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框架
2017-09-10吕爱萍
吕爱萍
摘 要:水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城市供水是关系居民生活和城市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改善城市供水安全以维护社会稳定、满足经济发展需求,是各国政府一直重点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我国城市供水需求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城市中水资源短缺、饮用水污染等城市供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城市供水面临巨大的安全挑战,城市供水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关键词:城市供水;协同与合作;网络
我国城市供水管理体制在法制约束层面应该做到以下几点:我国城市供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约束机制必须建立在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现实供水管理需求的基础之上,并根据现实和状况的变化和时代的要求随时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正或修订,例如,随着水业改革,我国政府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重新修订,对空白部分进行补充,对不符合时代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以适应当前谁也发展要求,更好的监管水事务。应对我国城市供水管理体制“碎片化”问题,应该以新的法律的形式来对城市供水管理体制进行设定,法律内容主要是针对我国城市水务管理体制,其中供水管理体制方面包括对城市供水管理的整个城市水务行业的地位和作用,各相关主体的职责权限介绍、工作程序介绍及相互关系梳理,以期为我国城市水务管理工作提供履职依据,为城市水务监督部门提供监督依据。从而在整体上以法制形式约束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主体,达到协同合作的整体性目标。
所谓城市供水管理体制的协同与合作机制,是指在城市供水管理过程中,在政府的统一控制和调控下,城市供水管理的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和公众)间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的一种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在权力关系的基础上分为三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分别是政府内部协同机制、政企间合作关系机制,以及政府与用户间的联动机制。根据这项运行机制,我们从权力关系的角度,提出了以下城市供水管理体制的具体改革路径。
城市供水管理的各个部门应设立统一的城市供水管理目标,在目标推动下,以统一规划指导为基础,确定部门的职责与分工,通过各部门的广泛性协同合作与及时性沟通交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整体性问题处理机制,以有效解决城市供水问题。其中,形成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极为重要,而构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是前提。城市供水的复杂性决定了只有通过广泛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才能避免因各个部门信息沟通的不足而导致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才能使城市供水的相关部门充分承担本部门的职责,推动城市供水管理的协调发展。
应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构建城市供水部门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合力的作用,如可以由市政公用事业局做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促进城市供水的综合管理;而对于职能交叉的部门,可将相同职能交由其中一个部门,再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以避免重复履职,降低效率。另外也可从制度和法律上规范和约束供水管理相关部门的行为,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在供水管理过程当中的职责和权限,使其关注重心由部门利益转为问题的高效解决。因此,城市政府应更加明确具体的说明各个供水职能部门的供水职责权限,做到职能划分和权限划分精细化,若涉及到各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的供水工程项目,应尽量明确各自职责,在此基础上用法律手段或者行政规定来规范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以避免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争夺,使供水工程项目更好的展开。鉴于供水是城市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应当具有很高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安全性,这就决定了整个供水系统也应当具有完整性和连续性,对于水的生产、提供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各个过程都应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因其他原因而人为割裂供水链条会对城市供水安全造成威胁,从而无法向公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
政府既要对供水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又要为促进供水企业的高效发展适当向企业放权让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政企分离、政监分离和政资分离,并且在此基础上,供水相关政府部门应注重自身与供水企业以及各种供水主体的合作,网络化治理便是其中一个有效的办法。
城市供水管理应通过构建网络化治理的合作机制,推动公私伙伴关系的形成。具体来讲,政府要在城市供水行业进一步规范供水企业的管理机制,在提高供水企业管理效率的同时,通过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推动城市供水政府和供水企业的合作治理。就政府而言,因而,在城市供水管理过程当中,城市供水管理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用户参与,与用户互动,与用户形成联动机制,以提高自身的供水管理水平和供水服务水平。
就用户而言,城市供水的直接服务对象是水用户,包括市民和各种单位。在市民用户层面,可以通过将发言权、分析权和决策权适当的交与用户,从而顺利解决城市供水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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