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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防控问题研究

2017-07-31李斌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5期
关键词:税务风险建筑企业增值税

李斌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范围扩大到金融业、建筑业等,同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到抵扣范围。增值税的推行有利于大多数企业减轻税负,但实施增值税后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本文分析增值税制下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并提出了防控措施。

关键词: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一、“营改增”概述及其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自2012年两会上提出“营改增”后,税制改革的试点范围开始逐步扩大,覆盖各省市的多个行业,鉴于试点的成功经验,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而建筑行业也在其中。税制变化给建筑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税务风险,因而其必须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使税务风险保持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全面实施增值税后,建筑企业由原来的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对建筑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建筑企业分包工程、施工环节等必须的运输车辆、大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在购进时只要能够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纳入进项税抵扣的范围,予以增值税抵扣。增值税的实施使建筑企业管理层更新了固定资产管理理念,提升了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积极性,促使建筑企业在工程设计、项目施工、税务管理等方面更加科学合理。新的增值税税制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税务风险的管控,通过规范增值税发票的获取与开具,迫使建筑企业规范经营,强化纳税意识,有利于企业稳健发展。

二、增值税税制下建筑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

1.建筑企业对增值税管理不够重视

建筑企业实施增值税后,企业管理人员对新税制重视程度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建筑企业税务管理质量,亦可能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一方面,有的管理层只是简单地认为增值税只是在税率上的变化,能够减少企业税负,但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上认识不到位,未能予以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在增值税实施后的税务风险防控上未能给于足够的重视,在纳税申报时间、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及管理上较为随意。

2.因进项税抵扣而引起的税务风险

合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利润,但有些抵扣行为却会增加建筑企业税务风险。例如,在生产经营中,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的环节,开具了增值税发票;随意更改涉税商品属性,或是将需要纳税商品以其他形式转移出去。类似这些“避税”方式,会给建筑企业造成不可避免的税务风险,并使其接收轻重不同的惩罚。轻则需要企业补足税款,以及缴纳相应的滞纳金等,重则会使企业遭受行政处罚,影响生产经营。

3.增值税核算引起的税务风险

建筑企业实施增值税后,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问题较多,易引发税务风险。新税制下,财会人员需学习大量的税务知识、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抵扣要求、税收优惠和减免、增值税记账科目及账务处理等,给会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陷入偷税漏税的尴尬境地。而要在合理的时间点进行纳税申报、对纳税事项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就需要专业的税务人员,但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培养出足够的税务管理人员,无形中加大了税务风险。

4.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引起的税务风险

在规定的增值税申报期间内,若提前申报,则可能出现当期应抵未抵的情况,加大企业当期现金流。若推迟纳税申报,在增值税实行初期,由于差额征税代扣部分是不能抵减的,有些中小建筑企业为了合理节税,选择了推迟申报增值税的方式。当申报时点选在法定申报期间后期,则可能因为突发原因而导致延期申报;当纳税申报人员因各种原因虚报资料而申请延期申报的,一经税务机关查实,不但要加收滞纳金,而且予以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三、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的防控措施

1.建筑企业管理层应加强增值税管理

一方面,建筑企业管理层应重视增值税的管理和缴纳,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在增值税全面实施后,管理层应提高对“增值税”的重视程度,引导财务、税务管理人员积极学习增值税相关理论知识、政策制度,以及实践经验等,全面提升其业务水平,以便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做好纳税筹划,避免税务风险。另一方面,税务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专业技能,强化增值税纳税管理。税务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最新的增值税专业知识,提高对税收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尽可能做到应抵尽抵,为建筑企业降低实际税负。

2.加强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取得与管理

首先,建筑企业要将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在同等条件下要选择一般纳税人或是具有增值税开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管理人员要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并对扣税凭证进行初步审核和验证。其次,企业应加强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管控,各环节严格执行专用发票审批流程,确保销项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实际业务相符。最后,避免超范围抵扣。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抵扣进项税额,一旦判断错误,抵扣了不应抵扣的进项税,不但不能节税,反而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通过各种途径做好纳税时间规划

增值税相关条例指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是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由于竣工决算时间与保证金收回的时间不一致,可能存在垫资纳税的情况。因此,建筑企业可以按照收到发包方工程价款作为开票时间。此外,选择合理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时点、取得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调整当期税款的目的。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的有效认证期,建筑企业应做好采购计划,合理安排付款时间,控制好进项,从而实现企业资金流的平衡。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税务风险预警

税务管理人员应积极与税务管理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增值税最新政策,利用好税惠政策。既要清楚税惠政策对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的影响,又要借助这一契机为企业提供更多合理的进项税抵扣额度,同时要通过税惠政策降低税改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此外,通过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机制,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可以将税收负担率等作为纳税评估指标,根据近年来每月税负相关指标值,对当期税负进行分析评价,监测税负变化,出现问题则立即启用税务风险应对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韩顺超.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務风险管理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24).

[2]张望军.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J].经营管理者,2015(18).

作者简介:李 斌(1971-),男,山西长治人,会计师,主要从事财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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