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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视阈下人民警察自我保护问题的探讨

2017-09-04陈旭李贺肸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4期
关键词:自我保护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陈旭 李贺肸

摘 要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袭警事件频繁,所造成的警察伤亡数字逐年增加,警察执法中的自我保护问题已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应结合现阶段基层警察的执法环境现状进行分析,明晰造成警察执法中人身安全遭受侵犯的原因,提出解决警察自我保护问题的对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增强人民警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

关键词 基层执法 人民警察 队伍建设 自我保护

作者简介:陈旭,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民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研究方向:公安管理;李贺肸,安徽省利辛县公安局民警。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337

人民警察是警务活动的具体实践者,是我国执法公权力的基本组成单元,是我国公安工作的宝贵资源和财富。解决人民警察执法中自我保护的问题,对于保护好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执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我国警务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战略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治安形势趋于严峻,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人民警察在执行警务活动中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增多,极大影响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之所以造成当前我国基层公安机关警察伤亡人数激增的现状,除了社会学和犯罪学层面上的原因,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亦是不容我们忽视和逃避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需要对当前我国警察执法环境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其特点、规律及其成因,遵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人民警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将我们的公安队伍打造成为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和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一、基层执法中警察人身安全遭受侵害的原因

(一)警力优势不明显,保障警务安全乏力

当前,我国警察数量与人口总数之比约为每10000人里有12名警察,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每10000人里有35名警察的比例。警力不足直接导致了我国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时间11个小时以上,并且每月几乎没有休息日,可谓是“白加黑,五加二”。而美国警察每年享受总计130多天的休假,超过全年天数的1/3。如此鲜明的对比之下便是我国警察长期超时、超负荷工作,严重缺乏睡眠,体能和精力透支,精神压力较大。因此,一线警察在这样的健康状态下容易诱发思想麻痹和心理疲劳,引发错误的感知与判断,反应能力也势必降低,很难保证以最佳的状态应对各种突发局面。同时,有限的警力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一方面会造成民警接受在职训练的机会匮乏,培训时间缩水,难以实现警队战斗力的再生成和再提高;另一方面则会使基层的科、所、队在实际接处警过程中力量单薄,在执法活动中很难时刻达到所谓的警力优势,易造成民警伤亡。

(二)警用装备配备不足,管理制度不合理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依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逐步改善单警装备落后的现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安民警执法战斗力和防护能力。但是我们还应看到,一方面,部分基层公安机关枪支、警棍、防弹衣等武器和防护装备严重短缺,各地警方必配装备配备情况较好,选配装備情况不容乐观。这就导致基层民警因缺乏必要的警用装备,而在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处置活动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由于怕出问题,不着力寻求制定科学的武器装备管理制度,而是武断的一刀切,盲目加大对武器装备的管理力度,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甚至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相关武器装备的申领和使用居然还需逐级审批,严重威胁了基层民警的执法安全,增加了民警的伤亡率,不利于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无法做到快速有效地反恐、维稳、处突,大大制约了基层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三)敌情观念薄弱,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在过去的执法环境中,许多违法犯罪分子面对警察时很少暴力抗法,民警长期处于零风险的警务工作状态中,这很容易导致基层民警错误地认为对方不敢反抗,警惕性下降,心理上的防线逐渐减弱松弛。只有当自己或身边的同事受到伤害,他们才会警醒。但是这些伤害往往是小概率事件,那些从未遇到过暴力反抗的民警还是占绝大多数。特别是在比较偏远、案件较少的地区,民警的执法风险相对较小,其对危险的预见能力和防控能力都相对较差。然而,近年来恶性案件频发,持枪拒捕事件时有报道,警察成为了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但是,部分民警的思想观念尚停留在曾经那个一身警服便能震慑住犯罪嫌疑人的年代,敌情观念薄弱,警惕性差,接处警时不携带单警装备,缺乏从犯罪嫌疑人的姿态、语言、动作和表情等方面识别出各种危险信号的能力,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最终导致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伤亡发生。

(四)日常实战训练不足,防卫能力低下

当前我国警察训练的管理和考核机制不健全,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训练内容流于形式,培训时间短,说得多练得少,实战性、对抗性和组合性不强,不能很好地内化为综合警务技能。二是由于训练机制不完善、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参训人员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训练中,训练效果不理想。三是在职民警培训过于重视业务能力的培养,忽视安全防卫能力的提高,严重缺少紧贴实战的演练和培训。如此训练的结果便是一线民警在实际警务过程中风险评估意识淡薄,行动方案设计盲目草率,遇有突发事件时缺乏应对方案,存在安全隐患;警务战术动作不规范,不重视行动中的战术配合与协同;对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方法不够熟练,对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法规掌握不牢靠,因此无法及时、正确、有效地使用武器和警械。也正因为如此,相当数量的基层公安机关民警陷入了跑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尴尬局面,袭警伤亡事件时有发生。

二、解决警察执法过程中自我保护问题的对策

(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弥补警力不足短板

由于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编制的有限性,警力不足这一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通过大量招警来彻底解决。那么在警力基数无大规模改变的前提下,只有通过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这两条路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弥补警力不足短板。要从体制入手,让公安机关职责得到科学的界定、明确和划分,要减少和杜绝公安机关从事超越法定职权的非警务活动,使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警务效能。要及时废除一些不切实际、绝对化、容易让群众产生误解、作茧自缚的口号,把警力用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使基层公安机关摆脱“大包大揽”却无力承受的现实困境。此外,还要高举科技强警的大旗,向科技要警力。公安机关应抓好对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充分利用电子围栏、视频侦查技术、技术侦查技术、网上作战技术、网络侦查技术等现代化科学手段,引领公安工作由人力资源粗放型向技术资源集约型转变,提高公安工作的执法效能和科技水平。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民警待遇和装备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当地的公安工作的发展和公安队伍的建设。一方面,我们要切实提高广大基层公安民警的工资待遇。要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标准重新划定人民警察的工资收入标准,使得人民警察的收入水平有别于同一地区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普通公务员,从而与其工作的危险性、艰苦性、复杂性、特殊性相匹配。另一方面,我们要在改善硬件设施上下功夫,加大财政投入,购置高精尖的分析设备仪器、反恐器材、特种车辆以及单警装备,尤其加大单警防护性装备的采购力度。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基层民警陷入使用武器警械的两难困境,我们也可以大批量购置一些先进的非杀伤性的驱逐型警械。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基层民警在日常接处警过程中的伤亡,而且能够使得广大基层民警有效擺脱“投鼠忌器”的执法困境,进而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战斗力和综合实力。

(三)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基层一线民警在日常的110接处警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突然遇到暴力袭警事件。因此,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增强民警自我保护意识是有效解决警察执法中自我保护问题的关键环节。首先,应经常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警示教育,比如组织收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执法安全专题讲座、运用微课程、微电影、PPT汇报等模式讲述典型案例。其次,应定期开展关于接处警业务的法律知识竞赛,营造出积极学习安全执法知识的良好文化氛围。最后,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应充分发挥警务督导职能,不定期地对本单位基层勤务部门的110接处警和执法办案行动进行督察,重点督察执勤民警的单警装备佩戴情况、口头考察执勤民警有关执法安全的应知应会知识,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并予以通报。要明确相应的奖惩机制,敦促民警在执法环节中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防微杜渐,有效减小和杜绝警务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实战化培训,逐步提升技战术能力

以往我们的警察培训多注重形式,练为看而不是练为战。因此,我们需要转变观念,要做到“仗要怎么打,兵就怎么练”,变“练为看”成“练为战”。一要加强警察的体能训练。可参照公安部制定的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能训练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与民警个人的成长进步相挂钩,从而敦促每一名民警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注重体育锻炼,让我们的民警能跑能跳能打。二要加大防卫控制技术的训练量。不能停留在以往的倒功、摔擒等表演性科目上,而是要讲授和练习实战中常用的防卫和控制技巧。可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对抗训练,在训练中体会实战感受,总结经验教训。三要开设实战意味浓厚的应用射击和战术射击课程。通过在靶场配置掩体、定时隐显靶、移动目标靶、劫持人质靶等设施,增加射击难度,使警务射击训练贴近实际工作情况,力争让民警能够在未来的实战环境中做到首发命中,一枪制敌。

三、结语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因此,警察的伤亡是国家的损失,是执法力量的损失,同样也是人民的损失。在警察执法环境日趋严峻的今天,只有从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财政后勤的有力保障、自我保护意识的长期养成、实战化训练的有效开展等方面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切实保障警察执法安全,不断提高人民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的执法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民警察不必要的伤亡,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最终解决警察执法中的自我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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