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实行『五个到位』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2017-09-20唐家张锋
唐家,张锋
(四川省眉山市畜牧站,四川 眉山620010 )
眉山实行『五个到位』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唐家,张锋
(四川省眉山市畜牧站,四川 眉山620010 )
2017年上半年眉山市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910个,完成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畜禽养殖场2702家。实行“五个到位”,有序推进了眉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 认识到位
1.1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国策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省委、市委分别出台了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关决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畜禽养殖禁养区恰恰就是城市规划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环保敏感区域,畜禽养殖污染已经影响到了民众生活品质,要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的角度,切实加以解决。
1.2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全市农村面源污染现状的迫切需要 眉山市是畜牧经济大市,随着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养殖场污染对周边环境压力不断增加,粪便等废弃物处理和利用不当,影响了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已成为农村主要面源污染源。全市17条主要河流(湖泊),都不同程度受到畜禽养殖污染。为此,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
1.3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不是简单地关闭,而是通过实施种养循环,科学布局,发展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场(小区)。要抓住整治契机,推动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
2 管理到位
眉山市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眉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畜禽养殖应坚持以种定养、种养循环、就地消纳的原则,凡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关停。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单位或个人向拟选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县(区)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提出选址和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污输送利用设施,配套足够的种植用地消纳粪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采取节水养殖措施,减少养殖污水产出量。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由市、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拆除或关闭。
3 规划到位
《眉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市、区畜牧部门按照农业部、环保部《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要求,主动参与、认真调研、实地勘察、积极建议,六区县政府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划定禁养区202个,禁养区面积2118.92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圆面积的29.49%。优先加快关闭或搬迁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内的养殖场,重点推动关闭或搬迁17条主要河流(湖泊)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17条主要河流沿线500米范围内严禁新增畜禽养殖场。计划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配套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以上。
4 宣传到位
全市开展了家喻户晓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市畜牧局翻印《眉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5 000份、编印《规范养殖促治污》宣传资料13000份,区县畜牧(农牧)局编印《畜禽养殖污染告知书》83900份、制作悬挂标语2877幅。
5 政策到位
市区县财政预算安排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500万元,用于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补偿,其中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六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500万元。目前市财政已下达2017年第一批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奖补资金18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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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8964(2017)09-0016-02
201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