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全球价值链伙伴关系建设
2017-09-22张茉楠
张茉楠
后危机时代,扭转世界经济持续性放缓甚至衰退的根本在于提高全球经济体生产力,改进资本和技术的错配配置,扩大全球软硬件基础设施投资,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特别需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重构全球价值链。未来我们应着眼于构建“一带一路”的全球价值链合作机制,这不仅为促进中国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提供机遇,也势必推动新一轮全球贸易的繁荣型增长。
一、全球经贸低增长下的“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机遇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国际经济贸易调整大背景,区域经济一体化持续深化,国际贸易投资格局正处于深刻调整之中,世界各国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需求合作发展的动力。“一带一路”是一个跨越亚欧等区域、强调与相关各国打造互利共赢的重大倡议,更是一个推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重大倡议。
本质而言,“一带一路”合作框架可以看作是一种新型的“贸易协同战略”。本世纪初,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以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格局从“中心——外围”单循环体系向“双环流”体系转换,其经贸基础即“新南南合作”机制。新南南合作是针对以往单循环格局下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边缘开展的传统南南经济合作而言的,这一合作,无论从背景、内容、形式、意义都大大超越了传统南南合作。在这种贸易协同战略下,中国与“一带一路”区域的贸易模式必将进行新的调整,这种调整包括贸易与直接投资和产业转移的融合与互动,从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的转变,贸易结构与贸易条件的重新调整,通过制度性安排保障推进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协同发展。
二、推进“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的现实基础
近年来,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和供应链对国际生产、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让全球市场依存度日益加深。国际分工越来越表现为相同产业不同产品之间和相同产品内不同工序、不同增值环节之间的多层次分工。国际分工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逐渐由产业间分工发展为产业内分工,进而演變为产品内分工为主的国际分工体系。以产品内部分工为基础的中间投入品贸易称为产品内贸易,从而形成了“全球价值链”体系。
中国最初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和垂直专业化分工参与全球价值链体系的。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一直处于较明显的优势地位,但国际金融危机后其占比却呈下降趋势,而一般贸易则在波动中总体表现为上升趋势,增长速度超过加工贸易,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2009年一般贸易实现反超。以加工贸易持续快速增长为标志,中间品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也随之大幅上升。加入WTO的十多年来,中间品货物贸易量的年均增速明显高于消费品和资本品。中国中间品贸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用本国的廉价资源和劳动力禀赋,生产层次较低的中间投入品再输往国外;二是从国外进口中间投入品,利用本国的劳动力禀赋对其进行加工和组装,生产成最终产品或中间品后出口到国外(即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已经成为中国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主导模式。也正是得益于以全球价值链为主导的新型国际分工模式,中国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成为规模与深度兼具的制造基地,在制造业的大多数部门和生产环节都具有较强生产能力,特别是在电子、汽车、机械等以产品内分工为主的部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产业转移。
中国已越来越深度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之中。自2009年起,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货物出口国,出口总额已经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1%左右。2011年,中国贸易增加值迅速增长到15744.2亿美元,超跃德国和美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增加值最大的经济体。中国具备了深化“一带一路”价值链与国际产能合作的基础。
数据显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总贸易额持续增长,2016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额6.3万亿人民币,其中出口3.8万亿元,进口2.4万亿元。“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跨境园区和重大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国已与20多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的产能合作,同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各类双多边产业合作基金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与法国、德国、韩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就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第三方市场达成重要共识。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建设了56个境外合作区,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建立双、多边自贸区是推进“一带一路”经济合作的重要方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同11个国家签署了自贸区协定,与56个国家签署双边投资协定。目前中国-_东盟白贸区升级《议定书》生效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升级、中国——格鲁吉亚白贸协定、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中国——海合会自贸区、中国——以色列自贸区谈判等稳步推进。
三、推进“一带一路”全球价值链合作面临诸多挑战
当然,就目前情况看,“一带一路”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也面临很大挑战和增长“短板”,而这也恰恰是促进新一轮合作的动力所在。
首先,基础设施投资成为制约价值链分工与合作的“短板”。当前,“一带一路”区域基础设施发展依然滞后于其经济增长,且无论在质还是量上均低于国际标准,软硬件基础设施的落后成为阻碍区内经贸合作的最大障碍,例如,新欧亚大铁路途经多个国家,轨距不同,换轨操作费时耗力,各国口岸合作机制尚未形成,通行便利化程度不够,物流成本偏高,一些国家的港口设施落后,增加了相互商品和服务流通的困难程度。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预测,未来10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需要8.22万亿美元,即每年需要新增投入8200亿美元基础设施资金。数据显示,2013年,亚洲除中、日、韩三大经济体的GDP总额约为8万亿美元,缺口远远不够。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低收入国家资本形成率占GDP比重仅为1/4左右,其中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资金仅为20%左右,约4000亿美元,融资存在巨大缺口。
其次,“一带一路”区域内贸易合作仍处于较低水平。和欧盟、NAFTA以及东盟等在区域一体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地区相比,“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面向区域内国家的出口和进口在全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比较低,区域国家经贸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但从未来合作前景来看,发展潜力巨大。“一带一路”合作框架可以看作是一种新型的“贸易协同战略”。本世纪初,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以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格局从“中心—-外围”单循环体系向“双环流”体系转换和贸易协同增长,而这也势必带来新的贸易增长模式的调整,比如,贸易与直接投资和产业转移的融合与互动,从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的转变,贸易结构与贸易条件的重新调整,通过制度性安排保障推进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协同发展。endprint
第三,“一带一路”大多数国家面临在全球价值链“中低端锁定”风险。尽管新兴经济体价值链分工参与程度在不断提升,并获取了参与价值链分工的经济增长效应,但还处于利用资源、劳动力等初级要素的发展阶段,并面临贸易利益恶化的风险。如,资源型贸易利益结构的国家大都经济结构单一、外需依赖严重,因而必然面临较高的国际市场风险,国际市场不景气、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等都会给国内经济带来巨大影响,而国际新能源的出现将会宣告这些国家黄金时代的结束。以低廉劳动参与全球价值链中劳动密集型环节的制造型参与模式国家,对外国技术、资本依赖较强,容易形成低端环节的分工锁定效应,并会面对众多发展中国家低廉劳动力的竞争,其国际贸易利益必然会进一步受到挤压,而制造业中高耗能、高污染部门还会带来国内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等负面效应。以承接劳动密集型服务外包的国家也同样面临国内工业发展滞后、外包环节低端锁定、相对贸易利益较低等风险。而农业型贸易利益结构国家由于其国内价值链较短,必然带来国内附加值出口能力低、工业就业能力低等问题,同时面临自然灾害、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等风险。
第四,“一带一路”战略推进面临较大投资贸易和投资壁垒。
一是“一带一路”区域内的贸易成本普遍较高。贸易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一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运输成本、贸易规模、贸易壁垒等是决定贸易成本的重要因素。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13年“一带一路”沿线国中只有19个国家的基础设施得分在3以上,集中在东南亚、西亚产油国和中东欧国家,部分东南亚国家、南亚和中亚国家的基础设施则相对较弱。
从贸易规模看,除了东盟十国,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规模较小,且存在较多的贸易壁垒,如中亚地区进出口手续繁琐,完成出口手续耗费时间长达数月,此外,沿線较多发展中国家存在脆弱的金融体系以及波动较大的汇率,这些都是导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成本较高的重要因素。
二是自由贸易区协定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整体较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缔结的FTA涵盖内容不够全面,过分强调货物贸易的自由化,忽视了其他相关的贸易问题,投资、服务市场开放度低,基本未涉及到诸如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和竞争政策等领域,自由贸易协定新议题覆盖面窄,而且大都集中于传统领域。
三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存在着较多壁垒和障碍。在自由贸易区网络构建的重要区域中亚、西亚,各国的关税水平仍总体偏高。在中亚,俄、哈、乌、吉、塔5国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分别是10%、8.6%、14.8%、10%和9.8%。在上合组织中,只有中国、俄罗斯和吉尔吉斯是WTO成员,因此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尚未入世的情况下,构建自贸区将使之在产业发展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承受压力,因此这些国家对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态度会十分谨慎。
四、“一带一路”价值链合作战略路径与重点
展望未来,可以搭建一个“全球价值链伙伴关系”,来促使“一带一路”沿线更多的国家融入到全球价值链网络体系之中。特别是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模块的发展,“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不妨加快推动“数字贸易协定”的实施,尤其是那些寄希望于中小企业(SMEs),通过执行一系列关于最低海关门槛、中介责任、隐私权、知识产权、消费者保护、电子签名及纠纷解决等问题的新的政策实践,促进信息、贸易、产业的互联互通。
事实上,“一带一路”在中国政府发布的“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蓝图中就提出“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这一行动计划要求“一带一路”要立足于创新贸易形式,包括扩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此外,行动计划也包括“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绿色贸易、全球价值链贸易等内容。未来可以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定、资金融通、ICT网络互联互通实现重要的对接,并构建涵盖“一带一路”区域、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并最终建成“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FTA),为新一轮贸易全球化带来新的繁荣型增长。
(一)在“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和港口共建经贸合作园区
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有非常长的陆地和海上边境线,在沿边地区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具有巨大的可能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吸引各国企业入园投资,形成产业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通过产业园区建设来促进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把建设境外经济合作区和边境合作区结合起来,建设跨国产业链,形成沿边境线的跨国产业带,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优先采取以能源、贸易基建为主,以“资源换项目”、港口特许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推动大型能源和基建企业海外投资与运营,推动跨境园区建设,进行多种形式投资合作。
(二)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投资框架的形成
当今国际投资规则主要体现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RTA中的投资规定、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和GATS有关商业存在的投资规定等。据联合国贸发会《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目前,全球共有3000多项各类国际投资协定。报告建议改革国际投资治理制度,包括保障东道国管理权利、改进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促进与便利投资、保证负责任的投资、加强国际投资协定的体制协调性等内容。重点是设立了非歧视性待遇与“负面清单”的投资新规则。
具体包括:1.以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非歧视投资政策与“公平公正”和“充分保护与安全”为法律保护的基本规则,同时保障各缔约方政府实现合法公共政策目标的能力,减少或消除与贸易相关的投资规则。2.各方采用“负面清单”模式,此即意味着“法无禁止皆可为”,除不符措施外,市场将对外资全面开放。不符措施包括两个附件:一是确保现有措施不再加严,且未来自由化措施应具有约束力;二是保留在未来完全自由裁量权的政策措施。3.为投资争端提供了中立、透明的国际仲裁机制,并通过有力的措施防止该机制被滥用,确保政府出于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之目的进行立法的权利。endprint
(三)构建与完善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从宏观经济政策领域消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不同贸易政策造成的“政策壁垒”。关于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安排,可以借鉴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的现有做法。考虑到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为松散的合作现状,应该在对接现有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同时,强调用磋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建立区域共同专家组,以仲裁的方式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贸易争端,未来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日益密切,可以考虑建立区域化的司法体系,将贸易争端、投资争端、金融争端以及建立相配套的执行体系。
(四)推动标准、规则、法规对接的一体化机制
除海关之外,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还涉及商品检疫检验、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环保标准等众多领域的标准、规则的对接与统一。同时,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的横向衔接和沟通还不够通畅,通关和监管都仍在不断探索之中,实现区域监管一体化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目标和领域。
为促进“一带一路”区域贸易畅通,必须加强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密切合作,如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国内各部门的横向合作等。在货物贸易、投资保护、原产地规则、海关手续、贸易救济、检疫措施、技术壁垒、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劳工与环境、临时入境等不同领域,做出合理合情的制度安排,推动贸易便利化。同时,亚欧应更好地对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畅通基础设施骨干通道。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要素的跨境流动,拓宽贸易投资范围,深化市场分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五)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数字价值链联通与贸易治理合作
加快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全产业链,推进全球贸易治理新框架的形成。商务部于2015年5月发布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中提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打造电商企业境外物流体系等工作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期间”中国将继续促进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创新发展。至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38万亿元,到2025年跨境电子商务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将达70%以上。预计到2017年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占进出口总值将达到20%左右。
目前,中国正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促进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从而拉动跨境物流的发展。加快软件基础设施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推進,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运输法律制度,核心是完善电子运输记录制度立法。应借鉴《鹿特丹规则》电子运输记录的有关规定,构建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输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和APEC全球供应链电子口岸试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实施。
(六)积极构建“一带一路”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已启动了欧盟、东盟、中国——东盟、中国——瑞士、中国——新加坡、中国——巴基斯坦等一批多双边自由贸易区,对于推动沿线各国经济合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区域全面伙伴关系(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欧BIT、中国——海合会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等一批自贸区谈判也正在积极推进。当前沿线各国应积极推进各类双多边白贸区建设,已签署协定并启动的双多边自贸区可结合各国国情努力打造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开放程度;正在谈判的自贸区协定应积极加快谈判进程,必要时可考虑创新谈判规则,推动尽早达成关键共识和早期收获;共同开展一批新的双多边自贸区谈判,推动各国与主要经贸合作伙伴自贸区建设;沿线各国也应积极推进同域外国家的自贸区建设,如推进沿线各国与域外国家的双边自贸区建设、域内外国家共同推进亚太自贸区(FTAAP)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