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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2017-08-31邹清龙李佳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7年19期
关键词:在押人员

邹清龙 李佳

摘 要 在全国反恐维稳的形势下,警务反恐对监所阵地开展深挖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公安监管部门作为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在反恐怖活动的战役中,利用阵地优势,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將深挖犯罪与反恐怖斗争有机结合,以监所内在押的涉恐人员为切入点开展坦检攻势,使监所内深挖余罪成为警务反恐工作的创新发展点。

关键词 涉恐人员 在押人员 深挖犯罪

中图分类号:D631.7 文献标识码:A

1心理特征分析

对在押的涉恐人员进行深挖犯罪,其心理特征是工作开展的首要切入点。目前,没有确切的研究证据表明恐怖活动人员具有统一的心理特征,但作为一个具有特殊信仰,信奉恐怖主义的群体,其心理必然具有某种共性的特征。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针对个体特征加以分析,因人制宜采取不同深挖技巧,从而获得案件线索。

1.1涉恐人员共性心理特征

恐怖活动人员之间自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产生群体性的心理特征,个人的思想行为、思维模式都会被恐怖活动组织头目所灌输的恐怖主义思想同化。

通过对实际在押涉恐人员的心理分析来看,其共性心理特征有:一是涉恐人员通常有着坚定的信仰,表现为异于常人的痴迷。二是涉恐在押人员对社会具有报复心理。涉恐人员思维较为偏激,相对封闭,认知狭隘,把现实生活的中的不如意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更易产生仇恨不满,进而引发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异常;同时涉恐人员大多经济较为贫困,思想陈旧保守,长期的压抑自卑也会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与仇恨,当恐怖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洗脑时,其长期压抑的负面情绪会爆发出巨大的破坏力,造成对国家及人民的伤害。三是具有蔑视心理。涉恐人员通常蔑视现行的社会规则、道德伦理和法律规范,企图打破现行的制度,以暴力形式付诸于行动。

1.2涉恐人员个体心理特征

对于恐怖活动人员的个体心理来讲,在群体性心理基础之上,每个涉恐人员会有自己不同的心理特点。如争强好胜,凡事都要显示自身能力,从不服输,死不认错;妄自尊大,崇尚冒险精神,做事喜欢一鸣惊人;自命不凡,以救世主自居,诡谲多变,对自己的思想行为都认为是天经地义,是在“替天行道”等等。每个涉恐人员都有属于自己的心理动因,因此在对在押涉恐人员进行深挖犯罪时,一定要对各方面特征精细化分析,对症下药,开展深挖工作。

2对在押涉恐人员深挖犯罪对策

利用深挖对策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时应注意三个要点:一是领导重视,为涉恐人员配备专职民警进行教育转化;二是对国家政策法律要做到准确解读;三是对在押涉恐人员的深挖犯罪务必要结合涉恐人员不同阶段的心理特征。根据在押涉恐人员进入监所羁押的不同阶段,不同状态对其采用不同的深挖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策略:

2.1察颜观色

在涉恐在押人员羁押于监所时,管教民警要根据在押人员的言语和肢体语言,研究其的内心世界。管教民警要注意涉恐在押人员言语、神态、表情、行为动作以及微动作、微表情,洞察其内心反应,为促动其能检举揭发真实情况创造条件。例如,在实际工作中,当涉恐在押人员说话吞吐不清、犹豫不决、眼神闪躲、下意识抖腿时可能存在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民警就要留意其讲话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当涉恐人员谈到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敏感话题时,常会语气急促,呼吸加快,民警须对此表现加以重视。

2.2解决矛盾

在涉恐人员与管教民警存在矛盾时务必采取的策略。涉恐人员在思想、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与管教民警通常存在差异,因此面对差异管教民警要积极主动寻找差异、解决矛盾,为下一步深挖余罪扫清障碍。

一是涉恐人员思想上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管教民警要深入揭露恐怖主义的罪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将“三股势力”的暴行公之于众,同时实施反“洗脑”工程。二是涉恐人员民族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管教民警要学习必要的民族知识,熟悉基本的民族习俗,决不能将民俗与极端宗教行为混淆,正确对待涉恐人员的民族风俗习惯。三是涉恐人员宗教的问题要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管教民警面对涉恐人员的宗教问题要请宗教相关人士解决的宗教领域一般事务,不轻易动用行政强制手段,避免激化矛盾。

2.3营造氛围

利用环境改造涉恐人员,是管教民警要制造有利于涉恐人员说出真实情况和犯罪线索的监室环境,以氛围影响人的心理,以环境改变人的行为,用环境渗透深挖犯罪气氛。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其一在监室营造“以检举为荣,不检举为耻”的良好氛围。打消其检举情况被泄密的后顾之忧,对其讲清政府对其检举保密的政策,使其主动坦检。其二争取大多数。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对少数人有同化作用,争取大多数,孤立极少数,使大多数人遵守法律规章的行为成为主流。

2.4矛盾转化

管教民警在取得了涉恐人员一定信任后对其使用矛盾转化的深挖技巧。在辩证唯物主义中,关系中的矛盾是无处不在。恐怖活动组织人数众多且组织中存在着多种利益关系,其内部也同样如此存在矛盾。当其信仰被动摇时,其组织间的利益就会发生冲突,内部矛盾也随之浮出。管教民警要利用其组织内部矛盾进行及时转化。

因此管教民警要分期分批对涉恐人员进行教育转化,明确深挖犯罪目标,分色配合管理,针对性制定策略,从普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不同侧面开展工作,实现涉恐人员由受恐怖主义思想毒害控制→思想排毒→深挖余罪→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于力,崔钧.当前公安监管场所暴力恐怖在押人员管理教育对策研究[J].新疆警察学院学报,2015,(04):13-16.

[2] 杨军.试析公安监所安全防范与深挖犯罪的关系[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0,(04):39-41.

[3] 赵军,王桂祥.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体会与思考[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2):133-13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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