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赠与后自身经济状况恶化,可以不再赠与吗
2017-09-12
妇女 2017年9期
徐某夫妇办了一个养鸡场,生意相当不错。徐某朋友王某生活拮据,又因儿子上大学而无力承担高额学费。徐某便与王某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由徐某夫妇资助王某儿子上大学的全部费用。谁知好景不长,第二年当地发生了禽流感,徐某遭受重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也无力资助王某儿子上大学的费用了。此时的徐某能否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签订后,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发生显著恶化,严重影响自身的生产或者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贈与义务。本案中,徐某夫妇养鸡场损失惨重,应视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