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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行异议制度与法律完善

2017-09-21李烨

神州·中旬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完善现状

李烨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推进,我国执行异议制度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社会各界各界普遍认为,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异议制度无法全面公正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审查程序没有法理依据可以遵循,这影响着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担忧与信心,决定着国家裁判制度的威信力与震慑力。本文立足于现实分析我国执行异议制度法律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并对我国现行法律异议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策略,以期对完善我国法律建设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异议制度;现状;完善

自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国内环境变得更加民主自由,法律开始成为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法律制度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改革,使之更加人性化、文明化、规范化。近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物质生活的丰富,民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逐渐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给当前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这一背景要求我国政府不断对民事法律中的规定作出调整与完善,真正做到有效保护我国民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化进程。民事纠纷行为是当前法律诉讼中的常见行为,为了保障案件双方当事人与相关厉害相关者的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案件人可提出异议,并且执行员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查,这项法律规定本来是为了保护案件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而存在,目前却有了更多的争议。

一、我国执行异议制度法律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一)执行异议法律制度的主体有待明确

执行异议制度实施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纠正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所设置,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只是简单说明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是除了案件双方当事人之外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相关人,而执行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诉或寻求别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条例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性、全面性。

(二)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有待考究

我国法律异议执行制度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由审查员进行调查执行,但是并内有相应的法律对审查员调查的程序有所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日期说明,所有的判决结果全部来自审查机构的说明,这不符合法律所带有的公平性。如果案件当事人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也没有法律机关可以受理,这是法律中的缺失环节,执行异议制度只注重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却没有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出规定,审查员的受理期限和调查程序都没有相应法律可以遵循,违背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三)执行异议制度缺乏监督和监管

民事诉讼法中对执行异议制度的规定缺少法律人员的监管程序,其功能正在逐渐削弱。案件主体人员在执行法律规定过程中容易受到各方利益的威胁和恐吓,对法律诉讼流程把握失调,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无论是案件人还是案外人的法律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执法人员容易利用自身的职权作出违反法律公正的行为。如果案外人和调查员沆瀣一气威胁案件当事人,那么执行异议制度就变成了案外人的保护伞,严重损害了案件当事人的权益。

二、完善我国法律异议执行制度的有效途径

上述内容提到我国法律异议执行制度存在很多的弊端和缺失,不能真正保护案外人的合法利益,使得当前法律所保护的权利没有得以公正,为此,笔者从多个角度入手,提出相应对策完善该部法律体系。

(一)明确法律异议执行制度的主体

我国现行的法律异议制度对相关主体规定不明确,不利于开展案件审判程序中规定的结果,所以对主体的明确以及提起条件的规定都是必要的。在法律规定中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对案件人提出的异议有不同建议或者强制执行行为出现的侵害行为,法律必须对这种行为作出规定,强调异议审查员从哪些方面调查对法律执行过程中主体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或者案外人对审查结果不满意时,向执行程序作出的裁定不服,可在法律异议执行制度找出依据。

(二)对当前法律异议执行制度的内容作出法律依据

经上文研究,当前的法律异议制度已经与现实执行过程形成沟壑,两者之间脱节严重。从法定效应来看,随着民事诉讼案件的复杂多样化,案外人越来越希望借此项制度维护自身权利。但异议执行制度中并没有对规定内容给出特定的法律依据,审查程序和审查期限并不设限,所以我国法律需要对此作出相应对策,对异议执行制度中的规定设置法律依据,让审查机构有所限制,不再盲目花费精力。

(三)提高法律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

作为国家执法相关人员,一言一行都受到百姓的监督,同时影响着众多民众的权益,关系着整个国家司法机关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执行异议制度的法律人员,应当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被利益所诱惑,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对于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走程序化道路,更好地对法律事件进行公平判决,维护法律在民众心中的威严神圣。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应对人员职权建立有效的监督监察制度,我民众提供举报违法谋私行为的渠道,辅助法律执行人员更好地维护法律制度的公开透明,发挥出异议执行制度的功能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雪堂,韩丽梅.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现状及法律完善[J].学术交流,2006,(10):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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