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一种经济学解释
2017-09-07左正三
左正三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102)
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一种经济学解释
左正三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102)
在市场化改革的冲击下,传统的“两大阶级、一个阶层”的分类已经变得不合时宜,“新阶层”的出现正在慢慢地改变着我国政治生活的格局,在这个“新阶层”中,民营企业家已经是这一群体里经济实力最为强大、政治参与欲望最为强烈的人群。本文借助全国工商联的一份调查问卷,分析了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特点及程度。并通过一个民营企业的“党建”案例进一步解释了民营业家政治参与的路径。
新阶层;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
一、“新阶层”的出现及社会地位
怎么定义“新阶层”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可以按照职业的划分,从原来的“两大阶级、一个阶层”中分离出一些群体。例如,私营企业主(或称之为民营企业家)、自己创业的科技人员、享有专业技能的职业经理人、各种中介的经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等。对于这些群体,人们的确很难像传统的阶级划分那样进行高度的概括。既然难以概括,那就给他们一个泛指的名称“新阶层”。这就像后工业化社会来临后,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众多的不确定因素,人们一时还难以描述已经到来的经济现象,故冠以“新常态”以区别过去的经济发展方式。
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带给中国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决策权的分散,因为只要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决策权就会从计划经济时的集中统一趋向于分散,而那些在这一改革中获得了决策权的人们就会形成新的群体,这就是“新阶层”来源的政治经济学解释。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40年的发展,传统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两大阶级、一个阶层”的划分已经显得不合时宜,因为“新阶层”的出现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全国工商联的估计,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的从业人员超过了总人口的12%,大约在1.6亿人左右。他们掌管和拥有的资本高达数十万亿,对GDP的贡献超过60%,直接和间接提供的税收超过50%,并为绝大多数的新增劳动人口提供着就业的机会。当然,
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人与农民相比,新阶层的社会成员也是改革开放的明显受益者。目前我国能够在阳光下展示财富的富人均来自“新阶层”。尽管与传统体制下的“体制内”人员相比,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稳定性要小得多,失业、破产,乃至“仇富”的伤害出现在这些人群中的概率要明显高于前者,但经济实力的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回报了他们的风险。
二、民营企业家:新阶层的主导力量
民营企业家是私营企业的所有权人,或者说是传统体制下中国人最熟悉的资本家。中国私营经济是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的,经历了一个从地下走到地上的过程。受意识形态的干扰,长期以来官方对私营企业的定位就是限制、引导和利用,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补充,直到它们己经占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后,社会公众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阶层。现阶段“新阶层”中,私营业主已经是这一群体里经济实力最为强大、政治参与欲望最为强烈的人群。中国政府对私营企业的定位也从公有经济的补充转变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就目前我国私营经济的实力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看,说他们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并不过分。
但是,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私营业主不同的是,中国的私营业主大多数来自社会底层的农民。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要改变自己的身份无非是两条路,一是参军,到了军队努力干,提干后国家分配工作;二是上大学,毕业后不能为官,至少也吃个“商品粮”。但对广大农民来说,这两条路实在是太拥挤了,参军和上学毕竟只是少数人的幸运,不具统计学意义上的正态分布效应,故难以复制。
1978年以后,随着家庭承包制的推广,一些东南沿海省份的农民开始尝试着从事“地下工厂”的活动。“地下工厂”生存在政策的夹缝中,“不鼓励,不取缔”是官方最初的基本作法。邓小平与“傻子瓜子”的故事曾在我国广为流传,小平同志当时的“不要急于取缔”的表态至今意义深远。①20世纪80年代初期,“傻子瓜子”因邓小平多次在高层提及并收入《邓小平文选》而闻名全国,号称“中国第一商贩”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曾经三次因“投机倒把”罪入狱。上世纪80年代初,年广久雇工经营被视为资本主义剥削,面临被取缔的命运。邓小平指出,先不要急于取缔,如果取缔了,恐怕人心就乱了,认为政策又变了。在邓小平直接干预下的“傻子瓜子”事件,至今被认为是指导我国私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参见《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89年。个人从事“地下工厂”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一些聪明的农民开始办起了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法理上属于集体产权,没有资本家剥削的恶名。但事实上很多乡镇企业的出资人就是后来的私营业主,只是为了寻求体制上的保护,才给自己的企业戴上一顶“红帽子”。当然“红帽子”不是白戴的,利益上的输送是维系“红帽子”的体制成本。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私人投资开办企业的政策环境也越来越宽松,这些“红帽子”企业又开始了“摘帽”的产权改革。正是经过这曲曲折折的前行,民营企业家作为新社会阶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出现在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有学者指出“他们作为社会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和社会关系重新组合的产物,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阶层的特有的社会经济特征,并最终成为中国社会结构中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要求的新阶层”②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杜,2002年,第216-217页。。
中国私营业主的政治参与是个较有争议的话题。上世纪50年代末,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私营业主已经失去了合法存在的意义,现在重新出现是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紧密相关的。没有市场经济的转型,如此规模的民营企业家阶层是难以想象的。从上个世纪末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民营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由此而来的这个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意愿也不断升高,民营企业家作为私营经济的利益代表,在经济实力扩大后会努力寻求政治上的保护完全是一种“经济人”的行为。作为理智的“经济人”,他们迫切需要反映其政治愿望和利益要求的政治参与平台。作为一个新的社会利益群体,特别是掌握着庞大经济实力的新阶层集团,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利益诉求,而且与新阶层其他利益群体相比,他们的利益诉求,以及诉求的表达方式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对民营企业家政治参与问题的研究,是我国当前民主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③李宝梁:《从超经济强制到关系性合意: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过程的一种分析》,《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1期,第63-75页。。
从已有的文献看,学术界和政府决策层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必要性是给予肯定的,考虑到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大,那么他们提出政治参与的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根据政治参与理论,一个社会越是不能将新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已有的政治体系之中,这个社会就会变得越加不稳定。
但学术界也有反对的声音。例如,曾经热议的“私营业主能否入党”的话题就体现了中国社会目前对私营业主分享政治权利的顾虑心态。江泽民“七一”讲话后,虽然反对私营业主入党的声音少了,但对私营业主的政治参与还是有着分歧。例如,现在开始了一个新的话题,即“私营业主能否担任政府官员”。有人指出“担任公务员与入党等不同,入党至多是政治上的一种参与,而政府官员是直接掌握权力的。私营企业主不宜担任公务员、人大常委等职务”。①朱光磊、杨立武:《中国私营业主政治参与的形式、意义和限度》,《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其实,私营业主作为企业家本身就不应该当公务员,不应该并非是因为他们是私营企业主,即便是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也不应该当公务员,因为这违反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公平竞争原则。这里我们感兴趣的是争论的本身,隐藏在争论背后的潜意识还是对私营业主的政治偏见。
政治参与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社会成员参与政治活动的程度也是衡量其民主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因此,一个国家的民主状况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公民政治参与程度以及通过公民参与而监督和制约政府的程度。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追求经济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那么我国目前民营企业家政治参与的动机也完全符合这一逻辑。鉴于计划经济对民营资本的长期压制,作为新阶层民营资本的代表民营企业家比市场经济国家中的私营业主更看重政治地位的提高,通过政治参与,民营资本有可能结识社会知名人士,有可能结识政府官员,有可能提高自己企业的知名度。正是通过这种广泛的社会交往和政治参与,在一个体制保护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民营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开所有制的歧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程度
全国工商联2015年对全国数千家私营企业的领导人(产权实际控制人)展开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的重点是私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家的政治参与度。调查对象均为规模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样本分布在我国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四川、河南、河北、山西8个省份的32个城市,样本所涉及的行业有机械、纺织、电子、计算机、建材、钢铁、家电、摩托车制造等12个部门。问卷的变量包含的内容较多,除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外,问卷重点考察了民营企业家对参与政治活动的意愿,以及民营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看法及具体行为。此次调查共回收有效样本3052个。下表是对此次调查中有关私营业主的资产规模、政党派别、参与政协和人大组织,以及企业用于社会公益活动的财务支出等信息的统计。
民营企业家政治参与及公益支出抽样调查表(单位:万元;%)
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加入政党组织是私营业主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中国的政治格局下,通过对私营业主加入中共的观察可以分析他们的政治参与程度。上述调查显示了一些有用的信息。首先,私营业主加入中共党组织的比例和其资产的规模成正比。例如,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私营业主,中共党员的比例是1.8%,随着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这一比例也在提高,到了注册资本规模超过一亿的时候,中共党员在私营业主中的比例已经提高到15.8%。其次,更有意思的是,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企业主参与各级政协和人大的活动基本是空白,但随着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这一比例逐渐升高,到注册资本达到一亿以上时,私营业主参与政协活动的为32.3%,参与人大活动的为19.7%,二者合计为52%。这就是说,在那些大型私营企业中,超过一半的企业主会进入各级政协或各级人大,通过这些途径实现他们的政治参与。从这些私营业主们受教育的程度来看,他们已经脱离了早期父辈们文盲、半文盲的窘况,这也使得他们具有了一定程度参政议政的能力。
政治参与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关系极为紧密。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与早先的企业以牺牲社会公众的利益获得资本收益是分不开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程度的提高,社会公众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消费者、劳工的责任,更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获取资本收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尽管在工商联的调研中,我们很难从企业的成本中分离出用于履行社会责任的费用,但调查中有一项“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变量,这对我们从一个侧面可以观察私营业主的政治参与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
无论是公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按照现代社会的惯例,都不能只把自己的目标设定在商业上的功利范围之内。发达市场国家的经验表明,一个商业上成功的企业,通常也是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企业。其实,商业成功企业的经验表明,良好的社会形象是企业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前提,如果哪个企业在公众看来属于“为富不仁”,那么它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道路就会变得艰难。工商联的调查结果就表明,私营企业政治参与的程度越高,它们用于社会公益活动的支出就越多。
四、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民营企业的“党建”
如上所述,加入一个党派,特别是成为执政党的一员是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一个主要途径。现实生活中私营业主成为各级党组织的成员,从基层党委委员直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的案例屡见不鲜。然而最具中国特色的还是私营企业的“党建”活动。中共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一次写入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这意味着在私营企业设立党组织的合法性,一些大型私营企业纷纷组建党组织。①中国的一些知名民营企业,如华为、绿地集团、三一重工、红豆集团、三毛集团、金山、新希望、三元食品等均已经建立了公司党委,支部建设也触及到了企业的各个部门。党的组织已经成为这些企业决策活动的重要力量,有的企业甚至规定了超过55岁就不能再担任党委委员,在这里党委委员显然被作为行政职务对待了。
私营企业的“党建”只是单纯为了巩固执政党的基础,还是来自于私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内生要求,这是一个有过争论的问题。以苏南地区某集团企业为例,该企业以纺织服装业起家,在经济发达、劳动成本高的苏南地区,这种产业已经难以为续。然而,在过去的几年内,该企业非但没有受到国内外市场低迷的影响,相反其所有的产业都实现了逆势高速增长。用企业的话说,是“现代企业制度+党建+社会责任”的模式促成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企业的前身是一家“戴红帽”的乡镇企业,后经过不断改制,最终在2001年上市。现有员工22000人,现有党员1300人,103个党支部。2007年10月19日,该企业负责人在参加中共十七大会议期间接受美国之音、日本经济新闻、香港信报等50多家海内外媒体的专题采访,问题多是围绕着私营企业的“党建”展开的。当记者问到,“你作为民营企业家,为什么会在党内?你在党内代表谁的利益?”时,他的回答是:“我在企业既是大股东、总裁,又是党委书记,对员工的权益是要关心到位的。有一次我到车间看到外来的工人都在吃馒头,原因是食堂的饭菜贵,为节省一些花费补贴家用,只好带些馒头在车间解决午饭的问题。”后经提议,该企业每年支出3500万,对所有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和住宿。在这里,善待劳工被他看作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体表现,也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结果。
在一个2万多员工的企业,要想把党组织延伸到每个角落,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最初企业实行的是多单位联合党支部,后来发现如此开展党的活动有一定困难,于是集团党委决定将二级公司的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三级单位全部建立党支部,就像军队实行的“支部建在连上”一样。2005年该集团率先实行了党委班子“公推差额直选”试点。按照这种作法,党员可以自我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党组织推荐产生差额候选人,然后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集团党委的成员。
该集团为提高党组织在企业内部的公信力和组织效率,实行了党组织成员与经营班子交替任职的制度。例如,党委的组织部长同时兼任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的宣传部长兼任集团的品牌文化部部长。目前,如果不是党员,几乎难以进入该企业各级领导层,即便是下层的管理人员通常也需要有党员的背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到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超过1000万家,在这些企业中有13.5万个党组织。201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通知,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来临,纺织业遭遇的冲击更为惨烈。危机发生后,出口锐减,很多纺织企业减产、裁员,甚至停工破产,由此造成大量职工失业。此时,该企业宣布一个工人也不裁,反而扩大了招工的规模。在新员工的就职大会上,企业负责人发表演讲:我们是个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个充满温情的大家庭,集团将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机会,使每个人的收入不断提高。当年,该集团向社会公布了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这也是中国第一批向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服装企业。报告从社会责任管理、价值链构建、员工发展、绿色生产、社会公益、前景展望六个方面展现了该公司作为民营企业振兴民族工业。创造民族品牌为己任,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企业的力量。报告向社会宣示,集团将坚持不懈地履行“共同富裕、产业报国”的社会责任使命。三年后,集团再次发布《2011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提出,将企业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型,并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向“社会人”转型的重要标志。目前中国民营企业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尚在少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披露,2011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国有企业的比例为61%,民营企业的比例是24.4%。①资料来源:《WTO经济导刊》2011年第12期。2012年8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原纺织工业部)党组发文对该企业予以表彰。20多年来,该企业坚持以抓党建推动企业发展,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其实,这里的政治优势就是企业家政治参与的理由。通过政治参与,获得政治优势(在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哪个政治优势会比执政党的优势来的更强大),然后再将这种优势转化为公司商业上的成功,这正是民营企业通过“党建”实现政治参与的经济学解释。目前,在民营企业内部,将执政党的组织与企业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的作法是否符合执政党的性质,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或者说,民营资本的政治参与除了“党建”外,是否还有其他更合适的路径,还有待于人们通过实践去探索。
五、结束语
对于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政府应该给以重视,但也应该防止某个特定的阶层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就刻意对其加以政治上的优待。因为在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一国范围内能够供的参政机会和政治资源并非是无限供给的。当某些社会阶层占有更多的政治资源时,就意味着其他社会成员参政和利益表达机会的减少。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前新阶层的出现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作为新的社会阶层分享既有的政治权利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既是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实现,也是政治发展的需要。考虑到随着经济实力增强而日趋强烈的新阶层的政治参与,执政党应该审时度势,顺应时代新变化将其政治参与纳入现有政治体制内,这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智慧选择。社会向前发展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我们坚信发展民主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大趋势。新阶层的政治参与正在渐进有力地推动着中国的民主进程。
责任编辑:曾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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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7)04-0099-05
2017 - 06 - 15
左正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