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工作介入困境家庭儿童个案分析
2017-07-19杨宜熹
杨宜熹
摘 要:近年来,对困境家庭儿童的救助和保护逐渐受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学校和家庭作为儿童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域,学校社工可以从学校和家庭层面为出发点,为困境家庭儿童展开服务。笔者以曾经访谈过的个案为例,试图运用学校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技巧,分析案例中困境家庭儿童的问题和需要。
关键词:困境家庭儿童;学校社会工作;个案分析
1 引言
有学者从整体的视角,将困境家庭儿童视为困境儿童的一类。此种分类中,困境儿童所指向的儿童群体较大、类别较多。困境儿童面临的“困境”可能是由于儿童个人身体状况造成的残疾、大病,或者户籍制度下家庭劳动力的输出遗留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是父母服刑、戒毒使得未成年人失去生活依靠成为流浪儿童等等。2013年,民政部的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将儿童群体划分为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孤儿、普通儿童四类。困境家庭儿童分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4类。[1]
传统的儿童保护问题,针对的较多是缺失家庭关照的儿童,例如流浪儿童、孤儿、弃婴等。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场所,家庭的缺失使得政策逐渐关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当家庭功能无法继续维持正常运作时,可能使儿童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社会权益等受到威胁。
实际生活中,困境家庭的状况各异,并不能简单的归为上述的某一类。困境家庭儿童的需要和所拥有的的资源以及与各资源系统的互动情况也有所不同。例如本文分析的个案是父母采取封闭的方式戒毒,无法履行对儿子的抚养义务,对儿童的监护缺失或监护不足,使儿童面临困境状态这一类。大多数困境家庭儿童也身处学校这一场域中,从学校社会工作的视角,分析困境家庭儿童的问题,是本文试图研究的主要问题。
2 案例背景
张浩(化名,案主)今年虚岁10岁,就读小学五年级。可能由于孩子小时营养跟不上,父母照顾不周等原因,张浩在生理发展状况和接受教育能力方面都比同龄的小朋友差一点。通过张大爷(案主爷爷)了解到,张浩与班上同学关系疏离,由于其他同学说他的父母不务正业等,将案主在班级里边缘化,遭到歧视,使张浩的自尊受到创伤。张浩在学校被同学误伤过,他也跟不上现在班级上课的进度,以至于他觉得上学没劲,不愿意去学校。但他坦言喜欢学校的老师,班主任对案主的情况有一定了解,并很热心给予他关心。
张陆(化名,案主的父亲)和王玲(化名,案主的母亲)从2012年开始发病后就不吸毒了。此后一直属于半封闭的状态,社会支持网络几乎断裂,两人不与外界接触。吸毒后朋友逐渐疏远他们,这与以前张陆所建立起来的自我产生矛盾,导致他现在变得自卑挫败,不愿面对现实,无法接受现在的落魄。张浩小时候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自从张陆染上毒品后,对张浩的责任意识越来越淡漠,放学也不按时去接他,此后张大爷和老伴就承担了照顾孙子的重担。张大爷生活压力较大,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是拆迁费和低保,差不多两千多元每月。在我们与张大爷的交谈中,他表现得很焦虑,没办法让儿子儿媳从阴影中走出来,也很担心孙子张浩的未来。
3 案例分析
通过对案主背景资料的了解,首先梳理出案主张浩及其家庭系统存在的问题,然后运用阿尔德弗尔的ERG理论分析案主张浩的需求情况。家庭系统是此案例中社工工作的间接对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需求:重新融入社会和教育子女能力培养。
3.1 案主及其家庭的问题
案主生理上的问题有因为贫困而导致的营养和健康问题;在儿童保护方面存在被父母忽视,以至于缺少良好的家庭监护的问题;在人际关系中被同辈群体排斥无法获得同伴认同从而产生的一些心理问题,如自卑、胆怯、封闭等,案主面临着学业困境,无法专心投入到学习中,在学校环境中适应不良。案主父母面临着戒毒后无法重新社会融入的问题,生活困难,对孩子的教育关怀不足、教养子女的能力较弱,亲子关系疏离、感情淡化等问题。
3.2 案主生存的需要
基本生存需求是儿童的一大需要。儿童有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和健康照顾的需要。许多困境家庭的儿童由于其父母没有能力和资源承担照顾责任,使得儿童由亲戚或祖父母代养,而这些监护人会因为年龄较大、经济状况差等原因,使得儿童生活窘迫,健康照顾的需要得不到保障。案例中提到,张大爷经济负担重,照顾案主张浩的重担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张大爷患有慢性病,老伴也长期吃药,他们的体力和精力都不能保障孙子张浩长时期的照料需求。
3.3 案主关系的需要
对于案主来说,关系的需要不仅指案主与同辈群体建立良好关系获得认同的需要,也指案主与父母亲建立弹性亲子关系的需要。案主如今处于学龄时期,由于说话较晚,语言的发展比同龄孩子较晚,与同学交流不太顺畅,又因为家庭的因素被同学“贴标签”,不能获得同伴的认可与他们成为朋友,成为同伴排斥的对象。当这种情况长期持续,严重者可能会成为校园欺负的受害者,会出现焦虑、抑郁、低自尊等心理问题。在儿童早期,父母应是儿童最重要的联系。隔代教育在儿童性格养成、人格发展等方面具有局限性。所以,与父母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对案主也很重要。
3.4 案主成长的需要
ERG理论中成长的需要是指个人自我发挥潜力和才能,不断完善自我和发展的需要。对案主来说,需要外界为其提供资源,保证案主享有充分的就学机会和良好受教育的环境。较低的文化水平会导致个人在社会上的竞争力越弱,不应因为无法支付上学费用而使案主失去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满足儿童社会化的需要也是必不可少的,协助案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其发展良好的自我观念。挖掘案主的资源,使其发现自己的优势,激发其内在动力。
3.5 案主家庭的需要
案主家庭结构的残缺导致家庭功能不能正常发挥,无法提供充足和持续的关爱给案主,使得案主的性格出现偏差、认知出现错误。家庭作为间接的工作对象,是案主问题的根源。帮助案主恢复其家庭功能,首先帮助张陆和王玲在戒毒5年后能够重新融入社会,使得长时期的自我封闭能够得到正确的引导,并重拾断裂的支持系统或构建新的社会支持网络。再者,由于案主父母有特殊的吸毒历史和长期的封闭经历,会导致案主的父母在许多观念上较为落后,教育知识和方法略显匮乏,需要社工帮助提升案主父母教育的能力,以满足案主家庭教育的需求。
4 总结
在学校工作视角下,对困境家庭儿童开展社会工作时,应着重关注儿童家庭系统出现了哪些问题,困境家庭儿童的父母是不能监护、无力监护还是不宜监护,父母没有能力履行监护职责时,社工应联合社区为儿童寻求资源,找到能够替代父母完成抚养义务的人,帮助儿童在家庭中健康成长。若父母对儿童的监护不足,学校社工可以针对此类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增进亲子间的沟通,使其认识到不恰当的亲职教育对儿童的负面影响。针对由于家庭贫困而陷入困境的儿童,社工可以将相似家庭背景的学生组成支持小组,学校社工还应主动与相关机构和部门联系,为此类学生提供资源,解决由于家庭经济狀况而造成的现实问题。因为家庭面临困境、家庭功能缺失,儿童可能会产生情绪困扰,同辈群体的不接纳、歧视,会使儿童处于压力状态下,以至于影响其学习和人际交往。学校社工针对学生出现的这些困扰,应为其提供情感支持,与学校老师、行政人员等合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不受威胁的受教育环境。必要时,开展小组工作,促进学生们的尊重和理解,挖掘学生们的潜能。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