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6月:“普教中”爭議大 民署忙不停
2017-07-12
進入炎炎夏日,仿佛澳門整座城市都在熱浪中浸泡著,連帶著眾人的生活也進入煩躁階段。這個月裡,民署對活禽攤檔的援助計劃進入最終階段;教育局的一場總結會讓“普教中”成為社會熱議話題;而沉寂已久的四千六公屋再被議員提起;文化局手忙腳亂應對即將到來的世界遺產委員會第41屆大會;道路挖掘工程企圖用“上網”來平民怨;第六屆立法會提名結束,即將迎來轟轟烈烈的宣傳期了……
活禽攤檔補償終止
興建多年的新批發市場終於傳來準確的搬遷時間,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表示,按時間表新批發市場爭取九月完成搬遷。據悉,新批發市場面積4萬多平方公呎,樓高7層及設有3層地庫和卸貨區,較現時舊批發市場大逾一倍。按規定,集中進入批發市場營運的行業有蔬菜、生果、活禽及蛋類。該新批發市場主要是為了配合粵澳新通道建設需要,處理舊批發市場的搬遷事宜。當然,新批發市場有助於商戶擴大及提升經營規模,增加商舖數量,提升市場競爭力,另外將食安中心、化驗所及民署衛生監督部遷入,形成一站式大樓,更直接迅速地執行衛生監督、檢疫及化驗等工作,把好食品安全關。
然而,由於活禽不再輸澳,還未開始使用新市場就需要對活禽批發樓層的硬體設施整治了,雖然活禽停運屬於突發事件,但也足以見得新批發市場在規劃初期,未有考慮全面,加上工程拖延,導致硬體設施已經不合時宜了。
至於有關民署對活禽攤販的援助及轉型幫助,民政總署與家禽業界本就停輸活禽舉行最後一次會議中,雙方就金額問題始終未能達成共識,戴祖義表示,政府方案可給予雞販轉型的機會,且可提供援助資金及遣散援助,相信援助方案可幫助他們度過困難。現階段會先處理收到的申請,協助改造檔口和轉營,大部分將轉做冰鮮生意,而援助金會待完成手續後發放。他又稱,不會強逼其他雞販接受方案,亦相信大家要時間理解,到月底截止前仍有時間考慮。希望雞販認真考慮,盡快作出明智決定,因為6月30日後,政府會先處理已報名人士,日後方案可能會擱置。
民署的最後通牒令到業界直言“官大於民”,回顧整個活禽停輸事件中,雙方立場從未統一,業界再三反映對援助計劃的不滿意,而民署卻到處回應稱已經有近8成攤販接受援助計劃,到底誰真誰假,不得而知。民署在此次事件中態度強硬,從一開始的停輸諮詢討論中其實已有方案,卻還要走過場一樣與業界開多次會議,既然從未打算採納業界的意見,何苦一次又一次的開會協商?總的而言,業界是否接受補償,拿或不拿,都無法改變結果,金錢的補償可以讓他們度過暫時的危機,而長久的攤檔轉型卻不知何時才能公佈計劃,也許又是一場有關部門的獨角戲。
“普教中”爭議大
6月15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諮詢總結報告公佈,對社會比較關注的留級、評核實施模式、升級和畢業的議題等做出了回應,《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提出在一五/一六學年,小學階段整體留級率為百分之二點多、初中階段整體留級率為百分之七點多。早前“學生評核制度”諮詢文本提出,小學一至四年級不設留級,且小五和小六、初中年級分設百分之四、百分之八的留級率限制。教育局黃懿蓮稱,教委會專責小組提出小學低班不設留級,但公開諮詢時眾說紛紜、討論最大,有一定意見憂慮成績差學生的未來升學;部分家長擔憂多元評核,有別於紙筆測試分數的一目了然,出現不公平情況;至於小學容許一科不及格者升班或畢業,諮詢意見也沒有共識。因應各方意見,局方看到大眾對小學一至四年級不設留級有保留,未來擬保有空間,倘相關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有困難、需重讀,經學校提供理由和要求,可批準重讀。至於小五、小六及初中的留級率限制,考慮到部分學校全級人數不足廿五人,相關限制將造成一人都不得留班。計劃當全級人數少於廿五人時,小五、小六每級容許一人留班,初中每級則容許兩人留班。
而對社會憂“普教中”的爭議,即用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學科。教青局長梁勵、教育研究暨資源廳長黃健武重申,政府不強制學校使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科,也不要求學校以普通話教授其他科目,學校可按條件自主安排普通話的教學方式。強調粵語和普通話都要兼顧,重視繁體字學習,及培養學生葡語和英語等外語能力,但市民反應強烈,呈兩極化。各路人士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華教育會副理事長王國英認為,粵語、普通話可以雙軌並行,而且未來一段時間內不適合提高普通話教學比例,避免對前線教師構成較大壓力。澳門粵方言學會理事長湯翠蘭指出,粵語在某方面更適合古文學習,語言之間並非互相對立,應該以包容心態去對待。本澳中學教師吳文源為,學生在學習中使用母語粵語有其必要性,建議可在某些課文教學時加入普通話。
筆者看來,用什麼語言教中文,是教學專業的課題。在澳門,用廣東話教中文是主流傳統。用普通話教中文,則是不同學校的校本語言教育政策。但是,寫文章、語文能力好不好,受很多因素影響,不能把焦點聚在單一因素之上,教學語言只是其中之一。語文學習的方法,要因時而異、因人而異。無論用廣東話還是普通話,教導有方,學得其法,都可以練就好中文、寫出好文章。澳門作為一個多元社會,更應尊重不同的語言,以包容心的心看待這些文化資源,給學生一個廣闊的學習空間。但是民眾的寬容是有限且會區別對待,對於遙遙無期的公屋,市民們不向再等了。
四千六公屋遙遙無期
本月公屋話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源於有議員提出四千六公屋規劃提出數年,一直無消息、無進度、無時間表。黃潔貞指出,當中的林茂塘兩地塊、祐漢原舊諮委辦事處、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都已獲發規劃條件圖,合共可建一千四百個公屋單位,足足能解決一千四百戶居民的住屋需要,惟興建、甚至搬遷都看不到進展,促政府盡快落實各地段規劃。
6月21日,崔世安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政府今年第四季開展新一期社屋申請,他表示房屋是澳門廣大市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建設公屋也是政府施政重中之重,政府一直真心實意地去做,無論從研究、實際申請情況,還是整體的調研分析,都瞭解到公屋之缺乏,所以未來望能滿足廣大居民的需要。對此,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受訪時回應今年第四季重開的社屋申請,房局正在優化申請表格,同時希望清晰指引,減少申請者出現補交文件的情況。被問到優化後預期審批速度,山禮度稱,需視乎申請人數。他又稱,2013年的社屋申請,當時有近八成申請者未有交齊文件,房局花了兩年時間才完成所有個案的審查。
房屋一直是一座壓在市民心頭的“大山”,儘管政府給了不少希望,但何時能解決問題卻不得而知,為何澳門的房屋建設有這麼難?面對許多輪候者十多年的期盼,有關部門無動於衷,6月20日,立法會辯論社屋申請,提出辯論的議員李靜儀指出,最近一次社屋申請是2013年,時隔四年政府仍未重開社屋申請,無法知道真正需求。多名議員亦認為社屋申請恆常機制必須設立,其中議員陳美儀認為可掌握實際需求,有助規劃。列席辯論會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稱,完全認同,當局在每次設計公屋時,也會參照近期需求,考慮戶型分配。既然社會各界有一直共識,政府就應該悉心聽取各項意見,儘早出臺相關的政策,口頭作出的承諾始終沒有效益,無法安撫市民焦慮的心。
世遺評估需重視
聯合國教科文世界遺產委員會第41屆大會將於7月在波蘭克拉科夫市召開,大會將檢視包括“澳門歷史城區”在內的中國5個世遺項目的保護狀況報告,引起坊間的高度關注,擔憂澳門會被除名。
本澳社會各界有此擔憂並非杞人憂天,回顧申請成功後的十二年,澳門的保育工作實在令人擔憂,既有媽閣廟被香燭焚燬正殿,聖奧斯定教堂因風雨沖刷而塌頂,盧家大屋受工程影響,漁人碼頭放高影響東望洋燈塔的景觀視廊,保護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力,還有東望洋高樓項目仍未解決,文化局由過去的粗放式管理,到現在要出臺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企圖“亡羊補牢”,實則為時已晚。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長梁惠敏再三安撫,稱當局高度重視世遺意見,會積極配合,已與國家文化部代表商討後續工作,有決心做好世遺保護工作,會按照決議要求加快跟進工作,並邀請世遺專家來澳視察。至於世遺中心再度關注東望洋燈塔附近建築物的高度限制,文化局早前已發表限高意見,如工務局再需要文化局提供意見,會積極配合。對此,城規會委員胡祖傑提出政府將私人業權建築物列為文物保護,設立高度限制時,應考慮如何保障業權人,例如賠償或以土地置換。他促請政府盡快推出新城及澳門總體城市規劃,認為本澳人口稠密,要解決市民衛生、交通、環境及居住問題,新城填海及總體城市規劃皆刻不容緩。又認為城市規劃、文化遺產兩方面可並肩而行。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鄭國強指出,政府推出“城規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土地法》,但都只有框架而沒有制度,更未有嚴厲的罰則,難起阻嚇。
筆者看來,文化局工作停留表面,只著重於第一和第二階段的文物評定工作,把相關文物列入保護範圍,其他方面措施遙遙無期,例如在一些保護文物事件上,只停留在“提供不具約束力意見”,又或在一些具爭議的文物保護工作上,說出一些模棱兩可的說法,公眾看不出文化局有何承擔。文化局嘴巴說高度重視世遺中心的意見,聽取建議,並將有序開展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下一階段工作;但假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要求東望洋高樓項目降為52.5米高度,而不是依照現有高樓發展,特區政府就會處於尷尬局面。希望文化局今後能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工作,重視聯合國教科文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
挖掘工程上網何用
6月19日,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與政府代表開會,跟進挖路工程的規劃和協調事宜,果真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暑期,成為了有關部門的最佳挖路時間了。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受訪表示,為加強協調挖路,上月已與交通事務局達成共識,由過往先發出準照才取道路使用通知,改成先要取得道路使用通知、施工方案及情況後,才協調發出准照,相信可理順問題。他並認為審計署與民署在重複挖路的觀點與角度有別,大家需再理解情況。未來願意研究網上公開工程,亦與交通事務局商討重大工程需開記招交代,便於居民監督。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指出,委員會2015年上半年已跟進挖路工程規劃及協調事宜,並在當年七月撰寫報告書。當時重點關注協調統籌機制、工程審批及監察相應處罰等。政府當時表示會研究及改善。審計報告日前反映挖路工程的協調及管理存在的問題依舊嚴重,故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再跟進,督促政府檢討。據統計,回歸前的1999年全澳門只有671項挖路工程,而2016年已有2553項,增約四倍,市民實在無法理解澳門的道路到底怎麼了。
在5月份,審計署就公開痛批民署及本澳道路協調小組的不作為,澳門挖掘工程堪稱世界罕見,而且是“人禍”。審計報告指出,關於兩年內重複開挖的判定準則,民署曾表示申請施工的位置若過去兩年內曾有道路工程竣工將視為重複開挖。然而,若工程仍在施工中或處停工狀態,則不會視申請為重複開挖。只將與已完工工程施工位置重疊之申請視為重複開挖,但與未完工的工程施工位置重疊,不論有關申請是否已安排與位置重疊的工程在同一期間施工,則仍可獲批准照,有關處理將導致審批兩年內重複開挖的把關工作存在漏洞。還有工程開工日期不科學,民署每週會議上有哪些工程需協調一同施工,主要由各公共事業機構負責提出,民署不會核實是否所有在相關街道的工程均已被提出沒有遺漏。所批准的開工日期沒有正式檔記錄,只由與會者自行記錄。在抽查的樣本中發現一些工程項目存在有條件協調,但未有一同施工的情況,有關問題樣本個案共9個涉及18項工程,當中的工程施工時間相隔一點五個月至十七點五個月不等,反映存在兩年內重複開挖的現象。
道路重複開挖施工,如今提出要將工程擺上網,接受市民的監督,這實在可笑且毫無意義,一方面網絡上的內容會有多少人關注?另一方面社會各界早已經對道路協調挖路失望透頂,監督又有何用?等道路正在開挖,市民提出異議,通過長時間的核實、審批、協調等等,估計道路早就已經挖好了。這麼多年來,道路開挖對市民、遊客帶來的影響說了又說,無奈有關部門不以為然,仍舊我行我素,至今沒有部門站出來承擔責任和改進,道路挖掘工程屬於跨部門工作,不應該僅由民政總署一力承擔。
立法會選舉競爭激烈
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6月20日結束,共收到31份直選、間選的提名委員會申請確認。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25組直選提名表中,21組已獲確認合法性,即今屆選團數目已超越歷屆(上屆20組),競爭激烈,四組由於涉及重複提名,或提名人非選民而令提名人數不足法定的300人,以及組別標誌有問題等,選管會通知受託人後的5日內需補交資料。間選方面,6份提名委員會申請均獲得確認。由於間選僅有5個界別,往屆每個界別僅有一組參選,今屆出現6份提名,即首次有差額選舉。另外至今涉及重複提名的人數增至103人,其中選管會已約見20人。根據與廉署的溝通,現時涉及選舉違法已增至20宗。
《立法會選舉法》第150條第1款的中文版指出“在同一選舉中提名同一人參與不同候選名單者,科最高一百日罰金”,同法第186條第2款的中文版則指“任何市民,因過失在同一選舉中提名同一人參與不同的候選名單者,科澳門幣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罰金。”坊間普遍認為應該以中文版法律為主,澳門特區也是使用中文為主的地方,儘管現在還未有是否處罰的定論,重複提名也為澳門的法律敲了一次警鐘,相信法律中出現中文葡文版本不一樣的情況不止這一處,回歸後澳門的立法、修法工作繁重眾人皆知,但仍舊要加緊修法步伐,避免今次情況再次出現。
立法會選舉就是為了選舉立法、修法的能者,監督政府、為民服務,參選者一定要懂法,但這個懂法程度卻參差不齊,各位參選者在大力宣傳、拉票之餘,也應該想想自身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去承擔立法會議員的責任,而不是一頭熱僅僅是為了進立法會,若知識能力不足,甚至會出現“拖累”立法的情況,貽笑大方。
提名期過後意味著轟轟烈烈的宣傳期即將開始,儘管今次選管會再三重申選舉紀律,但成效如何不得而知,唯有希望選民能公平、公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將未來四年的立法會交到信任的議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