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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融遇到科技

2017-08-24张营曲强

金融博览 2017年8期
关键词:科技产业银行业监管

张营 曲强

几乎是一夜之间,金融科技(FinTech)成为一个热门词汇,业界、学界都在热烈讨论金融科技,各大银行都成立了专业部门开展金融科技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也因时而变,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客观来说,中国的金融科技产业近年来确实取得了巨大成就,用如火如荼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现状

人们一般将2013年称作中国的金融科技元年,以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产业异军突起。在近五年的时间里,中国的金融科技产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今,无论按照哪种标准,中国都是金融科技产业的全球领袖。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支付市场,占全球总量的近一半。中国在全球网络借贷中居于主导地位,占据全球四分之三的市场份额。在毕马威等机构评选的2016年最具创新性的金融科技公司排名中,前五名中有四名是中国企业。中国最大的金融科技公司——蚂蚁金服,估值约600亿美元,与瑞士银行(UBS)的市值相当。2017年6月底,余额宝托管资金规模达到1.4万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货币市场基金。

面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来势汹汹,中国的传统金融机构起初也是备感压力,甚至有一种无处下手的感觉。比如当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就让银行一时不知所措,颇不适应。蓬勃发展的P2P网贷市场也蚕食了银行不少市场。当然,经过不断的研究尝试,银行还是发现了自己的比较优势,那就是庞大的分支机构和客户群体、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于是各家银行纷纷成立专业部门,积极研究推进自身金融科技业务,同时,发挥自身优势,搭建平台,开发产品。以大型银行为例,一段时间内,工商银行推出了“融E购”,农业银行推出了“E农管家”,中国银行推出了“中银易商”等,以应对金融科技产业的冲击。而金融科技产业也遇到了“自己成长中的烦恼”,尤其是E租宝等网贷平台发生“跑路”事件,令大家对其信任蒙上了阴影。

总体来说,经过这几年的博弈,金融科技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银行业也在这种“鲶鱼效应”之下,做出了许多可喜的改变和进步,出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未来发展趋势

虽然可以经常看到金融科技会“颠覆”银行业的论调,但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出现。因为本质上讲,科技归科技,金融归金融,科技和金融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各自的领域和存在价值。目前,中国的金融科技产业蓬勃发展,很多时候是抓住了银行业服务的盲区和弱点,是在许多细分市场(Niche Market)进行的尝试和创新,并没有实力去撼动银行这棵大树。更何况,要涉足银行核心业务,还需要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因为银行业是一个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如果发展出现了问题,不仅会对银行自身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对国计民生造成重大影响。

事实上,金融科技企业与银行业之间合作共赢的空间更大。一方面,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技术创新精神、灵活的经营方式会成为银行业的有益补充。另一方面,银行业庞大的客户群体,对金融业务的深刻理解,长期以来积累的风险识别管理能力,以及客户和监管机构的认可,这些都是金融科技企业所欠缺的。如果双方能够找到合适的契机,在技术研发、产品推广等方面展开合作,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构建起一个合作共赢、深度融合的新金融生态,那将对双方都产生正面促进作用,最终也将造福于广大消费者,实现普惠金融。

令人高兴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进展。比如,最近这段时间,四大国有银行分别与所谓的BATJ(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要共同成立金融实验室,在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相信这将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也期待将来有一些合作成果出来。

构建金融科技发展新生态

通过对近年来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梳理,分析其未来发展趋势,我们给相关机构一些有益的建议。

对于金融科技企业,应“抓住主业、深耕科技”。相信金融科技企业随着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都有做大做强,进入金融领域,甚至撼动银行业这棵大树的冲动。但是,我们认为金融科技企业应该最大限度地克制扩张冲动,保持对银行业这个古老行业的敬畏,对银行业千百年来积累的知识和技能的敬畏。金融科技企业的专长还是在技术领域,近十年来,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迅速发展,金融科技企业应该抓紧对这些技术的研究和理解,并通过与银行业的合作,尝试将这些技術应用到金融业务中。从全球来看,中国的金融科技产业目前处于领先位置,如果能够周密谋划、苦心研究,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将会领跑全球。我们一定要有这个意识,要抓住这个机会。

对于银行业,应“放低身段,虚心合作”。由于长期身处垄断地位,中国的银行业在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能力方面的意识和动力并不是很足。近几年金融科技的异军突起,的确起到了警醒作用。我们也看到银行业顺势而变,在利用技术提升创新能力方面做了许多尝试和努力。银行业应该继续保持这种谦虚态度,学习金融科技企业经营灵活、善于创新的优点,同时发挥自身客户群体广泛、产品种类齐全、人力资源集聚的优势,创造出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除了采取与金融科技企业平行合作的方式之外,银行可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采取直接投资或者投贷联动的形式,收购一些金融科技领域的创业公司,给予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以保证自身感知到技术发展的最前沿变化,也保证自己不会错失许多重大技术革新时点。这是欧美一些大银行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相处的经常性做法,不失为一条银行抓住金融科技发展机遇的捷径。

同时,在条件允许时,银行也可以通过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简称API)与金融科技公司共享客户数据等信息,与金融科技公司深度合作,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当然,这一技术还需要得到客户同意,同时满足相关信息安全要求。

对于监管机构,应“适度监管、抓住重点”。近几年来,金融科技产业的确有了长足进步,但由于时间较短,目前整个产业仍在发展之中,甚至可以说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样的阶段,我们希望监管机构能够对金融科技产业保持一种包容与呵护的态度。总体来说,金融科技企业还是增进了消费者福利,受到消费者欢迎的。监管机构应该多倾听金融科技企业的声音与诉求,近距离了解金融科技企业的业务运作情况,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

但是有两个领域,监管机构应该始终严厉监管。一个是客户信息保护。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客户信息保护制度,要求金融业、信息科技业乃至政府机构必须严格保护客户信息。一旦客户信息泄露,是要受到严格制裁的。例如2014年1月,韩国金融公司KB Financial的1.04亿信用卡用户信息失窃,导致其27位高管辞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客观来说,中国目前的客户信息保护制度并不是很健全,客户信息被出售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前几年的迅猛发展之后,金融科技企业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极大的价值。监管机构应该主动作为,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保护规定,并且定期开展监管检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另一个领域是合规反洗钱。近年来,对银行业加强监管,尤其是合规反洗钱方面的监管,成为一个国际趋势。金融机构因为反洗钱不力受到所在国家监管机构处罚的消息不时见诸媒体。因此,中国的监管机构应更严格要求银行业花大力气,强化合规反洗钱工作。

相应的,对于新生的金融科技企业,监管机构也应该“抓早抓小”,强化其合规反洗钱管理。大部分金融科技企业由于成立时间不长,合规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不到位,许多交易又是自动化完成,操作便捷,很容易成为洗钱通道。所以,监管机构应该强化对金融科技企业的合规反洗钱监管,敦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降低洗钱风险。(作者张营为中国农业银行东京支行研究员,曲强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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