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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培养实践与思考

2017-09-14

航海教育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订单式海事局航海

(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6026)

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培养实践与思考

王晔

(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6026)

对海事管理人才订单模式培养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结合大连海事大学与天津海事局合作进行订单培养海事管理人才的办学实践,论述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式培养的合作模式及操作方法,探讨订单式培养模式应用在海事管理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

海事管理;订单模式;航海院校;人才培养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水上安全和溢油风险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安全和环保的诉求不断提高,履行国际公约和维护国家权益的责任日益重大,海事管理面临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提升海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提高海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实现海事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开展有针对性的订单式培养成为海事管理人才培养的有效方式之一。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用人单位(企业)与培养单位(学校)签订协议,充分发挥双方教育资源优势,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并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及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学生就业的教育方式[1][2]。自2000年以来,订单培养模式在我国职业教育中逐渐得到重视和发展,并随后应用于高等教育中。[3-5]从文献检索情况看,航海教育订单培养研究始于2004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范育军提出了开展“订单式”培养船员的新思路[6]。2005年9月,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与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办的“中海国际班”正式开班,开始了航海教育订单培养的实践探索。该班是航海院校与国内最大的船舶管理企业——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签订的“人才培养协议”开办的。订单培养突破了以往只定单位不确定岗位的单一模式, 而是体现岗位特点、 突出岗位技能的既定工作单位、工作岗位, 又定工资待遇的复式岗位订单。[7]

此后,学者们结合航海类院校订单培养实践,对订单培养模式进行深入探讨。[8-14]但检索可见,尚未有文献涉及海事管理人才的订单培养研究。本文结合大连海事大学与天津海事局合作订单培养海事管理人才的办学实践,探讨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式培养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二、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式培养的意义

在海洋经济扩大发展的新时期,海上航运、海洋渔业、海上旅游、海洋资源开发、海洋勘探等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海洋经济活动的协调控制中心,通过加强对船舶、船员的管理,采取有效防污措施,为开展各项海洋经济活动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安全保障。海事管理的技术性特点主要体现在海事管理的内容和手段专业性强,包括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管理,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等。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多职能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这些职能的实施要求从事海事管理的人员,除了必须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外,还必须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海事管理的技术性特点对海事管理人才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和要求,订单式培养方式是提升专业素质非常有效的培养方式之一。

学校在人才培养中投入的师资力量、教学实践设备以及营造的学术氛围是顺利实施订单式培养的有力保障。海事管理专业性强,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海事管理经验,并且能够紧跟信息化、国际化时代潮流,创新教学理念。当前我国相关海事管理优质教师资源依然稀缺,优秀教师集中于少数重点大学,没有形成优质教师资源合理分配。此外,教学实践设备是否能有效与实际海洋经济活动进行技术性对接,也决定了受培训人员能否真正达到订单要求。海事教学实践设备往往针对性强、价格昂贵、接轨国际先进技术,海事院校需要在教学实践设备方面投入的资金很大,且要进行审慎的研究论证。只有实际教学设备能够满足培训技术要求,培训教师与学员才能准确高效地实施教学活动,而目前我国有条件的海事院校较少,先进而完善的设备也集中于少数院校。在师资、教学实践设备都具备的条件下,往往学术氛围好;而若师资、教学实践设备欠缺,一个好的学术氛围可以有效补充其不足,得到良好的教学成果。

三、航海院校与海事局订单培养海事管理人才合作模式

1.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大连海事大学和天津海事局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科学发展”为宗旨,于2011年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立足于服务国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实施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就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有组织、多层次的全面合作,以进一步提升天津海事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大连海事大学学科建设和学生素质培养,共同推进国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实施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人才培养作为重要部分纳入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为学校与海事局联合培养人才提供了绝佳的平台。大连海事大学与天津海事局人教处进行了对接,明确了联合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任务。

2.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做优做精课程设计

学校与海事局双方确定合作开展工程硕士培训班后,学校及时针对海事管理的人才需求制订了专门的培养方案。在方案制订过程中,双方广泛开展了合作调研。学校组织优秀教师走访海事局机关、分支机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开展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情况,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在多次沟通和协调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在承担开办天津海事局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班后,在课程上进行了精心设计。设置了船舶操作、海事安全环境管理、船舶货运技术和智能运输管理等技术方向的专题课程,各课程内容根据教师、受训学员不同分类进行定制化。重点特色课程设置见表1。

表1 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培养重点特色课程设置

3.联合培养对接海事人力资源规划

大连海事大学联合天津海事局举办的工程硕士培训班更大程度上属于联合培养。学校在积极配置教师、教学资源的同时,也积极邀请海事局内的领军人才参与到工程硕士培养中,邀请海事局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程指导参与整个人才培养。近年来,工程硕士培训班的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海事执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四、开展海事管理人才订单式培训的几个关键环节

1.校企双方人才培养协议的签订及落实

协议是订单式培养的核心要素。当前实施订单培养中常出现“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签订的协议多为表面文章,缺乏实质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订单培养的意义。因此,校企双方应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就用人及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签订一个全面、明晰、可操作性强的协议,形成一种法定的委托培养关系。在协议中要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同时应制定具体、细化的岗位目标,进而使教与学有的放矢。

2.学校邀请合作单位直接参与课程开发

课程要依据合作单位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进行调整,不断补充、更新、修正和完善,使教学内容能灵活地适应新技术、新动向。为适应教学内容动态变化这一特点,学校应积极邀请合作单位直接参与课程开发,且在课程设置上要有弹性。学校可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基本要求与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教学规律,初步制订出课程实施计划;用人单位则根据本单位人才管理与培养及后备人才储备实施战略,提出从事相关管理工作需要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并尽可能地把可预见的发展与变化包括进去。

3.合作单位真正参与人才质量评估

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是校企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但多年来的质量评价体系都是由学校单方面评估,企业很少参与。为了让企业获得“学得好、用得上、上岗快、留得住”的人才,保证人才培养的优质高效,必须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学生在校期间企业可参加学生综合评价方案的制订,提出企业的用人标准等;学生在企业上岗实习阶段,企业可对学生实训表现及时进行评估,并反馈给学校,以便学校及时调整教育教学,以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4.建立学校、企业、学员三方互动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应及时反馈培训问题,记录培训动态,实现三方的便利沟通。尤其是学员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不确定问题,应由专家教师指导解答,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跨学校、跨地区的信息平台,使被培训人员得到信息保障。学校可通过总结分析信息记录,及时跟进改善教学方案,从而达到因材施教、精细化培训的目的。企业可根据教学信息及时调整企业需求预案,与时俱进,科学安排。

五、结语

订单式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满足职业岗位的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走校企合作之路是最佳选择,也是确保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人才培养目标完全针对合作单位的相关岗位制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与学校的密切合作保证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订单式培养目前作为海事管理人才培养的补充,较高效地解决了一部分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匹配问题,但应用并不广泛,在合作中也出现诸多问题。如用人单位与学校层次对接不畅,不了解被培训人对未来职业的认知取向,存在被培训人主观意愿改变的现象,用人单位需求量、需求专业不定,部分用人单位难以接受学校培养模式、人才资源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订单式培养的效果,学校与用人单位双方需协同合作,探索建立沟通渠道,破解订单式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1] 杨忠祥,卢珊.浅析中职学校与台资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风险及对策[J].福建信息技术教育,2009(1):37-40.

[2] 韦欣,黎广胜.构建北部湾经济区高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J].人力资源开发,2011(3):78-79.

[3] 姚自平.订单式教育——校企联合办学的新举措[J].职教论坛,2003(14):2.

[4] 冯俊强.高职开展“订单教育”实践初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23):43-44.

[5] 刘小芹.订单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J].中国高等教育,2004(17):2.

[6] 范育军. 关于“订单式”培养船员模式的探讨[J].航海教育研究,2004(4):62-63.

[7]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式人才培养走出“复式订单”新模式[J].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20.

[8] 陈新毅,王晔.探索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的有效途径[J].航海教育研究,2007(1):12-14.

[9] 陈宏,刘宏.航海类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探析[J].航海教育研究,2005(2): 45-47.

[10] 张欣,姚符宾.航海教育“订单式”培养模式探析[J].航海教育研究,2007(1):9-11.

[11] 张振平.浅议航海类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7(10):233-234.

[12] 沈苏海.订单培养在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的应用与实践[J].航海教育研究,2010(1):9-12.

[13] 王建平,王祎博.基于校企合作视角的航海类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及启示[J].中国海事,2012(6):35-37.

[14] 顾磊.航运类高职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亚太教育,2016(36):209.

2017-03-19

:1006-8724(2017)03-00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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