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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校二级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纵深发展的现实选择

2017-09-06郑良秀

青年时代 2017年22期
关键词:二级学院反腐倡廉

郑良秀

摘 要:当前高校二级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存在思想认识虚化、监督职能弱化、制度机制空化等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高校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二级学院纪检组织机构,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关键词:二级学院;纪检组织;反腐倡廉

高校作为立德树人的高地,近年来在科研经费管理、学术诚信和师德师风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却易发多发,腐败蔓延势头尚未根本遏制,高校纪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高校二级学院作为基层单位,在二级管理体制下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被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力,而与之对应的纪检监督相对滞后,成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薄弱环节,成为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加强二级学院纪检组织建设,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完善纪检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成为高校纪检工作的现实选择。

一、高校二级学院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虚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是高校的基本职能,在各种业务考核指标的压力下,二级学院重视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对党中央反腐倡廉精神领会不足,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研判不足, 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软任务”,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现象较为普遍。学院分党委的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对纪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缺乏对纪检工作的深入科学系统的研究,纪检组织形同虚设,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纪检监督职能弱化。纪检组织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根据党章的规定,各级纪检组织的职能可以概括为“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主要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是否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从现实的情况来看,随着高校办学规模和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力的扩大,很多高校都设立了二级分党委,但纪检监督职能却并没有得到增强,大部分高校二级学院并没有设立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仍然沿用在同级的党委委员中选拔人选担任纪律检查员。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督机制和制度的缺失,加上二级学院长期形成的复杂人际关系和利益共同体,学院内部监督单靠纪律检查委员实际上很难发揮作用,基本只能依靠上级纪检组织。在查处腐败违纪案件时,基本是二级学院党委担当了主角,很难看到二级纪检组织的身影。

3、制度机制空化。大多数高校纪检部门对二级学院的监督主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分解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年度考核、以及专项检查等临时性监督检查为主,缺少对二级学院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二级学院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纪检监督机制和制度,纪检监督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很多二级学院,只是根据学校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本学院的风险防控点和责任人,虽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负责,但领导班子及成员具体负哪些责,应负责的内容和怎样追究责任并没有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责任难以真正落到实处。[1]学院的日常纪检教育监督机制基本是一片空白。基于以上原因,“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利器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二级学院的现实环境中却实在难以发挥作用,问责无法实现。

二、深刻认识推进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意义

1、贯彻落实党章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中央纪委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方各级纪委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据此,高校的二级学院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单元,必须建立健全相应二级纪检组织,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为党的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准确把握中央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高校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是关键,要注重日常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是否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2]因此,加强高校纪检机构改革,建立健全二级纪检组织对贯彻落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

3、体现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立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战略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途径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改革,就有权力矛盾,就有利益冲突,如何有效地监督检查,发现、铲除改革进程中蛀虫和拦路虎,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这对高校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号)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完善学校内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高校二级学院纪检组织符合高校发展的实际,重要而紧迫。

三、推进高校二级学院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的路径选择

1、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践证明,落实主体责任就是“牛鼻子”,直接关系正风反腐力度和成效。高校党委应当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研究,深入推进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把纪检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精神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积极推进学院二级纪检组织机构的建立,完善纪检制度机制,配齐配强纪检工作队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endprint

2、建立健全学院纪检组织。现实的高校二级学院纪检组织已经不能适应大学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高校二级学院应当全面推进建立健全二级纪检组织机构。根据党章的规定,设党委的二级学院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由学校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纪委书记可以由分党委副书记或担任党委委员的行政副职来担任,根据二级学院规模和工作量大小,可设立纪委副书记。由学院分党委全体党员大会在学院各党支部书记中选举出3-5名纪委委员,根据全覆盖要求和便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可在学生中产生1名纪委委员。设黨支部的二级学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党总支副书记或担任支部委员的行政副职担任。

3、加强纪检法规制度建设。学校纪检部门应当加强纪检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探索建立规范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制度,明确权力行使条件、步骤、责任追究。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制度。根据分管工作职责内容,探索细化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责任后果,制定具体到各个岗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到班子成员、到学院各关键岗位人员,清晰、明白地知道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制度,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在高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基础上,探索二级学院纪委书记横向交流常态化机制,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不敢、不能、不便监督执纪的问题。[3]切实落实二级学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学校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保证二级学院纪检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4、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必须要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夯实监督执纪基础。对于高校二级学院纪委来说,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高校二级学院纪检干部队伍,明确纪委委员的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强纪检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纪监督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要主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凛然正气;加强纪检思想理论文化、纪委监督职责任务成效等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支持监督纪检工作;强化自我监督,建立纪检组织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对纪检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队伍[4]。

参考文献:

1]杨长河,陈曦.高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析.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5.6.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纪检监察,2016.2.

[3]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职责.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6.9第3版.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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