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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专题询问的“四个首次”

2017-08-31卢慧萍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

卢慧萍

2014年6月18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询问会正在进行。“上海已经有实有人口信息库和法人信息库,同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税务、建设、社保也都有覆盖全市的信用平台,为什么还要建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同其他平台之间是什么关系?在信用体系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第一个发问。接着,张辰委员、市人大代表张春景、市人大代表康青等也纷纷发问,问题直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市民关注的焦点。

这场专题询问提问格外踊跃,有26个人提问,创下市人大专题询问有史以来的最高记录。伴随这个记录的是市人大历史上的“四个首次”,至今还令人印象深刻。2014年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提到“四个首次”:一是首次采取向组成人员征集询问题目的方法,进一步保障委员履职权力;二是首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询问并提问,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三是首次请应询部门的负责人在常委会会议厅内和组成人员“面对面”就座,提高询问的庄重感;四是首次在询問会前安排有关主题讲座,提高询问的聚焦度。

“四个首次”回应百姓关切

说起这“四个首次”,最值得说的是首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询问并提问,时任财经委办公室主任的吴祖强讲了一个故事:市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项目的是副主任委员马新生,当时马新生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上海人大专题询问会史上没有人大代表询问过问题,于是他提出疑问:人大代表是人大主体,为什么人大代表不可以参加询问?马新生查阅了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发现都没有规定代表不能参加询问,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章规则中说组成人员可以询问,并未规定代表不可以询问,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一次专题询问时就有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提问。于是,马新生将这些规定一一标出,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副主任洪浩都参加的一次社会信用监督调研会上,将这些规定条文一一用红笔标出,把这些材料一股脑儿摊到两位领导面前,建议在信用专题询问会上请代表提问。有意思的是,当时参加会议的有一位名叫吴坚的人大代表,是位律师,在代表履职方面很积极,这次一听说人大要开展专题询问会,就在发言中说:“我向殷主任提一个请求,能否让人大代表也询问?”殷一璀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建议,当场表示,会好好研究并作答复。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各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询问的情况和相关规定作了详尽研究,这才有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询问会上的这个“首次”。有了这次专题询问的首次之后,这一做法就成为了制度。这一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信用监督专题询问会上有四位人大代表从对信用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保密要求、信用市场培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方面提问,反映了人大代表来自基层和专业的意见,正如殷一璀在讲话中所说的“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四个首次”中很有必要讲一讲首次事先征集询问的题目。专题询问的目的不是让政府部门负责人答不出问题,也不是让他临时应付问题,而是让政府部门充分详实地回应委员、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事先将问题通知相关部门,是为了让政府相关部门能更准确更详尽地回答问题,让问题的答案更具全面思考性、专业性。专题询问会不是在考政府部门负责人的现场口才如何,而是实实在在地要求政府将所做的工作报告给委员、代表和市民,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能力的监督。同时,这也是各国议会、国际会议的惯例。

说起第三和第四个“首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务处的同志娓娓道来,以前的专题询问会采用“回字形”座位就座,这次专题询问会采用政府部门“答题者”与委员等“提问者”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这不仅提高了询问的庄重感,也使交流更直接。市政府应询部门负责人在组成人员席位前,面对台下就坐。当时坐台上的应询负责人来自六个部门:市经信委、市建设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这些部门负责人反映,他们坐在上面像赶考,面对“考官”很有压力。同时,询问会前安排有关主题讲座,上海信用研究会会长洪玫作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内容的讲座,为专题询问“预热”暖场。

这“四个首次”在当时的询问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场气氛热烈,委员、代表们踊跃提问。正如市政府副市长周波在询问结束时代表市政府的表态回应中所说,“更像是一次专家会诊”。

前期准备切中要害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询问会之所以有如此好的效果,原因在于询问会前扎实的前期工作。市人大财经委调研组先后召开金融行业、信用市场和信用平台等重点领域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组专程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和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调研,了解本市相关信用数据库的建设情况。设计了上百个问题,做成调查问卷,发放给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征求意见,通过纸质问卷和网上问卷等渠道,共收回有效问卷468份。同时还通过组织“人大网议日”活动,在市人大公众网和东方网上征求市民意见,另外又上门跟委员、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这些问卷和建议通过整理分类成四个方面一百多个问题,这四方面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管理仍需加强;信用产品应用和市场主体培育有待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信用奖惩措施还不到位;信用体系推进机制和法制保障尚不完善。这四方面的内容给出了专题询问会询问的总体框架。由于前期沟通做得好,专题询问会上所提的问题是有备而来,问题切中要害,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询问准备,2014年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询问说明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情况,使委员和代表能了解专题询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为委员准备询问问题做准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浩召开政府部门协调会,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各主要应询部门参加,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讲明会议程序顺序,明确应询要求。市人大财经委把前期调研中委员、代表关心的问题梳理出来,交给各部门事先做好准备,确保了专题询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先行先试推动信用立法

这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询问会“四个首次”对政府相关工作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它充分反映了委员、代表的诉求,反映了各界对上海社会信用立法的需求。这次询问会推动了各方在加快社会信用立法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次专题询问为相关立法打下了基础。人大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成立了常委会副主任洪浩与市政府副市长周波担任双组长的社会信用立法领导小组,市人大财经委起草立法草案,最终在2017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社会信用条例。该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社会信用领域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好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高度肯定了上海社会信用立法的探索实践:“上海社会信用立法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是我国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为地方社会信用立法探索提供重要参考,也为全国社会信用立法实践提供重要支撑,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和深远意义。”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既解决了信用立法中的诸多难点,又体现了国家信用建设的最新精神,对推动国家信用立法很有帮助”,市发改委副主任葛大维说,“上海此时在全国率先出台综合性地方信用立法,既是对国家信用改革战略性任务的落实,也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提升卓越城市软实力的内生需求”。同时,一些兄弟省份纷纷学习上海社会信用立法经验,将条例的出台过程作为学习教程,开始研究当地社会信用立法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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