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的风险防范及教育引导研究
2017-08-15文伊娃
文伊娃
摘要:从2016年3月发生的河南大学生郑某校园借贷数十万,无力偿还跳楼自杀事件,到今年4月厦门女大学生不堪校园贷巨额欠款还债压力而烧炭自杀,这些让人心痛的案件让我们逐渐意识到,“校园贷”这个所谓的聚宝盆下面,其实掩藏着一个巨大的无底洞。在全国许多高校中,非法手机分期购、大学生无抵押贷款等校园不良贷款现象仍旧屡禁不止,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频频发生。究竟什么是“校园贷”,其不良之风盛行的原因是什么,问题背后折射出哪些关于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种种问题,笔者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论述。
关键词:校园贷;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6-0129-03
“其实我真的不喜欢这个世界。”这是厦门华夏学院一大二女生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2017年4月14日,她因无法还清巨额校园贷欠款,不堪还债压力和“裸条”等疯狂催债骚扰,最终选择了烧炭自杀。“校园贷”逐渐成了“校园害”。其实,自2013年第一家校園贷平台成立以来,2014年“校园贷”进入高速发展轨道,2015年开展校园贷业务的平台急速增长到108家并达到顶峰。2016年通过银监会等机构对小额贷款市场的调整,据有关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2月底,开展校园贷业务的金融平台数量有所下降,但仍存在74家大大小小校园贷平台。通过对校园贷的发展轨迹分析,大学校园目前已成为网络信贷平台争相追逐的“跑马场”。
一、“校园贷”的含义以及风险
(一)含义以及特点
“校园贷”,传统意义上讲是指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贷款总称,包括助学贷款、校园创业贷款和校园消费贷款。但是,我们今天频繁见诸于各大新闻媒体头条的“校园贷”,是指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针对大学生且放贷形式多集中于网络贷款的消费贷和小额贷款,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P2P网络借款,即“个人对个人”,通过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第二类是分期购物平台,如支付宝的蚂蚁借呗、快乐花呗以及各种形式的分期乐。
另外,以校园贷的形式针对在校大学生的诈骗手段花样翻新、日渐猖獗,大学生参与非法手机分期购、大学生无抵押贷款等被诈骗的案件也与日俱增,很多大学生身陷其中,给广大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和痛苦。现在许多大学生不仅仅把受教育当成一个过程,而且是自己创业的一个转折点。因此,许多学生在大一期间就开始自主创业,由于资金短缺同时在许多小额贷平台上借款,无力偿还后欠下巨额债务。
(二)“校园贷”的潜在风险
在校园贷中,许多借贷公司和分期平台,并没有在用户申请分期时主动、明确地告知逾期还款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或者将要如何赔偿。这也让一些学生并不清楚拖延还款要负担多少,导致这些学生借贷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旦逾期未还款,借款学生欠这些借贷平台的费用可就不仅包括每月的月供,还包括各种违约金、罚息、服务费、催缴费。如果到后期进入司法程序,还会产生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媒体广告费等。
此外,提供校园贷的小型借贷公司多为非法民间借贷组织,借贷手续不规范,不合法,并伴有利息高、暴力收账等性质特点,当学生无法支付高额利息时,便以不法手段去威胁甚至勒索学生及其家人、担保人。
二、“校园贷”案件频发之成因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大学生法治意识薄弱
1.我国规制网络贷款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在校园贷方面存在真空地带。现阶段大学生网贷市场竞争失范,“校园贷”作为新生事物,常常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诚然,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存在着“猫和老鼠”之间博弈的过程。创新总是领先着监管一步,但是能不能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其降到半步,就是能让消费者享受到金融创新的好处,同时保护消费者,使他们充分意识到金融创新背后是存在着风险的。
2.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当代大学生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理念的认同,对依法治国方略战略目标的解读,只停留在“知”的层次,对于“行”的方面没有真正的落实。换言之,就是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法律信仰缺乏、法治思维没有真正形成,而且法律知识的水平相对不高。在近几年发生的校园贷案例中,大部分学生选择的都是私了,认为只有当私了解决不了的时候,再去求助于法律。如果当代大学生可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律意识,那么无论是贷款买手机的“刷单”行为,还是打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大旗在利用“校园贷”疯狂圈钱的骗局,就不会再出现了,而因为无力偿还巨额贷款走投无路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悲剧也就不会再发生。
(二)治理“校园贷”难点众多
为了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然而治理校园贷难点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
1.大学生的金融知识相对薄弱。金融是一个相对信息不对称的行业,随着整个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变化,金融行业的变化也非常迅速。这对投资者有着很高的要求,但我们大量的投资者,尤其是大学生,他们对于整个行业风险意识非常薄弱,大学生本身的金融知识相对匮乏。加之整个金融行业处于强势的地位,而相对借款人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从监管这个角度,虽然看起来没有一个法定的要求,但最近这段时间对于银行乱象的整治,我们也提出“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就是卖者有充分的责任披露自己的产品可能会对借款人带来一定的影响。
2.出于要面子等原因,很多问题被掩盖。重庆某大学学生江某,为了自主创业赚大钱,从大一学期末开始在数十家网络平台借款,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内,借款达到几万元,为了躲债,“要面子”的江某没有跟同学老师说,也没有跟家长说,只能在校外开始逃亡生活。辅导员老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联系了这名学生的父母。然而让人更不能理解的是,这位同样“要面子”的家长在偿还了部分款项后拒绝继续还款,理由竟是相信孩子可以自己还清欠款,最终导致江某因天天躲避校园贷暴力追债的社会人员而长时间旷课被学校开除。
3.大学生数量众多,贷款需求日益增长且校园贷事件频发于大一新生之中。据统计,全国在校大学生达到3700万人,2016年大学生总体消费规模已提升到4500亿元。校园相对而言是一个封闭的小社会,很多信息无法传递,正是利用了信息不通畅的这一特点,贷款公司为了保证回款,还会鼓励贷款学生向其他学生推销。这样一来,被茶毒的学生也就也来越多。
三、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治理“校园贷”乱象的对策
(一)构建学校安全信息网
教育宣传是搭建校园安全信息网最基本的环节。学校对于在校大学生富有保护其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但往往在涉及网贷活动的大学生中,不仅人身安全因为暴力催债而受到伤害并且因为信用危机使得自己今后的事业发展受到伤害。但对于学校的管理者以及从事学生工作一线的辅导员来说,班会、年级大会三令五申地跟学生强调不要陷入校园贷的诈骗陷阱,各个学院微信平台关于“校园贷”的专题期期推送,但是仍有学生陷入“校园贷”泥潭不能自拔,甚至发展为后来的“裸条贷”。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总讲大学生应该有高情商、高智商,其实还应该具备高财商。与此同时,在具备了一定金融常识之后,大学生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必须要对面临的风险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有一定了解,要对自己每个行为之后带来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识。
此外,构建学校安全网另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对小额贷平台进行监管。什么样的人可以贷款,他可以贷多少,可以贷多频繁,资金实用用途是什么。这些问题在整个校园或者监管部门都应当一起协调,推出新的政策。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构建高校、辅导员、家庭相结合的防范不良网络贷款的安全网络
1.依法治校,加大法律、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在面对校园贷的问题上,学校首先要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一方面,应有重点地与当地司法机关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真正认识到校园不良贷款的危害以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高校应普及金融知识,比如多开设金融方面的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通过這些课程让大学生能够真正全面发展,而不是做一个困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
2.提高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随着大学生自主意识的增强,高校与学生管理纠纷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在这种形势下,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最为亲近的管理者,其法律意识通常会决定纠纷产生与否和纠纷产生后的处理方向。辅导员如果在发现学生存在网络不良贷款后及时干预并给出法律意见,对事情的解决和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辅导员要通过自我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并将其灵活运用到学生管理中。
3.呼吁家长重视、完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大学生成长路程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着孩子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已是大势所趋,遵纪守法、知法懂法已经成为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贷的问题上,权利与责任一定要对等,大学生借了钱,最后平台的目标是家长,所以家长必须要参与到整个过程中去。完善的家庭教育,一方面,可以防患于未然,使大学生对自己的人生规划有清醒的认识,远离校园贷的陷阱;另一方面,当大学生发生借款无力偿还的悲剧时,给孩子最大的安慰以及包容,共同面对,防止大学生因无力偿还高额校园贷欠款而结束自己生命的悲剧发生,从而构建并不断完善家校一体的防范校园不良贷款的安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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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