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信用治理
2017-09-03包国强
◎陆 慧 包国强
“信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信用治理
◎陆 慧 包国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危机处处存在,其中媒体的信用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日益凸显,被越来越多的媒体人和受众关注。互联网时代,完整的信用体系对于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媒体的信用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成为“互联网+媒体”发展的重要环节。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信用是媒体的基石,但就目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媒体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媒体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危机和陷阱,媒体必须加强自身的信用治理,强化责任意识,开辟“信用+”时代的媒体责任与信用治理模式。
互联网时代 媒体 信用 治理
2015年3月5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 “互联网+”行动计划。 “互联网+”可以被理解为是创新2.0下互联网发展的延伸,一种新的发展形态,也就是互联网推动着各大行业共同发展,但是这种发展不是简单的相加的结果,而是呈现一种1+1>2的发展态势。要想实现互联网带动各行各业健康快速发展,信用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信用+”的提出也就非常有必要。不管是新媒体的发展,还是传统媒体的转型,都与互联网密不可分,当然也需要信用体系来保驾护航,促进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本文就从互联网迅猛发展给媒体信用生态带来的剧烈变化、带来的危机和陷阱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在“信用+”的背景下,提出相关的媒体信用治理办法和政策。
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带来媒体信用生态的剧烈变化
所谓的媒体信用生态,是媒体与受众建立一种互相信任的,能够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乘着互联网的快车快速的变革,正在探索一种新的生存方式,当然媒体行业的发展也不例外。传统媒体必须在互联网时代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不然将要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然而,正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体的快速变革,媒体的信用生态也发生剧烈变化。
(一)媒体信用生态环境由简单变复杂
传统媒体时代,媒体的生态环境比较简单,存在的是单向传播,媒体具有话语权,传播主体与受众的很少互动,受众基本上是被动接受,媒体信用可以得到基本保证。自从互联网快速发展以来,媒体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增强,受众可以在微信、微博、各大论坛等自媒体自由发表意见,受众拥有话语权,从此报道新闻不再是记者的专属职能,受众成为发现、传播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传播的速度快、门槛低,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受到挑战,这也使媒体的信用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
(二)媒体信用生态环境由单调变多元
传统媒体时代,媒体生态环境非常单一,而且传统主流媒体报道新闻的整个过程基本上是要经过严格把关,报道新闻的真实性也基本得到保证。而现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以微博、微信为首的新媒体的广泛运用,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使媒体的信用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由单调变得多元。媒体生态环境不仅仅是主流媒体所决定的,而是与各种新媒体共同发展,这就产生了主流媒体与主流媒体之间话语权的竞争,主流媒体与新媒体之间话语权的竞争,在竞争的过程中信用生态环境就会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媒体时代变革:主流媒体时代逐渐转变为大众参与媒体时代
传统媒体时代,报纸、广播、电视充斥着大众的生活,受众想要接收、了解信息,主要是通过这三大途径。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接受信息的平台基本转变为电脑、手机,了解信息的方式也逐渐从传统媒体转向自媒体。这种方式也就决定了大众参与度的大大提高,各种自媒体都可以与受众进行互动,受众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传统媒体为了在互联网时代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生存方式,形成了“互联网+传统媒体”的发展模式,这也就是说传统媒体也逐渐向全民参与的方向转变。
二、互联网给媒体信用体系建设带来的危机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媒体信用体系建设是一把双刃剑,既会促进媒体的快速发展,又会对于媒体信用体系建设带来各种潜在的危机。
(一)媒体社会认同度被挑战的危机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影响了各行各业的发展模式,国家领导人也鼓励各行业在互联网的带动下快速发展,媒体也不例外。互联网给媒体发展带来方便的同时,媒体的社会认同度遇到了挑战。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越来越快,媒体争先恐后的抢头条、博眼球,标题党层出不穷,假新闻更是越来越多,这虽然不会完全动摇媒体的社会认同度,但是媒体的社会认同度已经遇到挑战,受众对于媒体的信任度已经被动摇。
(二)媒体道德底线被打破的危机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利益考验着媒体行业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底线。有些媒体行业为了取得头条,会不惜一切代价,打破媒体应有的道德底线。2016年9月16日晚,青年歌手、演员乔任梁意外逝世。为了博取关注,有媒体人对于逝者的意外逝世进行造谣诽谤,还有媒体对当晚逝者殡仪车拍照、曝光,还有媒体在逝者朋友新闻发布会上逼问为什么没有发微博悼念好友,还有网友对逝者尸体进行炒作,这一切已经超越了道德底线,体现了对逝者的不尊重。著名的传播学家施拉姆等人出版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一书中强调 “其表达自由权不仅本于个体性,而且必须符合社会利益,以此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关键作用”,而不是忽视社会利益和道德底线的约束,不负责任的报道当事人隐私。
(三)媒体价值观被动摇的危机
媒体存在的价值就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为受众做好传播和宣传的基本职能。现如今,互联网快速发展,不仅仅是给主流媒体发展带来商机,自媒体更是搭上互联网的快车,给自身创造了利益。媒体的竞争越来越大,为了生存,为了商业利益,媒体的正确的价值观会被动摇,把最基本的国家和人民服务的职能忽略,而过度的追求商业利益,这极有可能造成媒体价值观的动摇乃至崩塌,对媒体的信用体系建设造成极大的影响。
(四)受众隐私被泄露的危机
互联网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进入了一个惶恐的时代,这个时代获取信息太容易,而且受众隐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其中包括受众自己在朋友圈、微博、各大论坛上自爆隐私,也包括各大媒体不注意对新闻当事人、受众隐私的保护,导致隐私泄露。互联网时代,受众隐私被暴露的风险与日俱增,这对媒体信用体系的建设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危机,需要媒体做好受众隐私的保护工作。
(五)真实性受到挑战的危机
无论现在做新闻的渠道如何改变,真实性永远是新闻不可抛弃的新闻标准。如今,竞争日益激烈的媒体市场,速度和渠道成为新闻追求的新宠,有些媒体甚至主动抛弃了新闻的真实性准则,这对媒体的信用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2016年10月30日,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新闻节目生活帮以“震惊!产妇子宫内有异物?”为标题报道了潍坊妇幼保健院产妇徐某纱布留在子宫的新闻事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开始报道的舆论导向医院手术后把纱布落在产妇子宫内导致其疼痛难忍,是要帮助病人及家属讨回公道。但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发现这是一起患者及家属一起上演了向医院索赔三十万的诈骗闹剧,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这也使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这个栏目处于风口浪尖之上,生活帮没有把事件的真实与否搞清楚就进行报道,导致会出现如此大的闹剧,这是电视台值得深思的地方,也是其他媒体应该引以为戒并且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互联网带来的媒体信用陷阱
New Media新媒体联盟的创始人袁国宝在2016年全国首届主流新媒体高峰论坛上曾说过:“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移动互联网却是一个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各种主流新媒体蓬勃发展,但同时也给媒体发展带来的信用陷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渠道、轻内容的陷阱
主流新媒体是这个时代发展的一股强劲的力量,是代表着新一代的媒体人的发展方向,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发展格局,与传统媒体快速融合,形成一种与移动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新的媒体传播方式。现在技术、渠道是媒体发展竞争的有力保障,一个新媒体创造出新的发展渠道,一种新的技术,就具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就比如今日头条这个APP,它是一个成功的新闻搜索引擎,会根据自己强大的数据库和成熟的算法,根据人民的需求推送给用户自己感兴趣的新闻,这也是它的成功之处。但是,如此多的新媒体竞争的时代,往往会都来重视一个好的渠道,把形式做的赏心悦目,而忽视了真正好的内容。这也许会在短时间内取得成功,但是长远来看会失去固定的受众群。
(二)重热度、轻责任的陷阱
热度是新闻媒体人在做新闻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热度足够,才会有更多的人来关注。但这样一个人人皆记者的全媒体时代,受众发表意见自由,网络大V也自由地表达观点,甚至现在网络直播的盛行,时时刻刻都是新闻发生的现场,极少的来考虑新闻言论背后的社会责任。有些媒体更是为了博眼球,取得新闻第一现场,不顾新闻是否具有真实性,就对新闻进行报道、转发,对整个舆论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三)重娱乐、轻教育的陷阱
新媒体报道存在一个泛娱乐化的趋势,使新闻报道、信息传播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进行,受众可以主动的去接受新闻报道。但是泛娱乐化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度的娱乐消费,会使教育力度降低,甚至有些媒体、节目完全是在娱乐、搞笑,没有任何教育的因素存在,这也是新媒体发展需要注意的重要方面,要权衡好娱乐与教育之间的关系。
(四)重效度、轻信度的陷阱
互联网时代,速度是金线,效率是争取主动权的最佳法宝。媒体通过各种渠道来加快新闻信息的传播效率,使其效度达到最大化。与此同时,媒体极易因为过度追求效度而掉进轻信度的陷阱,严重的可能完全忽视掉了媒体发展的信用问题,这种现象不仅是对受众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有可能对媒体能否长期健康发展产生致命的影响。
四、基于“信用+”的媒体责任治理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导致媒体生态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同时也给媒体信用体系的建设带来危机和陷阱。面对互联网时代的信用挑战,应找到适合“信用+”时代的治理原则,制定出适合“信用+”时代的媒体责任治理路径。
(一)基于“信用+”媒体责任的治理原则
“在我国,媒体具有经济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在媒体责任的信用治理过程中,既要注重媒体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更应该注重媒体的社会效益。在治理的过程中应该抓住媒体的特征,要使整个治理过程自成系统,并且根据互联网的发展,与时俱进。
1.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原则。
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经济效益是媒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和保障,媒体为了生存,必须要有广告和赞助,获得资金产业链才能保证其正常发展。但媒体又肩负着为受众传播信息,对舆论进行监督,引导社会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使命,因此作为政府的喉舌,媒体的最终追求应该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基础,社会效益是目的,要把握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点,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出现冲突时,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损害社会效益。只有保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平衡发展,才能媒体信用责任得到保障。
2.动态平衡原则。
关于媒体信用的治理,不能看成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治理过程,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个治理过程,根据不同的时代背景、政策背景,对政策、治理方法进行调整。不管是管理原则、管理模式还是管理者思想、价值观都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与媒体的信用治理达到动态平衡。
3.系统性原则。
媒体信用治理是由多个环节构成的一个系统,如果达到一个媒体的信用自觉,不是单个环节做到位就能完成的,这需要媒体机构、媒体从业人员、受众、媒体信用监管部门、媒体信用教育部门等多方共同合作,才能保证媒体积极的履行社会责任,做信用媒体。
(二)基于“信用+”媒体责任的治理路径
人在社会中立足需要诚信,同样媒体要想在经济社会中立足同样需要讲信用。关于媒体社会责任的治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其中信用治理是这个过程中举足轻重的一个部分。关于媒体信用的治理路径,首先要提高整个媒体行业对于信用的认知;其次,要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提高失信违约成本;最后要形成系统的媒体信用监督机制。
1.提高媒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对信用的认知。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仅是媒体人遵循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媒体人安身立命的前提和基础。”媒体社会责任的治理归根结底是对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的治理,只有让整个媒体行业的从业人员提升对信用的认知,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整个媒体行业的信用。主要从内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提升媒体从业人员的信用认知度,从内在媒体从业人员主动的去培养接受这种信用文化;从外在相关部门要不定期的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信用教育。
(1)媒体从业人员主动接受信用文化。
“信用文化是一种隐性的、非正式的信用契约。”这是一种社会伦理道德制约下的文化自觉,媒体从业人员要主动拥抱接受信用文化,时刻要用信用约束自己的媒体行为。不能为了商业利益最终抛弃信用文化,逾越道德底线的制约。媒体从业人员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新闻观念,树立信用意识,肩负起正确的引导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的责任。其次,要认识到信用文化在媒体传播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为营造良好的行业信用环境做贡献。
(2)相关部门定期对媒体从业人员进行信用培训。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不仅要靠从业人员个人,应该整个传媒行业都要重视信用建设。首先高等专业院校应该开设关于传媒伦理相关课程,让媒体从业人员在专业学习期间就要重视信用在媒体工作中的重要性。其次,应该在媒体行业内定期的开展信用宣传讨论,媒体从业人员就从业过程中的经验进行交流讨论,在整个媒体行业形成重视媒体信用的行业行为规范。
2.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提高失信成本。
为什么媒体失信行为如此之高?主要是媒体失信成本太低,对失信的媒体行业及媒体从业人员没有直接的损失,这就造成了媒体行业为了商业利益而导致失信行为越来越严重,逐渐失去了公信力,因此要完善媒体行业的信用奖惩制度,提高失信成本。要注重媒体行业的奖罚分明的政策,对于重视和遵守行业信用的单位、个人给予荣誉及资金奖励;对于失信单位、个人给予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其在道德、社会、事业方面都得到相应的处罚。在网上建立一个失信惩戒平台APP,这个APP由专门的专业人才对其管理,对失信的媒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实名登记,失信行为如实登记,供受众及其用人单位参考。重视信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如实表彰,给予资金和政策方面的鼓励;对于失信的单位和个人,打入失信黑名单,一旦进入这个黑名单,媒体单位停止运营,失信个人不得进入任何媒体相关行业工作。通过这种惩戒制度,鼓励行业守信行为,严惩失信行为,形成媒体行业正确的价值导向,共建良好的媒体生态环境。
3.形成系统的媒体信用监督机制。
媒体社会责任的信用治理,既需要媒体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自觉遵守,更需要形成系统的监督机制对媒体进行监督,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1)信用法规监督。
“不管人们如何强烈地反对监管,但如果没有这种监管,网络则不复存在”。 现在国家已经存在关于信用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媒体行业的失信行为仍然比较严重,主要是因为制定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和执法人员执行力不够。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于媒体行业的失信行为的监督。在制定媒体信用相关法律法规时,制定者应该对目前媒体行业失信行为进行调查统计,明确规定什么程度的失信行会受到法律的制约,什么程度的失信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及惩处程度,并且要有明确的惩处细化的配套说明。完善了信用法规,要有明确执法部门对媒体行业失信行为进行监督,不能多头管理、多块分割,这样极易容易造成执行力缺失现象。成立专门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惩罚,不能以权谋私,破坏法律的权威性。
(2)自律监督。
相对于信用法规的强制性约束,媒体自律是一种潜在的道德约束。“它要求在传播过程中将行业伦理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行动的准则,成为己身品格、习性及意识的一部分。”只有媒体行业及从业人员自己主动的意识到媒体信用在媒体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的行业应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才能积极的履行社会责任。“网络媒体的行业自律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由媒体内部制定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不具有强迫性的特点。”自律监督包括自身的监督,也包括同行业之间的相互监督。
媒体行业的自身监督要做到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媒体行业要对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落实责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节目及相关负责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而不是放任自由。另外,媒体行业应该都设立媒体监督人,对媒体自律的要求予以量化,定期的对媒体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价,对不合格者予以处罚。
同时,可以同行业之间相互监督,对不实报道或者不守信行为进行披露,这样可以促进各大媒体为了长久的发展,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整个媒体行业的自律。
(3)社会监督。除了法律法规监督、自律监督之外,社会监督是促进媒体自觉的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西方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机构,大多在政府的引导下,自发组建了行业自律组织。”社会监督就是通过相关部门、各种社会组织、民众的共同监督,从而达到媒体的自律。媒体应该主动的为受众提供媒体的监管方式,自觉的接受受众的监督。现在网络自媒体如此发达,受众掌握话语权,可以在法律及道德的允许的情况下自由的发表意见,积极的对媒体进行监督,把媒体行业及媒体从业人员违背社会伦理的行为暴露出来,督促媒体自觉的履行信用责任。
五、总 结
互联网时代,媒体信用是媒体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拥有良好的信用度是媒体长久健康发展的基石。面对现在复杂的媒体环境,媒体行业应及时的避开危机和陷阱,积极的履行社会责任,正确的引导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媒体应牢记信用立身,高举社会主义责任,方能铸就人民拥护爱戴的百年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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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慧:武汉轻工大学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研究生;包国强:武汉轻工大学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