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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的现实问题研究

2017-07-21周淑舫潘明福

文教资料 2017年13期
关键词:问题研究

周淑舫+潘明福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摘 要: 对中国来说,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维持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取决于妇女的生育行为。社会就业的影响成为阻碍妇女生育的重要因素。对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以先进的性别文化推动妇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生育政策 妇女发展 性别文化 问题研究

以“男女平等”为基本国策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妇女发展的探索,不仅用法律、法规确立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而且在学术前沿动态方面出现颇多的女人、女性、女权等性别文化的争鸣,这既推动性别文化理论研究层面的扩大,又推动着妇女运动的蓬勃发展。

对中国來说,坚持计划生育,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维持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从2013年“单独二孩”到2015年“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这是生育政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生育政策调整的新态势下,习惯于或者享受于“独生子女”环境的人们,争议纷纷。说千道万,生孩子必须由女人承受分娩痛苦,养育孩子必须由作为家庭主妇的母亲承担。女人倘若被“生”与“育”拖累着,或失去原有的满意工作,或难于谋求到理想职业。于是,“女人主内”、“居家生子”等旧俗泛起。调整生育政策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取决妇女的生育行为。妇女生育行为不是表象上单纯的人口增加,而是性别文化上妇女发展的社会问题。

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碰撞的社会问题,有着根深蒂固的历史渊源。自古以来,女性除了在人类之初有过短暂母性崇拜的辉煌外,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这种失败的彰显尽管在中国与西方的性别文化上有着不同,但皆认为:男女具有截然不同的性别特征,遂衍生带有各自印痕或贬低或歧视妇女的性别文化。

西方自笛卡尔以来确立主体与客体、知者与所知的二元划分,将其与性别两分对应,赋予前者与男性联系的更高价值,赋予后者与女性联系的贬低之意,女性是“多余的肋骨”,处于从属地位的她们是祸水。《圣经》伊甸园神话中最初犯罪的是女人,亚当身上抽出肋骨造出的夏娃,偷吃禁果,女人成为罪恶之源。性别文化的歧视,妇女被禁足于庄园,不得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工业革命和启蒙运动的兴起,西方女权主义在言论上大声呼吁,巴黎妇女进军凡尔赛,揭开了女权运动的序幕。此后,既有高潮迭至的女权运动,更有大造舆论宣传的性别文化研究。法国女剧作家高尔日《妇女权利宣言》提出妇女权利17条要求,英国女作家M·沃斯通克拉夫特《为女权辩护》提出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待遇的要求。女权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催发着性别文化的传播。

东方的中国以“阴阳”“乾坤”区分性别,确立妇女社会地位。“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儒家奠基之作《周易》,以阴阳、乾坤为论说核心,以天道地道为诠释切入点,以客观物象阐述男女关系。天俯视宇宙,普照万物,而被俯视的大地靠天“后得主而有常”。人的自然属性被赋予阴阳刚柔的特殊含义,男性为阳为刚,女性为阴为柔,“阴虽有美,含之以成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天贵地贱,日阳月阴,男乾女坤,成为处理男女关系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透露出性别文化上妇女成为弱势的必然。“厥初生民,时维姜嫄”。“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1]。这首同于荷马史诗的周民族史诗,叙述姬姓周族首领后稷的神异诞生和对农业发明的重大贡献。姜嫄履帝迹而生子,后稷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折射出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历史,透露出女权失败下的妇女地位。其地位如何?《诗经·小雅·斯干》有着生动形象的描写:“乃生男子,载寝之床”与“乃生女子,载寝之地”的鲜明对比,确定着性别文化上“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

就性别文化而言,无论西方还是东方,社会对女性最大的不公平是性别关系上的“男尊女卑”,文化上对女性的最大悲哀是始终不能在更大范围内被认可,即使到了商业经济繁荣与城市文化形态形成的封建社会末期,显现女性意识觉醒的文学创作也不能走出闺阁。著名学者胡文楷在性别文化研究上高张女性旗帜,不但穷毕生精力蒐集撰成“远迈前古”的《历代妇女著作考》[2],而且认为乾坤清淑之气特别钟于资质夙慧的妇女,“红香小册,翠楼吟稿”,她们才情逸美,彰显出“诗固非大丈夫事业”对人类文明进步的贡献。

性别文化具体显现的文学,并非只是男性“立言”的大事业,同样是女性的责任。不被认可的女性以顽强的生命力挣扎于专制社会的夹缝中,以创作活力抗争男权的重压,在狭小空间内管窥天下,叩问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抗争自身的不公平待遇。中国唐朝出现鲜明的女性意识,“云峰满目放春晴,历历银钩指下生。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人物“杰出”[3]的鱼玄机,以女性独有的审视角度,对男性独享科举制度给予批评与谴责,表现女性意识的社会觉醒。其后的黄崇嘏以超越《木兰诗》塑造想象文学人物的真实与经历,发出“愿天速作变男儿”[4]的企盼与呐喊。十八、十九世纪,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等,形象展现女性争取自由平等权利的心路历程,显现捍卫妇女作为人的尊严与性别文化的价值。

进入二十世纪,身心得到解放的中国女性活跃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不仅显现性别上“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而且通过各种媒介的造势凸显现女性意识,展示妇女发展的性别意识觉醒与为实现“中国梦”男女平等的追求,标识着中国性别文化研究高潮的到来,出现了《中国妇女的风采》、《促进性别的发展》等文章与《社会性别文化的历史与未来》[5]、《中国社会性别的历史文化寻踪》[6]等著作。在妇女发展性别文化研究中展现科学探索的演进轨迹与先进观念的理论引导,对现实生活中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呵护妇女与儿童的权益,实现人口均衡增长与妇女发展,进而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有着重要的助推作用。

性别文化对推动妇女发展研究的探索,2013年之前,无论是理论文章还是学术著作,多有新出。标志中国“独生子女”政策终结的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的“妇女发展”或“性别文化”的研究,则鲜有涉及。由放开生育、计划生育再到“两孩”生育的起伏变化,既急需在理论上提升新态势下“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出现诸多问题的本质认识,又急需在实践上探索解决新态势下“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

就当下理论认识来说,从本质上阐释与论述性别文化,就是社会对男性、女性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总的观点和看法。依据性别之间的关系,将其分为性别平等文化与性别不平等文化。先进性别文化是一種主张男女两性人格和尊严皆能得到平等对待,保障男女两性参与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文化和家庭生活的权利、机会平等,提倡男女两性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平等相待、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文化。相对于此的性别文化观念,其落后特征是比较隐蔽的,不容易辨识。如:男才女貌、和睦家庭的专职太太等,规范两性关系和角色的性别文化观念,因在市场经济繁荣遮蔽下表现得婉转含蓄。

作为东部地区沿海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带动经济腾飞,形成特色鲜明的“浙江经济”,人均收入连续25年排在前面。浙江既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又积极推进人口政策完善调整的落实;既关注2013年“单独两孩”,又关注2015年“全面实施两孩”的政策。然而,生育毕竟要由妇女来承担,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容易让获得“男女平等”的妇女重新误入家庭而承担“主内”的角色,也容易使落后的“性别文化”沉渣泛起,不仅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而且由家庭至社会引发的争议矛盾,极易成为不稳定的因素,既妨碍妇女的发展,更妨碍中国的建设与社会的进步。因此,在生育政策调整的新态势下,必须将“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框架,视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支持妇女与歧视女性的思想观念进行抗争,又鼓励男性自觉抵制性别文化习俗。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中,形形色色的落后性别文化仍然顽固地存在于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只有从理论上提升对新态势下性别文化内涵的认识,才能在理性上有质的飞跃,进而为妇女发展导航引路。

就实践上探索有效途径而言,中国《诗经》就有“男子”、“女子”的性别文化,尽管有“男尊女卑”封建礼教的束缚,但是亦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传统文化“君子”“淑女”的积极因素,糟粕与精华并存。有着觉醒性别意识的才女,为之不懈地奋斗着。宋朝浙江著名才媛朱淑真,曾作《春日亭上观鱼》诗,曰:“春暖长江水正清,洋洋得意漾波生,非无欲透龙门志,只待新雷震一声。”如同男子一样有“龙门”志向的女性,不但在性别文化上有着清醒的认识,而且意识到男女要在“性别文化”上取得平等,需要有“新雷”震声的变革。

以“新雷震声”变革而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在“性别文化”上保障着女性发挥才华而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建立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刑法、民法、婚姻法、劳动法、母婴保健法等一批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建立了比较普遍的符合男女平等趋势的大众文化形态。五十多年的努力,男女平等观念逐渐为国人所认可,中国妇女的伟大力量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发挥。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中国女性的家庭地位、社会地位不断提高,闪现出中华民族性别文化史空前的辉煌。可以肯定地说,以性别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人口政策调整完善而取决于妇女生育行为的新态势,待遇、就业、教育、前途等诸多现实题所折射的性别文化冲突,表明当下的性别文化从严格意义上说,还处于男权文化与性别平等文化两者的中间地带,既急需在理论上进行探索,又亟待在实践上有效解决。

围绕社会就业与生育行为上出现的诸多现实问题,开展“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的研究,以开阔的知识视阈进行性别文化的探索,有益于增进性别文化研究新的学术增长点,有益于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以社会力量支持妇女生育与妇女发展,进而使之成为催发中国梦实现的伟大动力。

参考文献:

[1]高亨.诗经新注.大雅·生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400.

[2]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400.

[3]辛文房.唐才子传·鱼玄机[M].上海: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1:109.

[4]彭定求.全唐诗·黄崇嘏·辞蜀相妻女[M].北京:中华书局,1999:9089.

[5]王凤华.社会性别文化的历史与未来[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6]杜芳琴.中国社会性别的历史文化寻踪[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

基金项目:2016年浙江省妇女研究会课题“生育政策新态势下妇女发展与性别文化的现实问题研究”(20161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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