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以人为本”的行政法学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
2017-09-16王雪焦建丽汪峥
本刊记者/王雪 焦建丽 汪峥
引领“以人为本”的行政法学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
本刊记者/王雪 焦建丽 汪峥
我们怀着敬意拨通了中国行政法学界泰斗——应松年教授的电话,耳畔传来他富有磁性的声音,令人倍感亲切。
这位出生于浙江宁波的学者,196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在新疆伊犁一待就是20年,“文革”后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应松年回忆说,那一年,他45岁,自此开始真正的教学生涯。
今年81岁高龄的应松年仍奋斗在推动我国法治教育与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按他的话讲:“我越来越觉得教师工作非常好,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老师。”
将教书育人作为自我实现的追求
谈到即将来临的教师节,他语调放慢了些,思绪又将他带回到“文革”刚结束的时期。
经历了那个特殊的时代,应松年深知民主与法治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他义无反顾地来到西北政法学院,走进他热爱的法学讲堂,希望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国家确定教师节,这是对教师的重视,同时也是一种鼓励。作为教师,应时常回顾自己是否配得上这个称呼。因为教师最大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应松年说。
应松年教授认为,人最起码要保证生存,其次是生活要有安全保证,更高的追求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追求对于教师来说就是要把自己的思想、理想倾注在培养学生上。培养优秀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欣慰地看到学生们成长,这就是自我实现的一种升华。
以“保护公民的权利”为行政法学教育最基本的思想
当问及应松年对行政法学研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时,他声音明显提高了两度,话语有些激动地说:“在教学过程中,我把最基本的思路教给他们,这个思路就是,搞行政法的人的第一个使命,或者说基本立场,就是通过行政法治‘保护公民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思想!任何时候都要把这种思想贯穿在整个工作和实践中。这条信念是我坚定不移的想法,我对每个学生也是这么要求的。”
应松年认为,如果一个行政法学家不是从“保护公民的权利”角度来思考理论和实践问题,就称不上是一个行政法学家。行政法一方面保护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规范政府的行为,只有政府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得到规范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
应松年一生都在身体力行这个朴实的思想,也把这样的思想传播给他所有的学生。令他格外欣慰的是,学生们都能把这样的想法刻在脑子里并努力践行。
倾注心血培养青年法学人才
应松年与新中国行政法学和行政法治同行,成为中国行政法学著名的“领头雁”之一。从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到培养第一代行政法学研究生,从参与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到此后众多行政法的出台,都有他的身影。如今,行政法学界的中坚力量,多出自其门下。
应松年对学生们视如己出,他经常和学生们在一起,每每以“孩子们”称呼自己的学生。学生们也喜欢缠着他,吃到好吃的都会带着老师去尝一尝,并帮他解决一些老年人常要碰到的生活上的问题。学生们觉得和应老师在一起很是轻松自在。应松年也常常“指挥”学生帮他做一些事情,如整理学术材料,参与课题研究。他希望学生们能从中得到提升。
应松年把他的学生们照顾得无微不至,生活上、学业上样样操心,对他来说,这些学生不仅是他学术思想的传承者,也是中国行政法学界的未来。为此,应松年在调入北京后,从各个渠道“抠”钱,联系学校和老师,送学生出国留学。他的学生们也不负他的期望,从各国带回相关行政法的知识和理念,为中国行政法学界带来新的声音。
“我从没有在国外久居过,让孩子们多出去看看就很好,他们学成归来都能做我的老师了。”应松年自豪地说起了学生们。
无论是学术交流、考察,还是研讨会议,应松年从未独自出国,他总是带上学生和同行们一起出去。
应松年始终坚持认为:中国法律事业只靠一个人是做不成的,需要一支队伍,他一直这样想,也一直为此努力着。
著作等身的应松年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他致力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是中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师之一;两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
应松年的助手曹鎏教授说,自己在应老师身边学习、工作,收获满满。
清华大学教授何海波这样评价应松年:“如果要为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找一个最有符号意义的人物,那就是应松年教授。”
应松年虽已年过杖朝之年,仍在一线做着各种学术上的努力,倾注着全部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