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碎片化”:危害、成因与应对之道
2017-07-03陆继锋
陆继锋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青岛 266590)
应急管理“碎片化”:危害、成因与应对之道
陆继锋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青岛 266590)
作为当代管理弊端,“碎片化”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应急管理历史和实践中。就我国应急管理而言,在管理设施与资源配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应急救援力量和反应力、应急政策制定和执行等方面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碎片化”现象,影响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并带有负面效应。在危机风险和突发事件日益增多、民众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如何规避应急管理“碎片化”弊端,推动应急管理改革和创新,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我国应急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应急管理;行政管理改革;整体性政府构建;公共安全治理
公共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可谓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安全法制化、体系化成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十八大提出要切实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围绕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2015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了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制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作为国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化建设自2003年“非典”就迈开了前进步伐,但却没有消除在应急基础设施与资源、组织机构和职责、救援力量和反应力、政策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碎片化”现象。当前,全球应急管理正呈现出由单兵作战向主体间协同、由单纯的事后处置向全过程应对、由单个国家管理向全球化合作的综合化特征;我国正也面临改革不断深化、危机风险叠加、突发事件日益增多和民众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长的多重考验。在此形势之下,如何减少应急管理“碎片化”负面影响,增强应急管理的合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应急管理改革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应急管理“碎片化”的内涵、表现与危害
(一)应急管理“碎片化”内涵及学界关注点
作为一个形象化概念,“碎片化”(Fragmentation)主要是用来形容完整的东西碎成诸多零块。对“碎片化”的相关研究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的后现代主义文献中。我国学者最早关注 “碎片化”主要集中于传播学领域,后被学界广泛关注和应用。在公共管理领域,“碎片化”主要用来形容一些本应整合的管理任务、职权和行为却在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与各层级政府之间分割、断裂的现象。从这个角度而言,“碎片化”是当代公共管理的一大弊端,严重削弱政府管理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可谓困扰公共管理的“体制性”问题。[1]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管理亦延续着其“碎片化”逻辑。应急管理“碎片化”是指在应急管理活动中,由于整体性理念与意识缺失、应急部门职权不清甚至相互推诿,单兵作战而缺乏协商协同,资源分散甚至浪费等不良现象。从更深层意义而言,有资源无整合、有参与无协同、有力量不联动等皆可视为应急管理“碎片化”。
“碎片化”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应急管理发展历史和现实中。以美国为例,三权分立和联邦体制强调在各层级政府间、不同行政区域间分权,埋下了其应急管理“碎片化”深层种子。20世纪70年代,美国整个国家应急管理职能分布在通用服务局、联邦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商业部、财政部与核管制委员会、军队等机构中,参与应急管理机构一度达到100多个。[2]美国应急管理“碎片化”达到前所未有程度。从美国应急管理改革进路看,克服“碎片化”也是贯穿于其应急管理改革历程的核心任务。中国应急管理也存在严重的“碎片化”现象。近年来,应急管理“碎片化”已引起学者关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一是应急管理“碎片化”的成因分析。主要对应急管理碎片化各种致因进行分析。如,盛明科等(2014)指出:政府部门利益化、权力职能分割会导致应急管理“碎片化”现象;[3]游海疆(2015)认为,公众“微参与”的阶段性和渲染性特征会造成应急管理 “碎片化”[4]等。二是应急管理“碎片化”的表现。主要是研究应急管理在不同领域的或不同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如,王锐兰(2012)指出了我国应急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碎片化”现象;[5]陶鹏等(2013)从预案价值功能和危机不确定性视角研究了应急预案“碎片化”问题;[6]童星等(2013)研究了灾害公共预警管理模式中存在“碎片化”现象[7]等。三是国外应急管理“碎片化”问题。该类研究主要对国外应急管理“碎片化”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如,王宏伟(2010)结合联邦制分析了美国应急管理“碎片化”问题等。[8]除了分析应急管理碎片化的成因、表现等内容外,前研究从塑造理念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完善政策预案、开发人力资源和利用信息技术等维度提出了解决应急管理“碎片化”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可见,应急管理“碎片化”业已进入学者视野并成为一个重要现象加以严肃对待和系统分析。
(二)应急管理“碎片化”的表现
1.应急基础设施和资源的“碎片化”
基础设施和应急资源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保障,设施关联度与资源整合程度是确保应急管理科学有效的基础。就我国的应急基础设施看,尽管其运营监管已有技术关联,但仍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部门化和地方化现象。如,作为重要应急资源的水电、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分属不同官网。就应急资源而言,不但存在多头投入的问题,也缺少对国际国内、市场和社会等维度资源的整合,政府部门间应急资源也缺乏事实上的集中与共享。如,长期参与救灾的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分别拥有各自管辖的应急备灾仓库,未实现统一存储和调度,甚至基本的信息也没有完全互通共享,或紧缺或闲置。
2.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碎片化”
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划分是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尽管我国中央层面设有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也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政府亦对应成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和部门,但囿于经费、人员和权限等因素制约,综合应急能力有限。就部门职责权限而言,存在突发事件处置职责分散或不够明确,相关的应急管理主体“各守一摊”现象。如,我国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仍分别对应民政、安全生产监督、卫生和公安等不同部门,“碎片化”特征亦相当明显。
3.救援力量和反应能力的“碎片化”
救援力量整合和反应能力提升是应急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应急救助救援及时有效的关键环节,它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而当下,我国的公安、医疗、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地震等救援力量各属不同部门或行业管辖,分灾种建设并强调分工。尽管此状况有利于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但却存在单队单能、缺少沟通协调、综合响应力差等问题。如,我国与应急救援高度相关的报警有中心数十个,各地公安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等分别拥有其专属机构队伍,对应不同指挥系统,带来应急救援反应迟钝且联动性差等问题。从应急处置看,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几乎会发动所有部门,但部门间因缺少协同而出现 “真空”并造成不良后果。如,在2005年的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件的事后处置中,因参与应急救援的部门间协同不力等原因,导致消防污水流入松花江,造成了不良影响并衍生了新危害。
4.应急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碎片化”
政策法规和预案是应急管理抓手,事关应急管理综合化水平。我国自2003年以来,多部门、多层次、多灾种的开展了应急管理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作。当前,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管理法规和预案建设得到持续推进,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目标,促进了应急管理活动的规范化。但也存在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不健全,体系化不够、政策制度间衔接度不够等弊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缺少整体协同意识,一些部门只限于执行自身管辖内事务。如,我国当前已制定了将近300万件应急预案,但由于标准不统一,缺少沟通等原因,应急预案存在体系性欠缺、操作性差,整体功能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应急管理“碎片化”的危害
1.应急资源分散内耗,造成巨大浪费
“碎片化”的集中表现就是应急管理资源分散在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如此,会导致应急资源重复配置甚至凝滞或闲置问题,增加应急成本,亦造成巨大浪费。某些情况下,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也会出现争议、摩擦和内耗,不但浪费了本来就有限的应急资源,也与日益复杂的叠加性风险不相适应。
2.主体间协作不够,难以形成应急合力
就当前应急管理而言,横向上的应急管理职权在部门间、地域间、军地间重叠交叉、分散分割,出现不同性质的应急管理参与者各自为战,沟通不畅,缺少协同,甚至扯皮和掣肘;纵向上,应急管理上下级部门之间由于日常联络少,遇到突发事件时缺乏沟通,容易造成指挥不统一,导致“政出多门,九牧一羊”,令下级无所适从,疲于应付。纵横维度的应急管理主体间协作不够,相互推诿,也就谈不上形成应急管理合力。
3.应急管理过程断裂,突发事件应对力差
应急管理是一个完整而又闭合的动态过程,一般分为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处置三个阶段或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连贯的环节。应急管理的过程断裂和任何环节缺失都会造成“碎片化”现象,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后,就会产生应急能力疲软的现象,从而错过最佳救援时机,带来损失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并使承灾民众困惑、不满甚至失望。
二、应急管理“碎片化”的成因分析
(一)现代社会“碎片化”状态的映射
管理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社会形态直接决定管理路径选择。就人类社会发展而言,不断加快的现代化步伐使得原有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被分散的利益族群和差异化诉求分割瓦解,[9]呈现出工具主义盛行、社会关系疏离、人际冷漠等割裂特征,[10]其结果就会带来“碎片化”现象。而且,让人担忧的是,现代化社会“碎片化”过程还在持续,割裂状态不断加剧。[11]中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亦接受同样的考验。中国社会在“碎片化”冲击和影响下,社会成员、价值观念和社会结构层面表现出“碎片化”特征。
1.社会成员的“碎片化”状态
现代化鼓励个体独立精神的养成和自我意识的塑造,也让社会成员身份属性在阶层之间零散地上升或下沉。随着我国由传统控制型社会向现代开放型社会的转变,国家对社会成员的管控逐渐放松,个人自主性得到发挥,对社会组织的依存关系降低,消解了社会共同体的构成。同时,快节奏社会生活和生存压力让社会成员飘出家庭、走出乡土社区,或游离于基本的维系单元,或集主要时间和精力于生产一线,聚焦自我生活改善,关注个性化需求满足,在社会参与方面有心无力或无心无力,不但影响到社会关系构建,导致了社会活动的整体性欠缺。
2.价值观念的“碎片化”趋势
社会存在决定人的价值观念,社会变迁会引发思想观念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在外来文化的冲击和自我渴望改变的双重作用下,中国社会民众的价值观念出现了变化。从趋势上看,社会民众思想观念由封闭趋于开放。在此过程中,原有的价值观念不断被打破,新的价值观念在重塑之中,呈现出“破而未立”的状态。与之相伴随的是民众信仰模糊,缺少认同,归属感和凝聚力削弱,共同体意识日渐消融,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权威统一的价值观念被分散分割,呈多元化态势。
3.社会结构的“碎片化”特征
社会结构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存在方式,体现着社会要素的稳定关系和构成方式。其中,阶级阶层状况是社会结构的核心。当下,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阶层化趋势明显且不断进行重新分化,整个社会阶层呈现出“上层社会块状化,基层社会分离化”的“碎片化”特征。同时,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加剧了人口、资源和信息流动,城乡居民需求多元化、居住生活块状化、资源聚集化态势明显。社会“共同体”开始由稳固式、同质性向流动式、异质性转变,加剧了社会结构“碎片化”趋势。
(二)公共管理“碎片化”的直接影响
其实,公共管理“碎片化”在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时期就已经初显端倪。作为人类史上的一场重大变革,工业革命在创造了巨大生产力并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将劳动分工、专业化等运用到政府管理中,催生了以等级、分工、分层和内部规定严格细致为主要特征的官僚制。在官僚制中,管理工作被细分为一个个独立的任务并依照相应的规则分别赋予特定人员执行。[12]官僚组织中的个人都讲求照章办事且不能逾越组织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各负其责的效果。此举尽管有利于明确权责关系,打造竞争力,提高管理效率,但却有相对封闭和隔离倾向,久而久之会产生利益保护和部门主义,形成层层管理壁垒,削弱整体协调与控制力。不仅如此,官僚制的个人思想行为的条理化、工具化等状况也会影响到社会生活,分割社会公共空间。随着官僚制弊端的日益显现,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掀起了以“政府再造”为主要内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主要取向就是将市场化方法和竞争机制引入政府管理,倡导单位分权,在政府内建立分散的小型化部门,削减官僚制的集中统一。这场改革虽然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却削减了政府部门权威和主导性作用,忽视了政府部门间协作,加剧了公共管理 “碎片化”。就我国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行政管理改革一直是历届政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仅改革开放以来的大规模改革就有七次(分别是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当下,行政管理改革更是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尽管上述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优化、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仍没有完全解决政府部门间职责不清、职能划分过细、行政协同差、政出多门等弊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等状况也一时没有完全消除。与此同时,我国计划经济的条块分割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于管理活动中。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管理自然带有其“碎片化”的基因。
(三)应急管理自身的“碎片化”致因
1.缺乏整体性应急管理理念和意识
理念意识导向行为。从社会成员看,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大众公共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由于宣传普及缺乏规划,运动式痕迹浓厚,成为“碎片化”致因。就管理者而言,受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影响,参与应急管理活动的管理主体会尽可能争取利益、转嫁成本、逃避责任。同时,管理者长远意识的缺乏,对突发事件深层原因研究不够,一旦出现紧急状况往往“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或者顾及面子,掩盖里子,以不出事为行为逻辑,缺乏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
2.应急管理机构职责过于强调分工
官僚制几乎渗透到了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也成为了应急管理机构设计的依据和参照。当代应急管理机构同样注重角色分工、任务细化,分权分责及结果评价,有其科学性。而如若忽视公共价值和彼此协同,过于强调分工和职权细分,就会造成应急部门间的壁垒和主体间沟通障碍,甚至出现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相互扯皮等极端表现。尽管我国成立了专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但“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同政府办事机构职责重叠、关系不顺等问题时有发生。”[13]可见,因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配的不合理也会造成应急管理“碎片化”。
3.应急管理法规制度的体系性不足
作为一种博弈规则,法规制度约束人的行为,保障人的活动统一有序。法规制度不健全或者体系不完整就会滋生管理“碎片化”。就应急管理而言,尽管我国建立了“一案三制”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但部门立法建制痕迹浓厚,法规制度之间衔接不够,带来“碎片化”以至于整体功能失灵。
4.应急管理技术与方法运用不当
技术方法事关管理目标的实现,它是一系列程序规则、工具规则的总称。信息技术在当代管理中能有效为应急管理活动收集整合信息,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平台。但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等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干扰,冲散管理决策者注意力,影响管理决策的整体性;而利用信息技术对信息封锁阻隔也会造成新的信息不对称。这意味着,信息技术在减少应急管理“碎片化”的同时又放大了“碎片化”。从方法层面而言,现代管理注重系统化,这也是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而现实的应急管理活动中却存在对这些基本要求的背离。单就应急管理考核方法看,存在注重单一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某个阶段考核,尤其看重结果考核,以成败论英雄,以影响给处分,呈现出较大随机性和非常态化特征,不足以反映整个管理过程,也会导致应急管理“碎片化”。
三、应急管理“碎片化”的克服与应对
(一)凝练提升应急管理理念和意识
理念意识是经验的总结,事关应急管理活动成败。为克服我国应急管理 “碎片化”弊端,首要的是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以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以提升应急合力为导向,坚持“统一领导、全面整合”并树立 “三种意识”。“统一指挥”是指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提升层级间和现场指挥能力,确保政令统一,行动一致。“全面整合”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应急管理职能整合,做到执行有力,权威有效;其次是应急力量和资源的整合,力求群策群力,整体应对。所谓“三种意识”是指:一是整体意识。首先,党和政府要发挥体制优势,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树立共同目标,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增强凝聚力,共同面对风险和危机。其次,应急管理者要树立大局观和系统观,将应急管理活动视为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将突发事件看作由不同要素构成的矛盾统一体,做到整体对待。二是沟通意识。管理活动离不开沟通,沟通才能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在应急管理活动中,尤其要重视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条块、不同层级间的沟通并将协调沟通贯穿整个应急管理过程,力促沟通常态化和制度化。三是协同意识。互助协作是基本社会规范,协调是管理的本质。加强协同能软化边界,打破部门间壁垒。应急管理本身就是多部门、多主体协作的过程,整个过程离不开协同。应急管理尤其要注重横向的政社、党政、军地和政府内部门间的协同,又要注重不同层级政府、组织之间的密切合作,实现从“管理”到“治理”,从“分头管”到“协同治”的转变,提高整体应急能力。
(二)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和预案体系
法规预案是紧急状态下政府各部门协同运作的重要保证。[14]完善并促进应急法规预案体系化是解决“碎片化”的关键。为此:一要构建应急法规体系。尽管我国已初步构建了以《宪法》为根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但整体性仍显欠缺。为此,我们需要结合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国家公共安全形势,从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出发,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应急管理法规之间的衔接和一致,促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打造中国特色的应急法规体系。二要完善应急预案。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了包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地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及重大事故专门预案等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今后,应本着实效性和应用性的原则,加大预案制定完善过程中开放性和公众参与力度,着力论证各级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各级各类预案间的整合,推动应急预案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演练和宣传普及,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和知晓率,切实发挥好预案在应急管理中的综合性作用。
(三)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应急管理网络
就我国应急管理而言,构建以政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业等为基本单元的,以正式或非正式关系为纽带的,相对稳定的应急管理网络,可最大化整合资源,提高应急合力。其中,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是应急管理网络的重要经纬线: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在治理各层面都具有总揽全局、领导协调的核心地位,其执政意图会直接体现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利用特殊权威发挥整合作用,破解管理难题。[15]应急管理具有主体和策略多元化特点,难免摩擦冲突;突发事件也具有紧迫性和不确定性特征,需要资源的迅速调度和力量的快速整合。因而,党的政治动员优势和权威利用就成为了打造应急合力的关键。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为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着想,结合应急管理形势,增强工作艺术,提高领导能力,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应急管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协商能力,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正能量,凝聚众人心。二是突出政府主导地位。政府拥有行政权威和严密的组织体系,掌握行政资源,在应急管理中应当处于主导性地位。为此,各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恪守职责,依法行政;要通过制定政策、兑现待遇等途径,着力提高政府尤其是应急管理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必要时可将其作为考核依据,打造应急管理专业化队伍,提高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三是推动公众参与。应急管理与每个公众个体休戚相关,是对全社会的综合考验。公众参与应急活动,既可淡化部门间分工和条块分割,激发公众信心和士气,又可消除公众疑虑与危机来临时的焦虑,增强彼此信任,更重要的是可调动社会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整体应对力。为此,要相信公众力量,营造参与氛围;要加大公共安全教育宣传普及,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奠定参与基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搭建参与平台。
(四)优化应急管理机构并整合职能
职权集中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可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等弊端。优化应急管理机构并整合管理职能对于解决应急管理“碎片化”问题至为关键,其路径包括:一是明确优化整合的目标和任务。应急管理机构综合化改革的目标绝非盲目求大,而在于增强应急能力,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安全服务,满足公众安全需要。针对当前的应急管理“碎片化”,应急管理机构优化的关键是要在中央层面建立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亲自挂帅的常设性中枢机构,最大化协调各部委、军队、武警等主要力量的参与。通过优化整合,厘清横向分工,明确纵向责任,解决应急管理职能重合、权限交叉、政出多门等弊端。二是确定优化整合的步骤和路径。就我国而言,应急管理机构优化和职能整合面临三种选择:扩充现有应急管理办公室权限、建立应急减灾部和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三种选择又意味着三个基本步骤:第一步,依托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现有部门,增加其权限,提高整体应急管理能力;第二步,在梳理整合现有部门权限基础上,适当增加专业部门,成立具有综合功能的应急减灾部;第三步,结合公共安全形势变化,将职能相近的应急管理部门加以整合,适时成立超部委职能和权限的国家应急减灾委员会,实现最终整合(如图一所示)。
(五)设计信息共享的应急管理系统
依托信息技术,开发完善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是促进应急管理综合化又一基础性工作。为此:一要明确目标和重点。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目标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现代化应急管理系统,以技术和信息服务于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效率;其重点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和技术,促进应急管理信息的收集存储、通畅流转、交换共享、覆盖跟踪和有效使用,走出信息“孤岛”,确保相关信息的科学性、安全性,解决应急管理中信息不全、失真和不连贯等问题。二要确定标准和规范。标准化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今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以电子政务建设为契机,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在兼顾对不同环境适应性的前提下促进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性、严肃性和一致性,减少因规范标准不一的“碎片化”现象。三要促进系统间优化和整合。从应急管理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节点等维度出发,软硬结合,分级分类加强不同系统的建设,将应急管理各要素纳入其中,分阶段实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节点的信息互联互通和综合集成,重点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急信息交流合作,促进系统优化整合,保证系统的完整性。此外,应结合大数据时代要求,通过系统培养或临时培训等途径,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切实提高应急信息的运作能力。
四、结语
加强应急管理改革,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16]作为公共管理的弊端,“碎片化”严重影响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如何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实现“碎片化”向综合化的转变是当下和未来应急管理的重要挑战。其中,理念意识、规章制度、机构职能、技术方法等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维度。在“碎片化”向综合化的改革中,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谨慎;既要吸收借鉴西方成功经验,又要注意立足中国传统特色。总之,应结合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不断提高我国的应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和谐,民众幸福交上满意答卷,并接受历史考验和人民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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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学栋
C939
A
2095-7238(2017)03-0001-07
10.3969/J.ISSN.2095-7238.2017.03.001
2016-10-16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公共安全视角的工程风险认知与治理机制研究”(14BZX026)、2013年国家行政学院重大招标课题“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体制改革研究”(2013-01)阶段性成果。
陆继锋(1980-),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博士后,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硕士生导师,青岛西海岸新(黄岛)区社会治理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政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