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主党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17-08-25赵宏君
赵宏君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全新的概念。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友党和我国的参政党,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挥所拥有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共产党 民主党派 和谐社会
一、民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决定因素
由于实现民主化的程度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和谐状况。建立在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基础上的社会,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管理,对国家大事享有知情权,就各项重大决策和立法建议进行充分表达和交流,就能更好的反映多数人的意志与利益。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与活力。[1]
二、民主监督能够保证国家政治活动良性运行
我国现阶段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都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要构建这样一个社会,就要依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各尽其能”,进而实现大家的“各得其所”,共享和谐社会发展的物质和精神成果。《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中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民主党派可以在构建和谐社会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探讨和监督反馈。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监督,谏言献策,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保证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前进。[2]
三、民主党派为和谐社会创造了雄厚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谏言献策,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为构建各个方面都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贡献力量。[3]
1.不断加强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多党合作的题中之意。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合理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的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稳步前进。
我国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一道创立了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是这一制度的缔造者和实践者,必将同中共一道坚持好、完善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目前,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膽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不断推进政党间合作与和谐,充分而全面的发挥我国的政党制度优势,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2.以发展促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雄厚的物质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下边简称决定)中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不仅是对执政党的要求,也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发挥作用必须坚持的准则。
毛主席在中共七大报告中提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中国人民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的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可见,能否推动社会的发展,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否进步的重要标志。发展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参政党团结奋斗的首要任务。[4]
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目标、新要求。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具有内在统一性,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决定》中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创新则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方法论原则。[5]
古人云:“天下祥和在民富,天下可忧在民穷。”没有经济发展来支撑,和谐社会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才是硬道理,民主党派应切实把加快发展,富国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贯彻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选题,深入研究,谏言献策,为发展添活力,为人才兴国吸引人才,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3.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团结群众,为和谐社会奠定群众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兼顾社会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重视人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负有更多的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的具体利益的责任。
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了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这就要求民主党派协助政府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引导群众有理有节的反映利益要求,反映各自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协助中共各级政府开言路、求良策、行善举,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另外,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必须从自我做起,讲和谐话,做和谐事,谋和谐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民意基础。
4.传承和弘扬先进文化,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
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是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自古以来,“和为贵”、“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协和万邦”等和谐观念,已深深扎根在中华民族的土壤中,成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历史告诉我们,一个社会要稳定和谐,就必须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这一信念的形成与对传统文化精华的借鉴和吸收是分不开的。文化维系和谐,和谐滋生活力。
民主党派成员主要分布在中高层知识分子中,在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民主党派成员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以和谐为核心的民主文化,促进诚信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的快速形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构筑更为强大的精神支柱。
参考文献
[1]张癸.中国民主党派史纲[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2.5
[2]宫捷.论民主党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6)
[3]王小鸿.论中国民主党派与社会和谐[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3)
[4]高广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民主党派[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3)
[5]王远启.民主监督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理论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