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的规模和构成特征
——基于体制内外新中产的比较
2017-09-07李春玲
李春玲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
新社会阶层的规模和构成特征
——基于体制内外新中产的比较
李春玲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部门的发展壮大,新社会阶层(体制外新中产)的数量不断增长,这一群体与体制内新中产共同成为我国中产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在人员构成、生活状况、态度倾向等方面表现出诸多不同,而且由于所处的经济部门和承受的经济压力不同,二者也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心态特征。新社会阶层更为关注与自身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更为担忧社会保障问题,感受到更多的“官员与老百姓”和“穷人与富人”之间的社会冲突,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抱怨更多,更期待政府部门的工作改进。
新社会阶层;新中产;职业结构;社会态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随着私有经济和外资、合资企业的发展,一些新的社会成分开始出现,社会阶层结构变得日益多元复杂,这对政府的社会治理和执政党的政权稳定提出了挑战。①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趋势的实证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53页。李路路、王薇:《新社会阶层: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新界面》,《河北学刊》2017年第1期。特别是21世纪开始以来,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产业结构不断升级,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以及互联网经济加速发展,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成长起来一批数量不断增长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文化从业人员等),形成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工作、生活状态与体制内的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人员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他们在社会态度和利益诉求方面表现出一些特殊性。②李春玲:《寻求变革还是安于现状:中产阶级社会政治态度测量》,《社会》2011年第2期。本文基于社会学的新中产阶层概念,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比较了体制内与体制外新中产的差异,以此探寻新社会阶层的构成特征、经济状态和社会态度倾向。
一、概念界定:谁是新社会阶层人士
新社会阶层是我国政府针对近年来社会阶层结构新变化而提出的一个社会群体概念,主要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在非公经济领域中出现并且人数不断增长的社会群体。新社会阶层到底包括哪些社会群体,政府相关部门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说法,学者也提出各种不同定义。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对新社会阶层的定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①参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2006年7月24日,http://cpc.people.com.cn/GB /64162/71380/102565/182142/10993375.html,2017年6月25日。。十年之后的2016年,中央统战部对新社会阶层作出了新的界定,新社会阶层主要包括以下四类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及新媒体从业人员。②参见中央统战部网站:《二零一六年七月,中央统战部八局与您见面!》,2017年3月31日,http://www.zytzb.gov.cn/tzb2010/ zcjd/201703/dfdc830371c44e74be974a98d4667cba.shtml,2017年6月25日。
政府部门所界定的新社会阶层大体上是基于职业分类,较为类似于社会学家的职业中产阶层概念(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③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趋势的实证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489-492页。只不过政府部门的新社会阶层强调的是体制外(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自雇等非正规就业)的职业中产,④李淑萍:《沪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队伍状况和基本特征比较研究》,《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而不包括体制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业中产。另外,2006年政府界定的新社会阶层与2016年新社会阶层概念的涵盖范围不同,2006年政府所说的新社会阶层不仅包括体制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而且还包括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而2016年中央统战部所说的新社会阶层主要是指体制外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社会学家所说的新中产阶层。
新中产阶层(New Middle Class)是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现代社会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中间阶层。工业化之前和工业化初期的传统社会的阶层结构主要由有产者阶层(比如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与无产者阶层(如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所构成,而在向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在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出现了一个新的中间阶层,主要由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文职人员所构成(即所谓的白领),这一群体被称为新中产阶层。⑤李春玲:《如何定义中国中产阶级:划分中国中产阶级的三个标准》,《学海》2013年第3期。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和向后工业化社会过渡,新中产阶层在欧美发达国家社会成为主流,在就业人口中的比例都超过了50%,有些国家甚至达到70%。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传统的有产者阶层已经被消灭,农民和工人占了就业人口的90%以上,当时也有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干部、企业干部和事业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比如教师、医生、工程师等),但在就业人口中的比例很小(大约5%),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社会阶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在公有部门(体制内)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数量增长的同时,体制外的私营经济、外资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其他文职人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并且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把他们归类为新社会阶层,而社会学家则称其为体制外新中产。政府统战部门从政府统战工作出发,列举了其中的四类人群(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作为新社会阶层的典型代表,并把他们定位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点目标人群。但是,从更严谨的学术概念出发,新社会阶层的成员应该包括体制外所有的白领从业者,他们是正在成长中的中国中产阶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社会阶层的规模:人数和比例
关于新社会阶层的人数到底有多少,缺乏准确数据。目前,被媒体广泛引用的一个数字是中央统战部宣传办公布的数据:当前,中国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总体规模约为7200万人,其中,党外人士占比为95.5%,约6900万人。⑥《中国“新社会阶层”有7200万年薪高消费惊人》,《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1月8日。不过,中央统战部并未说明采用何种数据和方法计算出此数据。
我们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5年实施的全国抽样调查(中国社会状况调查),依据体制外新中产概念界定来估计当前新社会阶层的规模。表1数据显示,根据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年度人口统计数据,①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2015》,2015年10月19日,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年6月25日。18-69岁人口中70.1%为就业人口,实际人数为71027万人;在18-69岁就业人口中,82.6%为体制外就业人员,实际人数为58668万人;在体制外就业人员中,12.4%为白领职业从业者,实际人数为7275万人。这里所说的体制外白领职业从业者,即是社会学家所谓的体制外新中产,也就是我们所定义的新社会阶层。我们估计的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数量与中央统战部公布的数据极为接近。
表1 新社会阶层在18-69岁就业人口中的比例
新社会阶层是当前中国中产阶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据社会学家以职业标准定义的中产阶层概念,中产阶层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体制内新中产、体制外新中产和老中产。老中产是指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主、自雇经营者等小有产者,因这批人是马克思当年所定义的中产阶级,与后来出现的现代中产阶级(白领从业者)不同,因而被社会学家称为老中产,与新中产相区别。根据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在职业标准定义的中产阶层中,体制内新中产占31.6%,体制外新中产占26.4%,老中产占42%。这就是说,当前中国中产阶层中略超过四分之一是新社会阶层人士。
三、新社会阶层的人员构成:职业、行业和单位
中央统战部从统战工作角度出发,列举了新社会阶层所包含的四类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及新媒体从业人员。我们进一步从职业类型来观察新社会阶层的构成状况,并比较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职业构成的差异。
图1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职业构成比较(%)
新中产主要包括五类职业群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企业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办事人员(指普通文职人员和业务人员)。其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属于体制内新中产,而私营企业主属于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和体制内新中产都包括有企业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这三个职业群体,但各自比例差异较大。体制内新中产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大约半数的体制内新中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新社会阶层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明显低于体制内新中产。新社会阶层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办事人员,约四成新社会阶层是办事人员。另外,新社会阶层中经理人员所占比例(19.2%)远高于体制内新中产(6.8%)。总体来看,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职业构成:一成是企业主,二成是经理人员,三成是专业技术人员,四成是办事人员。依据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状况,中产阶层内部也可以分出不同的层级。一般来说,办事人员、初级技术人员和基层经理人员(或管理人员)为中产阶层的下层,普通的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中产阶层的中层,企业主、高层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中产阶层的上层。新社会阶层中的多数成员处于中产阶层的下层,约三分之一为中产阶层的中层,六分之一为中产阶层的上层。
表2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的行业构成比较(%)
新社会阶层的行业分布与体制内新中产也有很大差异。大约三分之二(64%)的体制内新中产就业于国家部门(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军队等)、教育事业单位和金融、证券、保险业,这些单位都属于高端服务业(高端第三产业)。新社会阶层则更多处于制造业(33.9%)、批发和零售贸易(18.4%)以及中低端服务业,也就是说,略超过半数的新社会阶层就业于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中低端服务业。
表3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的就业单位构成比较(%)
与此同时,新社会阶层各职业群体的平均月工资收入也比体制内新中产相应职业的平均月工资收入高,尤其是新社会阶层中的经理人员平均月工资(13134元)比体制内新中产中的经理人员月工资(7497元)高了将近一倍,而新社会阶层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的平均月工资也比体制内新中产的同类高。
图2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各职业群体平均月工资收入比较(元)
新社会阶层的收入水平虽然高于体制内新中产,但其就业稳定性明显低于体制内新中产。接近三分之二的体制内新中产(64.6%)认为他们“完全不可能”在未来6个月失业,另外还有接近四分之一的体制内新中产(23%)认为他们“不太可能”失业,即接近90%的体制内新中产都认为他们没有失业的风险。然而,认为“完全不可能”在未来6个月失业的新社会阶层的比例只有38.8%,远远低于体制内新中产。同时,不到十分之一的体制内新中产(7.2%)认为他们“完全有可能”或“有可能”失业,而新社会阶层作出相同选择的比例则接近前者的3倍(20.3%)。
图3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的就业稳定性比较(%)
从收入和就业稳定性来看,新社会阶层的经济状况是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同时其内部分化较大,部分新社会阶层成员享有高收入和就业稳定,而另一部分新社会阶层成员收入较低并且就业不稳定。体制内新中产则就业稳定而且内部收入差距较小。这样一种经济状况使新社会阶层感受到的生活压力要大于体制内新中产。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显示,45.1%的新社会阶层“感到生活负担很重、压力很大”,而体制内新中产有这种感受的比例只有39.1%。同时,对于个人生活各方面的满意度,新社会阶层也普遍低于体制内新中产。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中有一个问题,要求被调查者以1-10分来评价对个人的教育程度、社交生活、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家庭关系、家庭经济状况、居住地环境状况和总体上的生活的满意度,1分为非常不满意,10分为非常满意。图4显示,新社会阶层对上述几方面的个人生活的满意度都低于体制内新中产。
图4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对个人各方面生活的满意度比较(%)
五、新社会阶层的社会态度:社会问题、社会冲突和政府工作评价
党和政府之所以对新社会阶层特别加以关注,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担忧这一社会群体的数量及其社会影响力的增长可能会对社会稳定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因其出身‘体制外’,对执政党在感情上天然较为疏离”,“很可能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潜在杠杆和影响我党执政根基的关键少数”。①廉思、冯丹、芦垚:《当前我国新社会阶层的特征分析、杠杆作用以及工作思考——关于新社会阶层的调研报告》,《中国青年研究》2016年第11期。因此,比较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在社会态度方面的差异,分析新社会阶层的特殊社会心态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的分析发现,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在社会态度方面表现出一些差异,而这些差异与两个群体的经济生活状况相关。
对于“当前我国存在的最重大社会问题”,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的选择总体上较为一致:“看病难看病贵”、“食品安全问题”和“收入差距过大问题”都是选择比例最高的,其次是“住房价格过高问题”、“物价上涨问题”、“贪污腐败问题”等。不过,进一步比较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在各个选项上的比例,可以发现两个群体对各类社会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所差异。新社会阶层对于与个人生活状况(特别是经济生活状况)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更加重视,比如:在“看病难看病贵”、“住房价格过高问题”、“物价上涨问题”、“养老保障问题”、“教育收费问题”等选项上,新社会阶层的选择比例都高于体制内新中产;体制内新中产则对宏观性的社会问题(涉及全社会的问题)更重视,比如:在“收入差距过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贪污腐败问题”、“就业失业问题”、“社会信任度下降”等选项上,体制内新中产的选择比例都高于新社会阶层。另外,新社会阶层选择“看病难看病贵” 和“养老保障问题”比例高于体制内新中产,也反映了新社会阶层比体制内新中产更担忧个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新社会阶层对“贪污腐败问题”的重视程度明显低于体制内新中产。在“最重大社会问题”排行中,新社会阶层选择“贪污腐败问题”的比例位于第六位,而体制内新中产选择“贪污腐败问题”的比例位于第四位。同时,新社会阶层选择“贪污腐败问题”的比例(22.9%)也明显低于体制内新中产(28.2%)。
表4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对社会问题和政府工作的看法比较
数据来源: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
表4数据显示,新社会阶层对地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要低于体制内新中产。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要求被调查者对地方政府的11个方面的工作以及综合工作情况进行评价,1分为很不满意,2分为不太满意,3分为比较满意,4分为很满意。新社会阶层对地方政府工作的11个方面以及综合工作情况的评价都低于体制内新中产。而且新社会阶层对政府工作评价低于体制内新中产最明显地表现在“依法办事执法公平”、“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廉洁奉公惩治腐败”、“有服务意识能及时回应百姓的诉求”等方面。这几个方面都与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有关,很显然,新社会阶层对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的评价较低。与此同时,在与政府工作业绩相关的方面,如“发展经济增加人们的收入”、“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扩大就业增加就业机会”、“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对地方政府工作的评价较为一致。
图5 体制外与体制内新中产对社会冲突的看法比较(%)
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对于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有不同感受。针对当前中国社会表现最为突出的三对群体之间的矛盾,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询问被调查者:“您认为下列群体之间的社会冲突严重吗?”接近三分之二的新社会阶层(66.5%)与体制内新中产(62.1%)都认为“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冲突“不太严重”或“没有冲突”,剩下约三分之一的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认为冲突“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其中,体制内新中产选择“比较严重”的比例高于新社会阶层,而新社会阶层选择“非常严重”的比例高于体制内新中产。总体来看,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对劳资冲突的看法差异不大。但是,对于“官员与老百姓”和“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冲突,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的感受不同。图5的数据显示,新社会阶层对“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冲突感受明显比体制内新中产强烈,59.2%的新社会阶层成员认为“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冲突“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而体制内新中产的相应比例(49%)则低10个百分点。同时,新社会阶层成员认为“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冲突“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的比例也高于体制内新中产5.5个百分点。这说明,处于体制外的新社会阶层感受到更多的“官员与老百姓”和“穷人与富人”之间的社会冲突。
六、结语
随着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发展,中国新社会阶层的数量不断增长,这一群体已经成为中国中产阶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度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表明,当前中国新社会阶层数量达到了7275万人,占中产阶层的四分之一,不过,多数新社会阶层成员居于中产阶层的中下层。新社会阶层在经济领域中的分布特征与体制内新中产极为不同,绝大多数新社会阶层成员(80.4%)处于私营经济部门,三分之一就业于制造业,三分之一就业于商贸等中低端服务业,在高新科技行业和高端服务业中的比例不到三分之一;而体制内新中产则约三分之二就业于国有部门的高端服务业。新社会阶层的经济收入水平虽然高于体制内新中产,但他们承受的经济风险更大,因而,在个人生活中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对个人生活的满意度低于体制内新中产。由于新社会阶层与体制内新中产所处的经济部门和承受的经济压力不同,二者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心态特征。与体制内新中产相比较,新社会阶层更为关注与自身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更为担忧社会保障问题,感受到更多的“官员与老百姓”和“穷人与富人”之间的社会冲突,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抱怨更多,更期待政府部门的工作改进。
执政党要赢得新社会阶层的支持,政府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政府统战工作要到达更好的效果,就必须从新社会阶层的构成特征和社会心态特征出发,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针对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不仅要重视新社会阶层的中上层,也要关注在新社会阶层中占据多数的中下层成员;不仅要重视高新科技行业、新兴文化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新社会阶层人士,也要关注传统制造业和中低端商贸服务业中的新社会阶层成员。改进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保持物价和房价平稳,促进经济增长,降低经济风险,协调干群关系,缩小贫富差距,有助于提升新社会阶层的社会满意度以及对党和政府的支持度。
责任编辑:王萍英
D613
A
1002-0519(2017)04-0063-07
2017 - 06 - 26
李春玲,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查与大数据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社会分层与流动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