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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征兵”的探索与实践

2017-07-07广东省揭阳军分区司令员林楚明

国防 2017年6期
关键词:兵役机关阳光

广东省揭阳军分区司令员 林楚明

“阳光征兵”的探索与实践

广东省揭阳军分区司令员 林楚明

“阳光征兵”就是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将新兵征集从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全程公开透明,核心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的是促进征兵工作公平、公正、提质。“阳光征兵”是2014年广东省在征兵工作上做出的重大改革决定。揭阳市承接了“阳光征兵”改革试点任务,并在三年(2014~2016)的探索与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受到广泛认可、切实可行的征兵工作新路。2015年起全省推广了这一做法。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媒体多次进行跟踪报道,新华社《内参》和《国内动态清样》也进行过深度报道。

“阳光征兵”的缘起

征兵是省军区系统特别是军分区、人武部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历来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按照以往的征兵模式,无论是应征报名、初检初审,还是上站体检、政治考核、审批定兵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人为操控因素大的问题,尤其在审批定兵环节,兵役机关容易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干扰,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2014年,广东省针对征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赋予揭阳市“阳光征兵”试点任务。实行“阳光征兵”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在揭阳是首次,在广东省乃至全国也是一次创造性探索,无先例可循,无经验可鉴,面临的疑虑和困难也比较多。在初期调研过程中,各单位普遍反映存在“四难”。一是改革无先例,观念难转变。有的认为,征兵工作年年搞,已形成固定的模式和套路,没必要改;有的认为,当前社会生态还不具备成熟条件,没信心改;有的认为,缺乏刚性配套的法规政策,没办法改。二是利益受损失,工作难推进。推行“阳光征兵”势必会对部分人的利益带来影响,必然引起不满和抵触,有的消极应付,有的冷嘲热讽,有的甚至唱反调,改革推进有难度。三是情面抹不开,关系难处理。征兵需要处理好军地多种关系、部队上下级关系和征兵接兵关系。说得更直接一些,就是要人为关照各方推荐的征集对象。而实行“阳光征兵”后,一些推荐对象将无法得到照顾,必然影响各方关系的“和谐”。尤为担心的是,接兵方要求关照的对象无法得到关照,随后可能会出现较多退兵。四是政策缺刚性,约束难施行。担心部分青年不满电脑派号结果而拒服兵役,影响征兵任务顺利完成。

针对上述疑虑和困难,我们以破除思想障碍为首要,在深化认识中坚定改革信心。

“阳光征兵”有利于征集高素质兵员。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高素质兵员是基石。尽可能多征集高素质兵员是我们征兵工作的核心。每年国家的征兵政策都对征集高素质兵员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结果都不尽如人意。就揭阳来讲,高学历应征青年比例一直偏低(2013年大学生的征集比例仅为4%),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也不高,连一些青年党员都难以确保入伍,兵员质量总体不是很高。究其缘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为影响因素过多。在调研中,有些青年反映想报名参军,但在基层武装部报不了名;有的青年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但由于没有关系,定不了兵。这几年我们推行“阳光征兵”后,兵员素质有了较大提升。就拿大学生征集比例来说,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17%、27%、34%,呈明显上升趋势。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青年党员做到100%入伍。

“阳光征兵”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征兵氛围。一直以来,由于部分地方征兵工作不公开不透明,个别单位出现“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现象。有的适龄青年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参军还得“拉关系走后门”,部分征兵工作人员顺手“吃拿卡要”搞不正之风。这种“不公”现象,与法制社会倡导的公平正义背道而驰。推行“阳光征兵”后,我们把征兵工作放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这几年,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地方党政机关,都普遍反映“阳光征兵政策”好,感到“没有关系也能当兵了”“不用花钱也能当兵了”“也有机会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当兵了”,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征兵工作的公平公正。

“阳光征兵”有利于兵役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军分区、人武部作为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地方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直接了解军队、认识军队的重要窗口。在征兵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在他们的关注之下,能否公平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事关兵役机关形象、事关军队声誉。实事求是讲,按照以往的征兵模式,有些单位和个人对征兵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实打折扣、行为不检点,损坏了军队的声誉和兵役机关形象。实行“阳光征兵”后,一切按规定办、一切按程序办,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各级兵役机关和乡镇武装部都反映,和以往相比,“打招呼”“递条子”的少了,群众举报的少了,这几年没有发现一起不正之风问题,社会各界对兵役机关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阳光征兵”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举措。2014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全党全军都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兵役机关如何开展和践行?我们认为,以实现征兵工作全面“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征兵”改革,契合了这一时代性的政治要求,是兵役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试金石”,也是纠“四风”和改作风的实际举措。因此,我们把推进“阳光征兵”试点改革,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改革措施的设计到改革措施的实施,都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通过三年的探索与实践,兵役机关为民服务的意识更强了,行业风气更纯正了。每年的定兵大会现场秩序井然、掌声如雷,得者欢欣鼓舞、失者无怨无悔。

“阳光征兵”的组织实施

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必须加强领导,区分层次重点,严密组织实施。我们在实践中深切感到,在工作指导上应遵循“精确征兵、质量征兵、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四条原则,把住“一个核心”、守住“两条底线”、把好“三个关口”。

把住“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兵员质量。兵员质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身体、政治、年龄、文化。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文化及年龄要求是,男青年为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当年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可以说,兵员质量是衡量征兵工作成效的根本指标,兵员质量不过关,轻则影响单位“评先评优”,重则危害军队建设。还是那句话,“毛坯不好炼不出好钢”。因此,兵役机关必须牢牢把住这个核心,切实把思想素质强、身体条件好、文化程度高的青年送到部队去。

守住“两条底线”。一条是无责任退兵。根据《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出现责任退兵要倒查追责。发生一例,全盘否定。另一条是廉洁征兵。各级兵役机关、兵检组织人员、政治考核组织人员在征兵工作各个环节都或多或少握有权力,掌握着应征青年能否如愿入伍的裁决权,容易滋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兵役机关领导要高度关注,不要让征兵工作人员在这上面出问题。这两条底线必须严防死守,紧抓不放,确保不出问题。

把好“三个关口”。即把好体格检查关、政治考核关和审批定兵关。这“三个关口”是确保兵员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各种矛盾最突出、最集中的环节,也是兵役机关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哪个环节没有掌控好,都会影响到兵员质量,都可能激发矛盾,都将影响兵役机关的形象。因此,我们应把这“三个关口”作为征兵工作组织实施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卫生部门体检、公安部门政治考核和兵役机关集体定兵。

这三个方面,既是以往传统意义的征兵工作指导,也是我们组织“阳光征兵”的工作指导。事实上,组织“阳光征兵”和以往传统模式上的征兵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两者目标是一致的、内容是一致的、标准是一致的,并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都是按照《征兵工作条例》和每年的征兵命令组织实施。但较之传统征兵模式,“阳光征兵”在信息发布上更加公开、在政策执行上更加公平、在结论裁定上更加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四全”上。

报名预征全员覆盖。兵役登记和确定预征对象是征兵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平时征兵准备的重点。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前,按照县级兵役机关安排,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要进行兵役登记。经过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为应征公民。基层武装部按近三年平均征集任务的3~5倍左右确定预征对象,并报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同时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征集工作开始后,由基层武装部按照下达的任务,选送预征对象上站体检。以往,由于工作不规范、监管不得力,有些该进行兵役登记的没有登记,有些应列入预征对象的没有被列入,有些该选送上站体检的没有被选上。自2014年推行“阳光征兵”后,我们依托“全国征兵网”这个平台,发动适龄青年广泛自主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并要求基层武装部对照县级兵役机关下发的适龄青年名单核准登记情况,组织初检初审,尔后将结论及时在网上公布。对符合条件的列入预征对象,及时登记造册上报县级兵役机关批准。这样,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就实现了全员覆盖,有效避免了以往少数适龄青年在应征报名环节被“卡”被“要”的现象。

宣传发动全域展开。宣传发动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让社会、适龄青年及家长全面了解征兵政策,调动参军入伍积极性。推行“阳光征兵”过程中,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全域宣传发动。一是着力宣传“阳光征兵”政策。2014年以来,为使“阳光征兵”得到有效落实,我们每年都在《揭阳日报》全文刊载“阳光征兵”实施方案、在电视台接受专题采访、在《揭阳星空论坛》和《岐山论坛》释疑解惑,全流程、全要素公开“阳光征兵”方案,切实讲清楚“阳光征兵”的标准要求、组织程序和实施方法等,并做出庄严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着力宣传“阳光征兵”红利。“阳光征兵”释放的是政策红利,对于老百姓而言,他们最关注的是能得到什么实惠。鉴此,我们兵役机关积极宣传解答网上报名应征、及时公布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果、电脑派号确定入伍去向等政策带来的好处,广而告之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和各种征兵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阳光征兵”切实为适龄青年提供了均等的入伍机会,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好政策好举措。三是着力用行动取信于民。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阳光征兵”要落地生根,必须真真切切,不能半点马虎。兵役机关针对部分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获取不畅,网络、报纸的宣传信息不一定能够到达,发动基层干部进村入户走访,主动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针对有的青年因不满派号安排放弃入伍,集中组织教育宣讲,讲明利害关系,明确奖惩措施,引导他们自觉接受祖国挑选;针对有的青年学生报名应征积极性不高,主动进校园做好点对点工作,为其开通征集“绿色通道”;针对大学生6月份毕业离校的实际,区分两个阶段展开大学生征集工作,即6月中旬前完成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的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8月份完成高校新生和其他大学生征集工作。

阳光征兵试点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全程透明。把好身体条件关和政治考核关是确保兵员质量的关键,也是征兵工作组织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关于体检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主检医生异地负责。主检医生是征兵体检的重要角色,担负着把好体格检查最后一道关口的重要责任。让主检医生异地负责,便于减少人情干扰,确保体检质量。二是实行体检站封闭管理。体检站设置待检区、检查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体检场,禁止上站体检青年携带手机和现金。体检表指定专人保管和递送,严禁由应征青年本人持表体检或在体检表上做任何标记。三是体检过程全程监控。要求体检站所有科室安装监控探头,实现全域全程实时监督。使用征兵体检信息系统,每名应征青年的检查结果实时录入系统,后期任何更改痕迹均有据可查。同时,体检结果3日内录入全国征兵网,不合格的及时回复原因,保证应征青年本人的知情权。四是严密组织抽查复检。县、市兵役机关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集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复查。对潜水员、潜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关于政治考核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成立政治考核组,组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兵役机关派人担任,成员由兵役机关、公安和教育等有关部门抽人组成。一要严密组织。审查办法,一般采取县、镇、村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对外出打工经商的,采取去人、发函、查问知情人等方法搞清楚现实表现情况。对有疑点的青年,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确保每个新兵政治上纯洁可靠。二要把住重点。在对象上,把外出青年和人户分离人员的表现作为重点;在去向上,把担负特殊任务的部队作为重点,采取严格的审查措施,严防有劣迹的青年混入部队;对外省户籍应征青年,坚持确保其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三要落实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出现问题的追究责任。政治考核结果应于考核完成后3天内录入全国征兵网,同时逐级向下通报至青年本人。需要指出的是,为减少拒服兵役现象,在组织政治考核时,应与应征青年及家长签订服从入伍去向分配协议书。服从分配的,才列为政治考核合格人员。

审批定兵全面公正。审批定兵是征兵的核心环节,问题最敏感、群众最关注。以往审批定兵人为干扰因素较多,难以实现公平公正。自2014年起,我们综合考虑完成任务、青年志愿和“挑兵种、选去向”矛盾突出等情况,改变以往审批定兵的单一模式,采取集体定兵、青年志愿、电脑派号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审批定兵。

一是条件兵集体定。条件兵包括身体条件兵和政治条件兵。征集此类兵员对身体条件或政治条件有特殊要求,不一定人人都能符合。如身高160厘米的青年作为普通兵合格,但作为特种兵就不合格。一般部队兵员由兵役机关确定,接兵部队领走;但驻港部队新兵属政治条件兵,必须由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共同确定。因此,条件兵应由县级征兵办集体研究或同接兵部队共同研究确定。

二是驻八省区(广东、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以外或高原高寒等偏远艰苦地区部队的兵员,原则上由应征青年自愿报名,县级征兵办根据任务数和青年意愿确定入伍名单,未征满的通过电脑派号补齐。这主要是考虑部分应征青年参军求近怕远、喜温怕寒,如果采取随机分配定兵,可能导致部分应征青年放弃入伍,影响任务完成。因此,这些去向首先由青年本人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任务数的,由县级征兵办综合考虑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年龄大小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入伍名单,或者同样采取电脑派号的方式确定。报名人数未达任务数的,由电脑派号补齐。

三是驻八省区部队的兵员,通过电脑随机派号确定。根据经验,广东邻近八省区部队去向历年都是热点,也是矛盾的焦点。为排除干扰,我们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公开派号程序,这是个前提。一般提前半个月在媒体上公布派号程序方法,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群众知情权最大化。其次,召开全员定兵大会,这是个关键。各县(市、区)召开由全体合格青年、全体基层武装部长、全体民兵营长、全体接兵干部以及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定兵大会,运用广东省征兵办下发的指定软件进行现场电脑随机派号,当场出结果,实现信息公布实时化。第三,引入司法公证,这是个核心。邀请市(县)公证处派出公证员进行司法监督,全程审核监督、现场公证,出具公证书,以对随机派号确定兵员去向的真实性、有效性、权威性作司法公证,并负法律责任。兵员名单确定后,提交县级征兵办集体研究予以确认并及时张榜公布。同时,严禁基层单位随意调换兵员去向安排。从而使征兵工作从行政监督向行政和依法监督相结合转变,以司法公证促派号公平,实现效果最优化。

全员参加定兵大会

审批定兵方式的改革,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社会反响很好。

三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审批定兵办法科学有效、切实可行。

“阳光征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年来,我们按照“精确征兵、质量征兵、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的工作思路,对“阳光征兵”改革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社会民众的广泛认同,每年都被写入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知道,目前征兵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公证现场

精确征兵要更加关注征兵准备,向定量要效益。精确征兵,平时征兵准备是强点,而实际上是我们的弱点。由于平时兵役登记不到位、确定预征对象不落实、征兵机构建设不规范,征兵随意性、突击性的问题依然存在。征兵开始时,宣传发动大呼隆,上站体检对象随意点,致使征兵工作走不出“突击式”的怪圈,也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我们抓精确征兵,就是要按照国防部征兵办提出的“五率”(即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要求,进一步强化数据思维,抓好征兵全过程量化把控,实现绩效考评由单项评价向综合评估转变、由定性为主向定性与定量结合转变、由侧重结果向过程与结果并重转变。要突出抓好18周岁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按近三年征集任务平均数的3~5倍左右确定预征对象,并做好跟踪管理;要加强征兵机构建设,积极协调地方公安、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选派精干人员参加征兵办工作,形成顺畅良好的征兵运行机制;要科学控制合格数与任务数比例。根据经验,该比例最好控制在1.2:1左右。比例过高,上站和落选人数多,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影响应征青年积极性,电脑派号时也容易出现倚重倚轻现象,同时也造成次年优先入伍对象过多问题。比例过低,无法实现差额淘汰,自愿报名去向人数少,容易出现部分青年不满意电脑派号结果拒服兵役时备选兵员不足。

质量征兵要更加关注文化条件,向政策要动力。在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两个方面,各单位都非常重视,都怕出现责任退兵。实行网上报名后,年龄条件方面也作不了假。但文化条件方面还存在一些弹性空间,客观上还有些水分。把好文化条件关,具体来讲就是抓好“一升一降”。抓好“一升”,即提升大学生兵员比例。虽然这几年各地大学生新兵征集比例逐年提升,全省从2013年的18%增加到2016年的43.7%。但把数据掰开来看,2016年全省共征集大学生10498名,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仅4680名,占比不足45%,其他5800名为大学新生(即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占比55.4%。由于当前青年学生上大学基本无门槛,大学新生兵员“含金量”得打折扣。我们认为,征集更多高素质兵员,重点应放在大学在校生、毕业生。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搞好顶层设计,出台一些更有吸引力的优待政策,激励大学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变“要我去”为“我要去”。2017年广东省出台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务员专项招录优惠政策,但从目前公布情况看,招聘职位、范围还不够广,社会影响力依然有限,工作推进仍待进一步加强。抓好“一降”,即降低初中生比例。根据国防部征兵办下发的《征兵工作量化考评暂行办法》规定,初中生比例不应超过5%。这一点需要兵役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把控,尽量减少初中以下学历青年上站体检。此外,在这里着重讲一下关于17周岁青年征集问题。《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公民入伍。”每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明确:“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这就是说,17周岁合格青年可以被征集,但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而根据目前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小学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加上小学至高中12年教育,正常完成高中学业至少为18周岁。因此,17周岁高中毕业生数量并不多。2016年征兵过程中,揭阳市258名17周岁体检合格青年仅有14人高中毕业,占比5.4%。我们严格按照文化条件标准将244名文凭不合格青年予以淘汰,从而确保了兵员质量。这也启示我们,在今后征兵过程中,对17周岁上站体检青年要重点进行文凭审核,将不合格人员淘汰在上站体检之前,避免兵检资源浪费。

依法征兵要更加关注令出法随,向执行要保障。征兵的组织实施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基本依据是《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每年的征兵命令,加上从国家到省市各级出台的法规实施细则,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征兵法规体系。但从操作层面看,一些法规执行难、部门之间协调难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如《兵役法》对拒服兵役处罚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惩罚执行主体不明确、难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国务院于2016年5月份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列为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但目前操作层面的具体举措还未出台,市县两级兵役机关同征信机构协调时,他们表示由于总部系统未升级而暂时无法落实。这方面,亟待国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出台拒服兵役处罚实施细则,增加执行处罚的可操作性,以强化兵役法规的执行力。

廉洁征兵要更加关注用权监督,向问责要清廉。廉洁征兵年年讲,但不廉洁通报年年有。虽然我们通过“阳光征兵”改革举措改进了工作模式,净化了行业风气,但仍不能根除微腐败问题。兵役机关领导要以抓铁有痕的狠劲抓好廉洁征兵,加强对征兵全程的监督掌控。要成立由兵役机关牵头,同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配合,会同本级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采取巡视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兵役法规执行和“阳光征兵”政策落实进行检查督导,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要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在互联网上、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接受监督;要严肃问责,坚持发现一起廉洁方面问题线索核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放纵,确保不发生问题。

(责任编辑:徐永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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