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服务费』来了
2017-08-16念飞
念飞
张大伯之前身体一直很好,偶然因为摔了一跤,去医院诊治。不来不知道,一年多不进医院的大门,这“挂号费”咋涨价了?涨得还不少呢。
张大伯对“挂号费”上涨感到疑惑,很正常。目前,我国正在逐步推广新一轮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下文简称“医改”),具体内容就包括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而代之“医事服务费”等。您可能想问:“这‘医事服务费是不是挂号费换个‘马甲的变相涨价呢?”
就现象而言,“医事服务费”的确比“挂号费”有所增加,价格平均上涨了1.5倍左右。但事实上,此次医改是基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偏低,而药品的价格偏高的现状,为把药价压下来,并同时提升服务水平所进行的。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结构,是为了让其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长远而言,是为了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因此,“医事服务费”不是变相涨价。医改的目标,一方面要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以及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收取“医事服务费”,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分级诊疗,缓解“看病难”。
总而言之,随著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医疗服务价格却改变很少。公立医院为了维持正常运营,“以药补医”成为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近年来,“以药补医”机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比如医师多用药、用贵药,导致医药费用上涨较快,增加了医保基金和患者的负担。
有患者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是换汤不换药。实则不然,为了实现补偿机制的平稳转换,医改政策在过渡阶段采取了“总量控制、费用平移”的原则来测算、设定费用标准。因此,患者实际支出的诊疗费用,总体上是平稳的。
咱们以张大伯为例,摔跤之后,就诊于某三甲医院,挂主任号,“医事服务费”为35元,拍片费用135元,未见骨折,外用药60元,共花费230元。在医疗改革之前,挂号费13元,拍片费用160元,外用药90元,共需花费263元。
医改政策自2009年由国家推出至今,政府改变“以药养医”机制的决心没有变,从体制机制上切断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利益关联的决心没有变,彻底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决心也没有变,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终将成为必然。医院收入将实现结构性调整,医院收入由过去主要依靠药品销售向提供医疗服务转变,医院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呈现“一升一降”的效果,使补偿机制趋于优化。
“医事服务费”强调“一是三不是”。所谓“一是”,就是说“医事服务费”实质是对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的补偿。所谓“三不是”,首先,“医事服务费”不是“医师服务费”,其中包含了诊疗费、药事服务和部分管理服务。其次,“医事服务费”不是对医疗机构药剂科和药剂师技术劳务的否定。再次,“医事服务费”不是挂号费的变相涨价。“医事服务费”补偿的成本范围,远远不单是挂号等管理服务,而是包括了医疗服务、药事服务。
此次医改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费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短期看,不同患者花费的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会让百姓受益,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