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政教育教学中法治观培育的路径创新
2017-08-28王洪龙黎红梅
王洪龙+黎红梅
摘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思政课程培养合格人才的基本功能。为此,要锻造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创新理论教学的方法手段,拓宽实践教学渠道,开拓学生互联网自我培育路径,探索“法律在我身边”的现身说法案例模式,改革法治观培育考查评价方式,在思政课程教学中形成法治观念培育的新模式,以适应时代发展对思政课程教学改革的新要求。关键词:思政课程;法治观念培育;路径创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切实培育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要增强全体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创新法治观的培育路径,是培养具有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的需要,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高校思政教育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中,就如何培育大学生的法治观方面加强了教研教改,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方法手段等方面也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在法治观念的作用、形成、目标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然而,法治观的培育仍然面临不少现实的难题,如目标定位层次较低、价值导向不明确,教育方式单一、实效性不强等。传统思政课程教学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体验,重“照本宣科”“填鸭式”的知识灌输模式,使学生被动接受,缺乏主动性、参与性,进而缺乏对理论学习的兴趣。思政教育工作者应当紧随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探索创新法治观培育的路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思政课程教学的实际效果,为培育高素质的合格人才服务。
一、锻造法治观念培育的师资路径
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前提,特别是具有法律信仰和法治理念的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和干部职工理当自觉加强法律素质的修养,努力做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典范。同时,教育部门和高校也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法治宣传和学习,使这个传播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地方,率先形成依法治校、依法办事的法治人文环境。思政教师队伍作为传播和培育法治观念的主要承担者,加强自身法律素质的修养是必要前提。高校思政教育科研机构应当把思政教师法律素质的培育纳入到队伍建设和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中。除了严把准入关,更要通过对现有教师的自修计划学习、组织培训学习、科研和实践创新项目及参与社会法律实践等方式锻造提升思政教师的法律素养。
二、创新理论教学的方法路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全日制学习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培育学生法律素质的主渠道。但传统灌输式的知识理论教学模式,其局限性越来越难以满足90后青年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创新理论教学的方法路径成为法治观念培育中要研究的一个首要课题。实践证明,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探索上,情景教学法、研究性學习展示法、案例式、辩论式、翻转课堂等在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方面具有较好的效果。其中情景教学法在培养学生兴趣方面效果显著,翻转课堂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方面效果明显,研究性学习展示法在培养学生思维逻辑、对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团队参与协作等方面效果较好。“要寓教于乐,集政治性、励志性、趣味性、知识性、娱乐性于一体,图、文、声、像并茂,化抽象为形象,变枯燥为生动,探索演讲、辩论、竞赛、调研、舞台剧等载体,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道授业解惑” ,思想理论和法律知识理念的教育教学中,应当充分借鉴这些方式方法,探索其在法治观念培育课堂中落地生根的常态化模式。在教学手段上,要充分运用好互联网平台,结合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成果,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每一节课都能让学生有所领悟,有所收获。
三、拓宽法治观念培育的实践路径
在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教学中,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往往是一大难题,一是因为学生人数众多,教师组织相当困难;二是学生法律知识和技能薄弱,难以开展深入的实践教学;三是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可靠的实践渠道。教育工作者常感到无法开展实践教学,不知如何开展实践教学。因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许多高校没有或者很少开展法治教育方面的实践教学。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难题,关键是要拓宽法治观念培育的实践路径和渠道。一是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合作,与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民法院的合作方面,可以定期开展法庭(典型案件)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法庭旁听,让学生感受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法律意识。公安机关的宣传部门也承担一定的法治宣传责任,可以邀请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反扒窃、反诈骗、反传销”等进校园的法治宣传活动,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现象和危害,提高学生的权利保护意识。二是学校要组织成立相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对校园中存在的法律困惑和权利被侵害现象提供帮助,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指导,为学生提供可身体力行的实践场所。三是成立遵纪守法文明市民劝导志愿者协会,组织学生进社区街道开展遵纪守法文明劝导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制止和劝导不法行为。四是组织对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实践参观探访,感受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四、开拓互联网时代网络教育的自我培育路径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新媒体、自媒体平台不断涌现,人人都是“媒体人”,人人都是“剧中人”。互联网已经成为知识和思想传播的重要途径,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力前所未有,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新空间。法治观念的培育,离不开学生的课外交往与阅读,离不开学生的自我认知和与外界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现象,更是法治观念培育的真实素材。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运用移动终端在互联网时代中的自我培育功能,依托有关新媒体和自媒体平台,通过完善网络自我教育的相关制度和方式方法,形成课外讨论学习最新网络典型案件和法律知识的新途径。
五、探索“法律在我身边”的新型案例培育路径
“法律”对很多人来说,似乎很遥远,一讲法律就想到“犯罪”“坐牢”。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人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可能就在法律的规范和调整之内,体现某种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身边发生的事最能让人记忆深刻,也最能给人以启迪。在一定期间内,要求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件进行随手拍,形成微视频并写出微评论,在课堂上开展每周法律事件评析,探讨事件中所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给我们何种警示。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十大身边法律事件评选或进行法律在我身边演讲等活动,对被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和学生予以宣传,以提升学生对法律的实践认知感。这是一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综合路径。
六、构建法治观念培育考查的综合评价路径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由于学习时间有限,具体的法律规范是难以全面掌握的,不应当把具体法律规范和法律知识作为考查评价的唯一标准,而应当着重把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作为重要考查对象。为此,要改革传统的知识考查评价模式,构建理论与实践相平衡,课内与课外相统一,知识、理念与“经验值”相结合的新的评价机制。参考文献:[1]张莉.理想信念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法治观培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4).[2]李晓霞.新常态下高校思政教育的新思路[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