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的“五个意识”
2017-08-22程文龙
■ 程文龙
消防工作的“五个意识”
■ 程文龙
在消防岗位已经3年时间了,我逐渐发现,作为消防民警,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和掌握的知识与其他警种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和经验性的职业特点,所承担的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因此,作为港口消防工作人,特别是我们年轻的消防民警,应当特别注重消防专业理论的学习、知识的积累与应用,以及管理能力的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从行为与意识的角度来看,要想成为消防业务工作的行家,则需要树立“五个意识”。
责任意识
港口消防肩负着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和服务辖区企业职能,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建筑审验、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维护和促进港口消防安全稳定。在大量的日常消防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必须建立起责任意识,才能筑起坚实的消防安全屏障。只有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才能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消防隐患不可能一次消除,而且不可能不再出现,其中,不仅有硬件设备的问题,还有人的问题,导致隐患会不时地出现,此处消除、别处又现。因此,在强大的责任感的作用下,消防民警要深入辖区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消除一处,反反复复,坚持不懈。在建审验收工作中,本着对相关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查看相关材料图纸及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和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确保万无一失。在战备执勤工作中,要认真组织消防队员扎实开展训练,结合中队及辖区实际,科学实训,开展演练,保证在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特别是在重大消防保卫任务面前,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确保万无一失。
规范意识
目前消防工作存在监督管理体制不规范、执法技术水平不高、灭火救援装备落后等问题,要积极树立规范意识,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消防的执法规范化、管理规范化。消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能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能否按照执法规范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如果没有规范意识,就会出现执法的随意性,不能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出现在纠正违法行为时避重就轻等问题。由于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使群众无法满意。所以必须更新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依法依规履职,从而规范执法程序和工作流程,从根本上狠抓落实,达到提高消防执法的工作效能,打造消防执法文明窗口,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提高服务质量和职工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业务意识
作为公安机关里的一种特殊警种,消防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消防民警作为消防行政执法的执行者,其业务能力、业务素质、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消防执法水平和质量,所以加强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十分重要,首先要做的就是业务意识的强化。开展消防工作,必须要懂业务,只有懂消防基础知识才能进行宣传教育,只有懂消防法律规范才能进行监督检查,只有懂消防技术规范才能进行建审验收,只有懂灭火救援装备才能进行组织施训,只有掌握消防灭火救援技术才能进行指挥战斗。因此,要在强化业务意识的基础上,拥有扎实的消防业务基本功,并注意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结合,才能在本职岗位上体现出履职的能力和素质,满足执法质量的要求,高水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强化业务意识也是为了适应执勤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需要。加深对消防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认识,对构筑辖区“防火墙”工程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纪律意识
公安机关有着严明的纪律作风要求,而对消防民警则有更为严格的要求。由于消防民警在消防隐患整改、消防行政处罚、消防建筑审核及验收等方面有着较大执法权,一旦纪律意识淡薄,则会出现消防执法力度不足,甚至违法违纪现象。要想保持廉洁自律、恪守职责,顶得住压力,禁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就是要深化纪律意识,努力抓好自身的廉政建设,调整心态,淡泊名利,顶住诱惑,耐住寂寞,管住小节,严于律己,自觉做到敬畏纪律、严守纪律,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维护公安消防的公正性。同时要严格遵守各项条令条例及规章制度,消除作风散漫、冷硬横推、办事拖拉等工作问题,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始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把消防监督管理寓于服务群众之中,塑造公安消防清正、廉洁、亲民、爱民、为民的消防执法形象,做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
担当意识
作为一种工作态度,担当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更是一种不辱使命的气概。当前全国消防形势严峻,加强消防工作刻不容缓。特别是港口消防管辖区域线长点多,加上人员严重紧缺,港口消防安全保卫责任大、任务重,需要消防民警挑起更多的重担。如果缺乏担当意识,则会制约消防战斗力,影响消防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所以,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职务高低、职责差异,消防民警都要爱岗敬业、敢于担当,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临危不惧,迎难而上,表现出压倒一切的英雄气概,弘扬新时期公安精神,用奉献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诺言,捍卫消防民警这一崇高职业,用满腔热血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消防民警的光辉形象,推动消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