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宏州的跨境民族问题
2017-07-19吕隽
摘 要: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均为跨境民族。本文简述了德宏五种跨境民族的形成,并对德宏跨境民族问题以及解决作出了初步分析。
关键词:德宏州;跨境民族;问题;对策
基金项目:本文为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跨境民族教育研究”(项目编号:2010C004)阶段性研究成果。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曹兴先生的观点,“跨境民族是指从本国迁徙到其他国家境内的移民而形成的民族集团,英文表述是‘Trans-border Ethnicity或‘Transnationality或‘Trans-nationlism。”“跨境民族是主动临时性的移民或长期移民的产物。”“跨境不仅包括本国与周边国家的交界地带,还包括深入别国的境内。” 根据以上观点,我们可以认为跨境民族是指主动从本国迁移到与本国交界地带或深入别国境内的移民民族集团。
跨境民族本身不等于跨境民族问题,存在跨境民族不一定有跨境民族问题。但二者又有一定逻辑上的联系,跨境民族问题是伴随着跨境民族的产生而产生的。
1 德宏州跨境民族的形成
在清末以前,中国并未有近代西方那样的国家主权观念以及国际法上的疆域概念,中国古代治理边疆毋宁说是治理边疆民族,边疆即是民族,民族便是边疆,曾经朝贡称臣的民族所到之地就是王朝的边疆。过去德宏地区只是封建王朝的边陲,元代方开始设置路、军民府一类的行政区划,明代、清代德宏地区是土司区,民国称为腾龙边区土司与设置局“土流并置”。直到1953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设立才明确了德宏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德宏跨境民族是德宏作为行政区域的确立和中、缅国界线划定的产物。
历史上缅甸是中国南方的藩邦,中缅不存在明确国界线。中缅边界问题开始于近代英国殖民者入侵并吞缅甸。新中国成立后,1960年1月以《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为基础,合理的全面划定了中缅边界。缅甸同意将1905年到1911年期间为英国军队所逐步侵占的中国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归还中国,并按照国际惯例定界,对于勐卯三角洲地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废除缅甸对勐卯三角洲的永租关系。中国方面根据平等互利和互让的精神,考虑到缅甸方面的实际需要,同意将这一地区移交给缅甸,成为缅甸领土的一部分。作为交换,也照顾历史关系与部落的完整,缅甸方面同意按照1941年中英两国政府换文所规定的属于缅甸的班洪、班老部落从1941年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从而消除了这两个部落被人为划分在中、缅两国的不合理状态。有关边界的其他问题,也在条约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国境线的划分,使德宏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成为跨境民族,缅甸一侧称为掸族、克钦族、阿昌族、崩龙族、傈僳族。
2 德宏州的跨境民族问题
纵观世界跨境民族问题的产生,多是因为跨境民族是政治特征上的不同群体,而文化特征上则是同一族群,这种政治与文化的矛盾是产生跨境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因。具体原因是跨境民族之间以及他们同所在国政府之间在交流、对话、理解等方面存在问题。
强大的中国政府和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经济发展,不仅从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角度提高了我国一侧跨境民族的政治认同感,而且富足的物质生活形态吸引一些境外的跨境民族及亲缘民族对中国心向往之。可以说德宏跨境民族的国民向心力整体上是大于或者等于民族向心力的。同时五种跨境民族是长期迁徙的结果,他们中的境内外部分都是长期在当地生活生产的世居民族,在文化和民族心理上已经经历了长期的适应过程。因此德宏的跨境民族问题在政治上并不激烈。
目前我州主要的跨境民族问题是跨境民族相对贫困与落后问题,跨国婚姻带来的双国籍问题,宗教问题和跨国贩毒问题以及艾滋病的泛滥问题。
跨境民族在国家和边境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促进边境地区发展、打击国际性犯罪活动、促进睦邻和谐共处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保持稳定,而更要谋求跨境民族问题的解决和跨境民族的发展。
3 德宏州跨境民族问题解决对策
解决好德宏州跨境民族问题应该着力于以下几点:
(一)完善地区安全防范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因素。
虽然现在的德宏边境总体稳定,但是我们对境外跨境民族的犯罪活动特别是贩毒活动和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渗透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必须严厉打击。完善跨境民族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合理的解决跨境婚姻中的双国籍现象。加强宗教管理工作,坚决取缔邪教组织。
(二)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着力解决贫困问题。
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鼓励乡镇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开发工作力度,充分开发我州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道路交通、房屋基本建设、水、通讯等,进一步改善物质生存条件。
(三)坚持民族自治政策,给予各族群众平等的政治待遇,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民族干部。
民族自治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之一,是促使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有力制度保障。确保各族群众得到平等的政治权利,有利于保持跨境民族群众的国家认同与文化认同的平衡。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与跨境民族群众交流的血肉桥梁,只有不断提高跨境民族民族干部的素质,才能保证国家及时掌握各跨境民族的情况,实现国家政令通畅。
(四)加大跨境民族友好交往,促进中缅两国睦邻友好的关系。
跨境民族问题涉及到边境两侧相对的国家政府与民族。鼓励跨境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让他们在保持各自国家认同的同时,在文化、经济等方面进行友好交往,为边疆的富强做出贡献。
“使两国跨境民族在各自的国家自愿保留母国同族的民族特征和民族认同的条件下,努力作为所在国的一个成员,在为所在国的经济繁荣发展、国家富裕安定作出贡献。与母国同族发展各种关系,以促进母国与所在国的区域合作、睦邻关系和友好交往为目的,以沟通双方联系、消除各种隔阂与误解为己任,成为维系‘和平跨居的各方国家间的纽带。在特殊形式下,可自愿同化于所在国,或回归母国,双方有关国家应保护跨国民族的无压力、无外国干涉条件下的自由选择,而避免矛盾冲突” 最终,实现跨境民族的长时间和平跨居和国家之间的睦邻友好。
参考文献
[1]曹兴.跨界民族问题及其对地缘政治的影响[J].民族研究,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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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建新.跨国民族类型与和平跨居模式讨论[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2002 (4)
作者简介
吕隽(1974-),女,云南大理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系讲师,研究方向:云南边疆民族历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