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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问题研究

2017-07-31徐紫怡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5期

徐紫怡

摘要: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的重要內容。通过数据研究表明,目前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大量结余,这一现状不利于失业保险的发展,也不能更好的提高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大量结余主要是因为失业保险统筹层次低,覆盖率低、支付机制存在问题。我们也将从这些方面提出解决对策,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以及完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关键词:失业保险基金;基金结余;给付水平

中图分类号:F842.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一、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失业保险不断被人们放在突出的位置,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较晚,发展还不够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基金筹集、支出和结余三方面内容,基金结余是基金的收入减去基金支出,基金累计结余是之前年份的结余累计相加,它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下表数据说明了河北省2006年到2015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及结余的情况。

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2006年到2015年这10年内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基金支出虽然出现过下降,但整体也是逐年增长的趋势。不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增长远超过支出的增长,因为基金支出水平较低,导致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大量结余,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已达到169.06亿元。这与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应该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相符。可以总结出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的现状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水平较低,并且基金存在大量结余。

二、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存在大量结余的原因

1.失业保险覆盖率水平低

从理论上讲,失业保险应覆盖所有的劳动者,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实际上是针对正规就业人员设计的,河北省基本也是这一情况。河北省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只覆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覆盖率低。大多数非正规就业者比如农民和毕业大学生都不在此行列,根据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5年农村人口数占总人口的43.90%,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这一人口数量相当惊人。他们大多从事临时工作或农业生产,这些工作恰恰是不稳定,需要失业保险进行保障的,但是这些人不交纳失业保险费,在失去工作后只能得到原单位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这种措施并不能有效保障失业者的生活水平。并且在土地流转背景下,河北省存在大量的失地农民。再加上高校扩招,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的比比皆是。

2.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环节存在问题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较少。我国失业保险统筹层次低,国外许多国家是由国家一级统筹,我国大多由市(县)统筹,并且失业保险长期处于一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参与的部门有劳动部、人事部以及保险公司。从统计年鉴的数据中可以看出,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支付水平较低,面对每年失业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失业保险金并没有加大支出,还造成了大量结余。河北省在这一情况下,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三、规范和完善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1.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承担。目前人口多,底子薄,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晚,失业保险体系还不够健全,虽然基金存在大量结余,但这是建立在基金给付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基金筹集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要解决筹集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政府必须发挥主要作用。一是开辟新的失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二是创新基金筹资手段。

河北省政府必须加强对基金筹集和使用的监督。虽然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存在大量结余,但并不能表示可以对基金的筹集适当的放松,必须严格监督,每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保险基金筹措水平和基金利用效率。

2.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将非正规就业者和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覆盖的范围。河北省每年有大量的大学生毕业,这一数量非常庞大,同时,找不到工作的也不在少数。对于我国当前的经济情况,把这一庞大的人口数量纳入失业保险的领域有些困难。学校可以面向在校学生开展积极就业的讲座;政府采取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就业;同时我们也可以借鉴德国、卢森堡等国的经验,通过局部试点,探索新的方式,加大力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将毕业大学生和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3.完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数据表明河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给付水平较低,这一现状无法保障河北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面应该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目前的做法是在一个地区用一样的标准,可以改变这一做法,因为每个失业者的自身情况和家庭情况不一样,可以根据失业者失业前一段时间内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定一个上限和下限,在这一范围内根据失业者的具体情况支付失业保险金。另一方面可以缩短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多数国家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在一年左右,期限相对较短,这一措施可以激励失业者尽快找到工作,而不是一直依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我国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最长为2年,可以适当的调整这一标准,因为合理的给付期限有利于提高失业者再就业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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