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再分配对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分析
2017-06-30田明珠
田明珠
摘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整体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政府主导的收入再分配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本文主要从收入再分配和收入差距两方面着手,通过对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等数据的分析,以及对税率变化、税收结构、社会保障、公共支出等问题的研究,找到收入再分配机制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方式及调节效果,并给出相应的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再分配性质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收入再分配;收入差距;影响
理论上,收入再分配的相应政策对于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政府主导的收入再分配的机制已经基本形成,但是,其对于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效果并不显著。由于我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时期,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比较严重,因此,研究如何通过收入再分配政策合理有效的缩减居民的收入差距变得十分重要。
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提倡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按照所需发挥出最大效益,根据其贡献程度获得相应经济报酬。这一调整虽然带动了经济转型,使经济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加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使贫富差距逐渐显现。2002年至今我国总体的基尼系数呈现稳中有降这一主要趋势,但是整体居于0.45以上,明显高于国际定义的0.4这个警戒线水平,2008年甚至一度达到0.491,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仍然比较悬殊。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城乡居民收人比是反映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的独特指标。图表列出了近二十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的总体走势,从图中可以发现,2008年之前的年份此比值总体显现出上升趋势,1995年-2001年比值一直在“3”以下,而后的12年里一直居“3”之上,2014年首度回落到2.92:1,这也说明了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效率的提升并没有兼顾全体的均衡,而是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2002年后,城乡居民收入比的变化趋势与我国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同,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我国收入再分配与城乡居民收人差距有着必然联系。
(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
众所周知,高技术性要求、对社会贡献量大、劳动效能更高的行业较其他行业收入高,但是这种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正呈现出明显的扩大趋势。“1990-2008年间以基尼系数计算的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由0.067上升至0.181,年增6.5%,是同期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年均增幅的近五倍。2012年我国城镇从业人员年工资中,行业工资差距最高在4倍左右,私营与非私营单位人员年工资差距达1.63倍。”这种行业收人差距的不平衡在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管理层和被管理层之间体现的更为明显。
(三)地区居民收入差距
“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虽然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把中国整体的经济做大,但是由于各地区资源禀赋、地理优势、人文环境的不同导致地区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从城镇居民收人来看,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收入是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约1.5倍;从农村居民来看,东部和东北地区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收入是中、西部地区的1.5倍到1.8倍。说明我国非均衡、非同步的地区发展政策给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带来了一定影响。
在目前的大量文献中,对于收入再分配未能很好的对收入差距起到缩减作用的表述普遍倾向于收入再分配具有逆向转移的特点。某些文献就针对收入再分配对收入差距的其他影响因素进行了简要分析。这些文献的共同特点是,没能分别分析收入再分配和收入差距各自的影响因素和特点,从而细致的研究两者之间的关联途径,找到连接两者的纽带,而后进行从宏观到微观的、由整体到局部的细致的研究。本文主要从税率变化、税收结构、社会保障、公共支出这四个方面就收入再分配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进行分析。
二、我国收入再分配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机制分析
(一)税率变化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税率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数额计算要求不同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类型。比例税率可以根据不同课税对象的差异性,规定应有的征税比率,这样能够对居民收入差距起到一定缓解作用。定额税率的使用范围并不普遍,只能适用于如资源税等某些特殊的税种之中。累进税率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畸高收入的加成征收分别采用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他项目的所得采用20%比例税率,没有累进性设计。各类收入名义税率的差异很容易造成横向不公平。
(二)税收结构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税收体制还不是十分完善,仍然存在课税主体范围不全、税收种类尚有缺失等问题,这也致使税收政策不能从根本上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税种之一,其效果也不尽明显。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收税标准,要求交税者根据自身所得收入的不同而上缴不同的税额,原则上可以调整收入分配的差距,从而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但事实上由于某些较大数额的不透明收入的诱惑,使此税种并没有对居民的收入差距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更有可能成进一步拉大收人差距的重要因素。
(三)社会保障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行存在时差,不能保证整体速度一致,所以容易造成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问题。目前,我国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人仍然不足,并且受益人群也不夠合理,受益效果也因为受益群众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容易形成较大的受益差距。“据中科院调查显示我国的医疗费用中80%用于850万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这样一来,原本需要得到更多社会福利的群体并没有真正享受到照顾福利,而需求较弱的强势群体却占据了社会保障的超大比重,使得社会保障非但不能减缓收入差距,反而变相的拉大了差距范围。
(四)财政投入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公共支出是为了满足纯公共需要而产生的,它是政府提供的一般性支出,包括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两个方面。其中,转移性支出实现了由财政收入到财政支付的过程,将货币收入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由于在转移性支出的过程中并不能保证对所有对象完全公平,會存在对个别群体呈现的偏好,因此此项措施也不能从根本上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
三、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再分配政策建议
(一)优化国内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的优化可以提高社会的公平与效率,减轻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使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是收入制度优化的重中之重,应该在保证居民最低生活的基础上对超出标准的部分征收相应的税额,加强累进税制执行和监管的力度,这样在保护社会最弱势群体基本利益的同时,也可以起到削减过多的个人资本集聚量的作用,从而达到缩减收入差距的目的。另外,新税种的设置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推出更多对于高收入人群征收的税种。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对我国收入再分配的合理化具有积极意义,也对缓解高收入与低收人群体的收入差距问题具有正面的影响。解决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较大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则是注重公平性与效率性,应该使社会保障支出更多的偏向于更弱势、更贫困的地区和居民,这样才能使政策效用的发挥具有可行性。在社会保障制度调节收入差距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覆盖对象的全面性,应该注意到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继续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实际状况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三)均衡教育资源投入
教育水平对于人均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教育资源得不到合理分配,那么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将进一步显现。国家必须保证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在保证适龄儿童能够上得起学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校区环境的合理配置与构建,注重早期基础教育,不能在资金投入的问题上特别区别的对待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而且更应该对弱势教学区进行着重培养,形成“一帮一”的脉动网络,鼓励强势部门带动薄弱部门,富裕组织带动贫困组织,达到教育水平整体提升的最终目的,实现教育领域的全面进步。
(四)加强卫生医疗建设
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要求所有人都能够公平合理的享受到国家、社会赋予它的一些基本权利,其中接受教育和基础医疗是最为关键的两个内容。在卫生医疗方面,应该做到“人人可享”、“人人能享”,努力建立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的基本卫生医疗保障制度,对于贫困地区的居民实行免费体检、免费就医、免费治疗的政策性优质服务,并且保证有特定部门对于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国家在注重城市医疗投入的同时,更应该对乡村等贫困及偏远地区进行医疗建设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经费使用更加合理,更加透明。
(五)提高政策执行力度
收入再分配的政策对居民收入差距具有缩减的作用,但是现实生活中这种政策的效果并没能很好的体现出来,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是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如果能够加强制度执行力,不仅对已有制度有效发挥作用意义重大,也会增加人们对制度建设的期待。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也需要有建设性的措施。例如给政策执行效果显著的部门提供相应鼓励奖赏,提高对政策实施的监管力度,保证通畅的民众举报途径,对于徇私舞弊行为坚决处置绝不姑息,进一步规范收入再分配政策的执行。