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事件传播中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以“四岁女童被踹”事件为例
2017-07-15张铭芳穆亚男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710000
张铭芳 穆亚男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710000)
网络公共事件传播中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以“四岁女童被踹”事件为例
张铭芳 穆亚男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710000)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社交媒体拉近了陌生人之间的距离,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但是原来越多的网络公共事件也开始在社交媒体中发酵蔓延,伦理失范现象的应接不暇。社交媒体使用者在虚拟的空间中肆意贬损着应遵守的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伦理失范的现象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和研究。
社交媒体;伦理失范;网络公共事件
一、社交媒体伦理与网络公共事件的相关理论概述
发生在身边却在网络空间引起网友广泛讨论的事件被称为是网络公共事件。在社交媒体中发酵并形成强大网络舆论,甚至能够影响党和政府决策或造成重大影像。现实中的社会事件很多,但有些社会事件经过社交平台的传播和讨论后迅速演变为众人皆知的网络公共事件,比如微博、贴吧、微信等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传播威力。如本文要研究的“四岁孩子被踹”事件就是一个由公共场合的纠纷升级为网络公共事件的典型例子。
受众具有范围广、数量大的特点,并且媒介素养的高低也有所不同,对同一事件不同的看法会激化矛盾,伦理失范现象也因此而出现。
另外,网络公共事件中的相关主体在使用发出社交媒体发声、维护自身权益、争取舆论同情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发布片面不实信息。
本文拟以发生在大连的“四岁孩子被踹”事件为个案,研究网络公共事件传播中伦理失范现象。之所以选择“四岁孩子被踹”事件,是因为这是一起影响力较大网络公共事件之一,“四岁孩子被踹”事件最先是由孩子的母亲在朋友圈进行控诉,继而被转发在微博,引发了诸多网友以及网络意见领袖的评论和转发,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社交媒体上即形成网络舆论。
二、“四岁女童被踹”事件概况
2017年5月12日晚上7点30分左右,在大连恒隆广场的一家餐厅里,一位母亲带一个四岁的小孩用餐,期间小孩一直在餐厅大喊大叫,其母亲也没有及时的进行制止。邻桌的两名大学生中的女生起身走向这个孩子,踹了孩子的凳子。孩子的母亲立刻上前对这名大学生大打出手,毁坏餐厅公共设施。店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行为,但其母亲却认为店员不站在自己这边,对店员也大打出手,经过警方调节,事件本可以平息,但万万没想到这位孩子母亲的一条朋友圈又掀起了事件的波澜。
5月13日,孩子的母亲在其朋友圈发出维权长文,声称有大学生用脚死踹自己四岁的孩子,并咒骂小女孩去死,求警察还一个公道,严惩恶女。次文先是在朋友圈被转发,随后有人转发到微博,微博账号“大连说”首先进行转载。
事件由此成为网络公众事件,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一边倒的支持母亲的控诉,女学生被人肉,小孩子的家长甚至要求学校将女大学生开除。但其实这位母亲并没有还原事情的真相,而是站在自己的角度避重就轻,将事件扩大化、夸张化,这位母亲发了当时视频的9张截图,误导了部分网友,甚至有不负责任的媒体没有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就进行报道。
15日,《4岁女童饭店内喊叫 女大学生竟上脚踹》的文章出现在半岛晨报,还有副标题《女大学生跟同行男友闹别扭,邻桌孩子成了出气筒》。该报道并没有采访女大学生及公安部门,而是听取了“宋女士”的一面之词。甚至有些标题党媒体这样写,《母亲节!大连一母亲泣血声讨:4岁女儿遭女大学生暴踹!》、《嫌饭店隔壁桌女童吵 她暴怒“我踢死你”》。
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大连电视台前去调查,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视频,发现事情并不像孩子的母亲所说的这样。完整的监控视频曝光之后,事件发生了很大的反转。人们开始为女大学生鸣不平。
15日晚,大连电视台播出了更加客观的报道,《“被打”调查》,信息量更大了。
5月19 日,“大连说”微博发布第二条相关微博,就之前没有经过调查就发布微博的情况进行了解释,“我们不偏袒谁,我们也只是转载,我们不删,就是希望证据自在。也相信网友自有公断”
自此,事情的真相才被广大网友知晓。网友们大致分为三派:“不该对熊孩子下手”队 “管好自己的孩”队 “各打五十大板”队,一时间掀起了舆论的热潮。
三、“四岁女童被踹”事件网络传播过程中的伦理问题分析
1.社交媒体语言暴力
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造成当事人或机构名誉受到损害、精神受到伤害或刺激。社交媒体语言暴力表现在:一是直接在自己的使用端上针对某个人或某件事“开骂”;二是在浏览他人的信息后,利用评论功能即时“开骂”;三是转发,然后添加自己的暴力语言。很多时候,在真相还没有完全的调查清楚之前,就有很多网民就自己知道的一些只言片语发布不实言论,侮辱攻击当事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在“四岁女童被踹”事件中,女大学生、四岁女童、孩子的母亲等所有的涉事主体,包括报纸等媒体都受到了语言暴力的攻击和伤害,这其中,孩子母亲及大学生受到的微博语言暴力伤害更重。
例如:
@刘灵果的果:要是你将来有孩子试试,我孩子要这样我吃屎!
@缘来自见:就冲这当妈的这德行,真希望她小孩哪天被打死!
@家养兔咂左白白:作为官方平台,就理所应当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任,而不是偏听偏信、人云亦云。网友们都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希望你们以后也能有自媒体的担当,别被别有用心的人当枪使而不自知。
@搓澡老王:任何以小孩三四岁不懂事为由要求别人忍受吵闹的家长都是垃圾!孩子是你的又不是我的,凭什么我忍受他吵闹?
2.社交媒体谣言(虚假信息)
谣言是人际间面对面互动情况下,一个人向另一个人传达有关一个对象、第三者或一个处境的未经证实的信息。谣言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虚假。社交媒体作为自媒体和人际互动的新平台,为谣言的滋生和扩散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在此事件中,谣言称大学生死踹女童,实则只是踹了下凳子。称女大学生是因为和男朋友吵架心情不好而导致的过激行为,实则是因为女大学生的家人就曾经因为公共场合的熊孩子吵闹而导致住院,到现在都心有余悸。
3.社交媒体隐私侵犯
网络隐私权一般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个人私事不受公开宣扬、私人生活不受干扰、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侵犯网络隐私权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人格权,还会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网民将他人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也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社交媒体传播信息的便捷、快速、大范围,成为个人隐私传播的“重灾区”,也是伦理失范重要表现之一。个人隐私被曝光后,被大量转发,在短时间内就会大白于天下,导致当事人的名誉、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和空间隐私不复存在,使当事人精神上承受痛苦。
“四岁女童被踹”事件在微博引爆后,网友通过“人肉搜索”迅速搜索到女大学生的身份证号码、照片、住址、就读的大学,给女大学生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孩子的母亲甚至要求其学校开除学籍。
4.对生活安宁权的侵犯
隐私被曝光、信息被人肉之后,当事人生活也开始不得安宁。如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对当事人及亲朋进行谩骂,路上的指指点点等。正常生活严重被骚扰,明显侵犯了当事人的生活安宁权。
事发之后,孩子的母亲每天都会接到无数的电话和短信对其进行谩骂,诸如“这么教育孩子,你怎么不去死啊”导致生活不得安宁。
四、网络公共事件传播中社交媒体伦理失范的原因探析
1.技术根源
手机是社交媒体的主要承载体,社交媒体用户在表达上更为口语化、碎片化,从长篇大作变为“闲言碎语”,随时随地更新新闻、了解讯息,没有严格的审查制度,没有实名制的限制,从技术根源上讲,社交媒体的程序依然是不成熟的。
2.使用者的道德水准
社交媒体的使用者没有经过实名的登记,受到的约束较少,当然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发表自己想法,也可以转发、评论他人的信息和观点。在其中,部分道德品质不高的用户就开始肆意妄为的消费这种“自由”,完全不顾及社会影响以及对他人的伤害,伦理失范由此产生。
以“四岁孩子被踹”事件为例,该事件中孩子的母亲,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将事件夸张化,甚至人肉女大学生就是严重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
3.使用者的心理
当前的国情下,很多人处于各种压力之下,紧绷的神经需要宣泄、需要释放。在社交媒体这个虚拟的空间中,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心声,说自己在平时生活中不敢说出的话。使用者还会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从而不知不觉地也加入到语言暴力和搜索、传播他人隐私的行列中,变成了“乌合之众”。
4.信息“把关”的缺失
因为技术的限制,也因为数量的庞大,运营商不可能将社交媒体上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这样做也违背了社交媒体打破信息壁垒的初衷。相比传统的媒介,社交媒体在“把关人”这一环节确实是有缺失。这也挑战着社交媒体使用者的道德水准。
就“四岁小孩被踹”事件来说,由于社交媒体“把关人”的不到位,微信朋友圈、微博上针对该事件当事人的语言暴力比比皆是,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受到了微博语言暴力的攻击和伤害。
5.社交媒体的“碎片化”特征
社交媒体中所传播的信息具有“碎片化”特征。每一条单独的内容,都只能表达有限的信息。甚至有的标题党,将最激烈最吸引人眼球的内容呈现出来,吸引受众,导致受众片面化的认识,经过转发评论进而歪曲了原本的事实。
引爆“四岁孩子被踹”事件的第一条微博《母亲的控诉》中曝出女大学生死踹4岁孩童,随着这条微博的大量转发,事件的真实性被掩盖。事件引爆初期,微信朋友圈、微博上对施暴者一边倒的支持孩子的母亲,而事情的真相被挖掘之后又开始谩骂孩子的母亲。
6.伦理规范与法律法规的滞后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普遍接受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和法律体系。伦理的规范还需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没有成文的规范导致很多人的网络意识仍然停留在“绝对的自由”,认为自己的言行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五、网络公共事件传播中伦理失范的规制
面对日益增多的微博伦理失范,我们需要思考它的应对之策。
1.建构伦理规范应遵循的原则
想要规范社交媒体的伦理失范,首先得让传播主体明白传播活动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和规范。遵循无害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原则、责任原则。让所有用户都能够一起平等的交流,不能因为使用者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等方面存在差异就对之歧视,也不能没有经过允许不得公开他人隐私或诋毁他人名誉,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
2.明确伦理道德底线
要明确社交媒体伦理底线是应对伦理失范、构建微博伦理道德体系的第一任务。换作网络言论来说,就是每一位网民在发表言论之前都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将要说的话和自己想要听到的话是否一样,如果自己不愿意听到别人说这样的话,那自己也就不要说同样的话给别人。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的道理,对于减少网络暴力和网络群体极化都十分有意义。
3.完善自律公约
社交媒体的使用者是千万的网民们,网民的媒介素养和自觉意识决定了伦理是否失范。在网络公共事件的传播过程中,需要媒体、意见领袖、普通使用者时刻对自己的约束。
4.主动开设官方辟谣账号
针对社交媒体中谣言和不真实的信息,部分运营商主动开设了官方的辟谣账号,进行谣言申明,同时也接受网民的举报。
5.加强政务建设
作为政府方面来说,一定要善待、善用、善管社交媒体。如果政府部门在社交媒体时代不开通公众账号、不会利用官方的媒体,那么面对着突发事件和网络公共事件时在处理的过程中会延误或丧失应对事件、引导舆论的时机,给工作带来不方便以及被动。
六、总结
本文梳理了以“四岁女童被踹”事件为代表的网络公共事件传播过程中若干典型的伦理失范现象。认为对网络公共事件传播中社交媒体伦理问题的研究,不仅对于社交媒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使用者合理使用,对政府部门在网络公共事件发生后正确使用,及时关注和应对事件态势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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