体系也直接影响经济法的课堂教学质量。调查显示:非常喜欢考试评价的占5.6%,学生喜欢考试评价的占24.9%,不喜欢通过课堂表现评价的占45.4%,非常不喜欢通过课外作业评价的占24.1%。

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基本以考试为主,考试主要采用笔试的形式,题型基本是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题目在知识分布、题型分布、难度等方面缺乏科学性。这种评价体系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评价,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能会导致评价信息失真,不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endprint

(五)学生创新思维有待进一步开发

以教师为主体的满堂灌传统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而且容易让学生产生厌学的情绪。调查认为,目前最常见的无效教学方式中,只布置作业或习题题目,不检查就讲评的占比10.7%;教师一言堂,进行“填鸭式”教学占比56.2%;学生的讨论没有实际意义占12.5%;只管完成教学进度,不顾学生接受情况占20.6%。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视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过于重视聚合思维。很多教师只是一味的强调、讲解理论知识,忽视让学生尝试让学生发现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維能力的培养。

三、人本主义教学观下的经济法教学有效性研究策略

(一)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经济法教学活动中,必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经济法这门课程法律条文较多,实践性很强,课程相对枯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设法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过程的各个实施环节之中,使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体验到学习的快乐,从而坚定学生的学习信念,增加学习的动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彻底摒弃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模式,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理念,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方法和手段。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通过图片、音乐、视频等设置情境,调动学生视听感官,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为经济法课堂教学注入新的活力。让学生在充满热情的课堂中学习经济法,促使教学活动顺利的在课堂上展开。[3]

(二)更新教学理念,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情景教学、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改变原来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采用具有特色的教学方法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营造出生动活泼的课堂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将案例引入到教学中,通过让学生分析案例、讨论案例的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此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案例分析方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例如在讲解消费者权益法时列举三鹿奶粉事件、家乐福价格欺诈门等来说明相关的知识点,帮助学生理解消费者权益法的内容;通过讲评360与QQ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公民权利,来让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案例讨论来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运用案例讨论法,需要教师搜索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介绍案例后要提出相关的问题,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对案例进行分析,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互动式教学法

互动式教学法是指将学生在课堂上对知识的被动接受为主动与老师探讨,在教与学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教学方法。

教师事先将学生分组,提前告知学生需要讨论的题目、内容以及要求,让学生课前进行准备,学生通过在组内发言、讨论、组内提问,组间进行互动提问讨论等环节。课堂上教师讲解、解答学生的疑问、帮助学生纠错,师生之间进行互动。通过互动式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课前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对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带着问题进入课堂,可以大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性交流,也可以促进师生关系的融洽。当然,这种教学方法对教师的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的随机应变能力和对教学的驾驭能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实践教学法。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企业单位实际观摩,课堂上开展模拟法庭教学,为学生创造学习经济法的条件。比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章节的教学中,通过带领学生走访工商部门、技术监督等部门,使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对在新形势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产生切身的体会。

4.角色扮演法。通过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掌握所学的知识,比如在讲消费者权益法的时候,让学生一组扮演商家,一组扮演消费者,通过角色扮演掌握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合法权益。

(三)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首先,在教学方法上用PPT取代板书,使用微课、慕课等网络教学模式。网络布置作业,网络提出问题,网络解答学生提问,网络提交作业。PPT中使用图片、超链接等使课堂内容生动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将企业的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等图片展现出来,增加学生的感官认识,以加强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同时网络上增加案例教学,通过网络形式发放案例,让学生讨论发帖。

其次,建立教学资源库。教师和学生每个人一个账号,教师上传资源,特别是把优秀教师的资源上传给学生学习,实现资源共享。还要设计一个课堂交互系统,教师根据每节课的知识点上传习题,可以让学生借助网络完成习题。教师利用该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学生对本节课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时发现一些问题,并寻找原因,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四)指导学生自行担任“学生教师”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挑选一些分析归纳能力较强、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好的、成绩突出的学生担任课堂教学内容讲授的“学生教师”。不过,“学生教师”讲解的内容需要选择一些内容相对简单的,学生容易接受和理解的章节内容。“学生教师”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备课、上课,教师在学生讲解后给予适当的评价,鼓励学生的参与过程。课后可以让“学生教师”回答学生的问题,帮助学生答疑,让“学生教师”变单纯的掌握知识为带着问题应用学习的知识,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体会独立解决问题的感受,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从而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参考文献:

[1]黄兆兰.浅谈案例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28).

[2]刘秀娟,封春菲,赵慧峰.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新思考[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03(3).

[3]马芳.关于经济法教学方法的探索[J].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09(6).

责任编辑:谢传兵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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