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覆盖 强渗透 重服务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17-08-31赵大于
赵大于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既综合又专业,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等特点。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信用工作起步早,成效较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大力指导下,上海探索形成了“三五三三”的运行框架,即按照“三统一”(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信用平台统一建设、服务规范统一标准)工作导向,坚持“五位一体”(以制度为核心,以应用为关键,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抓手,以行业为支撑)推进思路,形成基于“三清单”(数据、行为、应用清单)、覆盖“三阶段”(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加快构建“重点领域联合、重点区域联动”的信用工作格局。
立足制度核心,加快信用法制建设
上海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本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近年来相继出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文件。
上海市政府在2016年3月1日发布实施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本市第一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的政府规章。办法对于推动政府部门建立采信、用信的科学长效工作机制,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7年6月23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信用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吸收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体现了城市信用治理的思路和一些创设性内容,为全市信用工作的推进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聚焦应用关键,深化信用联动奖惩
信用的价值在于应用。上海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广覆盖、强渗透,有效释放信用红利,切实提升市民的信用获得感。
比如在服务自贸区改革发展方面,设立综合查询窗口,在全国率先同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助推上海自贸实验区依托区内信用子平台,推动海关、检验检疫、公安等驻区监管部门基于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的贸易和出入境便利措施,逐步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监管新模式。同时,探索建立自贸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为区内各部门创新服务、集成应用,加强协同监管提供支撑。
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以应用清单为抓手,将事前信用核查应用范围拓展到公务员表彰资格审查、专项资金申请、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网站管理等领域,逐步在改革创新、市场监管、社會治理等政府工作方面建立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同时,不断推进信用应用向纵深发展。在科技计划管理等工作中,探索应用方式从单一的信息查询向模型运用拓展;在外国人居留、居住证积分管理等领域,加强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在交通、食品药品、酒类专卖等行业监管领域,加强信用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服务市民日常生活方面,与上海图书馆合作开展读者信用免押金办证服务,普惠效应明显。截至目前,已累计免押金办证12.8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另外,2016年上海正式出台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将购买新能源汽车与个人信用状况挂钩,信用良好的申请者可以享受购车补贴和免费上沪牌等优惠政策,对于提升市民信用自觉、优化政府服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夯实数据基础,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信息数据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条例对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进行了明确,规定市信用平台作为统一窗口,负责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融合共享。经过3年的发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总量快速增长,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并探索形成了关于数据归集的良好工作机制。
首创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模式。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是信用工作的重要路径,通过建立目录,妥善解决了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应归不归、无序乱归”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的主动性和规范性。
努力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目前,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版)》规定,全市已有99家单位向市信用平台提供了45933项信息事项(其中,法人27185项,自然人18748项),可查询数据约3.15亿条,涉及法人1074万条、自然人3.05亿条,基本实现本市法人和自然人(18周岁以上户籍和居住证人口)信用信息的全覆盖。
重点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的归集。自2016年6月以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中,市信用平台已经归集全市41家市级部门以及16个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近100万条,数据归集总量和质量在全国各省市中始终位于前列。
同时,上海认真做好与国家信用信息及平台的对接,月均向国家归集各类信用数据约40万条,截至2017年6月底,累计向国家报送数据634万余条,较好地实现了国家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
巩固平台抓手,提升信用基础设施服务能级
全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将原本分散在不同公共主体内部信用信息的聚集,全面展现了个人或企业的信用状况,为实现基于信用的联动奖惩等各类应用搭建了有效载体。
一是在信用平台建设方面。目前全市已形成“1+16+N”总体架构,其中包括1个市级信用平台,16个区级信用子平台,以及商务、司法等6家行业子平台。同时,在查询服务窗口建设方面,已建立了15个查询服务窗口,包括1个市级和11个区级服务窗口,以及自贸试验区等服务窗口。各区、各行业的查询服务窗口还将随着信用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增加网点设置。
二是积极创建国家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首批试点。目前市信用平台按照“信息流动的枢纽、开放服务的窗口、支撑应用的载体”的定位,不断改革创新,优化内部管理,努力巩固提升服务能级,进一步加强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此外,针对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积极拓展平台线上查询渠道,实现手机APP、微信、法人一证通等移动端在线查询,积极支撑商务诚信、金融功能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网上政务大厅等各类信用应用业务。
支持行业发展,打造社会信用生态环境
近年来,在营造社会信用生态环境过程中,全市注重发挥市场的力量,通过不断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信用服务行业供给侧结构,为广大市民百姓带来更多的信用便利。
加快上海市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全市围绕“基地为载体、政策为导向、中心为服务、平台为支撑、基金为推动”的工作设想,聚焦信用产业发展,努力汇集信用相关产、学、研、用各方力量,通过建设信用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市信用展示体验中心,开展信用行业台账建设及统计工作,设立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全面推进信用服务产业链的培育、集聚和发展。
开展国家信用示范城区申报创建。组织浦东新区、嘉定区申报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区,重点在“政府职能转变、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城市公共管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结合各区信用工作特色,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将信用工作纳入文明城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区开展诚信专项行动,加大诚信文化宣传。
着力推进本市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目前,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已有会员单位102家,其中,央行企业征信备案34家,占全国1/4,信用行业发展初具规模。同时,新出台的条例也为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明确规定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导行政机关等主体主动使用信用产品、购买信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