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命观与道德的价值
2017-08-03金若星
摘 要:在生命观和道德价值意义上,儒家和道家世两种不同的范式。在不同的道德价值范围内,所遵循的生命观也是有所区别。无论是儒家的“乐生安死”的积极生命观,还是道家的“自然主义”的遵循其规律,豁达的生命观都对后世影响深远,道德体现生命价值是在伦理学的角度对生命的敬畏和崇敬。
关键词:生命观;道德;自然主义
一、先秦时期的生命观
生命观是华夏文化的组成部分,其在西方多出现在宗教领域,在神的庇护下得以永生,而中国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不是一个宗教的国度,用自己对自然的敬畏、对生命的感恩形成了有别于西方宗教的生命观。“中国文化之开端,哲学观念之呈现着眼点在生命,故中国文化关心的是生命,”中国文化始于生命,儒道两家对生命的感悟,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生命观的不同方向。
“未知生,焉知死”,与西方宗教不同,儒家之说,把生命寄予现在、当下、现实生活,人类生命的意义,不是存在于未来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活在当下,生命是有限的,用有限的生命拓展无限的长度,行走在远古时代的人们和现在的世人,受着同样的永不止息的驱动力,被同样的信念左右着,为追求生命的长度而努力着,因此“儒家文化是一种积极的乐生文化”,儒家的生命观体现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儒家的生命观点认为,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子女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不毁伤自己的身体是孝的开端,也就是说,保护好自己生命是孝的前提条件。“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孔子认为生命分为肉体和精神,一个人如果想在肉体上得到长寿,首先是和道德分不开的,肉体的长寿是在实施道德过程中而得以延长,这就是儒家的“修德养心”,长寿与德的相互联系,让更多的人做更多有道德是事,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儒家的生命观有着神圣的责任感,孔子将“仁”看作是上天赋予自己的使命,为教化民众而生,即使周游列国一生,也不辞辛苦,将自己的一腔政治抱负,用尽自己的生命。孟子也是如此,“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牺牲精神超越了生命本身的价值,道德与生命时分不开的,并在同时拓宽了生命的宽度。说起生,那就离不开谈起死,上文中提到儒家的生命感是“未知生,焉知死”,并不是只谈生,不提及死。儒家学说认为,生离不开死,死离不开生,生死共同构建了生命观,这六个字是要求世人在珍惜眼前的一切的同时,要坦然的面对死亡,接受生活给予的艰难困苦,用包容的心态面对社会的不公与无奈,在尽力完成自己使命,应尽的责任,证明自我生命的存在。“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虽珍惜生命,爱护自我,当生命和道义发生冲突时,儒家的生命观是要有舍生取义的精神,失去生命,却用另一种方式证明生命的意义,“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当然,不是冷眼看待死亡,儒家对其的意义体现在伦理情感方面,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繁琐,其也是对已故之人的虔诚,“儒家强调、看重的是死亡的伦理意义,着眼点不在于丧而在于礼。”在其繁琐的礼仪中,阐发对生命到的反思与追问,孔子认为,这样做并不是迷信,他不信鬼神之说,而是用礼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使之乐生安死的观念解读生命的最高道德意义。道德在人的一生中从未离去,从出生而拥有,到故去而终结,为人生阐释生命的永恒。有学者认为,“儒家传统是体现‘终极关切的精神文明。”虽同为华夏文化,道家的生命观明显和儒家不同。“道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的哲学思想,他认为,生老病死是人生之常态,也是必经的过程,生命的终结是万事万物遵循其自然规律的结果,我们能做的就是顺应生命的自然规律,无需刻意的追求生与死,“老子对于生命所持的这种态度,乃是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老子珍惜生命的方式是以柔克刚,“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其意思是,生命由于饱含精神是很脆弱的,而死后呢,精神离开身体后,身体反而变得坚硬起来,草木生长的时候也是很柔弱的,枯死的时候其精神也就离开了,所以,坚强者死,柔弱者生。他认为,生命的真谛就是不争,而非强大。庄子的生命观,前期更多是表达了一种对生命逝去的无奈,对不能掌握生命之生死命运的执念,后期则是“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直视生命的消逝,看透生死之本质,参透其生命的奥秘,然后是一种彻底解脱的对生命过于执着的醒悟,“庄子从注重人的个体生命存在出发,将老子对人的生命关怀发展为对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的追求,呈现出一种关注人的精神世界以及精神与身体关系的‘生命哲学之特征。”宇宙的一切在庄子看来都是变化无常的,生命的生存与灭亡逃不过自然法则的,他对自身的死亡看的也很从容,曾对弟子说,要以天为盖、地为棺。
二、道德的生命观追问
“道德无论就其起源,还是发展的动力而言,都是来自于生命。”生命是道德的源头,也体现着道德价值的存在。生命的完整性,道德占据着主要地位,人和动物的不同是由于道德的存在,道德是精神领域,凌驾于世俗生命之外。儒家学说把生命分为两个层面,人对道德的不断探索,使得生命的存在不再是短短的数十年,而是在数十年的基础上无限延伸,精神生命寓于肉体之中,又不等同于,“道德本于生命,而在一定意义上又高于生命。”无论是儒家的“乐生安死”还是道家的“道法自然”的生命观,道德和生命的存在都是互相依存的,道德在延续生命的同时也在体现着自己存在的意义,生命为道德提供基质,道德为生命的现实意思创造了空间的可能,“道德无论是作为一种‘知识或是一种‘智慧都与个体生命的经验、需要联系在一起,個人的道德选择都是直接源于个体生命实践的价值取向。”
三、先秦儒道生命观的当代价值
生命中的生死问题,是人不能逃避,在一生中必会面对的,儒道生命观为惧怕生死的人提供了从容面对的生命境界。每个人都会因亲人挚爱的离去痛不欲生,为自己即将终结的生命而感到恐惧。儒家的生命观告诉人们,生命的意义在于完成对社会应尽的各项职责,道德的意义是生命存在的形式,用淡然的态度面对人生重要的问题。老子则认为,以“柔韧之性”接受生命自然的规律,不强求生命的存在与消失。庄子告诉人们,要看透生命的本质,生不代表开始,死亦不代表结束。儒道的生命观为当代的人们面对物质的欲望提出了一种出口。在现实社会中,人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诱惑,有人为了金钱而泯灭自己的道德底线,追求权力而野心膨胀。儒家学说认为生命的存在有更高的价值所在,物质利益的欲望只是一种表面的满足,人要有潇洒的独立道德人格“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傲骨。道家则认为功名利禄,都将随生命的死亡而没有存在的价值,而生死是自然规律,将生命和天地融为一体,以豁达的心态来看待人生的生死轮回,“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道德人格。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面对困境,人在迷茫时总感觉生命的无意义,试图通过其他途径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儒家观点认为,生命的永恒在于道德伦理的生命意义,而精神生命的存在意义高于其肉体,君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儒家面对人生,用有限的时间完成无限价值,从而获得生命的永恒。总之,先秦儒道生命观,为在困境中的当代中国人提供了高于生命本身的途径,对生命道德的思考与追问,有助于人们实现道德生命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朝晖.儒道生死观相略[J].齐鲁学刊,1994(3):78.
[2]郭齐勇,郑文龙编.杜维明文集(第1卷)[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2(1):330.
[3]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1):251.
[4]孙亦平.从幸福观的角度解读庄子的生命哲学[J].南京社会科学,2012(6):33.
[5]程红艳.生命与道德——兼从生命的角度谈道德教育[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3).
[6]张岱年.生命与道德[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5).
[7]易连云.传统道德中的生命意义解读——论“生命·实践”道德体系的构建[J].教育学报,2005,(5).
[8]牟宗三.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7:11.
作者简介:
金若星(1989—),安徽阜阳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伦理学与民族伦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