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素质与网络修养
2017-09-03◎金林
◎金 林
公民素质与网络修养
◎金 林
在强势发展的互联网尤其是各类自媒体工具面前,网络修养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文从公民自身角度出发,探讨了公民的道德素质、自控能力以及知识储备与网络修养的关系,同时,在现实社会道德的统一性与网络社会道德的多元特征下,对现实社会道德与网络社会道德的关系进行了初步分析,以期发现相关规律,促成网络修养提升。
网络修养 公民素质 提升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虚拟反映,公民在现实社会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网络。但是,公民网络修养的养成又不同于现实社会道德规范的遵从。社会道德价值评价体系、各类法律法规等等都在客观上影响着公民的素质,反映在网络社会中,则影响着公民的网络修养。本文则侧重于从公民自身出发,分析公民素质与网络修养的关系。
网络素养与网络修养
喻国明、赵睿在《网络素养:概念演进、基本内涵及养成的操作性逻辑》一文中指出,网络素养是针对用户而言的,“认知——观念——行为”的演进逻辑应当是网络素养培育和养成的核心内容与梯度范式[1],从理论层面概述了网络素养的内涵。通俗而言,“网络素养是指网络社会中人们在了解网络知识的基础上,正确使用和有效运用网络,理性地评价网络信息和利用网络信息的修养与技能,是人们综合素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
而网络修养是指公民在使用网络时所应用的理论、知识、技术、思想等方面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简而言之,就是公民在上网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修养。网络修养“跨越”了技术层面的认知,是观念和行为层面的“进修”。电商交易过程中遵守商业规则的行为,收发邮件中体现出的文明程度,面对新闻炒作所表现出来的客观冷静等等,都体现了公民的网络修养。而公民的网络修养水平,反映了互联网的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
公民道德素质决定了其网络修养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和隐匿性,作为个体的公民,在网络社会中往往感受不到现实社会中的各类约束措施和监督机制,这就为人性的弱点提供了发挥空间。一些道德意识弱化的人们变得思想松懈,行为不端,不可自控。于是,一个在现实社会中规中矩的人,一旦进入网络,便变了模样,为所欲为起来。“难怪著名作家莫言感叹:人一上网,马上就变得厚颜无耻马上就变得胆大包天。”[3]这说明,现实社会中许多人的表现仅仅是一种虚伪表象,一旦独处立刻“现了原形”,自身道德的弱化导致个体在网络上为所欲为。
有的贴吧中不乏 “标题党”采用“爆照”“晒图”“揭露”“人肉”等明显带有炒作意味的字眼,吸引网民点击,内容或为虚假信息,或包含情色内容,或渲染不良情绪。这些网民在现实社会中也许并无建树,但在贴吧中却游刃有余,甚至成为意见领袖。网络中的他们毫无顾忌,自身道德意志变得薄弱,甚至扭曲变形,与现实判若两人。其低下的道德素质影响着其他网民网络修养的养成,甚至影响到网络舆论场。可以说,公民自身的道德素质最终决定了其网络修养。
公民自控能力影响着其网络修养
自控能力是人的一种自觉的能动力量,是一种内在的心理功能,它能使人自觉地进行自我调控,积极地支配自身,排除干扰,使主观恰当地协调于客观,并采取合理的行为方式去追求良好的行为效果。随着网络技术的革新,人们对计算机未知领域的探索,对个体私密空间的强烈追求,对他人计算机加密文件的占有欲望以及对各类利益的无限追逐,使他们在互联网世界中无法自控,从而突破道德底线,走向网络犯罪道路。而这种现象也是俯拾皆是:利用黑客技术盗取银行卡现金、网络出售情色信息产品、捏造传播谎言获取非法利益等,都是网民在思想和行动上自控能力较弱,缺少必要的思想修养和自我意识所致,而与之相对的,较好的自控能力,则体现了公民的网络道德修养。
如何提高自控能力,笔者认为,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保持乐观向上的健康情绪,对网络中的新鲜事物保持警惕,同时,能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充分传播正能量感染他人;其次,培养学习能力,提高文化素养,解疑释惑,澄清谬误,实践证明,文化素养高的人能较为客观、全面地认识网络事件和新生事物,能处理好与其他网民的互动关系,实现自我修养的提升;最后,强化自我意识,善于排除外界干扰或暗示,能够自主决断,避免做“沉默的螺旋”,能够在持续不断的网络诱惑和冲击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
公民自控能力的提升,受益于日积月累的学习和运用,这将作用于自身网络道德修养,还会感染其他网民,为建设和谐网络,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做出贡献。
公民知识储备与网络修养
一般而言,公民知识储备愈丰富,专业技能越高,文化素质越高,就越能有效利用互联网,更为理性地分析网络事件。这在“肯德基事件”中得到充分体现,2016年7月19日,随着所谓的南海仲裁案宣布结果,中国网民从线上到线下,除了网上的宣誓爱国,抵制菲律宾外,一些极端分子把矛头对准美国肯德基甚至是苹果手机。与抵制日货的逻辑一样,他们认为抵制美国货,就能彰显自己的爱国热情,公民的个人行为引发从众心理,个别个体发泄不满,盲目制造影响,导致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复苏,进而引发群体事件。于是便出现了网民到肯德基去喊抵制美国,阻扰顾客食用肯德基食品,甚至对肯德基顾客辱骂动手。毋庸置疑,这些民众是不理智的,他们在网络上发布反美言论,言辞激烈,口号极端,全然不顾大局,不了解中美互相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他们匮乏的知识储备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心理决定了其网络修养的缺失。
部分学者和知识分子,一方面身体力行,高举“不要打砸抢”,呼吁理性爱国;一方面在网络上同极端分子展开辩论,积极发声,抢占舆论阵地,打赢了这场看不见硝烟的舆论仗。
丰富的知识储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并不意味着公民就具备了网络修养,相反,对利益的追求,容易使掌握专业技能的高水平人才误入歧途,最终突破道德伦理底线,走向犯罪道路。从“熊猫烧香”病毒肆虐网络,到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事件,再到魏则西事件中的百度竞价排名机制,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终究使得掌握专业技能的人才或团队走入歧途,沦为阶下囚,更不用提网络修养了。
综上所述,如果公民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较强的自控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知识储备,一般而言便具备了相应的网络修养。在现实社会环境和网络社会环境的综合作用下,网络修养在现实社会道德与网络社会道德互为影响的条件下逐步养成。
现实社会道德的统一性与网络社会道德的多元特征
在现实社会中,道德规范和责任的确立受主体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和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制约,道德交往的范围与职业、性别、年龄密切相关。道德评价标准不可避免地带有民族性、时代性,道德具有一元化特征。在网络时代,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以虚拟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为个体道德的社会化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为传统伦理道德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4]网络交往范围大,交往层次增多,交往内容丰富,这些都使得人类的社会关系包括道德观念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
传统道德中的统一性、一元化的局面也逐渐向多元化转变。点对点传播工具的普及和网络应用的发展,冲击着社会现实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社会中被忽视甚至被批判指责的内容,比如网络直播的尺度问题、网络言论打“擦边球”等,在网络上却因虚拟性、娱乐性和匿名性受到众多年轻网民的热衷,这些内容尽管存在低俗,无聊等低级价值取向,但在网络上仍然大行其道,网络社会道德的底线被无限制降低,多元化程度可见一斑。
现实社会道德对网络社会道德的指导性
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们的道德观念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道德观规范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公民的网络行为。
比如,网民接触到网络事件后,便会结合自身经验对事件分析,从而形成一整套价值体系,这种呈现在虚拟社会中的价值观念,便是基于现实社会道德的综合影响。网民虽然对此毫不知情,也没有心理准备,但却在社会道德情操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指导着网络道德。由于社会道德具有普遍适用性,反映了绝大多数公民的价值认同,网络道德在总体上还是遵循了这样的特征。
网络社会道德对现实社会道德的影响
如前所述,网络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网络道德的多元性。由于网络立法相对滞后,缺少对网民的约束和规范,这就使网络暴力、欺诈、剽窃等违法犯罪事件层出不穷,对现实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对公民道德情操形成冲击。以网络剽窃为例:大段抄袭或剽窃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和传播,即构成网络剽窃,然而法律的缺位使网络剽窃者有机可乘——简单的复制粘贴便可完成学术论文的写作;一些科技成果在推向社会之前便被部分黑客剽窃其成果,并加以利用;遍布各大论坛博客的帖文博文复制粘贴……愈演愈烈的网络剽窃,无疑会导致社会诚信危机,严重阻碍了创新机制的健康发展。
公民的网络修养高于网络素养,又来源于网络素养,来源于对网络技能的认知和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公民的网络修养反映了网络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在客观上体现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正是在现实社会道德和网络社会道德的综合作用下,网络修养才弥足珍贵,“有什么样的青年,就呈现出什么样的互联网,有什么样的互联网,就培养出什么样的青年”[5]也在侧面综合论证了公民的道德素质、网络修养与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注释:
[1]喻国明、赵睿:《网络素养:概念演进、基本内涵及养成的操作性逻辑》,《新闻战线》,2017年第2期(上).
[2]杨云峰:《论高校网络素养培育》,《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3]武建奎:《论网络文明公民的塑造对儒家伦理思想的借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4]孙翔云:《网络虚拟交往病症的现实根源》,《哈尔滨学院学报》,2006年第8期
[5]鲁炜:《有什么样的青年,就有什么样的互联网》,新华网 http:// 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 2015-03/06/c_1114545907.htm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