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模式初探
2017-09-13蒋莉平
蒋莉平
【摘 要】 现有科研经费管理模式难以适应高校科研经费持续快速增长的状况,课题组层面的经费管理意识和能力存在差距是导致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中提出了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文章针对该制度提出科研团队(项目组)自主聘用和财务处统一安排科研财务助理两种模式,以探究高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职责、聘用、经费来源、考核等细节,分析不同科研财务助理聘用模式的特点,为推进该管理方式的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 财务助理; 科研经费; 高校财务; 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G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17-0118-0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核心,国家加大了科技投入,高等学校获得的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持续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0—2014年,高校科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由597.3亿元增加到898.1亿元,增幅达50.36%。然而,目前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对滞后,出现科研经费的浪费、低效、部分违纪违规等现象[1]。究其原因,国家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与现行政策和制度脱节、高校现有财务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大幅增长的科研经费规模,课题组层面的经费管理意识和能力存在差距[2-3]。因此,高校财务部门迫切需要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方式研究及实践。通过在课题组设置科研财务助理模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仅可解决课题组层面的经费管理差距问题,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和合理,实现高校科研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可提高财务部门工作效率,以适应日益增长的科研经费管理要求。
2016年7月,为了让科研人员专心投入科学研究,同时为了使科研经费在使用上更加规范,更能真实反映科学研究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4],提出了设置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创新服务模式,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据调查,目前已有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等国内高校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然而,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方式,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职责、管理模式等尚不明晰,需进一步探究高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职责、聘用、经费来源、考核等管理细节,分析不同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模式的特点,为推进该管理方式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界定和职责
科研财务助理是新的经济形势下,作为解决科研经费报账难与科研人员经费使用不合规、贪腐等双重问题的方法之一,其重要性逐渐显露出来。加强高校财务助理人员队伍建设,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和合理,实现高校科研工作的高效开展。
科研财务助理是兼有科研技术与财务会计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员,是沟通科研与财务的纽带。科研财务助理是通过财务培训和科研业务知识培训,熟悉财经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及科研工作流程,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整、经费使用、财务决算、审计等方面提供专业化财务服务的人员。科研财务助理是科研人员同财务人员沟通的桥梁,及时协助科研人员完成科研经费合法、合规、合理的使用。
科研财务助理的职责主要为:
(1)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意识,以及与时俱进的学习精神。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各类科研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报销等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更新知识,贯彻落实执行新规章、新制度。
(2)协助科研项目组完成科研项目申报前的经费预算编制,提高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可操作性、合理性,使科研经费使用能满足科研任务的需要,使科研经费符合实际情况。
(3)协助科研项目组完成在研过程中对经费的使用和调剂,定期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推进科研经费的执行进度。
(4)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审核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及时履行科研经费使用的财务手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协助科研项目组完成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协助科研项目组接受各级审计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的聘用模式
根据现有设置科研财务助理的高校的管理经验,主要有科研团队(项目组)自主聘用和财务处统一安排科研财务助理两种模式。
(一)科研团队(项目组)自主聘用模式
项目组自主聘用科研财务助理人员,项目组确定人员后,报科技处、财务处备案,并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科技处负责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的业务培训,财务处负责人员进行基础财务知识培训,例如高校财务报销流程培训、发票常识培训、公务卡使用规定等;同时针对项目类型进行专项培训,例如横向课题签字范围及流程等;科研财务助理经科技处、财务处培训合格后从事项目组科研财务助理工作,该项目的经費使用主要由该财务助理完成。
1.岗位设置
自主聘用科研财务助理,其岗位主要设置在以下项目组: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及横向科研经费在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或项目组。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组或团队,原则上要求必须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他项目组或团队,可按需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特别重大的项目组或团队的界定,由学校根据风险防控程序自主确定。
必须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的项目组或团队,由科技处和财务处协商后直接认定并设置;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提出设岗申请,报科学处、财务处审核后实施。endprint
2.聘用条件
项目组自主聘用科研财务助理人员,按照“按需设岗、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自主聘任员工。被聘任人员若有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其明确同意意见。项目组不得选聘与项目组主要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选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需报财务处备案,由财务处对其进行经济类国家法律、法规等业务基础知识培训及财务报销流程等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履职科研财务助理岗位。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2热爱财会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3)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学校利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经费来源及使用
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项目组自主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的费用通过科研项目安排解决,学校可通过科研管理间接经费予以一定补助。
项目组自主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所需经费应在课题组项目经费预算中有所体现,同该项目统一核算,主要用于科研财务助理的日常工作及其相关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支出范围及签字审批手续按照学校规定的收支审批制度或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人员经费由人事处根据科研财务助理考核结果发放。
4.考核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考核工作由项目组自主负责。
(二)财务处统一安排科研财务助理模式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由财务处实行会计委派制,财务处统一招募人员,向科研项目组派驻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由财务处负责牵头对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同时邀请科技处对财务处招募人员进行科研常识培训。在收到項目组申请科研财务助理的申请后,委派财务人员专门对项目组经费进行管理,负责该项目组所有涉及财务方面的业务配合,如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决算、审计等。
1.岗位设置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采用会计委派制,其岗位主要服务于学校重点项目或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或超过一定金额的技术推广、社会服务项目。学校设立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库,经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库,在项目需求财务助理人员时,可以从中选择。需科研财务助理服务的项目组提出岗位需求,经科技处、财务处共同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的工作人员不得同申请的项目组主要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
科研财务助理的人员有以下来源:
第一,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或品学兼优对科研财务助理感兴趣的大三学生。经学生自愿报名、老师推荐后,由财务处与科技处联合审核、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合格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可以为申请的科研项目组服务,完成科研项目的相关财务工作,也可以在财务处协助财务人员完成科研项目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第二,学校人事处归口管理的财务人员。学校根据项目类型,在财务处增加人员编制,培养既有会计基础又有项目常识的复合型财务人员,专门配合项目组指导项目组完成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财务报销、中期、结题等审计工作。
2.聘用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热爱财会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2)认真学习高校财务制度,熟悉掌握业务流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学校利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热爱学习,热爱科研,有较高的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学习科研、财务相关规定。
3.经费来源及使用
根据“谁受益,谁付费”原则,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所需经费可通过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提取,对于学生申请科研财务助理的可以划拨一定比例的学生勤工助学资金,以及学校安排一定日常运转经费等渠道解决。
科研财务助理的经费可以在财务处名下设置专项经费进行核算,主要用于科研财务助理的日常工作及其相关人员经费,包括日常工作经费、工资及绩效、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工作经费支出范围及签字审批手续按照学校规定的收支审批制度或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人员经费由人事处根据科研财务助理考核结果发放。财务处负责对科研财务助理专项经费进行管理。
4.考核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考核工作由财务处、科技处和被委派项目组共同负责。主要包括试用期考核、年度工作考核和派遣期期满考核三种。试用期考核主要由财务处和科技处负责,财务处负责财务业务方面服务及监督情况,科技处负责科研业务方面的服务情况。年度工作考核中未委派的科研财务助理由财务处负责考核日常工作情况;已委派的科研财务助理,年度工作考核及派遣期期满考核以项目组为服务考核主体,以财务处为监督考核主体;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由高校和项目组共同制定,考核结果作为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经费发放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学校设立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对工作表现优秀、考核优良的科研财务助理予以奖励。同时,科研财务助理纳入学校优秀财会人员奖等评奖评优范围。
三、高校科研财务助理不同管理模式的特点
科研团队(项目组)自主聘用模式具有如下特点:(1)科研财务助理由团队自主聘用,就科研团队而言,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相对固定,只服务于一个科研团队,而且对科研项目申请、实施、结题过程熟悉,有利于工作开展。(2)对财务管理制度不熟悉,需对其进行不定期的、严格的财务管理知识培训。(3)科研财务助理经费由团队(课题组)自行承担,要求其经费充足。基于上述特点,自主聘用模式主要适用于具有稳定科研团队(项目组)或年度科研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情况。
财务处统一安排科研财务助理模式具有如下特点:(1)科研财务助理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就科研团队而言,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并不固定,科研助理需同时服务于多个项目(组)。(2)对科研工作不太熟悉,需进行从项目申请至结题的科研管理全过程培训。(3)科研财务助理经费由课题间接经费及勤工助学金共同支出,可减轻课题组的负担,便于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模式的推进。鉴于上述特点,统一安排科研财务助理模式主要适用于无稳定科研团队或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情况。
综上,两种管理模式各具特点,各学校需根据校内实际科研工作状况,合理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以推进该制度顺利推进,更好适应不断增长的科研经费的需求,服务于高校科技工作。
【参考文献】
[1] 翟亚军,周燕,郑晓齐.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的实证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10):76-80.
[2] 钟灿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深层原因与对策分析[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1(6):100-104.
[3] 陈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会计之友,2015(24):69-71.
[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A].201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