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发布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7-07-20
商业会计 2017年9期
最近,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此次修订将金融资产分類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三项《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鼓励企业提前执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