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机制研究
2017-07-13程靖
程靖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分体现了我党推进人民民主的坚定信心。协商民主在我国是一种与选举民主并列的独立的民主形式,而且经历了数十年的实践。我国的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既关注多数人的意见,又关注少数人的意见;既关注民主的深度,又关注民主的广度。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行协商民主制度最基本的载体和最重要的渠道,始终坚持履职为民、协商为公的理念,在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的基础上搭建协商民主平台。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民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报告中的论述,是迄今为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建设最全面最系统的概括和论证。报告科学地回答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的架构,协商民主的内容和目的,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人民政协实施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等重大问题。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和丰硕成果,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具有里程碑意义,彰显了中共中央顺应党心、民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心和信心。
竞争、对抗性的民主机制并不是实现民主的唯一方式,协商、合作性的民主机制同样可以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模式,这是中国对人类民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同西方竞争式的民主相比,我国的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从而拓宽了民主的深度;协商民主既关注多数人的意见,又关注少数人的意见,从而拓宽了民主的广度。
团结与民主是人类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中两大不可或缺的要素。一些国家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往往致力于彰显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忽略了民主对团结的需求,造成推进民主进程中的团结危机,照搬西方民主导致社会动乱和民族分裂的悲剧时有发生。资本主义国家有识之士有关协商民主的探讨和实验,也揭示了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民主的固有弊端。
资产阶级民主以资本为基础、以金钱为保障和润滑剂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限定了协商民主主体和内容的范围,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被排斥在协商民主之外。竞争性民主就必定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所能采取的最好政治外壳”。相应地,协商民主机制却没有很大的实践空间。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但与国外倡导的协商民主有着明显的不同甚至本质的差别。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主要得益于几方面重要条件:其一,党的领导为协商民主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以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其二,中国的民主制度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创造了制度前提。我国的民主制度及其基础,决定了社会成员尽管也存在具体利益的差异,但其根本利益却是一致的;其三,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协商民主的发展赋予丰富的内涵。
忠县政协在多年的协商民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出台了《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全体会议广泛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四位一体”例会协商格局,建立了“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活动载体,逐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协商民主的实质在于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因此,在推进政协工作和协商民主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上,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同时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
一、有序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
从基层政协的工作实践来看,参与主体主要是以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界别为主,其涉及面、代表性和作用发挥面临一些问题。例如,“特邀人士”作为一个安置性的界别,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人数比例偏高,相对弱势群体的代表占比极小;部分政协委员只顾为自身行业争取利益,对其他群众的利益比较淡漠;民主党派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政协,没有凝聚党派组织集体智慧。因此,运用政协的履职形式,拓展政协参与主体,让更多群众参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做法很有必要。
1合理设置利益群体的界别
2006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聯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合理设置界别、适度增加界别、拓宽界别反映群众意见的渠道是拓展参与主体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是优化界别设置,把新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代表吸收到政协组织中,例如农民代表、农民工代表、小微企业主代表、产业工人代表和自由职业代表等等。二是调整界别名额,确保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比例,控制领导干部、大企业家的比例,增加弱势群体、新兴群体代表的比例,让参与主体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和更大的包容性。三是发挥界别作用,引导各界人士用界别渠道系统、真实、综合反映本界别意见和诉求,用界别渠道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2积极拓展群体代表的范围
各地政协不断探索和创新协商民主机制,通过开设委员工作室、邀请市民旁听等形式,参与主体在实践中得到较大的拓展。县政协可以从一些条件成熟的群体中选取有能力、关心政协事业的群众参与到政协工作中:一是通过社区和民政局推荐产生的市民代表;二是对政协工作和政府工作有一定建言能力的网民和公益名人;三是能集中汇集群众意见的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
3适时引导政协委员的选任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一个有效的途径是引导人们群众任职政协代表。在保留原有的协商提出和协商推荐政协委员的基础上,开辟人民群众自愿报名、联名推荐和申请批准的政协委员产生途径。
在换届选任政协委员的时候,县政协提前公布委员界别设置、名额分配、委员条件等信息,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准备和监督。遇到届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等原因调整委员人选的情况,应在充分征求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同级党委审批,由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然后将缺额数量和委员条件进行公布,重新进入人民群众产生政协委员程序。
二、有序搭建人民群眾协商民主的交流平台
1扩大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县政协可以通过开设热线电话、发布微博微信、进行电视问政解疑和开辟报纸专栏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建议和诉求,努力运用好网络论坛、网络调查、网络征询和网络民意等网络媒体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的舆论走向。此外,试点组织政协委员分区化片,畅通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联系渠道。同时,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分类收集、综合分析和整理报送机制,及时将社情民意要点上报县政协。
2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今年“两会”报告中强调,平台很必要,宽松和谐的环境更重要,要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县政协不仅要在提交提案、提交调研报告时收集意见,更要在解决问题和督办问题时进行信息公布、监督问题的落实进度和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根据社情民意的变化进行工作调整,不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有序健全人民群众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
伴随着网络的深入和科技的发展,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人民群众的政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协商不再强调结果的一致性,而是强调公共决策前的讨论过程,要求坦诚务实的交流、公开包容的沟通、理性正当的陈述和对等互动的讨论。在此过程中,用制度来保障和尊重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将成为落实协商民主的一条红线。
1建立群众代表对话协商制度
政协的政治协商已基本形成了全委会全面协商、常委会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等多形式和多层次的政治协商格局。在举行这些会议的时候,邀请与协商主题相关的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真诚协商,发表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针对各群体之间利益不统一、诉求多元化的情况,政协要设计理性协商、提出见解、完善方案和科学决策的制度,确保参与协商的主体地位之间的平等性和包容性。
2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决策制度
忠县县委已经出台《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将政治协商的环节转化为党政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若能让人民群众参与协商,将会进一步增加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政府政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决策的公布和实施将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一是在决策前通过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宣传拟协商的党政机关重大决策,事先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归纳;二是在政协进行决策协商的时候,主动邀请重大决策涉及到的或者惠及的人民群众参会,通过旁听和发言的形式参与决策议事,把矛盾和风险解决在决策之前。
3建立协商成果公示反馈制度
政协工作不仅要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也要重视协商成果的反馈。建立协商成果反馈制度,政协促成提案和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解决后,及时向政协委员、界别代表和人民群众公布协商成果情况说明,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县政协的履职情况和带来的变化,引导群众在今后的协商工作中积极献言献策。
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团结和民主,要增进团结、扩大团结就必须紧紧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要发扬民主、完善民主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实践。在政协工作中,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参与,才能促进交流、增进共识,才能在充分发扬民主中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